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2-038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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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27,750,726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9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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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
1、行业分析
(1)建筑行业:
2021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环境和国内疫情散发等多重考验,我国国民经济持续恢复发展,改革开放创新深入推进,构建新发展格局迈出新步伐,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21年全年国内生产总值1143670亿元,较上年增长8.1%。全年全社会建筑业实现增加值80138亿元,较上年增长2.1%,增速低于国内生产总值6个百分点。但自2012年以来,建筑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始终保持在6.85%以上,2020年再创历史新高,达到了7.18%,建筑业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地位持续稳固。2021年全国建筑业总产值为293079.31亿元,较上年增长11.04%。建筑业总产值增速较上年提高4.8%,连续两年上升。2021年,全国建筑业企业签订合同总额65.7万亿元,较上年增长10.29%,增速在连续三年下降后出现回升,较上年增长了1.02%。通过全国近些年特别是2021年的建筑业增加值、总产值和新签合同额增速来看,建筑全行业规模依然处在持续扩张状态。
“十四五规划”提到,要拓展投资空间,优化投资结构,保持投资合理增长,加快补齐基础设施、市政工程等领域短板,推进新型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建设,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目前,在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指引下,国家扎实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高标准、高质量建设雄安新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多重战略机遇的叠加,基建行业发展势头良好,未来发展空间巨大。
“十四五规划”还提到,要统筹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构建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系统布局新型基础设施,大力发展新基建。岩土工程技术作为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趋向于闭环化、智能化、系统化和环保化,行业内传统工艺处于优化升级过程中,为适应社会发展的方向,对于地基与基础工程行业新工艺的产生起到促进和激励作用。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城镇化不断推进,城市“综合管廊”的不断发展,建筑可用地日趋紧张,高等级建筑越来越多,地下空间开发力度加大,施工环境越来越复杂,对地基与基础工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智慧、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高科技为支撑,发展低碳经济,已经成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方向,也是地基与基础工程行业的发展方向。
(2)环境修复行业:
2021年作为“十四五”的开局之年,全国各地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迈上了新台阶,行业规模持续增长。2021年中央财政安排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44亿元,较2020年增长10%。通过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采招网等公开途径不完全统计,2021年土壤修复行业总资金额约150亿元(包括工业污染场地修复、农田修复,场地调查、风险评估咨询服务等),其中工业污染场地修复工程,资金额约90亿元。随着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的完成,各省市陆续公布并定期更新污染地块修复名录,2021年全国污染地块总数达到770块,十四五期间行业发展空间较大。
“十四五规划”规划提出,要对于土壤污染治理做出了新的规划,积极探索土壤调查评估和修复全过程咨询服务模式;通过试点加快“治理修复+开发利用”制度创新,通过加强承诺制、加大监督管理力度,破解政策障碍;对于大型复杂污染地块,在充分保证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探索场内+场外分步验收方法,合理加快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及修复名录的退出机制。标志着我国土壤修复工程进入了一个新阶段。现阶段国内土壤污染问题较为严重,尤其是人口密集的长三角、珠三角地区以及西南、中南地区的土壤重金属污染较大,北方地区还存在大量的废弃矿场、采石场等。当前我国土壤修复行业正处于起步阶段,国内的土壤修复行业起步较晚,土壤污染治理技术依然尚未成熟,真正可行的技术路线较少行业产值仅占环保产业总产值的2%,而海外发达国家的土壤修复行业产值比重超30%,我国土壤修复行业市场规模还存在很大增长空间。
2、周期性特点
(1)建筑行业和岩土工程行业的周期性。
岩土工程行业作为建筑业的分支,其发展依托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和固定资产投资的规模。在经济较为景气的时期,需要工业建设的发展来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在经济不景气时期,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又是国家拉动经济发展、促进经济复苏常用的手段。因此,本行业抗经济波动能力较强。
(2)环境修复行业的周期性
环境修复行业不存在明显的周期性。知名机构EBJ(Environment Businiess Journal)曾将环保行业发展分为4个阶段,分别是市场初步发展阶段、环保基础设施发展阶段、加强监管阶段以及成熟稳定阶段。根据目前我国的行业特点,并与发达国家发展水平相比较,我国环境修复行业处于基础设施发展阶段,正在加速成长。未来随着国家对环保的重视程度提高以及经济转型力度的加大,政府将出台更多的政策用以规范行业的发展,行业将进入加强监管阶段。
3、公司所处行业的市场竞争格局、公司的市场地位及竞争优劣势
岩土工程行业所能处理的问题包括:各类建(构)筑物的基础工程,交通基础设施,包括道路、机场、铁路、港口码头、地铁、隧道等;资源回收利用,能源,历史结构物的保护和修缮,废弃物处理与污染问题,场地整治和环境改良,自然灾害的防治和风险减轻等。虽然国内大中型岩土工程类企业众多,但该行业如此大的覆盖范围,足以让技术实力突出、施工质量强、经营范围多样化的企业得到充分的发展。目前参与岩土工程施工服务市场竞争的企业主要分为两种类型:一是具备较强技术实力和项目经验的岩土工程企业,拥有较好的施工资质、管理水平、技术实力及品牌知名度,有实力竞争国家重点及其他大中型岩土工程项目;二是小型岩土工程施工企业,数量众多、规模偏小、技术水平较低,多数企业只能以价取胜,竞争激烈,毛利率水平较低。
环境修复是我国重点发展的行业,“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我国发展环境面临深刻复杂变化,生态环保任重道远。“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是生态文明实现新进步,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森林覆盖率提高到24.1%,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等。纲要中明确指出,要完善生态安全屏障体系,加快推进黄河重点生态区、长江重点生态区和东北森林带等生态屏障建设,加强长江、黄河等大江大河和重要湖泊湿地生态保护治理,加强重要生态廊道建设和保护。同时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立健全环境治理体系,推进精准、科学、依法、系统治污,协同推进减污降碳,不断改善空气、水环境质量,有效管控土壤污染风险。推进重点流域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推进受污染耕地和建设用地管控修复,实施水土环境风险协同防控。上述未来规划方向看,公司的环境修复的业务发展空间十分广阔,公司拥有的环境岩土技术将在环境风险管控、土壤应急和修复等领域中大显身手,公司也将抓住历史机遇、乘势而上,不断构建和提升核心竞争力和市场份额,从而加快成为环境修复领域的前沿企业。
