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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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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11 证券简称:郑中设计 公告编号:2022-019

债券代码:128066 债券简称:亚泰转债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行业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

公司所处行业为装修装饰业,主营业务是建筑室内设计及装修。公司从建立之初就将原创设计业务放在公司发展战略首位,并逐渐形成了竞争优势,目前公司已经成长为一家以设计创意为主的企业。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显示, 2021年作为“十四五”规划的第一年,我国固定资产投资552,884亿元,比上年增长4.9%;其中,建筑业增加值80,138亿元,比上年增长2.1%。随着我国固定资产投资的持续稳步增长,以及公共建筑存量市场的扩容,加之客户标准不断提高产生的设计需求,为建筑室内设计行业提供了稳健的市场需求和发展空间。但是,2021年出现的部分房地产企业暴雷现象,也给装修装饰行业带来了不利影响。

设计对室内环境的重要性正在凸显,符合人们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室内设计是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性质、所处环境和相应标准,运用物理技术手段和建筑设计原理等理论知识,为人们创造功能合理、舒适优美、满足人们物质和精神生活需要的室内环境。人们对室内环境的要求是随着社会发展不断提升和发展的,因此对环境的优化和美化是一个长期需求,在经济发展良好的背景下,需求会更加旺盛。公司拥有的品牌及拓展优势,将于市场竞争中日益凸显。

建筑装饰业充满挑战,竞争越来越集中。受2020年以来新冠疫情冲击和行业内部竞争加剧的影响,我国建筑装饰行业市场的分化更加明显,许多小规模企业逐渐退出行业,行业订单普遍向大规模企业靠拢,大规模企业市场竞争优势愈加突出。与此同时,中国建筑装饰市场的企业数量继续减少,从2011年的14.5万家减少到2018年的12.5万家,7年共有2万家企业退出了市场,其中中小企业数量比重占比较高,中高端企业得以发展,行业集中度将逐步提高,拥有资金、人才、规模等优势的企业竞争力凸显。公司考量工程业务的发展特性,谨慎承接更多业务订单,将重心置于设计相关业务的开展。

(二)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公司成立于1994年,总部设于中国深圳,并在香港、洛杉矶、上海、北京、西安等地设立分支机构,公司专业为国际品牌酒店提供室内设计及顾问服务,是室内设计领域的国际领先企业之一。作为“亚洲500强”唯一上榜的创意机构、室内设计国际竞争力排名第二的品牌,自创立至今,Cheng Chung Design(CCD)获得室内设计界最高荣誉一一“Gold Key Awards(金钥匙奖)”最佳酒店设计奖项在内的133项顶级国际大奖,包括德国红点奖、Fx、A’Design、IF、IIDA、A&D奖项等,成为首位囊括全系列酒店设计大奖的华人设计公司。

未来,公司将继续立足于以设计为战略发展重点,持续提升品牌形象、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行业地位。

(三)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及其变化情况

郑中设计是室内设计领域的国际领先企业之一,郑中设计Cheng Chung Design(CCD)设计品牌追求专业领先及前瞻性的创新,在引领酒店设计的同时,以全产业链运作模式(从前期顾问,建筑设计、室内设计,到机电、灯光、标识、软装、艺术品等)覆盖酒店、企业总部大厦、商业综合体、高端住宅等多业态领域。在美国专业室内设计杂志《室内设计》(Interior Design)公布的“2020全球室内设计百大榜单”中,Cheng Chung Design(CCD)排名为亚太区第一名,“2019年全球酒店设计百大排名”中,Cheng Chung Design(CCD)保持全球第三名,2019、2020连续两年被世界品牌实验室(World Brand Lab)评为“亚洲品牌500强”,2020年荣登《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均为第一个也是唯一上榜的设计品牌。

公司具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资质级别已经达到建筑装饰企业的最高级别。此外,公司还拥有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壹级、展览工程企业资质壹级、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肆级等十四项资质。同时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对公司的信用状况评定结果为AAA级,公司是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示的“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司被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报告期内,公司所承接的项目施工及设计业务,均通过招标、邀标等方式取得,本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2)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评级机构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在对本公司经营状况、行业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2021年6月27日出具了《2019年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2021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亚泰转债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此次评级结果较上次未发生变化。上述跟踪信用评级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无重大变化,以及未发生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证券代码:002811 证券简称:郑中设计 公告编号:2022-017

债券代码:128066 债券简称:亚泰转债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1年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报告已于2022年4月20日披露,为使广大投资者了解公司2021年度报告和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2年4 月 29日(星期五) 15:00-17:00 在全景网举行2021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 (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郑忠先生、总经理刘云贵先生、独立董事陈燕燕女士、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罗桂梅女士、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小颖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2年4月28日(星期四)17: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811 证券简称:郑中设计 公告编号:2022-021

债券代码:128066 债券简称:亚泰转债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满足公司2022年度相关审计的要求。其在受聘担任公司外部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2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机构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容诚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 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1、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60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131人,其中5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0年度收入总额为187,578.7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3,126.3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73,610.92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274家上市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1,843.3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1家。

