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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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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87版)

会务联系人:李佳颖 021-37285599-827

公司传真:021-37285395

公司地址: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春华路180号

邮 编:201512

特此公告。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192 证券简称:汇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1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得科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四号一化工》及相关要求,现将公司2021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售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不含税)变动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主要产品革用聚氨酯、弹性体及原液、聚酯多元醇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不含税)变动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主要原材料二甲基甲酰胺(DMF)、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及己二酸(AA)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未对公司后续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和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192 证券简称:汇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3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得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2年4月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18日上午11:0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强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结果,2021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7,757,909.75元,其中2021年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111,292,730.07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0.00元,加上前期滚存未分配利润338,234,095.72元,本期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49,526,825.79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3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每10股转增3股,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6,6 66,66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5,733,333.4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2021年度合并口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34%,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38,666,667股(最终以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现金派发每股分配比例不变、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派发总金额、转增总股数,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四)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五)审议通过《2021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05)。

(六)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需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人,职工代表监事1人。公司监事会提名徐强、徐开2人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2名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上述 2名股东监事候选人。上述2名股东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正式任职,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任期三年。原监事会于任期届满后继续履行职责,直至新一届监事会选举产生之日止。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并持有公司股份总额3%以上的股东可以向股东大会以临时提案的方式 联合提名监事候选人,如该等股东于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10日向公司监事会提出监事候选人提案的,在公司监事会审核并公告后由股东大会以差额选举方式进行选举,如在有效期内未有临时提案提出的,则股东大会将以等额选举方式进行选举。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审议本议案时,监事候选人自出席并向监事会作出了相关说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20日

附件:

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徐强先生,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高级工程师,博士研究生 学历。曾执教于太原工业大学(现太原理工大学)、华东理工大学,曾任职于中国化学工业部黎明化工研究院, 2010 年起任上海鸿得聚氨酯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监事、 上海鸿得聚氨酯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目前,徐强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徐强先生直接持有上海湛然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85%的股份,直接持有上海涌腾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7.80%的股份(上述上海湛然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上海涌腾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持有公司12.19%及4.69%的股份)。

徐强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徐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何情形,具备监事的任职资格。

徐开先生,1984 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07 年起任公司供应部部长。现任公司监事、供应部部长、上海汇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目前,徐开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徐开先生直接持有上海湛然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69%的股份(上述上海湛然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12.19%的股份)。

徐开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徐开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何情形,具备监事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03192 证券简称:汇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4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3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每10股转增3股,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现金派发每股分配比例不变、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派发总金额、转增总股数,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结果,2021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7,757,909.75元,其中2021年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111,292,730.07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0.00元,加上前期滚存未分配利润338,234,095.72元,本期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49,526,825.79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3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每10股转增3股,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6,6 66,66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5,733,333.4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2021年度合并口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34%,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38,666,667股(最终以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现金派发每股分配比例不变、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派发总金额、转增总股数,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了目前行业特点、企业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和中长期发展等因素,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192 证券简称:汇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6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立信”)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得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审计职责,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的各项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预计2022年度审计费不超过人民币88万元,2022年度内控审计费不超过人民币22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 人员信息

截至 2021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52名、注册会计师2,276名、从业人员总数9,697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立信 2020 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41.0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4.31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3.57 亿元。2021 年度立信共为 587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所审计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69 家)、医药制造业(43 家)、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2 家)、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35 家)、专用设备制造业(43 家)、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35 家)、汽车制造业(25 家)、通用设备制造业(25 家),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0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1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2019年、2020年及2021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3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均具有相应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具体如下:

项目合伙人:王许先生,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7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高云玲女士,201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立信执业, 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和复核上市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徐志敏先生,200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立信执业,自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7家。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注:因全资子公司福建汇得新材料有限公司已开工投产,公司加强内控管理,致使内控审计费用略有增加。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同意将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予以事前一致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经审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及内控评价服务期间,表现出较强的专业能力、履职能力,能尽职提供服务,为公司出具客观、公正的审计报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预计2022年度审计费不超过人民币88万元,2022年度内控审计费不超过人民币22万元。

(四)本次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