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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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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45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1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拟提议继续聘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大千生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2-008)。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8、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汤跃彬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大千生态关于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009)。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9、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投资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大千生态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2-010)和《大千生态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22)00494号)、《德邦证券关于大千生态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1、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往来情况报告》

经审核确认,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天衡专字(2022)00493号)。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大千生态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4、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大千生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年度薪酬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大千生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6、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公司授予股票期权的13名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取消对该激励对象的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合计15万份。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13人调整为12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460万份调整为445万份。

关联董事许峰、王正安、陈沁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大千生态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的公告》(2022-011)。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大千生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2-012)。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8、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大千生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2-013)。

1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大千生态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大千生态董事会议事规则》。

2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大千生态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大千生态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大千生态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大千生态对外担保制度》。

2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大千生态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大千生态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防止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大千生态防止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管理制度》。

2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大千生态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9、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2年5月13日(周五)在南京市鼓楼区集慧路18号联创科技大厦A栋公司会议室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大千生态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2-014)。

特此公告。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955 证券简称:大千生态 公告编号:2022-006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9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19日下午2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大千生态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大千生态2021年年度报告》及《大千生态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大千生态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天衡专字(2022)00495号)。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大千生态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大千生态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大千生态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58,617,687.86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余额为571,017,995.29元。鉴于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状况、现金流情况以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的考虑,综合公司长远发展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拟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充分考虑了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的具体情况,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且有利于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大千生态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2022-007)。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1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拟提议继续聘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大千生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2-008)。

7、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监事范红跃、吴体忠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大千生态关于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009)。

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投资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大千生态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2-010)和《大千生态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22)00494号)、《德邦证券关于大千生态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报告》。

10、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往来情况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确认公司2021年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天衡专字(2022)00493号)。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年度薪酬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大千生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2-012)。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大千生态监事会议事规则》。

特此公告。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955 证券简称:大千生态 公告编号:2022-008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历史沿革: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始建于1985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脱钩改制,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首席合伙人:余瑞玉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80

注册会计师人数:378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91

最近一年(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65,622.84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58,493.62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19,376.19万元

上年度(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6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行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7,204.50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455.32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顾晓蓉女士,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3年开始在江苏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为4家,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晓昕女士,202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项目,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罗顺华先生,201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为5家,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2、项目成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2021年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费用合计85万元,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要求和范围,按照市场原则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2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相关情况进行了解和审查,认可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诚信状况,同意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拟聘请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审计业务的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符合上市公司聘请审计机构的条件和要求,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符合上市公司聘请审计机构的条件和要求,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工作要求。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我们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报告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955 证券简称:大千生态 公告编号:2022-004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之《第八号一一建筑》的相关规定,现将2021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新中标及签订项目合同的数量及合计金额

2021年10-12月,公司及子公司新中标项目10项,金额为人民币53,644,350.29元。新中标项目中,生态建设项目7项,设计服务项目3项。

2021年10-12月,公司及子公司新签订项目合同8项,合计金额为人民币53,282,028.34元。新签项目合同中,生态建设项目5项,设计服务项目3项。

(二)本年累计中标及签订项目合同的数量及合计金额

截至2021年底,公司及子公司累计中标项目37项,合计金额为人民币407,912,325.69元。公司及子公司累计签订合同33项,合计金额为人民币456,439,932.27元,均在执行过程中,不存在已签订尚未执行的重大项目。

特此公告。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955 证券简称:大千生态 公告编号:2022-007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58,617,687.86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余额为571,017,995.29元。

鉴于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状况、现金流情况以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的考虑,综合公司长远发展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拟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处的行业及经营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生态景观的设计、建设和运营,业务主要集中在城市更新、乡村振兴、生态修复等相关领域。在当前宏观经济环境的背景下,同时受新冠疫情、行业竞争和土地监管等因素的影响,生态园林全行业的项目招投标、施工建设均受到一定程度的阻碍,公司一方面加强风控,优选甲方信誉好、回款有保障的项目,优质订单量有所下降,另一方面在手订单因土地监管政策缩减规模或推迟开工,产值转换不及时。

