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818 公司简称:中路股份
900915 中路B股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的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121,329.50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27,683,261.29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768,326.13元,加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275,461,131.52元,减因出售绩溪中路股权追溯调整4,779,658.79元,2021年末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95,596,407.89元。根据《公司章程》的现金分红有关条款的规定,按照惯例每三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并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公司2019年-2021年度累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70,221,395.83元,以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 321,447,91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6元(含税),共分配 21,215,562.06元(含税),本次分配利润占公司2021年度净利润的57.15%,结余未分配利润274,380,845.83元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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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发展阶段:在行业的共同努力和国家相关政策的推动下,自行车行业的内需市场得到不断发 展和提升,未来刚性需求将持续存在,总量保持平稳。因此,产品研发及技术升级将给企业发展 带来产业优化的空间及时间,并提高市场占有率。
中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自行车生产、消费和出口国家,在国际自行车市场上的地位不断提高。自行车制造行业通过近几年引进、消化、吸收国际先进技术和装备,在生产技术、工艺、产品质量及自动化生产程度等方面有了明显的提高。根据第三方机构深圳市中投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2019-2023年中国自行车行业投资分析及前景预测报告》中的推算,“十三五”期间,我国城市化率,特别是中西部城市化率将进一步提高,居民收入将进一步增加。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仍有较大的市场需求。随着全社会积极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推进节能减排,加强生态保护;积极倡导低碳经济、绿色出行,许多交通发达国家在一些交通便利的大中城市纷纷兴建自行车专用车道,营造低碳生活方式;康体健身的需要也促使了高端自行车的开发,对自行车行业的复兴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自行车以其低成本的交通方式、绿色健康的发展潮流得到消费者的青睐,有着巨大的市场发展空间。
根据中国轻工业网发布的信息显示:2021年1-12月,自行车、助动车及非公路休闲车制造业利润总额同比增长29.22%。其中,自行车及残疾人座车制造业同比增长37.78%(其中自行车制造业同比增长34.59%,残疾人座车制造业同比降低76.77%),助动车制造业同比增长14.54%,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制造业同比增长60.88%。
周期性特点:自行车行业竞争激烈,受规模和品牌知名度的影响,自行车企业间的利润率水 平也有差异。对于生产规模较小、自主创新能力低的自行车生产企业,其产品类型主要以低档次、低附加值产品为主,产品同质化严重,销售毛利率水平偏低。规模化生产、品牌认知度高、拥有自主研发能力的自行车生产企业,则能够保持较高且稳定的毛利率水平。随着市场进一步集中,具有品牌号召力、渠道优势突出,产品质量过硬的企业将获得更广阔的发展空间,行业利润将逐渐向这些优势企业集中。自行车行业无明显的周期性特征。
自行车的消费需求与经济的持续增长、人们生活和收入水平的提高、对生活质量的追求等密不可分,因此,自行车行业的周期性特征与经济总体的周期性基本一致,在长时期内会持续维持较高的景气度。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公司拥有的“永久”自行车商标曾获首届“中国驰名商标”等多项荣 誉,是中国自行车制造业民族品牌的象征;“中路”保龄设备则代表我国康体产业的兴起。
(一)主要业务:
公司目前主要从事自行车等制造业务以及对外股权投资业务,形成了双主业的业务模式。
1、自行车等制造业务:生产销售自行车及零部件、助力车等各类特种车辆和与自行车相关的其他配套产品;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路实业从事保龄球设备及其相关产品的研制生产销售、保龄球场馆的建设与经营;控股子公司安庆安庆莱迪科斯从事靹米皮皮革的生产及销售业务;从事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等。
2、对外投资业务:对上市公司和拟上市公司等进行股权投资。
(二)经营模式:
生产加工制造销售或代理销售;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为政府购买运营设备系统或政府购买服 务;对上市公司和拟上市公司投资方面主要通过协议出让及参股企业挂牌上市后减持等方式退出 投资。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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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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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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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2,211.81万元(其中自行车和童车完成收入54,183万元、电动车完成收入12,215.75万元)。营业利润为3,867.80万元,去年同期为11,675.0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12.13万元,同比减少-61.39%。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818 股票简称:中路股份 编号:临2022-018
900915 中路B股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通知时间:2022年4月8日以书面方式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
(三)召开时间:2021年4月18日;
方式:微信视频现场方式。
(四)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
(五)主持:陈闪董事长;
列席:监事:颜奕鸣、张彦、刘应勇
董事会秘书:袁志坚
高级管理人员:孙云芳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 反对:0 票 弃权:0票
2、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和2022年度财务预算:
表决结果:同意:6票 反对:0 票 弃权:0票
3、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的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121,329.50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27,683,261.29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768,326.13元,加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275,461,131.52元,减因出售绩溪中路股权追溯调整4,779,658.79元,2021年末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95,596,407.89元。根据《公司章程》的现金分红有关条款的规定,按照惯例每三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并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公司2019年-2021年度累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70,221,395.83 元,提议以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 321,447,91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6元(含税),共分配 21,215,562.06元(含税),本次分配利润占公司2021年度净利润的57.15%,结余未分配利润274,380,845.83元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表决结果:同意:6票 反对:0 票 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规定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见上海交易所网站《中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临2022-020)
4、 《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6票 反对:0 票 弃权:0票