公司经过多年的积累和发展,公司拥有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岩土工程设计甲级等一系列岩土工程领域必要的业务资质,是集总承包、专业承包、勘察、设计、施工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商。近年来公司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加强技术上的优势,相继申请了多项专利技术,并参与了我国城乡建设领域全文强制性规范中与岩土工程相关的全部三本规范的编制工作,主编及参编了多部国家、行业标准及教材,奠定了公司在国内岩土工程施工技术领域的地位。凭借技术优势、项目经验以及多年积累的品牌影响力,公司在北京、山东、湖北、湖南、浙江、广东、四川、云南等地区建立起较强的竞争优势,并逐步实现跨区域经营,累计布局全国二十余个省、直辖市及自治区。目前,公司已成长为一家全国性布局、能够为客户提供一揽子解决方案的岩土科技公司。但是,公司也面临一定的竞争劣势,如:融资渠道相对单一,单一的融资渠道也可能会对公司承揽重点项目和特大型、大型建筑项目造成一定资金压力障碍,从而对公司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产生不利的影响。
4、公司现有的行业资质
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拥有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特种工程(建筑物纠偏和平移、结构补强)专业承包不分等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资质、施工劳务不分等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污染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资质以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资质,能够承接和完成各种规模大、周边环境复杂、技术要求高的项目。报告期内,公司相关资质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岩土工程、环境修复等领域的服务,是一家拥有多项核心技术,能够为建筑、交通工程、市政工程、环保工程等不同行业客户提供包括设计、咨询、施工在内的岩土工程一揽子解决方案的岩土科技公司。
公司的产品及服务主要应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领域、基础设施领域及环境与节能领域等建设项目的岩土工程服务。具体服务领域及说明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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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的主要业务模式
公司的经营模式主要包括两种,一种是采用单一的专业施工承包模式,即根据客户提供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组织,完成施工任务。除此模式外,公司凭借在技术、品牌等方面的竞争优势,更加侧重采用设计施工一体化的经营模式。设计施工一体化模式是公司发挥自身的计算分析能力、专利、特有技术以及项目管理等方面的优势,结合业主的需求,提供设计方案或针对已有的设计方案进行优化,并最终完成后续施工。
公司主要业务模式包括销售模式、采购模式以及生产模式,具体如下:
(1)销售模式
公司的主要销售模式为参与招投标,根据发包人招标文件的发布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司商务中心、岩土各部及分公司,通过固定客户或是相关网站等信息渠道,广泛收集项目信息,经过分析和筛选,将自身具有竞争优势的项目确立为公司重点跟踪的信息;在获取项目信息后,公司核心团队与业主进行接洽,取得项目需求信息,并与相关人员交流相关工程技术和解决方案;公司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业主要求履行招投标手续,参与投标工作。
在投标过程中,公司会依据发包方发包的情况,组织商务中心、技术中心及相关的各岩土部门成立投标小组进行标书的编制工作,承揽岩土工程业务。
投标完成后,项目经营人员将随时跟踪投标状况,并在中标后及时获取中标通知书,商务中心将对项目进行立项,并组建项目部开始进行主合同的谈判与签订工作。主合同需经商务中心审核、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签订,并交由财务部进行合同备案。
(2)采购模式
公司经营业务中的采购主要包括材料及劳务分包采购等。
公司注重工程施工项目管理,制定了较为完善的采购管理制度。对于混凝土、钢筋、水泥等成本较高,对工程质量影响较大的材料,公司实行统一采购。在劳务分包管理制度中,从分包商的选择到施工质量把控上严格进行管理。
(3)生产模式
公司的生产模式分为施工方案编制和项目实施两部分。施工方案编制阶段,公司根据客户提供的地勘报告、设计图纸以及客户的要求等信息,以法律法规、技术规范以及公司完成类似项目的经验为依据,同时考虑质量、安全、造价、工期等因素,完成方案编制并履行项目方案的审批。
项目实施阶段包括施工前的准备工作、现场施工、竣工验收三个步骤,具体根据工程地质情况和项目方案,为客户提供施工服务。在施工前由项目部负责施工现场勘察及技术准备,认真做好设计方案的核查工作,负责编制施工方案、编制项目计划成本、组织图纸会审。完成现场踏勘及图纸会审编制施工方案后,项目部负责组织人员、设备、材料进场等工作。项目含有劳务分包的,项目部对劳务分包商进行现场交底,包括项目合同工程工期、质量要求、明确施工现场管理制度以及各单位、人员的责任划分。
现场施工过程中,在公司的管理下,项目经理具体负责项目的管理与实施,认真履行合同,完成施工方案的顺利实施,签署各项指令和文件,组织并主持工程验收。
竣工验收过程中,项目部负责编制竣工资料、工程结算书等材料,进行自检及竣工验收。竣工资料经监理、设计、业主签字盖章确认后,按合同约定,开展工程结算工作,同时将项目工程资料报公司存档。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模式未发生变化。
2、业绩驱动的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业绩驱动主要有以下几个因素:
技术驱动:公司以科技创新为导向,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加快技术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通过研发技术创新优势,快速推出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不断增强公司在的核心竞争力,保持公司在市场的竞争优势。
市场驱动:公司始终坚持“悦人达己”的企业文化,以客户需求为核心,为客户创造更大价值为己任,积极拓展客户扩大市场份额,提高客户满意度,增强客户粘性。公司在地基与基础行业深耕近13年,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公司目前已和“万科、华润、北辰、中国建筑、中车”等国内知名房地产企业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同时,在主要经营区域也形成有优秀的供应商队伍为公司提供稳定的材料及劳务服务。公司自深交所上市后,凭借上市公司背景及技术实力在行业内取得了良好的口碑,为公司在全国的业务开拓,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管理驱动:公司进一步优化管理及内控体系,持续加强高效高质的组织绩效管理;继续强化升级激励机制,大大增强了员工主观能动性;加大人才队伍建设,不断从国内高等院校和优质企业引进优秀人才,同时针对每个员工、每个岗位均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持续提升人员整体素质。管理模式的持续改进,激励机制的持续优化,团队能力的持续提升,不仅大幅度降低公司管理费用,同时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不断进行产能提升、成本优化,使用新方法、新工具,提高公司生产效率,降低公司经营成本,提高公司毛利率。
3、公司融资情况
公司融资途径主要有银行贷款、票据等,均已在审计报告中披露。
4、公司质量控制体系的执行情况
公司坚持“科学管理、质量第一”的质量方针,贯彻执行严格的质量管理制度,并通过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符合GB/T19001-2016/ISO9001:2015;GB/T50430-2007标准的要求。公司一直严格执行质量控制相关规定,从原材料采购到施工完成,质量控制贯穿整个项目施工过程。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项目质量问题。
5、公司安全生产制度的运行情况