面对传统园林行业局势的变化,公司需要进一步提高订单产值转换率,提升抗风险的能力,因此公司需留存充足的营运资金以应对行业局势带来的不利影响。

(二)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公司的业务模式为EPC业务模式、建筑工程独立承包业务模式和PPP模式,这三种业务模式均需要公司垫付较多资金,且结算回款周期长,资金使用效率低,会导致公司流动资金占用量增多,加剧资金周转压力,加之目前信贷政策趋紧,因而需要公司预留充足的营运资金,以维护公司的正常经营。

为保证公司经营业务的相对稳定,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用于主营业务的建设,保证公司的稳健可持续发展。

(三)公司最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四)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开拓、承接、建设等,补充公司日常营运资金。公司滚存适量的未分配利润能相应减少公司对外借款,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和财务成本,实现公司有质量、可持续发展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董事会意见

2022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兼顾了公司未来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将该预案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2022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充分考虑了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的具体情况,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且有利于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资金需求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广大股东的即期及长远利益,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其他事项

公司将于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召开2021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大千生态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2022-015)。

特此公告。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955 证券简称:大千生态 公告编号:2022-009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公司预计2022年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根据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制定的,不存在显失公平以及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以实际业务量为准,不构成对公司业绩的保证。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4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基于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对2022年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原则,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显失公平以及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我们对公司预计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表示认可,并同意将《关于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预计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2021年实际发生金额与2022年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做出的合理预测,是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且根据市场化原则定价,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董事已回避表决。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公司与关联方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南京安居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通过公开招投标或双方公平协商的方式确定并签订工程合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预计,不构成对公司业绩的保证。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文胜

注册资本:8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7年11月30日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长江中路279号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产业项目研发、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经营)、投资、租赁,酒店管理,财务咨询。

截至2021年9月30日,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3,824,677.37万元,净资产为1,405,101.48万元,营业收入1,185,895.35万元,净利润81,589.14万元。

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系公司持股10.42%的股东,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

(2)南京安居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毛龙泉

注册资本:4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0年2月8日

住所:南京市雨花台区安德门大街32号紫悦广场1号楼北楼5楼

经营范围:土地一级开发整理;政策性住房项目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及相关业务;危旧房改造项目开发建设(含重要近现代建筑保护、修缮与活化利用);资产管理;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9月30日,南京安居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总资产为11,781,191.10万元,净资产为3,827,833.42万元,营业收入810,984.57万元,净利润39,632.82万元。

南京安居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持股8.76%的股东,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

(二)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依法持续经营,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正常,履约情况良好,与本公司交易均能正常结算,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也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发展的可能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南京安居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均通过公开招投标或双方公平协商的方式确定并签订工程合同,为关联人提供园林设计、施工等服务。提供园林施工、养护服务根据项目所在地的园林行业定额收费标准,结合当地的市场价格水平,双方共同协商达成。提供园林设计服务根据行业标准和项目所在地的发展水平,结合项目标的定位、工程投资额、设计要求等因素,双方共同协商达成。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存在任何一方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为正常的商业往来,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且根据市场化原则定价,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显失公平以及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此类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955 证券简称:大千生态 公告编号:2022-010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70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2,620,000股新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3.46元,募集资金总额304,465,2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273,205.66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99,191,994.3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5月27日全部到位,且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衡验字(2020)00042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106,346,645.45元,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197,643,070.31元,其中包含账户利息4,799,077.33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与履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20年6月8日会同保荐机构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北京西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街口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净额为299,191,994.34元,与上表中初始存放金额299,898,222.00元的差额706,227.66元为支付的发行费用。

募集资金净额299,191,994.34元扣除实际使用金额106,346,645.45元后,余额为192,845,348.89元,与期末余额197,643,070.31元的差额为4,797,721.42元(其中利息收入4,799,077.33元,手续费1,355.91元)。

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街口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025900142810601)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为便于账户管理,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前办理完毕注销手续并及时进行了公告。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106,346,645.45元,其中2020年使用89,757,000.00元,2021年使用16,589,645.45元。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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