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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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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年度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中的内容。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0,000,000.00元(含税),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9.48%。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000,000股,合计转增16,0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56,000,000股。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光伏逆变器等电力变换设备和电气成套设备及相关产品的研发、制造与销售业务,其中光伏逆变器及相关产品主要包括微型逆变器及监控设备、模块化逆变器及其他电力变换设备、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电气成套设备及相关产品主要包括高压开关柜、低压开关柜、配电柜等。

1、光伏逆变器及相关产品

光伏发电是当代新能源行业发展的核心方向之一,光伏发电系统主要由光伏组件、光伏逆变器和其他配电设备等组成。其中,光伏逆变器的主要作用为实现电能的形式转换,主要用于将光伏组件产生的直流电转化为电网传输和用户使用的交流电,是光伏系统的核心组成要素之一。根据光伏发电系统应用的具体场景,光伏发电系统一般可以分为集中式和分布式两大类。公司光伏逆变器产品对上述两类场景均有涉猎。其中微型逆变器及监控设备、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主要用于分布式发电场景,模块化逆变器及其他电力变换设备主要用于集中式发电场景。

(1)微型逆变器及监控设备

微型逆变器及监控设备是公司的核心产品,由微型逆变器、数据采集器和其他配件组成。其中,核心产品微型逆变器可按照所连接光伏组件数目分为一拖一逆变器、一拖二逆变器、一拖四逆变器和一拖六逆变器,各逆变器输出功率依次上升以适应于不同的应用需求。

为使光伏发电系统运行和维修更加简单高效,公司在逆变器产品的基础上开发了监控系统,作为客户的可选增值服务,客户可通过监控系统,轻松实现组件级监控;运维人员亦可通过DTU通讯记录精确定位故障点,高效完成售后运维与维修工作。

(2)模块化逆变器及其他电力变换设备

模块化逆变器及其他电力变换设备系公司借鉴微型逆变器的理念自主研发、制造的产品。模块化逆变器的使用场景为百千瓦级至兆瓦级光伏电站的电能变换,其参考了微型逆变器“分布式电能变换”的设计思路,输入侧可接数个光伏组件串并联形成的光伏阵列,逆变器主体则由多个逆变器模块组合而成,两侧形成“多组串对多逆变器模块”的组合形式。模块化逆变器的主要优势在于在个别逆变器模块发生故障的情况下,其他逆变器模块可以分担该故障模块所对应阵列的逆变功能,因而在可靠、灵活,更易维护性方面皆优于一般集中式、组串式逆变器。

(3)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

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是以公司微型逆变器及监控设备为核心零部件的集成产品。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系是将公司微型逆变器及监控设备产品与外购的光伏组件、支架等光伏零部件组装在一起的系统,可以直接安装在终端用户的屋顶,广泛应用于住宅型屋顶、工商业屋顶式场所。

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示意图

2、电气成套设备及元器件

(1)高压开关柜产品

高压开关柜产品额定电压在几千至几十千伏不等,主要用于接受和分配网络电能并对电路进行控制、监测、保护及计量,既可以用于环网供电的配电系统中,也可以作为放射式电网的终端供电。高压开关柜适用于发电厂、变电站、机场、码头、高层建筑等的户内供电系统,具有配置灵活、使用寿命长、分段能力高、免维护频繁操作、运行安全可靠等特点。公司高压开关柜产品的额定电流可以达到4,000A,分段能力可以达到50kA。

(2)公司低压开关柜

公司低压开关柜产品额定电压为380(400)V,在电力系统中主要用于动力、照明及配电设备的电能转换、分配与控制。公司低压开关柜产品具有分断能力高(额定短时耐受电流达到100kA)、热稳定性好、线路方案灵活、组合方便、实用性强、结构新颖、防护等级高等特点,适用于发电厂、石油、化工、冶金、纺织等自动化程度高、要求与计算机对接的场所。公司低压开关柜产品全部获得国家的3C产品强制认证,其中GGD、GCK、GCS、MNS等常规产品的额定电流均达到6,300A,可以满足不同用户的要求。

(3)配电箱产品

公司配电箱产品的额定电压为220V,其由低压开关、接触器、继电器以及其他辅助器件组成。主要用于三相电力系统的动力配电和照明配电使用,是配电系统的末端。

(二)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拥有一套完善的研发、采购、生产及销售模式和流程,以此实现对产品从研发、采购到销售各个环节的有效控制。

1、研发模式

公司专注于以微型逆变器、电气成套设备等产品为主的领域,结合最新前沿技术及自身在行业上的积累,研发专注于硬件电路和软件算法,持续对已有电路及算法进行思路上的变革,此外还以项目制的形式逐步落地研发产品,实现产品的落地及其他电力电子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不断提高公司产品性能,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2、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原材料基本采用“以销定采”的采购模式,公司根据年度销售计划制定生产、备货计划并实施采购,然后根据月度销售计划动态调整采购、生产计划。公司在业务开展的过程中建立了较为成熟的内部沟通及外部对接机制,在充分分析自身订单及潜在订单情况的前提下,对于备货周期不同的原材料采取差异化的备货时间表,合理优化库存,降低采购成本,以保证公司原材料能够持续满足生产需求。

