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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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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2022-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30版)

股票简称:浙大网新 证券代码:600797 编号:2022-025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80万元整,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万元整,合计人民币200万元整。上述收费价格系根据审计收费惯例和公司业务特征协商确定,与上一年度相同。2022年度审计费用将参考行业收费标准,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承办公司财务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能够胜任审计工作;已足额购买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在审计工作中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诚信状况良好。同时,在对公司 2021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议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服务团队具有承办公司财务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能够胜任审计工作,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九日

股票简称:浙大网新 证券代码:600797 编号:2022-022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4月18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4月8日以书面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并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更能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同意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8,450万元,其中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4,450万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4,000万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的2022年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交易,上述关联交易是持续的,并且于双方是互利互惠的,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合理合法,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对《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细披露于2022年4月2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监事会议事规则》(2022年4月修订)详细披露于2022年4月2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实施此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经审阅,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执行有效性进行了专项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各项业务均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流程执行。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九日

股票简称:浙大网新 证券代码:600797 编号:2022-032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28日(星期四)下午16:00-17: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2年4月21日(星期四)至4月27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本公告后附的电话、邮箱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公司已于2022年4月20日发布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4月28日下午16:00-17:00举行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28日下午16:00-17: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公司董事长史烈先生,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许克菲女士,副总裁、财务总监黄涛先生,独立董事沈林华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4月28日(星期四)下午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4月21日(星期四)至4月27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本公告后附的电话、邮箱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马清、谢兰妮

电话:0571-87950500

邮箱:maqing@insigma.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与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九日

股票简称:浙大网新 证券代码:600797 编号:2022-030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不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1年11月,财政部会计司发布《2021年第五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明确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2021年第五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及衔接

按照《2021年第五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并追溯调整2020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五)会计政策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上述规定,本公司将原在销售费用中列报的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运输费用调整至营业成本,并对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20年合并利润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对公司2020年合并现金流量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母公司2020年利润表和2020年现金流量表无影响。

本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实施此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九日

股票简称:浙大网新 证券代码:600797 编号:2022-028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预计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未来发展需要,不会形成公司对关联方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4月1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8,450万元,其中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4,450万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4,000万元。关联董事史烈、沈越、赵建、张四纲回避本议案的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就本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先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交易,关联方均与公司有着长期和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上述关联交易是持续的,并且于双方是互利互惠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按照市场价格定价,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议案表决程序合理合法,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7,050万元,其中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3,050万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4,000万元。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三)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因公司部分子公司业务需要,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8,450万元,其中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4,450万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4,000万元。

单位: 人民币 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与关联关系

1、北京晓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北京晓通”)

(1)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陈锐

(3)主营业务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计算机技术培训(不得面向全国招生);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器材、机械电器设备、电子元器件、五金交电、仪器仪表;生产、加工计算机软硬件;货物进出口;劳务派遣(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10月09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4)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5)关联关系:公司前任副总裁兼财务总监谢飞先生(于2021年9月卸任)在北京晓通担任董事职务,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北京晓通为公司关联法人。

2、浙江浙大网新置地管理有限公司(简称“网新置地”)

(1)注册资本:3,750万美元

(2)法定代表人:张四纲

(3)主营业务范围:物业管理,企业孵化中心、教育培训中心的管理服务,节能与新材料技术的开发与转让,房地产业务的咨询。

(4)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5)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长史烈先生、董事张四纲先生在网新置地担任董事职务,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网新置地为公司关联法人。

3、浙大网新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网新建投”)

(1)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2)法定代表人:黄建防

(3)主营业务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招标代理,企业管理咨询,工程机械设备及建筑材料的销售。(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5)关联关系:公司董事张四纲先生、前任副总裁兼财务总监谢飞先生(于2021年9月卸任)在网新建投担任董事职务,公司董事史烈先生、沈越先生、赵建先生、张四纲先生在网新建投控股股东之控股股东杭州网新信息控股有限公司担任董事职务,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网新建投为公司关联法人。

4、浙江浙大网新科技产业孵化器有限公司(简称“孵化器公司”)

(1)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张四纲

(3)主营业务范围:实业投资,企业管理,高新技术的咨询、孵化服务,物业管理,投资咨询,投资管理,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通信器材、建筑材料、钢材的销售。(国家法律法规及外商投资企业产业指导目录禁止、限制的除外)。