(详见上海交易所网站《中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公司 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 反对:0 票 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规定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见上海交易所网站《中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章程》增补第12、135条;对第29、40、55、77、78、107、126、139、150、158条进行修改;删除第80条。
表决结果:同意:6票 反对:0 票 弃权:0票
(详见上海交易所网站《中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2年4月修订稿)(临2022-021)
7、关于聘请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的议案: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十届三次会议提议,拟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情况协商确定。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分别为人民币60万元和3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6票 反对:0 票 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规定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见上海交易所网站《中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22-022)
8、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确认2021年度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2022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永久预计将与其另一股东无锡雅泰签订生产办公经营房屋租赁和电动车零部件采购合同,预计年度交易金额分别为200万元和2500万元;确认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永久和无锡雅泰2021年关联交易实际发生216.67万元和2338.4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6票 反对:0 票 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规定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见上海交易所网站《中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2-023)
9、关于签订南六公路地块开发咨询合同的议案:批准与上海经佳文化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宣桥镇南六公路818号和888号中路产业园落地技术咨询合同》,合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660万元,执行期26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6票 反对:0 票 弃权:0票
经佳文化将按照符合上海市浦东新区重点产业扶持方向之一的“上海在线新经济创新示范园”项目帮助公司进行规划并完成政府报批工作。
10、关于合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永久自行车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510万元拟与天津福盛达运动器材有限公司合资设立永久新能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并占51%股权,从事电踏车的生产制造销售。
表决结果:同意:6票 反对:0 票 弃权:0票
天津福盛达运动器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09月03日,注册地位于天津宁河现代产业区顺捷路9号,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人民币,主要从事于体育器材、电动自行车、自行车、三轮车、童车及配件制造、加工、销售及技术开发等经营,是公司主要供应商,近三年相关采购金额(不含税)分别为4985.75万元、5654.22万元、5643.76万元。
11、关于拟报损核销对外投资股权的议案:同意拟对雪龙黑牛股份有限公司3.53%股权、深圳市新概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5%股权报损核销。
表决结果:同意:6票 反对:0 票 弃权:0票
上述2家财务股权投资分别于2006、2007、2010年共出资2007.65万元参股,2015、2016年全额计提坏账准备,2021年末经审计账面价值为0。
其中第1、2、3、6、7、11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通知另行公告。
三、备查资料
1、公司十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关于十届十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818 股票简称:中路股份 编号:临2022-023
900915 中路B股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及确认2021年度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对本公司持续经营有积极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4月18日,中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十届十次董事会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确认2021年度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对预计2022年度与关联方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和金额及2021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进行确认。
2022年度为促进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永久自行车有限公司(下称上海永久)控股 51%的江苏永久摩托车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江苏永久)与无锡市雅泰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下称无锡雅泰)签订生产办公经营房屋租赁和电动车零部件采购合同:租赁为期一年,租用无锡雅泰拥有的生产办公用房(羊尖工业园 A 区胶山路 85 号)9075 平方米,年租金价格为 200 万元,期间分四期支付;采购电动车零部件,全年预计金额约2500万元。
本次交易事前告知公司独立董事,获得认可后提交公司十届十次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的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2021年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对2021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实际执行 超出预计部分予以确认。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发展需要确定的,该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业务往来,交易公平、公正、公开,有利于公司业务稳定发展,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
(三)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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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无锡市雅泰机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为无锡市锡山区羊尖镇工业园 A 区,注册资本为 3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陶月芬,经营范围为纺织机械设备、针织机械设备、五金机械设备、起重机械设备、电动车、电动车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电线、电缆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电线、电缆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关系说明
江苏永久成立于 2019 年 10 月,注册资本为 500 万元,由上海永久和尤问光共同出资设立,持股比例分别为 51%和 49%,尤问光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同时尤问光持有无锡雅泰30%的股权,无锡雅泰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2021年6月30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第四十六次)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2021年度将与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中路(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江苏那米之家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那米之家)进行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2021年度预计关联交易金额为不超过800万元, 截止2021年12月31日,与那米之家销售的交易金额为61.6万元。