3、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4、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黄绍煌,200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科达利、科力尔、万讯自控等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端颖,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蒋玉芳,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质量控制复核服务,近三年复核过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黄绍煌、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端颖、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蒋玉芳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进行了核查,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能力、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查,并对其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审计服务工作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因此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3、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满足公司2022年度相关审计的要求。其在受聘担任公司外部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所聘请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审计人员未在公司任职,未获取除法定审计必要费用外的任何现金及其他任何形式经济利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也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审计小组成员和公司决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在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审计成员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续聘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聘任程序合法。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受聘担任公司外部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

四、报备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6、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811 证券简称:郑中设计 公告编号:2022-022

债券代码:128066 债券简称:亚泰转债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郑中设计”)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郑中设计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6,516,762.09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51,676.21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428,528,760.91元,减去2021年度实施的2020年度现金分红107,980,241.80元,本年度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326,413,604.99元。

同意公司以未来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元(含税),暂以2021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270,023,688.00股为基数测算,预计分配利润135,011,844.00元。本次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预计占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764.53%。本次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增发新股、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行权、股权激励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总额。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实施权益分派相关事宜。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9-2021年)》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发展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通过该分配预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留存的未分配利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及稳定发展,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该预案,并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提议人为公司董事会。

2、确定该现金分红方案的理由:公司近年业务稳健,财务状况良好,本方案兼顾了公司可持续发展与合理回报投资者的原则,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本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

3、公司过去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2021年4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 ) 创意设计中心项目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董事会同意将上述项目予以结项。同时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1,254.34 万元(包括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 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1年9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21年9月17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佛山市南海和华希尔顿逸林酒店装修工程和西安洲际酒店项目精装修工程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董事会同意将上述项目予以结项。同时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将佛山市南海和华希尔顿逸林酒店装修工程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1,119.51万元及西安洲际酒店项目精装修工程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2,800.60万元(包括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1年12月29日,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终止粤澳中医药产业园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6,326.20万元(包含截至2021年11月30日的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4、公司未来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除前述审批通过的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暂不存在未来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811 证券简称:郑中设计 公告编号:2022-023

债券代码:128066 债券简称:亚泰转债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2、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公司初步测算,对2021年12月31日报告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为14,483.05万元,明细如下:

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1年1月1 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次计提资产减值金额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

1、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及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管理层根据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单项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或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组合为基础,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以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管理层综合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估计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据此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管理层以账龄为依据划分组合,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根据前瞻性估计予以调整,编制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据此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公司按照上述方法对截止 2021年 12 月 31 日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进行减值测试,本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6,110.25万元,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8,372.80万元。

三、单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2021年年度公司计提减值准备14,483.05万元,其中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8,372.80万元, 计提应收账款减值准备5,961.32万元,单项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超过 30%且单项金额超过1,000万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四、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1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4,483.05万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将减少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310.59万元,相应既减少2021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2,310.59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特此公告。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811 证券简称:郑中设计 公告编号:2022-015

债券代码:128066 债券简称:亚泰转债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4月1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独立董事靳庆军、章顺文、陈燕燕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忠先生主持,监事会全体成员及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原独立董事高刚,现任独立董事靳庆军、章顺文、陈燕燕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1年度公司在落实股东大会、董事会相关决议事项、生产经营管理、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编制了《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独立董事已对该专项报告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审计机构对该专项报告出具了容诚专字[2022]518Z0314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意见,以上报告及保荐机构核查意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自查和评价,并编制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2021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得到有效执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内外部环境的变化情况,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加强内部监督机制,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已对该专项报告发表同意意见,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郑中设计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6,516,762.09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51,676.21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428,528,760.91元,减去2021年度实施的2020年度现金分红107,980,241.80元,本年度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326,413,604.99元。

同意公司以未来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元(含税),暂以2021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270,023,688.00股为基数测算,预计分配利润135,011,844.00元。本次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预计占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764.53%。本次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增发新股、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行权、股权激励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总额。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实施权益分派相关事宜。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相关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无重大差异。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已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2年财务预算为公司2022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对2022年度的经营情况及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公司全体员工的努力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完成2021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和评价,建议续聘其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2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议案》;

详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公司治理”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已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鉴于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于2022年5月10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811 证券简称:郑中设计 公告编号:2022-018

债券代码:128066 债券简称:亚泰转债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5月10日(星期二)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5月10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0日上午9:15一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5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2年5月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卓越时代广场4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名称

原独立董事高刚先生,现任独立董事靳庆军先生、章顺文先生、陈燕燕女士将在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以上提案四、提案六、提案七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并披露。

2、议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或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三)。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9日下午5点。来信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5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卓越时代广场4楼

邮政编码:518017

联系传真:0755-23609266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王小颖、梁欢欢

联系电话:0755-8302 8871

传真号码:0755-2360 9266

电子邮箱:atg@atgcn.com

2、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附件一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11”,投票简称为“郑中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附注:

1、各选项中,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委托股东名称:

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额:

委托人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2年5月9日17:0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811 证券简称:郑中设计 公告编号:2022-016

债券代码:128066 债券简称:亚泰转债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4月19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聂红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内容符合监事会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所述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监事会的实际运行情况。

《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董事会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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