(4)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5)关联关系:公司董事张四纲先生在孵化器公司及其控股股东网新科创担任董事长职务,且公司董事史烈先生、沈越先生、赵建先生、张四纲先生在网新科创控股股东杭州网新信息控股有限公司担任董事职务,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孵化器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5、浙江网新汇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网新汇盈”)

(1)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吴晓农

(3)主营业务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信息系统集成;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

(4)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5)关联关系:公司董事史烈先生、沈越先生、赵建先生、张四纲先生在网新汇盈控股股东杭州网新信息控股有限公司担任董事职务,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网新汇盈为公司关联法人。

6、网新百橙科技(杭州)有限公司(简称“网新百橙”)

(1)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2)法定代表人:赵俊琦

(3)主营业务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平面设计;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4)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5)关联关系:公司副总裁陈志武先生在网新百橙担任董事职务,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网新百橙为公司关联法人。

7、浙江省数字安全证书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浙江CA”)

(1)注册资本:人民币3,011.30万元

(2)法定代表人:李晓宁

(3)主营业务范围:电子安全数字证书有关业务的咨询、服务,计算机通信网络系统的规划、研究开发、系统集成,电子安全工程服务、电子商务的信息服务,电子产品的销售。

(4)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5)关联关系:公司前任副总裁兼财务总监谢飞先生(于2021年9月卸任)在浙江CA担任董事职务,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浙江CA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在发生每笔具体关联交易时,均会订立书面协议,协议内容包括交易标的、交易定价原则和依据、交易价格和总量的确定方法、付款时间和方式等条款。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的定价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定价。

2、主要内容

1)与北京晓通的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晓通智能系统科技有限公司从北京晓通采购思科产品,并与北京晓通在智能建筑产品上开展业务合作;

2)与网新置地的关联交易主要是网新置地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浙大网新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服务及咨询服务;

3)与网新建投的关联交易主要是网新建投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浙大网新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工程技术服务及咨询服务;

4)与孵化器公司的关联交易主要是孵化器公司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浙大网新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服务;

5)与网新汇盈的关联交易主要是网新汇盈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浙大网新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服务;

6)与网新百橙的关联交易主要是网新百橙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浙大网新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工程施工及咨询服务;

7)与浙江CA的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汇信科技有限公司向浙江CA采购数字证书的介质和服务分包。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预计的2022年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交易,上述关联方均与公司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上述关联交易是持续的,并且于双方是互利互惠的,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九日

股票简称:浙大网新 证券代码:600797 编号:2022-027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2022年4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2,6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4,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明细如下:

(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1、公司为浙大网新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简称“网新系统”)的融资提供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担保。

2、公司为浙江网新电气技术有限公司(简称“网新电气”)的融资提供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0万的担保。

3、公司为浙江浙大网新软件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网新软件”)提供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担保。

4、公司为浙江汇信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汇信科技”)提供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担保。

5、全资子公司浙大网新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为浙江网新电气技术有限公司的融资提供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800万元的担保。

6、全资子公司浙江网新电气技术有限公司为浙大网新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的融资提供余额不超过6,000万元的担保。

7、全资子公司浙江华通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为淳安华通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淳安华通”)的融资提供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担保。

(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1、公司为浙江浙大网新图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网新图灵”)的融资提供余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的担保。

2、控股子公司浙江图灵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为浙江浙大网新图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融资提供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的担保。

3、公司为北京晓通智能系统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晓通智能”)的融资提供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担保。

4、全资子公司浙江华通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为杭州云盈云数据有限公司(简称“杭州云盈”)的银行融资提供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担保。

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之日止。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浙大网新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1)注册资金:人民币20700万元

(2)注册地:杭州市天目山路226号4楼

(3)法人代表:沈越

(4)经营范围:软件开发与服务信息化、智能化工程、系统工程、电子工程、通信工程、机电工程设计、承包、安装与服务,工程咨询与管理服务,计算机软硬件产品、通信设备、电气设备、控制设备、电子产品及其辅助设备的开发设计、服务和自产产品销售,通讯设备维修,通讯网络维护,数据信息技术服务,经营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6)关联关系:公司持有网新系统100%的股权。

