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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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
会议决议公告

2022-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5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2021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会授权人力资源部召集,董事会秘书王丽女士主持,出席持有人共45名,持有2021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合计17,774,866.35份,占2021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11.8%。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2021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保障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意设立公司2021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负责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监督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名。管理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期限自当选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终止,管理委员会委员发生变动时,由持有人会议重新选举。

表决结果:同意17,774,866.35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2021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戚杨一峰、陆建坤、谢喜玲为公司2021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上述人员任期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17,774,866.35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2021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顺利开展公司2021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工作,同意对管理委员会进行以下授权: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

(2)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决定股票买卖或非交易过户、领取股票分红等事项);

(3)代表或授权管理委员会主任代表本员工持股计划行使员工持股计划资产所对应的股东权利,该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东大会的出席权、提案权以及参加公司现金分红、债券兑息、送股、转增股份、配股和配售债券等权利,但公司股东大会的表决权除外;

(4)负责管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

(5)决策是否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员工持股计划日常管理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负责与专业咨询机构的对接工作;

(6)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登记;

(7)代表本员工持股计划向持有人分配收益和现金资产,或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归属与考核安排将当期可归属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对应的标的股票非交易过户至持有人;

(8)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决定取消持有人的资格、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等事宜;

(9)决定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回收、承接以及对应权益的兑现安排;

(10)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继承登记;

(11)代表或授权管理委员会主任代表员工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或合同(若有);

(12)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本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17,774,866.35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

及公示情况说明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2022年4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并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如下:

1、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除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了《激励计划》及其摘要、《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外,还通过公司网站(https://www.goodix.com)发布了《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

(1)公示内容:公司《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

(2)公示时间:2022年4月9日至2022年4月18日,时限不少于10日;

(3)公示方式:公司网站公示;

(4)反馈方式:以设立反馈电话或当面反映情况等方式进行反馈,并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5)公示结果:在公示的时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

2、关于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拟激励对象的工资单及公司为激励对象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凭证。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及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在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时均与公司存在雇佣或劳务关系。

5、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激励计划》。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