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955 公司简称:大千生态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58,617,687.86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余额为571,017,995.29元。鉴于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状况、现金流情况以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的考虑,综合公司长远发展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拟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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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以全要素整体性解决方案为核心的综合性园林绿化工程总承包业务。根据2021年11月证监会发布的《2021年第3季度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公司属于“建筑业”中的“土木工程建筑业”(代码E48)。
近年来,生态文明建设被提升到国家顶层战略高度。综合性、全要素、全产业链的发展模式逐渐成为园林绿化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园林行业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主力军之一,负有建设“美丽中国”的时代使命。同时,城市更新、乡村振兴等政策的相继提出与重要战略地位的确认,也为园林行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方向,数字化进程的推进也使得行业开始了更为高效的理念创新与技术探究。
(1)生态环境建设是长期趋势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建设美丽中国,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习近平总书记也强调:“加大力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十四五规划及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要“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园林行业具有天然的碳汇优势,不管是自己建设经营还是与政府合作建设经营,其创造的生态价值在CCER(中国经核证减排信用)市场重启后有望充分释放。我国拥有大量林地、草地、湿地资源,潜在市场巨大。拥有先进生态工程技术和丰富的政府服务经验的园林企业,有望开拓新的企业增长曲线。
自生态文明建设上升至国家战略以来,国家层面对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的持续高度重视,为生态建设行业长期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双碳”的提出更是为园林行业提供了新的发展助力。
(2)综合性服务发展方向深化
2021至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对于乡村振兴战略及实施政策的深入与细化,扭转了对乡村的环境改造与建设仅局限于优化居住环境、单一发展旅游业的局面,各级政府开拓思路,开始寻求可持续的、有当地特色的综合发展方向,基于地方资源的前期调研与规划、因地制宜的建设与改造、具有特色的运营能力,都为行业内的企业提出了更加综合性的要求。
随着2021年城市更新第一次被写入政府报告,“研究制定城镇体系建设方案”、“实施城市生态修复和功能完善工程”等8个方面重点工作指示的提出,人民群众对城市宜居生活的新期待推动着行业思考宜居、绿色、韧性、智慧、人文城市的综合解决方案。
(3)市场结构、客户需求发生深刻变化
随着国民经济从高速发展转为高质量发展,以及国家陆续出台的财政政策、金融政策、土地政策等约束,房地产陷入周期性低迷,市场结构发生巨大变化,传统园林市场萎缩。同时各级政府的发展思路已经从原来单纯的环境改善、土地增值,转变为以生态建设为核心,以产城融合、城市运营为主旨的城市提升,以及以三生融合、三产互动为内涵的乡村振兴,这是生态环境企业面临的新课题、新机遇和新挑战,公司必须寻求差异化的破局之道。
2、行业地位
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拥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甲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等多项资质,具有全要素、全流程生态产业链。一直以来,公司都积极响应国家战略,紧跟行业发展趋势,始终坚持“行稳致远”的方针,不片面追求规模和速度,公司的财务安全性指标在同行业上市公司中名列前茅。公司将高水平规划设计、与央企紧密合作、适度规模资本投入、高质量工程管理等竞争能力进行有机整合,已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差异化竞争策略。公司不断提升生态环境建设运营综合实力,秉承“行稳致远”的发展理念,践行“品质、生态、价值、责任”的企业价值观,提升自身品牌和影响力,为客户、股东、员工和社会创造价值。未来,公司将借助绿色环保行业规模和发展空间迅速扩大的历史机遇,大力开拓市场,提升企业品牌影响力。
(一)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业务主要集中在城市更新、乡村振兴、生态修复等相关领域,经过多年深耕,已形成集生态景观规划与设计、生态环境建设与治理、景观养护、文旅运营为一体的生态产业链。报告期内,公司秉承“品质、生态、价值、责任”的经营理念,继续保持生态环境建设业务的稳健发展,同时优化和完善公司业务结构,进一步提升规划设计能力和项目运营能力,努力成为一家优秀的生态环境综合服务商。
(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稳步推进生态景观建设业务,同时积极拓展生态修复和文旅运营业务,公司现有业务模式如下:
1、建设工程总承包(EPC)业务模式
建设工程总承包(EPC)业务模式,即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由工程的总承包商全面负责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以向业主交付最终产品和服务为目的,对整个工程项目实行整体规划、全面安排、协调运行的前后衔接紧密的承包模式,通常采用固定总价合同。目前,建设工程总承包(EPC)业务模式已成为公司的主要业务模式,未来公司也将优质EPC项目作为发展重点。
2、建设工程独立承包业务模式
建设工程独立承包业务模式,是指发包人(业主)并不将建设工程的全部建设工作发包给某一承包人,而是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建设工程独立承包业务模式属于传统的工程招投标业务,有较大的市场空间,一直以来是公司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3、PPP业务模式
公司通过招投标承揽PPP项目,作为社会资本方和政府合作设立项目公司(SPV),通过项目公司对PPP项目进行投资、建设和运营,同时公司作为施工方负责资质范围内的项目施工;项目运营收入及可行性缺口补贴在运营期内按年支付,工程施工结算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按进度结算和支付;运营期结束后,将项目移交给政府方。
尽管PPP项目在公司业务中占据一定比重,但公司在PPP项目建设中不提供抵押担保,同时,公司在选择PPP项目时将地方政府偿付能力作为项目筛选首要标准。目前公司正在运营的PPP项目大部分已进入运营阶段,有较强的回款保障。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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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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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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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1年度,公司实现556,420,186.50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1.0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8,617,687.86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2.5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7,525,692.34元,比上年同期下降53.25%。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3,678,857,772.15元,比去年末增长1.77%;净资产1,795,980,219.93元,比去年末增长4.16%。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955 证券简称:大千生态 公告编号:2022-011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激励对象人数:由13人调整为12人
● 股票期权数量:由460万份调整为445万份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0年4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年4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日,公司监事会出具了《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3、2020年4月15日至2020年4月24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年4月28日,公司披露了《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0年5月6日,公司召开了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0年5月7日,公司公告了《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六个月内,未发现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所有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6、2020年6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票期权授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7、2020年7月2日,公司股票期权的授予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相关登记手续。