2、浙江网新电气技术有限公司

(1)注册资金:人民币5250万元

(2)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南大街326号1幢01室1号楼6层610-1室

(3)法人代表: 沈越

(4)经营范围:信息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及成果转让;计算机软件、信息技术、信息系统集成、物联网技术、互联网技术的开发、咨询及技术服务,智能交通系统、建筑智能化系统、城市及道路照明系统、节能系统、通信系统、信息安全系统、安全防范系统、铁路电务系统、工业自动化系统的设计、研发、销售、安装、技术及售后服务;机电设备、电气设备、控制设备、电子产品的设计、生产、安装、销售及技术服务,智能化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设计、施工、咨询、技术及售后服务,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社会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材、配件制造,交通安全设备制造,铁路专用设备及器材、配件制造,设备维修服务,从事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6)关联关系:公司通过直接或间接持有网新电气100%股权。

3、浙江浙大网新软件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1)注册资金:人民币10700万元

(2)注册地: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汉路1785号网新双城大厦4幢2101-6室

(3)法人代表:江正元

(4)经营范围:收集、整理、储存和发布人才供求信息;开展职业介绍;开展人才信息咨询。(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在有效期内方可经营)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成果转让:计算机软、硬件、网络、通信设备、数据处理技术;设计、安装、施工;小区、楼宇弱电工程、网络安全监控工程;批发、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电子产品、家用电器、广播电视器材、五金工具;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5)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6)关联关系:公司通过直接或间接持有网新软件100%股权。

4、浙江汇信科技有限公司

(1)注册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

(2)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197号7幢1854室

(3)法人代表:沈越

(4)经营范围: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网络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互联网数据服务;企业征信业务。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络文化经营;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

(5)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6)关联关系:公司通过直接或间接持有汇信科技63%的股权。

5、淳安华通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1)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

(2)注册地: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珍珠八路39号1幢

(3)法人代表:郑晓林

(4)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 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基础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6)关联关系:公司间接持有淳安华通100%的股权。

6、浙江浙大网新图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

(2)注册地: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197号6幢425室

(3)法人代表:陈健

(4)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数据处理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零售;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家用电器销售及安装服务;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安防设备销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办公设备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6)关联关系:公司持有网新图灵55%的股权。

(7)担保说明:网新图灵一直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考虑到公司对网新图灵有充分的控制权,为支持网新图灵的业务发展,公司拟为网新图灵提供余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的担保,并由网新图灵其他股东为本次担保提供对应股权比例的反担保。

7、北京晓通智能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1)注册资金:人民币8000万元

(2)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18号院1-4号楼5层A座05-5A-502号

(3)法人代表: 陈锐

(4)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家用电器。(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5)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6)关联关系:公司持有晓通智能100%的股权。

8、杭州云盈云数据有限公司

(1)注册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

(2)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经济开发区超峰东路2号南楼514室

(3)法人代表:石磊

(4)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机柜、服务器、计算机整机及配件;电信增值业务;服务;信息咨询、数据处理和存储、网络技术开发、软件开发、软件设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6)关联关系:公司间接持有杭州云盈100%的股权。

(7)担保说明:杭州云盈为ZH12数据中心项目的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建设、运营。为保证ZH12数据中心项目的顺利开展,华通云数据为杭州云盈的融资提供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担保。其中杭州云盈于2020年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半山支行申请ZH12数据中心项目融资,华通云数据为该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3,000万元的担保,期限十年。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公司及被担保的子公司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经调研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网新系统、网新电气、晓通智能、网新软件、汇信科技、淳安华通、杭州云盈的信誉良好,运作正常,担保风险可控,一致审议同意为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网新图灵一直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鉴于网新图灵信誉良好、运作正常,考虑到公司对网新图灵有充分的控制权,且网新图灵其他股东为本次担保责任向公司提供对应股权比例的反担保,对其担保风险可控,同意公司为网新图灵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止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54,587万元,全部为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85%,无逾期担保。其中公司为子公司共同承担债务7,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4%。

六、备查文件

网新图灵、网新系统、网新电气、晓通智能、网新软件、汇信科技、淳安华通、杭州云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股票简称:浙大网新 证券代码:600797 编号:2022-024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31,570,571.39元,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562,119,296.62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当年不计提盈余公积,年末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42,451,815.10元。

由于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负,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等因素,公司董事会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1年度亏损,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负,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同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第八条“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之规定,公司2021年度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累计支付金额150,587,109.03元(不含交易费用)视同现金分红。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综合考虑公司长期发展和股东长期利益,经董事会审慎研究讨论,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业绩、战略需要和股东的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