公司将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明确各级组织和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目标和安全职责,以“管生产必须管安全,人人参与安全工作”为原则,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方针,强化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公司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安全生产情况,编写《安全管理手册》为日常安全工作指引,手册内容涵盖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和必要流程,由安全生产组织结构保障体系、培训教育体系、各项管理制度体系、责任体系、监督检查体系、技术标准体系、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安全资金投入、应急预案和事故报告、企业安全生产评价等架构而成。通过实施《安全管理手册》,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安全风险分析,做到事前能预防,风险能掌控,杜绝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管理的同质化、标准化、规范化,保障公司安全生产体系健康良好的运行。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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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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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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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1年4月28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于2021年5月14日完成了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及2021年5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2、2021年10月19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共计12,223,628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
3、2021年12月24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共计4,041,231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85)。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签字页)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立建
2022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2-036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18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8日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到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人(其中田义、杨宝森、翟博渊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田义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可参阅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的相关章节。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38)。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及使用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募集资金存放、实际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39)。
(六)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终止“工程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环境修复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决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健全了完备的内控体系,并按照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顺利完成审计工作。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53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共计283,255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45)。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2名激励对象因岗位发生变化而需要回购注销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数量及价格进行了审核,认为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89,575股,回购价格为11.48元/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 ,33人考核评级为B、7人考核评级为C、2人考核评级为D、1人考核评级为E,不符合全部解除限售的规定,监事会对上述激励对象需要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价格进行了审核,认为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86,495股,回购价格为11.48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2-039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将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75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4,293,828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0.16元/股,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73,270.19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578.8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6,691.35万元。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已在银行开设专户存储募集资金。
上述募集资金入账后,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9月30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0BJA80288)。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投项目累计投入51,851.31万元,其中:2020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46,484.09万元,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5,367.22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5,198.34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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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2020年10月,公司和保荐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景山支行、中国银行北京宋家庄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国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署主体中,(1)因中国民生银行北京西二环支行没有签署协议的权限,相关协议由其上属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协议由中国民生银行北京西二环支行实际履行;(2)因中国建设银行西永乐支行没有签署协议的权限,相关协议由其上属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景山支行签署,协议由中国建设银行西永乐支行实际履行。
