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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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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73版)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1年,公司积极克服疫情的不利影响,始终坚持诚信、责任的价值理念,对客户诚信、对投资者诚实,对员工负责,有效的保障了公司、股东、客户、员工各方利益,扎实有效的推进各项经营管理工作。报告期内,公司抢抓市场机遇,新建项目产能的利用水平大幅提升,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46.31亿元,同比增加67.0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41亿元,同比增长44.70%;年度铜及铜合金材料总产量151.29万吨,对外销量133.22万吨,均创历史新高;公司积极拓展新领域市场,优化产品客户结构,2021年度主营业务毛利率3.14%,剔除年度铜价波动因素影响,同比上升约10%;稀土磁性材料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47亿元,同比增长89.57%,净利润1.36亿元,同比增长98.18%。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坚持战略引领,推进产品客户双升级

1、集中资源,加大市场拓展力度,提升客户服务水平

公司围绕重点细分行业与标杆型客户,成立专项项目组,加大在新能源汽车、风电、光伏、5G、半导体芯片及IGBT等领域的拓展。公司稀土永磁材料、电磁线、高精密铜带、铜排、合金棒线等产品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电池、电控、电驱动及充电系统等模块,已进入比亚迪、特斯拉、宝马、丰田、三菱、奔驰、吉利、中车、沃尔沃等汽车供应商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在新能源汽车、风力发电(海上风电)、光伏、5G等领域应用有较大幅度提升。

2、发挥优势,拓展再生铜资源消费市场

报告期内,公司以减碳的环保理念为指引,凭借再生铜循环利用的先进技术优势,使用再生铜生产高端铜合金材料,不仅实现对原生铜的替代,还能进一步满足下游客户的产品性能要求,进而满足全产业链的减碳需求。2021年,公司已在消费电子等领域推进再生铜减碳项目,获得相关体系认证,现已与部分世界500强企业形成合作。

(二)抢抓产能建设项目,推进新能源产业布局,加快产业升级

1、快速推进产能建设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与管理能力得到快速提升,新项目建设快速推进。公司积极克服疫情影响实现广东基地 “35万吨/年高强高导高韧铜线项目”、“2万吨/年新能源汽车及高效电机专用电磁线项目”及“2万吨/年异型精密铜排项目”的投产;宁波基地“年产8万吨热轧铜带项目”已于2022年一季度投产, “年产5万吨高强高导铜合金棒线项目”预计2022年投产;江苏基地铜排、铜管产品产量不断攀升;重庆基地建设进展顺利,已于2022年一季度投产。

2、积极推进新领域产能提升,增强企业竞争能力与服务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抢抓新能源市场机遇,提升电磁线扁线、稀土磁性材料产能。公司计划在2022年将新能源扁线产品年产能提升至2万吨,以满足新能源汽车领域客户需求,目前项目进展顺利;“年产8,000吨高端制造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及器件项目”按计划有序推进中,预计一期项目将于2023年投产,为新能源汽车、风电等领域提供高效节能磁材。

(三)聚焦产品技术研发,拓展高端应用领域

1、加大研发投入,优化科技研发体系

公司继续加大技术研发投入,2021年研发费用同比上升50.54%。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优化科技研发体系,新建金田国家技术中心大楼,投入高端试验、检测设备,进一步加大公司技术创新力度,更好满足新能源等领域客户提供一站式研发、采购需求。截至2021年末,公司拥有发明专利142项,实用新型专利129项,主持、参与国家/行业标准制订40项,获省级以上科技进步奖10余项。

2、聚焦市场需求,收获高端研发成果

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绕组扁线项目:公司深化与比亚迪、蔚来等车企在新能源汽车扁线领域的合作,实现新能源扁线的量产;同时积极布局800V高压电磁扁线技术研发,目前公司研发生产的800V高压电磁扁线产品已通过部分车企认证。

新能源电机散热模组项目:公司高精度铜带、铜排产品已经成功进入国际知名电机供应商体系,应用于新能源汽车等领域,现已进入批量供货阶段。

IGBT用散热无氧铜带项目:目前公司已掌握氧含量控制关键技术,即将达成量产。

新能源汽车、风电用磁钢的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公司攻克了基材高矫顽力晶界扩散技术难题,开发了镀层多样性技术,深化了与新能源相关领域标杆企业的合作。

(四)加快数字化落地,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

公司坚持数字化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致力打造行业数字化标杆,聚焦智能制造、工业设计及智慧经营,全力加速数字化转型建设。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加强全方位的工业设计思想,推动广东基地智能制造规划项目、宁波基地棒线工厂智能物流项目的落地实施,自主设计并完成杭州湾电磁线生产基地全流程智能化产线的投产;该产线集合了工业机器人、AGV、机器视觉、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行业内首次实现拉丝、包漆、包装全流程的无人化作业,利用SCADA、MES、WMS、LIMS等系统融合应用实现全面透明化生产和数字化运营,为全球数字化标杆工厂建设奠定基础;报告期内,公司5G试点工厂、海外运营中心、智慧园区(一期)、人力资源管理平台升级等多个数字化转型项目的建设落地,极大提升公司战略与经营管理水平。

