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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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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鸿国集团、鸿国文化、美丽华实业与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图

2、公司与其实际控制人的股权控制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为三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胞集团”),截至本公告日,三胞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21.45%,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三胞集团股东为袁亚非、南京翔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袁亚非先生持有三胞集团股权比例为97.5%。袁亚非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袁亚非、三胞集团与公司的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如下图: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图

3、关联关系

宏图三胞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对象的实际控制人陈奕熙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袁亚非先生妹妹的配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本次交易的双方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期限内,鸿国集团及其子公司在担保额度内的担保融资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签署相关法律文书。在公司为鸿国集团及其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时,鸿国集团及其子公司同时按照不低于融资额度签订反担保合同。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宏图三胞对鸿国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美丽华实业提供担保,均有反担保措施,同时,鸿国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美丽华实业也为公司贷款提供了相应担保,公司与其相互提供担保支持,有利于满足公司经营发展和融资需要。本次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同意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与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互保行为,有利于双方提高融资效率,满足各自生产经营需求。本次担保的被担保人均提供反担保,公司对其担保风险相对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同意将以上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19,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比例为281.32%;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331,7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比例为4912.07%。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没有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122 证券简称:ST宏图 公告编号:临2022-020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

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王家琪先生、李浩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已满6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王家琪先生、李浩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务。

由于王家琪先生、李浩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前,王家琪先生、李浩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

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常华兵先生、陈爱武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同本届董事会。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提名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被提名人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应的经验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常华兵先生、陈爱武女士的任职资格已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王家琪先生、李浩先生辞职生效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家琪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0,800股,李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董事会对王家琪先生、李浩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简历:

常华兵:男,中国国籍,1974年出生,硕士学位。现任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在财务、会计和审计领域公开发表论文100余篇,出版专著、教材3部,主持研究国家级、省部级课题10多项。

陈爱武,女,中国国籍,1967年出生,博士学位。现任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江苏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南京仲裁委、南通仲裁委、常州仲裁委、无锡仲裁委仲裁员;被聘为江苏省人民检察院院外专家,江苏省妇联法律顾问,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特邀咨询专家。

证券代码:600122 证券简称:ST宏图 公告编号:临2022-022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股票自2022年4月20日起将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仍为“ST宏图”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撤销退示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与简称:“ST宏图”;

(二)股票代码:“600122”;

(三)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2年4月20日

(四)股票停复牌起始日:不停牌

(五)实施其它风险警示的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二、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根据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关于对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发表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公司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13.9.1条之(六)“最近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公司股票将继续被实施其它风险警示。

三、其他风险提示

1、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和公司控股股东三胞集团有限公司立案,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1)。截至目前,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尚未有结论性意见。如公司因前述立案调查事项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且依据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触及《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将面临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

2、公司于2022年4月1日收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京中院”)《决定书》[(2022)苏01破申4号],南京中院同意公司先行启动为期6个月预重整工作,并指定北京市中伦(南京)律师事务所与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联合管理人,组织开展预重整指导工作。本次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批准重整计划前的程序,不代表南京中院最终受理对公司进行破产重整的申请,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截至目前,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裁定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重大不确定性。若公司预重整成功,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根据《上市规则》第9.4.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122 证券简称:ST宏图 公告编号:临2022-011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4月18日在公司总部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于2022年4月8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廖帆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宏图高科202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宏图高科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宏图高科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鉴于公司 2021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数,2021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0,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考虑公司经营业绩现状、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公司董事会提议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该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宏图高科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宏图高科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宏图高科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七)《宏图高科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八)《宏图高科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专项公告。

(十)《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专项公告。

(十一)《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专项公告。

(十二)《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关联董事邵静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专项公告。

(十三)《关于预计2022年度为关联方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担保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关联董事邵静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专项公告。

(十四)《关于2022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专项公告。

(十五)《关于预计2022年度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专项公告。

(十六)《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专项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专项公告。

