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162 证券简称:新中港 公告编号:2022-014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19日11:00-12: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以网络互动的方式召开了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现将说明会情况公告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2022年4月19日11:00-12:00,公司董事长谢百军先生、总经理谢迅先生、独立董事娄杭先生、财务总监吴建红女士、董事会秘书密志春先生出席了本次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并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投资者提出的主要问题和公司的回复情况
问题1:2019年、2020年贵公司节余的碳排放交易配额合计500,055吨,出售碳排放配额50万吨。请问公司2021年、2022年预计节余的碳排放交易配额大概是多少?是否也考虑出售?
答:公司2019年和2020年碳排放权配额经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于2021年9月核定,2019年和2020年合计碳排放配额264.83万吨,排放214.83万吨,结余50.01万吨,结余比例为18.88%。2021年12月出售了50万吨,详见2021年12月24日的《公司完成碳排放配额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2021年度碳排放配额及结余情况尚需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核定,由于2021年公司供热量、上网电量均比之前有所增加,且能耗低优势明显,如核定的方法一致,预计2021年度依然有较大比例碳排放交易配额结余;2022年IPO项目的优势会发挥得更加明显,且可转债募投项目“80000Nm3/h 空压机项目”开始投产,供热量随下游用热大项目的逐步达产而增长,预计2022年碳排放交易配额结余又会有进一步增加,具体以有权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公司将根据最终核定的碳排放交易配额结余量,以及市场行情和公司发展等方面情况作出出售与否的决策。谢谢您的关注!
问题2:公司“80,000Nm3/h空压机项目”进展如何?预计什么时候投产?投产后对公司有何影响?
答:“80,000Nm3/h空压机项目”将建设一台110t/h高温超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配套一台15MW的背压式汽轮机,用于驱动1台压缩空气总产量93,000Nm3/h空气压缩机组(包括外供3.55Mpa(a)压缩空气80,000Nm3/h和厂内替代多台自用0.9Mpa(a)电拖中小压缩空气机部分13,000Nm3/h)。另建设1套93,000Nm3/h电动空气压缩机组作为备用(包括外供3.55Mpa(a)压缩空气80,000Nm3/h和厂内替代自用0.9MPa(a)压缩空气部分13,000Nm3/h)。
其中作为备用的电动空气压缩机组已经开工建设,能满足压缩空气主要用户浙江吴越能源有限公司(用量为80,000标方/小时)试生产的要求。汽轮机拖动空气压缩机组的主要设备已订货,正在抓紧开工准备,预计到2023年可投产。
“80,000Nm3/h空压机项目”的110t/h高温超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按可耦合然烧生物质设计,项目投产后,公司一次能源输入增加了生物质耦合,二次能源输出增加了压缩空气(高压、低压)耦合,进一步提高热效率、?效率,降低公司整体碳排放强度,开拓公司新的增长点。为实现公司“具有规模优势,环保和碳排放强度可与天然气机组相媲美的区域综合能源供应中心和碳中和中心”的目标,创造条件。
问题3:2021年贵公司利润下降27.74%,降幅有点大,请问是什么原因?
答:2021年随着热用户扩产及疫情对下游用户的影响减小,电力、热力销量是增加的,同比分别增长5.22%、12.34%,全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5.00%,但2021年利润大幅下降,主要系煤炭价格大幅上涨导致。折算成标煤平均采购价格2021年比2020年上涨75.99%,加上电价没有随之调整;考虑到下游用户的承受能力,公司积极控制汽价上涨幅度,未将大部分煤炭上涨成本传导到下游企业(平均汽价比上年增长33.58%),导致公司利润明显下降。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2021年年报。
问题4:在目前“双碳”形势下,公司怎么看热电联产行业的前景?公司有具体发展战略?
