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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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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16 证券简称:智慧农业 公告编号:2022-020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4月19日(星期五)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19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希望大道南路58号公司行政中心306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向志鹏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53人,代表股份395,227,4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432,706,318股的27.5861%。

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8人,代表股份374,202,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1185%;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35人,代表股份21,025,4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75%。

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394,782,3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74%;反对44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15%;弃权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出席本次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同意17,703,9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5475%;反对44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277%;弃权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8%。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94,782,3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74%;反对27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86%;弃权17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7,703,9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5475%;反对27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943%;弃权17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582%。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94,782,3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74%;反对44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15%;弃权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7,703,9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5475%;反对44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277%;弃权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8%。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94,782,3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74%;反对27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86%;弃权17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7,703,9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5475%;反对27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943%;弃权17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582%。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394,784,7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80%;反对43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09%;弃权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7,706,3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5608%;反对438,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145%;弃权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8%。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87,405,1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43%;反对27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99%;弃权17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57%。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7,700,4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5282%;反对27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943%;弃权17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775%。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94,799,3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17%;反对25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43%;弃权17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7,720,9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6412%;反对254,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006%;弃权17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582%。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94,795,8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08%;反对25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52%;弃权17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7,717,4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6219%;反对257,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199%;弃权17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582%。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94,782,4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74%;反对27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86%;弃权17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7,704,0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5481%;反对27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937%;弃权17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582%。

表决结果: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94,782,4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74%;反对27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86%;弃权17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7,704,0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5481%;反对27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937%;弃权17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582%。

表决结果: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94,781,2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71%;反对26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80%;弃权17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9%。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7,702,8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5415%;反对268,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811%;弃权17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775%。

表决结果: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94,784,7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80%;反对26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80%;弃权17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7,706,3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5608%;反对268,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811%;弃权17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582%。

表决结果: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94,782,3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74%;反对27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86%;弃权17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7,703,9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5475%;反对27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943%;弃权17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582%。

表决结果: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94,782,3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74%;反对27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86%;弃权17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0%。

其中,同意17,703,9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5475%;反对27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943%;弃权17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582%。

表决结果:通过

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94,782,3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74%;反对27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86%;弃权17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7,703,9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5475%;反对27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943%;弃权17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582%。

表决结果:通过

1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94,782,3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74%;反对27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86%;弃权17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7,703,9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5475%;反对27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943%;弃权17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582%。

表决结果:通过

1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94,782,3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74%;反对27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86%;弃权17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7,703,9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5475%;反对27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943%;弃权17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582%。

表决结果:通过

18、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8.1 选举向志鹏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票数为387,609,09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724%,当选。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获得的票数为13,630,7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1044%。

18.2 选举贾浚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票数为390,589,09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264%,当选。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获得的票数为13,610,7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9943%。

18.3 选举黄力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票数为390,587,39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260%,当选。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获得的票数为13,609,0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9849%。

18.4 选举王乃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票数为390,579,69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240%,当选。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获得的票数为13,601,3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9425%。

19、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9.1 选举多吉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票数为390,603,4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300%,当选。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获得的票数为13,625,0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731%。

19.2 选举李家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票数为390,591,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270%,当选。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获得的票数为13,613,0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069%。

19.3 选举管一民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票数为390,580,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243%,当选。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获得的票数为13,602,4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9485%

20、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20.1 选举罗永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票数为390,595,39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280%,当选。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获得的票数为13,617,0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290%。

20.2 选举陈建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票数为390,593,79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276%,当选。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获得的票数为13,615,4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201%。

经验证,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获得有效通过。其中议案 12、13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一正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步照、王利利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816 证券简称:智慧农业 公告编号:2022-021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4月15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并于2022年4月19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亲自出席董事7人,其中向志鹏先生、黄力进先生、多吉先生、管一民先生和李家强先生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由向志鹏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等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向志鹏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简历见附件),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一致,自本次会议决议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

1. 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向志鹏 委员:贾 浚、黄力进、王乃强、多 吉;

2. 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管一民 委员:黄力进、进李家强;

3. 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多 吉 委员:向志鹏、管一民;