中路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前年度的关联交易中资信情况良好,对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坏帐。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永久与无锡雅泰签订生产办公经营房屋租赁和电动车零部件采购合同,预计年度交易金额分别为 200万元和 2500万元。
公司关联交易将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其定价政策参考市场价格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关联交易的发生符合公司业务特点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交易行为是在公平原则下合理进行,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没有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该关联交易将促进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永久房屋租赁和采购的持续经营,增加公司营业收入,为股东创造盈利。
五、报备文件
1、公司十届十次董事会决议;
2、中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前认可的意见书;
3. 公司关于十届十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818 股票简称:中路股份 编号:临 2022-022
900915 中路B股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或立信)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中路股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2年4月18日召开公司十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费用的议案》,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1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52名、注册会计师 2276 名、从业人员总数 9697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07 名。
立信2021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45.2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2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65 亿元。
2021年度立信为5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7.19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29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2.5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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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24 次、 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 2 次,涉及从业人员 63 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倪一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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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唐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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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黄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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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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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2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同意将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予以一致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专业会计中介服务机构,本次聘任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继续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于 2022年4月 18日召开十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费用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投票表决,一致同意该议案。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818 股票简称:中路股份 编号:临2022-021
900915 中路B股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章程修正案(草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十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原《中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1年2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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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818 股票简称:中路股份 编号:临2022-020
900915 中路B股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每十股派发现金红利0.66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的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121,329.50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27,683,261.29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768,326.13元,加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275,461,131.52元,减因出售绩溪中路股权追溯调整4,779,658.79元,2021年末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95,596,407.89元。根据《公司章程》的现金分红有关条款的规定,按照惯例每三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并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公司2019年-2021年度累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70,221,395.83 元,提议以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 321,447,91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6元(含税),共分配 21,215,562.06元(含税),本次分配利润占公司2021年度净利润的57.15%,结余未分配利润274,380,845.83元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的十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此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该预案兼顾了公司现阶段发展情况和公司对股东的回报,保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时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818 股票简称:中路股份 编号:临2022-019
900915 中路B股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通知方式:2022年4月8日以书面方式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
(三)召开时间:2022年4月18日;
方式:微信视频现场表决方式。
(四)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五)主持:颜奕鸣监事;
列席:董事会秘书:袁志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1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 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
2、2021年度监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其中第 2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报备文件
1、公司十届六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二二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