(五)优化激励机制,打造组织人才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在十四五战略的指引下,推进组织变革,优化集团管控模式。持续优化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薪酬、员工职业发展、员工关系管理等管理体系,打通“战略-组织-人才”之间的联动与承接,使“工匠精神”真正落地,提升人才竞争力。

公司积极响应共同富裕政策,优化薪酬激励治理体系。报告期内,实施了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和2021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向公司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授予股票,进一步优化公司激励机制,使核心员工和“领军人物”与公司形成长期利益共同体,为公司十四五战略目标的达成奠定组织保障与人才基础。

公司以TTCA“高效管理法”为重点,自上而下全面赋能。持续普及推广“训、战、评、奖”学习理念,助力干部领导力全面提升、员工能力素质长足发展,通过组织管理干部研讨会以及营销人员、班组长、大学生等专项培养项目实现分层分类能力提升,将“依靠全体员工办企业、维护全体员工利益”的理念落到实处。结合公司任职资格管理要求,完善专业序列各类岗位的训练体系,加速员工职业发展;优化“金田学堂”线上学习平台,满足员工多样化的学习需求,持续激发员工潜力;建立“金田现场练功十一法”生产管理体系,通过系统性的管理体系进一步明确现场管理方针及布局,详细分析监管结果,总结提炼现场管理经验,不断完善生产管控体系,形成管理提升有效闭环,全方位提升生产现场管理水平。

(六)借助资本市场,支持项目建设

公司于2021年上半年成功发行15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宁波以及广东基地建设项目。通过资本市场再融资,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同时有利于公司降低融资成本,优化融资渠道,为公司十四五期间产能扩张提供资金支持。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铜业 公告编号:2022-023

债券代码:113046 债券简称:金田转债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22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2022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该等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有效化解进出口业务衍生的外汇资产和负债面临的汇率或利率风险,并通过外汇衍生品来规避汇率和利率风险,实现整体外汇衍生品业务规模与公司实际进出口业务量规模相适应,结合目前外汇市场的变动趋势,公司拟继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概述

1、业务种类

在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及利率市场化的金融市场环境下,为规避进出口业务和外币借款所面临的汇率和利率风险,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开展交易的外汇衍生品包括: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

2、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经营预测,预计2022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实际使用的授信额度加占用保证金额度在任何时间点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其他币种按当期汇率折算成美元汇总),上述额度可以灵活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3、授权及期限

鉴于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实施具体相关事项。

授权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4、交易对手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对手方均为经营稳健、资信良好、与公司合作关系稳定、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公司开展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外汇衍生品业务,当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生变化时,相应的汇率、利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将可能对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产生不利影响,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3、信用风险:公司在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存在一方合同到期无法履约的风险。

4、操作风险:公司在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外汇衍生品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衍生品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5、法律风险: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存在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导致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而造成的交易损失。

三、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选择交易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外汇衍生品。

2、严格控制外汇衍生品的交易规模,公司只能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进行衍生品交易。

3、审慎选择交易对手和外汇衍生产品,最大程度降低信用风险。

4、制定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系,配备专职人员,明确岗位责任,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从事衍生品交易业务;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最大限度的规避操作风险的发生。

5、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6、公司定期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就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作为规避价格波动风险的有效工具,通过加强内部管理,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提高经营水平,有利于规避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铜业 公告编号:2022-026

债券代码:113046 债券简称:金田转债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414号”《关于核准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于2020年4月10日采取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4,2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6.55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共计1,585,100,000.00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82,326,727.99元,实际募集资金 1,502,773,272.01元。于2020年04月16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验字[2020]000139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314,339,431.01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613,741,870.94元;于2020年4月16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700,597,560.07元;于2021年9月1日,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结项,结余资金191,381,893.95元(其中,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支出后净利息收入为2,948,052.95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2021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9号)核准,于2021年3月22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500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00,000,000.00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4,711,320.74元,实际募集资金1,495,288,679.26元。于2021年3月26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验字[2021]00018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212,628,640.65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390,646,749.78元;于2021年3月26日起至2021年12月 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821,981,890.87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使用440,288,679.26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33,887,185.88元(其中,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支出后净利息收入为1,227,147.27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宁波慈城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城支行、中国银行宁波市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其中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城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由公司子公司宁波金田新材料有限公司使用,公司、子公司、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根据本公司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单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且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