8、2020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实施完毕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后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21年7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和《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有1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决定取消对该激励对象的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合计50万份;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满足,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的比例为50%,13名激励对象第一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230万份,行权价格为17.05元/份。
二、本次调整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公司授予股票期权的13名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取消对该激励对象的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合计15万份,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13人调整为12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460万份调整为445万份。
本次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合计15万份,公司将根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办理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相关手续。
三、本次股票期权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不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整体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勤勉尽职,全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此次调整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调整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六、律师的法律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调整、本次注销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程序,符合《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调整、本次注销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调整、本次注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手续。
七、备查文件
1、《大千生态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大千生态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大千生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955 证券简称:大千生态 公告编号:2022-013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4月19日,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作出如下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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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955 证券简称:大千生态 公告编号:2022-014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3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鼓楼区集慧路18号联创科技大厦A栋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3日
至2022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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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5、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8、9、10、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南京安居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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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登记方式:股东(或代理人)可以到公司证券部办公室登记或以传真方式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5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常设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蒋琨
电话号码:025-83751401
传真号码:025-83751378
2、与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55 证券简称:大千生态 公告编号:2022-005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9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2年4月19日上午10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4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大千生态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大千生态2021年年度报告》及《大千生态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大千生态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天衡专字(2022)00495号)。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大千生态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大千生态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大千生态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58,617,687.86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余额为571,017,995.29元。鉴于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状况、现金流情况以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的考虑,综合公司长远发展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拟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主要原因说明如下:
在当前宏观经济环境的背景下,受新冠疫情、行业竞争和土地监管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业务规模有所缩减。同时,工程行业的业务模式需要公司垫付较多资金,且结算回款周期长,会导致公司流动资金周转压力加剧,加之目前信贷政策趋紧,因而需要公司预留充足的营运资金,以应对行业局势带来的不利影响,维护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稳健发展。
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开拓、承接、建设等,补充公司日常营运资金。公司滚存适量的未分配利润能相应减少公司对外借款,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和财务成本,实现公司有质量、可持续发展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资金需求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广大股东的即期及长远利益,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大千生态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2022-007)。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申请授信、贷款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2022年度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申请期间为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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