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226版)
截至2022年5月6日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2年5月9日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
1、股东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委托投票的股东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为: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2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部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通信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同沙区同辉路2号2层公司董秘办
收件人:魏茂芝
邮政编码:215000
电话:0769-27282088-889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股东基本情况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5、未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6、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六)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择一项并打“√”,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七)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李焰文
2022年4月19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焰文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
注: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未填写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688345 证券简称:博力威 公告编号:2022-003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8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启明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2-2022-015)。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本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和《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七)审议《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3位监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法、违规或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07)。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十)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开展2022年度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以正常经营为基础,可以有效防范和控制汇率波动给公司经营造成的风险,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2年度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业务经营发展需要而作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对象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整体经营和财务状况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资产信用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存放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345 证券简称:博力威 公告编号:2022-004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5月11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1日
至2022年5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详情请查阅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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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2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0、11、12、1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8、11、12、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11、12、1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1)议案8需回避的股东:张志平、刘聪、深圳昆仑鼎天投资有限公司、珠海博广聚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乔戈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议案11、12、13需回避的股东:作为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股东或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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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2年5月7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 -4:30
2、登记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同沙区同辉路2号2层公司董秘办
3、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2年5月7日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注意事项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需自理;
(二)请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魏茂芝;
2、联系电话:0769-27282088-889
3、联系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同沙区同辉路2号2层公司董秘办
4、邮箱:dms@greenway-battery.com
(四)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出席者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出席者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当地防疫政策及现场管理要求,接受身份核对和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特此公告。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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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45 证券简称: 博力威 公告编号:2022-005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亦不派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72,918,106.3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000.0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00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15.9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盈利125,789,557.35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72,918,106.31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2,000.00万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处行业为锂离子电池制造业,属于新能源行业及节能环保领域重点发展的动力电池细分行业。上世纪90年代,商业化锂电池诞生,锂电池产业迅猛发展。被誉为“绿色能源”的锂电池具有能量密度高、体积小、循环寿命长、绿色环保等优点,在电动交通工具、储能类产品及消费类电子产品等应用领域中优势巨大,并形成庞大的市场规模。
(二)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成立于2010年,公司自成立至今一直专注于锂离子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发展至今已成长为国内领先的轻型车用锂离子电池企业,公司目前仍处于较高速度成长阶段,主营业务稳定增长、新兴业务快速成长,业务线不断扩展、业务规模持续扩大,固定资产投资需求旺盛。公司采用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销售模式,直销模式授予客户的账期较长,近年来,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应收账款规模亦随之扩大,一定程度上对公司日常营运资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总收入实现了较高增长,但净利润增长慢于收入增长,为此,公司需保持较高的现金储备水平,以满足未来扩大研发、产能扩张、以及市场开拓等资金需求。同时,目前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公司为保障生产经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需要储备一定规模的应急调度资金,一定程度上加大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资金规模。
(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为顺应新能源行业发展趋势,公司聚焦轻型电动两轮车用锂电池和便携及家用储能电池的研发与制造,并将持续在产能扩张、技术研发、设备升级、流程变革与优化等方面加大资金投入,以不断推动企业向高质量可持续方向发展。发展后续资金需求量仍然较大,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基于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充分考虑公司现阶段经营与长期发展需要而做出的审慎决策。
(五)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2022年,公司将继续努力加大轻型电动两轮车用锂电池和便携及家用储能电池的研发和市场投入,加强上下游产业链的整合,引入关键物料战略采购和进一步加强核心供应商深度合作,并积极开拓锂电池其他细分领域的市场机会与开拓新业务,努力持续改进组织能力与全面品质保证体系,实现公司的经营规模和市场份额提升,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多价值回报。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公司董事会对于该项预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345 证券简称:博力威 公告编号:2022-007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98号),同意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5.9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47,7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68,210,141.5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9,539,858.4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6月7日全部到位,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6月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1]第5-00017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2021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66,856,378.88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318,926,516.04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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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公司已于2021年6月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之子公司东莞凯德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与本公司、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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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余额与以上(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中的募集资金余额差异2000万元,系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66,856,378.88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8月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审核报告》,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之核查意见》。公司于2021年8月以募集资金共置换前期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不含税)8,144.64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1年8月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各种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本次现金管理决议的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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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七)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7,953.99万元,拟募集资金43,991.29万元,超募资金13,962.69万元。2021年8月2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项目的核查意见》。2021年9月7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向东莞凯德增资1.39亿以实施动力锂离子电池生产线建设项目。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4,024.19万元,该项目计划在2022年8月前完成建设。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七、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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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345 股票简称:博力威 编号:2022-010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相关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2021年度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共计3,242.96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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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说明
(一)存货跌价准备
本报告期末,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公司本期应计提存货跌价损失1,840.11万元。
(二)信用减值准备
本报告期末,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公司会计政策,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同时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经测试,公司本期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计应计提坏账准备1,402.85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共计3,242.96万元,将导致2021年度合并报表税前利润减少3,242.96万元,并相应减少报告期末所有者权益,对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现金流没有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特此公告。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345 证券简称: 博力威 公告编号:2022-012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金额:公司使用最高额度在人民币30,000万元以内(含本数)的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相关风险提示:虽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具有
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在人民币30,000万元 以内(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 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理财产品),自公司董 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财务部门人员在上述额度和决议的有效期内,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一、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省财务费用,更好地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在人民币30,000万元以内(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理财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财务部门人员在上述额度和决议的有效
期内,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
2、公司财务部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所需,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对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审议程序
2022年4月1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全体董事审议表决,一致同意了该议案。
五、专项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2022年4月19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全体监事表决,一致同意了该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存放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开展及确保资金安全。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特此公告。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345 证券简称:博力威 公告编号:2022-014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19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8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志平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鉴于董事曾国强系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故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下转22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