于2021年9月1日,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结项,结余资金191,381,893.95元(其中,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支出后净利息收入为2,948,052.95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募投项目结项后,公司转出结余的全部募集资金并注销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城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城支行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2021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管理办法》,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城支行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其中:公司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广东金田铜业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财通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根据本公司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单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且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0年5月1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合计62,383.12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置换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20]004937号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

2、2021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合计39,135.34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置换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21]003483号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6.10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2.50亿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年,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8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结项,结余资金191,381,893.95元(其中,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支出后净利息收入为2,948,052.95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1年,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及其他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行为。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认为:金田铜业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金田铜业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检查,保荐机构认为:金田铜业募集资金在2021年度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一)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编制单位: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2021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编制单位: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说明:广东金田铜业高端铜基新材料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超过承诺投入金额305,656.21元,超过部分资金为募集资金尚未使用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

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铜业 公告编号:2022-027

债券代码:113046 债券简称:金田转债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引入员工持股平台对全资子公司实施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为增强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铜业”或“公司”)和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科田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田磁业”)的凝聚力,做大做强公司稀土永磁材料业务,公司拟引入员工激励机制,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对科田磁业进行增资,投资总额不超过7,020万元,认购新增的注册资本不超过1,560万元(以下简称“本计划”或“本次增资”)。公司作为原股东放弃优先认缴出资的权利,不参与本次增资。

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引入员工持股平台对全资子公司实施增资的议案》。公司部分董监高及其近亲属参与本计划,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楼国强、楼国君、楼城、杨建军、徐卫平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并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引入员工持股平台对全资子公司实施增资的议案》。公司关联监事余燕和王瑞回避表决,有表决权的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成员二分之一以上,因此,监事会决定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此项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科田磁业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宁波科田磁业有限公司

2、 注册地址:江北区慈城镇西门外

3、 成立时间:2001年2月14日

4、 注册资本: 15,000万元

5、 法定代表人:傅万成

6、 经营范围:磁性材料、零件制造、加工、销售,稀土材料及产品的研究开发;金属及制品的批发、零售;稀土材料、磁组件的批发、零售;金属材料的磁性能测试、力学性能测试、环境试验测试、化学分析;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本次增资前后的持股比例

按照员工持股平台以投资上限进行投资计算,科田磁业本次增资前后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注:增资后股权结构具体以增资完成后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信息为准。员工持股平台内将预留部分股权(合计不超过342万元对科田磁业的出资)用于未来员工激励。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增资方基本情况

增资方:拟设立的若干个有限合伙企业作为员工持股平台

类型:有限合伙

关系说明:员工持股平台的成员均为公司及科田磁业的经营管理层与核心骨干,其中涉及的公司关联方包括公司董事、总经理楼城,董事、副总经理楼国君,董事、副总经理杨建军,董事徐卫平,监事余燕,监事王瑞,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丁星驰,副总经理郑敦敦,副总经理邵钢,副总经理梁刚,助理总裁王红波(董监高配偶)。上述关联方拟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合计认缴科田磁业新增注册资本不超过520万元,占比不超过增资后科田磁业注册资本的3.1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员工持股平台尚未成立。员工持股平台的资金来源将由参加对象自筹,公司及科田磁业均不得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四、本次交易价格

根据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宁波科田磁业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涉及的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天源评报字〔2022〕第0112号),以2021年11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科田磁业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市场价值为115,072.00万元。

本次增资主要是为推动稀土永磁材料业务发展,同时进一步调动公司及科田磁业经营管理层与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促进激励对象与公司共同成长。综合考虑2021年11月30日科田磁业的净资产54,163.45万元和后续金田铜业对科田磁业增资10,000万元等因素,本次增资价格为4.5元/注册资本元。

本次增资的定价合理,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计划是为充分调动经营管理团队、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将自身利益与科田磁业长远发展紧密结合,共同推动公司稀土永磁材料业务可持续发展,创造更大的价值。本计划不会改变公司对科田磁业的控制权,有利于促进员工与公司的共同成长和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交易的审议程序

1、2022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引入员工持股平台对全资子公司实施增资的议案》。参与本计划的公司关联董事楼国强、楼国君、楼城、杨建军、徐卫平已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亦已经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并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在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相关事项及资料的有关内容已取得我们的认可。本计划有利于推动公司稀土永磁材料业务的发展,提升公司核心人员凝聚力和工作积极性,促进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和发展,符合公司持续发展和长远利益。本次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计划有利于增强公司及科田磁业的凝聚力,做大做强公司稀土永磁材料业务,符合公司持续发展和长远利益,本次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独立董事意见:本计划有利于增强公司及科田磁业的凝聚力,做大做强公司稀土永磁材料业务,优化资产结构并为其补充流动资金,调动公司及科田磁业经营管理团队、核心骨干的积极性,符合公司及科田磁业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同时本次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监事会认为:本计划有利于推动公司稀土永磁材料业务的发展,提升公司核心人员凝聚力和工作积极性,促进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和发展,符合公司持续发展和长远利益。本次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意见:公司本次引入员工持股平台对全资子公司实施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参与本计划的公司关联董事已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亦已经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并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综上,保荐机构财通证券对公司本次引入员工持股平台对全资子公司实施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2、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办理本计划的相关事宜。