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李家强 委员:向志鹏、管一民。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一致,自本次会议决议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贾浚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简历见附件),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一致,自本次会议决议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孙晋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钟成先生为公司审计总监。(简历见附件)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王月兵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王乃强先生、卞明先生、李强先生、占锦川女士、张海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李旭先生为公司人力资源总监。(简历见附件)

以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一致,自本次会议决议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

1、公司董事长简历

向志鹏先生:硕士,高级会计师。曾任本公司财务总监、董事长,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长,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现任本公司董事长,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三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向志鹏先生就职于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持有公司股份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94%,其中,持有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1,500,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八部委联合签署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贾 浚先生:本科。曾任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长,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重庆伊士顿电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营运总监,互联网平台重庆斑马学车联合创始人董事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重庆国创轻合金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

贾浚先生目前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7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44%,其中,持有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250,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八部委联合签署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乃强先生: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王乃强先生目前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430,6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01%,其中,持有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100,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八部委联合签署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月兵先生:硕士,注册会计师。曾任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王月兵先生目前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79%,其中,持有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100,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八部委联合签署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卞 明先生:本科,正高级工程师。曾任江苏江动汽油机制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江苏江淮动力有限公司总经理。

卞明先生目前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48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41%,其中,持有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150,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八部委联合签署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 强先生:大专。曾任江苏江动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江苏江动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江动柴油机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强先生目前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4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35%,其中,持有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150,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八部委联合签署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占锦川女士:硕士。曾任上海农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上海农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上海农业信息有限公司董事,上海鑫冠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西藏德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农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占锦川女士目前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14%,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八部委联合签署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 海先生:博士,正高级工程师。曾任中科院地球化学研究所博士后研究员,贵州省地矿局一一三地质大队副总工程师、董事长、总经理,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赣锋中凯矿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张海先生目前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八部委联合签署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孙 晋女士:硕士。曾任公司证券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联系电话:0515-88881908,传真:0515-88881816,邮箱:zhny@dongyin.com。

孙晋女士目前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3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44%,其中,持有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100,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八部委联合签署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 旭先生:硕士。曾任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人力资源总监助理、人力行政中心主任,现任本公司人力资源总监。

李旭先生目前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27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92%,其中,持有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100,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八部委联合签署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钟 成先生:硕士,注册会计师。曾任本公司财务管理部经理,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高级审计经理;现任本公司审计总监。

钟成先生目前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4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93%,其中,持有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100,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八部委联合签署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816 证券简称:智慧农业 公告编号:2022-022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2022年4月19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一、限制性股票拟回购注销情况

自2021年7月19日至2022年2月28日,因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权激励对象实施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共计行权8,203,000份股票期权,公司股份总数由1,424,503,318股变更为1,432,706,318股。

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鉴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中有1名激励对象2021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不合格,公司决定对前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对应考核年度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5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并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办理完毕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432,706,318股变更为1,432,556,318股。

激励对象实施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将使公司股份总数和注册资本增加,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将使公司股份总数和注册资本减少,即前述实施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424,503,318股先增加至1,432,706,318股,后减少至1,432,556,318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424,503,318元先增加至1,432,706,318元,后减少至1,432,556,318元。

二、通知债权人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届时公司将按程序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希望大道南路58号公司证券投资部

2、申报时间:2022年4月20日起45天内(9:30-11:30;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张 林

4、联系电话:(0515) 88881908

特此公告。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816 证券简称:智慧农业 公告编号:2022-023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产生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近期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杨爱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杨爱女士将与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一致。

特此公告。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杨爱女士:本科。曾任江苏江动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女工副主任、工会副主席;现任江苏江动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主席,本公司工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

杨爱女士目前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八部委联合签署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816 证券简称:智慧农业 公告编号:2022-024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4月15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并于2022年4月19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罗永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内容: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罗永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简历见附件),任期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一致,自本次会议决议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附:监事会主席简历

罗永先生:本科,注册会计师。曾任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重庆保利高尔夫球会公司财务经理,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高级经理、财务管理部总经理。现任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罗永先生就职于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八部委联合签署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