(十八)《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专项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122 证券简称:ST宏图 公告编号:临2022-013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司(以下简称“财政部会计司”)于2021年11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以下简称“《实施问答》”)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调整,不会对公司本期及前期的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1年11月2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将其自“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会计司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除依据上述《实施问答》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实施问答》指出: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据此,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从“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除此以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包括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在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议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实施问答》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变更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审议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并发表如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告不产生重大影响,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122 证券简称:ST宏图 公告编号:临2022-015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8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为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21年年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项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合计10,965.52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项目和金额

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存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账款,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0,965.52万元,具体明细如下表: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

1、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依据及金额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量。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可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对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2、应收和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依据及金额

公司对于信用风险显著不同具备以下特征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当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单项金融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按照公司计提坏账准备的政策,公司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进行了减值测试,对部分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10,916.78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0,965.52万元,将减少2021年度净利润10,965.52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截至2021年12月31公司实际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

五、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经审核,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事实清楚、依据充分,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其中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122 证券简称:ST宏图 公告编号:临2022-016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2022年度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19家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的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票、内保外债、保函、国内信用证、票据贴现、跨境风参等,具体明细如下:

以上授信有效期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以签署的授信协议为准,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实际资金需求确定,操作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新增融资、原有融资展期、借新还旧等,融资期限、利率等以签订的融资业务法律文本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122 证券简称:ST宏图 公告编号:临2022-019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2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遵循平等自愿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2年4月1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邵静回避了表决。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其定价原则与独立第三方交易一致,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先审核,认为2022年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之需,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2022年4月18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5、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的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与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1、北京乐语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甲12号(北京国家广告产业园区)C区3号楼2层3205室

法定代表人:张晓波

注册资本:89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技术开发;销售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医疗器械I、II类;经营电信业务;通过转售方式提供的蜂窝移动通信业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4年6月12日)。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2、北京乐语世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18号2幢5层546-8

法定代表人:张晓波

注册资本:25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从事移动电话及配件、电子通讯设备及终端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其他电子产品的批发、进出口(含技术进出口)及佣金代理;(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管理规定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通讯技术的开发、咨询、技术许可、技术转让;计算机软硬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销售电子产品。

3、徐州市肿瘤医院

注册地址:徐州市鼓楼区环城路131号

法定代表人:张居洋

注册资本:3655.25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中、西医诊疗服务(凭许可证核定内容经营);健康管理服务;非金融性资产授托管理服务;企业管理服务;医疗设备租赁;商务信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医疗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等。

4、金鹏电子信息机器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神舟路9号

法定代表人:钟红梅

注册资本:33241.1736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计算机批发;软件批发;计算机零配件零售;办公设备耗材零售;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软件零售;电子产品批发;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安全技术防范产品批发等。

5、三胞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68号01幢

法定代表人:袁亚非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电子计算机网络工程设计、施工、安装;电子计算机及配件、通信设备(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开发、研制、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与咨询;生物医疗技术服务;医疗服务;健康管理等。

6、徐州新健康老年病医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徐州市鼓楼区奔腾大道108号

法定代表人:姜悦

注册资本:5813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医疗服务、医疗美容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医院管理;物业管理;医疗设备租赁;专用设备修理;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网络技术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远程健康管理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等。

7、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中山南路1号

法定代表人:翟凌云

注册资本:134613.2221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百货零食;保健食品研发及信息咨询服务;养老服务;健康相关产业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成果转让、咨询服务;医疗器械的研究、开发及技术咨询;保健食品研发及信息咨询服务;养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等。

8、上海安康通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华盛路76-82号6层17室

法定代表人:张轩

注册资本:165万美元

主营业务:家政服务;养老服务;养老项目策划;养老服务咨询;养老服务软件研发及推广;生产老人护理和呼叫救助产品、远程医疗护理电子产品等。

9、上海互联远程医学网络系统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四平路421弄20号520室