3、本次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风险提示

(一)存在员工无意愿参与等原因导致本次增资实施进度缓慢或实际认缴数量低于预先设定的上限的风险。

(二)本次增资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存在股东大会审议未通过的风险。

(三)本次增资出资价格低于评估价值,需计提股份支付费用,存在减少公司净利润的风险。

(四)由于政策环境、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存在员工激励效果未达到预期目的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铜业 公告编号:2022-028

债券代码:113046 债券简称:金田转债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9月27日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通过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新增股本10,230股,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480,481,730股。同时,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如下条款进行修改:

在修订本公司章程中,如因增加、删除某些条款导致条款序号发生变化,修改后的本公司章程条款序号依次顺延或递减;本公司章程中条款相互引用的,条款序号相应变化。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铜业 公告编号:2022-025

债券代码:113046 债券简称:金田转债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64人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8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29人

2020年度业务总收入: 252,055.32万元

2020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25,357.80万元

2020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09,535.19万元

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76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0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1,725.72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制造业)审计客户家数:254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2次;7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37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段奇,2002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1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1年5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9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杰,2022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2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从业期间负责多家企业证券业务审计工作。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秦宝,1995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11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及挂牌公司超过3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的2021年度审计服务费用为170万元人民币(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30万元人民币(含税),内部控制报告审计费用40万元人民币(含税)。公司综合考虑以往年度审计费用、会计师事务所实际投入人力及同业间的费用水平决定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审计费用,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其报酬。

本次续聘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期一年。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和较强的专业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较好保护投资者利益,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一致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阅《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得到了我们的事先认可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聘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期一年。审计费用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

特此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铜业 公告编号:2022-019

债券代码:113046 债券简称:金田转债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书面方式发出,于2022年4月18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余燕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开程序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与会监事认为: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2022年度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开展2022年度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2022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开展2022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2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即将届满,本届监事会提名余燕女士、聂望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已选举丁利武先生为职工代表监事。

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按所在岗位职务依据公司相关薪酬标准和制度领取薪酬,不另行发放监事薪酬;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公司原则上不发放薪酬和津贴,确有必要发放的,须经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关于引入员工持股平台对全资子公司实施增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计划有利于推动公司稀土永磁材料业务的发展,提升公司核心人员凝聚力和工作积极性,促进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和发展,符合公司持续发展和长远利益。本次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关联监事余燕和王瑞回避表决,有表决权的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成员二分之一以上,因此,监事会决定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引入员工持股平台对全资子公司实施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与会监事认为:

1.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19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余燕女士:1980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行政管理专业,本科学历。历任公司人力资源部招聘科长、经理助理、经理、总监,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助理总裁。

聂望友先生: 1971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历任宁波金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经理助理、监事,现任宁波金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财务经理。

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铜业 公告编号:2022-021

债券代码:113046 债券简称:金田转债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宁波金田电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电材”)

宁波金田铜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铜管”)

宁波金田有色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有色”)

宁波金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新材料”)

宁波杰克龙精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克龙精工”)

宁波科田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田磁业”)

包头科田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磁业”)

宁波金田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进出口”)

宁波金田致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致远”)

宁波金田诚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诚远”)

宁波金田晟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晟远”)

宁波金田鹏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鹏远”)

广东金田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金田”)

广东金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新材料”)

重庆金田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金田”)

重庆金田愽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愽创”)

江苏金田新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新材”)

香港铭泰国际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铭泰”)

金田(新加坡)国际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加坡金田”)

金田铜业(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金田”)

金田铜业(越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南金田”)

江苏兴荣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荣铜业”)

江苏兴荣兆邦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荣兆邦”)

以上被担保人除兴荣铜业、兴荣兆邦为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外,其余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236,845.85万元的担保额度,包含本议案审议通过之前已发生且截至本议案生效之日尚未解除担保义务(即担保合同仍处于有效期内)的担保额度以及预计的新增担保额度。其中,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金田铜管、金田进出口、金田致远、金田晟远、金田鹏远、广东金田、香港铭泰、兴荣兆邦)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28,574.43万元;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金田电材、金田有色、金田新材料、杰克龙精工、科田磁业、包头磁业、金田诚远、广东新材料、重庆金田、重庆愽创、江苏新材、新加坡金田、香港金田、越南金田、兴荣铜业)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08,271.42万元。

(下转27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