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05版)
公司于2020年10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并经2020年11月2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目前公司已聘请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担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并签署了《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9日披露的《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同时,鉴于保荐机构的更换,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中泰证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披露的《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上述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2、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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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单个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蔚蓝生物集团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457.2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1、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2021年4月7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青岛四方支行”)及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高科技工业园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青岛高科园支行”)及中泰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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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17,758.4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49,80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公司于2019年2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金额为2,804.33万元,符合募集资金到帐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2月13日披露的《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7)。
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公司不存在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1年2月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分别以全票赞成通过该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已对本次事项发表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4日披露的《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
公司已于2021年3月29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中的5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披露的《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公司已于2021年5月11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中的2,1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2日披露的《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
公司已于2021年10月25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中的1,0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披露的《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4);
公司已于2021年11月18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中的1,0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披露的《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7)。
公司剩余的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400万元已于2022年1月20日还清,已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并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1日披露的《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1年2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本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1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2021年4月2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除上述调整外,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确定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包括但不限于循环滚动使用方式、投资品种、实施方式等。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投资理财收益合计人民币金额4,670,663.78元,具体的理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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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单个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蔚蓝生物集团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457.2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5月15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年产10000吨植物用微生态制剂系列产品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同时调整原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3,966.61万元用于新项目的建设投资。变更后,年产10000吨植物用微生态制剂系列产品项目将由公司另一全资子公司山东康地恩实施,实施地点为费县经济开发区岩滨路西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披露的《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5)。
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7月16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1500吨/年兽用粉剂自动化密闭式工艺调配项目”变更为“动物用保健品综合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同时调整原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0,347.68万元(含孳息)用于新项目的建设投资,由青岛康地恩动物药业有限公司在青岛市高新区茂源路北段实施,项目计划建设6栋建筑物,总建筑面积42,580.0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1日披露的《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1)。
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后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3《首次公开发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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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年产10000吨植物用微生态制剂系列产品项目”已于2021年4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启动试运行。因本项目设备自动化程度较高,自动化设备模拟调试周期较长;受市场环境变化的影响,同时,新产品开发和的推广应用需要一定的周期,导致本期未达到预计收益。
注5:“蔚蓝生物集团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主要用于提高公司生物技术中心的科研设施和基础条件建设,不直接新增公司产品产能,不涉及对应产品的产能利用率、产销率计算和新增产能消化措施等。故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附表2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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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该项目与所有经营活动相关,无法单独核算其实现的效益。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附表3
首次公开发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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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739 证券简称:蔚蓝生物 公告编号:2022-021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592343655N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2日
经营范围: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资质情况: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号11)、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执业证书编号11010156)等相关资质。
历史沿革:致同所前身是北京市财政局于1981年成立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08年与天华会计师事务所合并,更名为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1月吸收合并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2012年正式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北京为总部,在长春、成都、大连、福州、广州、哈尔滨、海口、杭州、济南等省市设立了分支机构,客户群十分广泛,包括200余家上市公司,3,000多家大型国有、外资及民营企业。
2.人员信息
致同所目前从业人员超过5,000人,其中合伙人204名,截至2021年末有1,153名注册会计师,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3.业务规模
致同所2020年度业务收入21.9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7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3.49亿元。上市公司2020年报审计210家,收费总额2.79亿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和房地产业,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6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致同所近三年(2019年-2021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5.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致同所未受到刑事处罚,累计受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1份、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8份、交易所和股转中心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1份。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胡乃忠
签字注册会计师:聂梓敏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娟
胡乃忠(先生):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9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4份。
聂梓敏(女士):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9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6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
王娟(女士):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2.诚信记录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聂梓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娟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胡乃忠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1次行政监管措施,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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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2022年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90万元(包含内部控制审计收费30万元)。2021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90万元(包含内部控制审计收费25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评估了外部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工作勤勉尽职,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客观、公正、审慎地发表相关审计意见,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鉴于此,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机构和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项提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认真履行审计责任和义务。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一致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道德规范,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2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 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提交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739 证券简称:蔚蓝生物 公告编号:2022-026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五号一一食品制造》的要求,现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经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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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经销商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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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739 证券简称:蔚蓝生物 公告编号:2022-018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和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9日以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原妤女士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审议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情况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结合公司2021年的经营情况、履职情况及绩效奖励政策,2021年度监事薪酬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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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参考国内同行业上市公司监事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运行情况,公司制定了2022年度监事的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公司的监事均在公司均有具体的工作岗位,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领取薪酬。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票:监事薪酬方案本人回避表决,同意票2票;以上议案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20)。
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审议并通过《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739 证券简称:蔚蓝生物 公告编号:2022-023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公司拟对《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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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10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