法定代表人:张轩

注册资本: 1,258万美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开发、研制网络通信、远程医疗护理、电子商贸系统软件及智能化管理咨询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家政服务;养老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护理机构服务(不含医疗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从事计算机软硬件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养生信息咨询(不含诊疗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智能机器人的研发;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物业管理;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金融信息除外);商务信息咨询(不含投资类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创意服务;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营业性演出除外);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不含投资类咨询);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计算机软硬件、通讯设备、网络设备、智能家庭消费设备、电子产品、物联网设备的研发、安装、销售(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除外),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和技术咨询;佣金代理(拍卖除外);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和技术咨询;日用品、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家用电器、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除)。(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旅游业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核电站建设经营除外);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10、徐州宏三商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徐州市泉山区解放南路26-8号三胞广场4号楼一层L104-105号商铺

法定代表人:刘洋

注册资本:50万元

主营业务:文具用品、体育用品、珠宝首饰、工艺品、玩具、办公用机械、仪器仪表、安防监控设备、I类医疗器械、家用电器、日用品、化妆品、个人卫生用品、厨房用具、食品、数码用品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办公设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销售、安装、维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网络工程设计、施工;代办电信授权业务;无人机技术开发;无人机租赁;会议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国内教育咨询服务;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庆典礼仪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关系

三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胞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乐语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乐语通信”)、北京乐语世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乐语世纪”)、徐州市肿瘤医院、徐州宏三商贸有限公司、金鹏电子信息机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鹏电子”)、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新百”)、上海安康通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安康通”)、上海互联远程医学网络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互联医学”)、徐州新健康老年病医院有限公司、南京东方福来德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福来德”)均为受三胞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的相关规定,上述交易的双方构成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主要内容

1、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团结企业有限公司与南京新百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地点:中山东路18号一层A1、A2、A3,用途:开设南京新百二期门店;租赁面积:1096平方米;合同期限:2020年1月1日~2029年12月31日;结算方式:按季支付,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每年租金300万元人民币,2023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每年租金315万元人民币,2026年1月1日-2029年12月31日每年租金330万元人民币。

2、公司控股子公司宏图三胞高科技术有限公司与北京乐语通信、北京乐语世纪之间发生的交易主要是商品销售。

4、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富士通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徐州市肿瘤医院、徐州新健康老年病医院有限公司、金鹏电子、三胞集团、徐州三胞医疗、上海安康通、上海互联医学、南京新百之间发生的交易主要为扫描仪、打印机、收银机、智能终端设备等商品销售。

(二)定价政策

公司及下属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合同,其定价政策为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确定,不存在有失公允和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商品销售和场地租赁,有利于发挥各自在业态、资源及品牌上的优势,促进双方经营效率最优化,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和整体利益。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平公正、互利共赢的基础上进行,充分体现专业协作、优势互补的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122 证券简称:ST宏图 公告编号:2022-021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20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软件大道68号719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20日

至2022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3、6、7、8、9、10、11、12.0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三胞集团有限公司、南京中森泰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 会前登记:股东可在会议登记日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

2. 现场登记:股东及授权代表可在现场会议当日召开前进行登记。

注:股东参会资格以现场登记为主,其他登记方式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二)登记时间与地点

登记时间:2021年5月20日上午10:00~11:30,下午14:00~16:30

登记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68号4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所需材料

个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其本人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原件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经个人股东及代理人双方签字的授权委托书、个人股东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股东须在其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字)、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须在其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字)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若为法定代表人,需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均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须在其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字);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法人股东和代理人双方签章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代理人须在其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字)进行登记。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出席会议的,除满足上述要求外,还需提供中国证监会颁发的业务许可证复印件。为确保该部分股东能有效出席股东大会,建议其采用会前登记方式。

(四)登记步骤及参会要求

1. 以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应将上述登记材料复印件传真至公司,并在传真上注明联系人与联系电话;以现场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应将上述登记材料交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人员。

2. 会议当日,股东及授权代表应携带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原件等材料以备律师进行股东资格验证。

六、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25)83274692

联系人:杨敏仪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上接20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