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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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详情请见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6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调整实施进度的议案》。公司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石景山区苹果园路2号院1号楼11层”变更为“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福保路1号福保产业园和天津西青区泰进道9号张家窝工业区”。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417.38万元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554.59万元,合计置换金额为3,971.97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XYZH/2021BJAA80025),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募集资金置换工作已于2021年3月完成。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0年10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含2.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等品种,投资品种应当满足保本,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该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均已到期赎回,累计收益合计人民币1,816,902.91元,使用额度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批的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范围。
2021年11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投资品种应当满足保本,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的要求。使用额度及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范围内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该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详见2021年11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82)。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已累计赎回本金12,200万元,累计取得收益161.58万元,尚未到期赎回金额为1,700万元。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了公司收益。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正在建设期,无节余募集资金。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无超募资金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募投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的情况说明
2021年4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调整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工程服务能力提升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2年6月30日;“环境修复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2年6月30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1年12月31日;“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1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调整实施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2、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说明
2021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1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2月2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9)。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北京中岩大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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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年度投入金额包含先期置换资金的部分。
注2:本文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存在尾差,均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2-047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定于2022年5月10日(星期二)下午14:00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22年5月10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0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0日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5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苹果园路2号通景大厦12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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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第10-13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上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电子邮件或信函以送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2022年5月6日17:30前送达或发送电子邮件至ir@zydd.com,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登记时间:2022年5月6日9:00-11:30,13:30-17:30,电子邮件或信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3、现场登记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苹果园路2号通景大厦12层。
4、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刘艳
联系电话:010-68809559
电子邮箱:ir@zydd.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苹果园路2号通景大厦12层
(采取信函登记的,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
5、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01
2、投票简称:ZYDD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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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附注:
1、各选项中,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3、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4、授权委托人为自然人股东由委托人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三: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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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19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