答:我国提出了“2030年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的中长期目标,在全球都在推动绿色低碳经济的氛围下,热电联产作为一种清洁高效的发电和供热方式,可以高效地解决能源及环境问题,受到国家的高度重视和政策鼓励。
根据热电联产行业的现状及国家政策导向,热电联产行业的发展趋势应为采用新型更高参数的背压式热电联产技术,使机组能效远高于常规火电机组,也明显高于一般背压式机组,采用掺烧低碳或零碳燃料技术,努力降低整体碳排放强度。因热电联产行业的下游工业用户用热需求量大且要求稳定供应,因此很难用风电、太阳能等新能源替代,即使到了2030年实现“碳排放顶峰”、2060年实现“碳中和”,超高效率、超低排放的背压式热电联产机组(耦合生物质燃料)仍有发展空间。
十四五规划提出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继续提高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比重,加快煤炭减量步伐;“十四五”时期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十五五”时期逐步减少;具体实施时先立后破,不搞“碳冲锋”、运动式“降碳”、踩“急刹车”。
公司能效水平省内领先,2021年IPO募投项目投产后,能耗进一步下降,均低于浙江省十四五规划提出的到2025年热电联产企业平均供电煤耗降至260克/千瓦时。在浙江省规划全省发电和供热用煤量2025年与2020年相比基本持平的格局下,由于公司具备低能耗优势,依然有一定的发展空间,且可通过耦合政策鼓励的农林生物质燃料,以降低对煤炭的依赖。
公司的发展战略是“打造成具有规模优势,环保和碳排放强度可与天然气机组相媲美的区域综合能源供应中心和碳中和中心”的区域公用热电联产企业作为发展目标。具体是:
(1)通过新机组扩建和技术改造,进一步提高热效率、?效率,在供电煤耗、供热煤耗、环保排放、碳排放强度等方面树立行业新标杆。
(2)通过大规模耦合生物质燃料,实现输入生物质、煤、天然气多种一次能源耦合,在发电部分碳排放已经媲美天然气机组的基础上,争取供热部分碳排放也可与天然气机组媲美,逐步摆脱对煤炭的依赖。
(3)根据工业园区下游用户的需求,通过扩建和技术改造,输出二次能源在扩大原有电力、低压蒸汽生产规模的基础上,增加中压蒸汽、压缩空气(高压、低压)、冷源的耦合输出。以提高园区整体能源利用效率,扩大公司经营规模。
(4)重视园区热网建设,以满足用户需求,减少管网热力损失,在一次能源、二次能源大比例耦合的基础上,积极扩大业务规模,努力建成浙江省同类(背压式)区域热电厂中,规模最大(主营业务)之一。
问题5:公司IPO募投项目“节能减排升级改造项目”建设220t/h亚临界(一次再热)新型循环流化床锅炉和35MW背压式高效汽轮发电机组及超低排放环保处理系统,去年9月投产后是否达到预期效果?对公司的影响如何?
答:公司“节能减排升级改造项目”于2021年9月投产,项目采用亚临界(一次再热)参数背压供热机组,机组初参数首创全国同行业背压机组最高等级。投产后,显著降低了供电煤耗、供热煤耗、厂用电率和环保成本,特别是?效率提高显著,在同等供热量下,上网电量大幅增加,抵销了较大部分煤价暴涨及下游用户限电限产的影响。
2022年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企业生产和经营的精细化管理,实现机组的安全、环保、高效运行,在公司现有机组100%为背压机组,高压参数以上占88.44%以上,超高压、亚临界参数占70%以上,蓄热器调峰能力达7500立方米的条件下,加强节能调度,显著提高热效率、?效率,以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问题6:绿色电力交易开始试点,公司有啥规划布局?
答 :谢谢您的提问!绿色电力交易主要是指,电力用户以较高价格购买太阳能、风电等綠色清洁电能,可享受政策优惠。新中港暂无绿电交易安排。谢谢!
问题7:公司21年净利润同比下降27.74%,主要原因是什么?煤炭价格持续上涨对公司业绩有何影响?公司有什么对冲措施吗?
答:2021年随着热用户扩产及疫情对下游用户的影响减小,电力、热力销量是增加的,同比分别增长5.22%、12.34%,全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5.00%,但2021年利润大幅下降,主要系煤炭价格大幅上涨导致。折算成标煤平均采购价格2021年比2020年上涨75.99%,加上电价没有随之调整;考虑到下游用户的承受能力,公司积极控制汽价上涨幅度,未将大部分煤炭上涨成本传导到下游企业(平均汽价比上年增长33.58%),导致公司利润明显下降。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2021年年报。
如果煤价持续上涨,肯定会对企业经营业绩造成巨大压力。但国家已经出台煤炭保供的有力措施,今年一季度煤炭产量已达到历史高位,煤价也在稳步回落,因此煤价再持续上涨预期较小。如果再出现煤价持续上涨的状况,依托公司IPO项目投产和可转债项目尽快投产的有利条件,争取电力、热力、压缩空气价格的部分向下游传导,仍然可取得较好的业绩。
关于公司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的情况,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公司对于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公司发展的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欢迎广大投资者通过电话、邮箱、上证e互动等多种形式与公司继续保持沟通和交流。
特此公告。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