3、生产模式

公司光伏逆变器及相关产品、电气成套设备产品基本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光伏逆变器及相关产品方面,制造中心每年根据营销中心提供的年度销售计划制定年度生产计划,再根据营销中心每月更新细化的次月月度销售计划,结合库存量、生产能力动态调整次月月度生产计划并落实采购、生产以满足销售计划。电气成套设备方面主要为定制式产品,规格与技术参数等指标按用户实际需求确定,营销中心负责与客户对接具体产品规格与技术参数等指标,生产部门则根据客户要求对原材料及半成品进行组装、程序烧录、检测以及调整具体系数,并形成最终产品。

4、销售模式

光伏逆变器及相关产品的销售路径基本通过“集成商-安装商”或“EPC”等方式销售至终端客户实现。公司光伏逆变器及相关产品业务的销售模式分为:设备单品销售模式、系统集成销售模式;公司电气成套设备主要应用于工业制造、公共设施及房地产等领域,根据行业产品销售的具体情况,公司销售模式以直销为主。公司产品销售包括境内销售和境外销售,公司采用直销与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通过多年的市场开拓,公司已建立了日趋完善的境内和境外的营销体系,与众多国内外知名客户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三)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发展阶段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全球能源需求持续增长,能源资源和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加快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已成为应对日益严峻的能源环境问题的必由之路。因此,近年来全球太阳能开发利用规模迅速扩大,技术不断进步,成本显著降低,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前景,欧盟、美国等发达国家都将太阳能发电作为可再生能源的重要来源。

随着疫情在全球范围内影响的逐步减弱,光伏行业进入稳定发展期。光伏技术进步使得装机成本不断下行,光伏发电性价比提升,加上平价上网在全球市场中的全面实现,光伏行业因而持续保持稳定增长。根据中国光伏协会统计,预计2021-2025年期间,全球平均每年新增光伏装机量约210-260GW,至2030年,全球光伏年度新增装机量保守估计将超过300GW。

中国光伏市场系全球光伏市场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我国光伏产品在制造规模、产业水平、市场应用等方面均达到世界领先水平,在近十年内总体保持较高速增长的状态。根据中国光伏协会统计,2019年度国内光伏装机量为30.1GW,2020年为48.2WG,预计2022-2025年我国年均新增光伏装机将达到 83-99 GW。根据国家能源局公布的2021年光伏发电建设运行情况:2021年我国光伏发电新增并网容量54.88GW,其中集中式光伏电站新增25.6GW、分布式光伏电站新增29.28GW,占比53.35%,中国光伏行业得到快速增长。

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大分布式光伏建设,2021年9月国家能源局公布整县推进试点名单,共计676个县进入名单。同年11月,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改委等四部委印发《深入开展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促进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可安装光伏屋顶面积力争实现光伏覆盖率达到50%,促进分布式光伏创新发展,我国分布式占比有望加速提升。

光伏逆变器是光伏发电系统的核心设备,光伏组件所产生的直流电需要通过逆变器才能转变为交流电并用于家用电器或并网发电。2010年以来,全球光伏逆变器的出货量基本处于高速增长状态。得益于国内齐全的产业链、充分的政策支持、相对廉价优质的高素质劳动力、充分的竞争等方面因素,国产逆变器性价比优势逐步凸显,国内逆变器企业出口持续增长,国内光伏厂商在全球市场中成长迅速。随着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发展,微型逆变器凭借系统安全性高、发电效益高、可靠性高及灵活性高的优势得到快速发展,在全球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中的应用比例不断提升。

(2)基本特点

绿色环保,助力碳达峰、碳中和

《巴黎协定》是2020年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而作出的国际法律文本,长期目标是将全球平均气温升幅较工业化前水平升高控制在显著低于2摄氏度的水平,并向升温较工业化水平前控制在1.5摄氏度之内而努力。全球将尽快实现温室气体排放达峰,力争到2050年实现温室气体净零排放。《巴黎协定》签署后,全球掀起碳中和热潮。

2020年9月22日国家主席习近平于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提出中国碳中和目标,即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2021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提出: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海洋能、地热能等,不断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优先推动风能、太阳能就地就近开发利用。同年10月国务院印发了《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原则、目标、重点任务。

行业前景广阔

根据国际能源署(IEA)预测,到2030年全球光伏累计装机量有望达到1,721GW,到2050年将进一步增加至4,670GW,发展潜力巨大。随着光伏行业在市场和技术方面的不断演变,光伏平价上网时代来临和普及,产业链商业逻辑正在发生变化,分布式光伏正逐步成为后续光伏市场的重要增长点,使光伏行业迎来进一步的高速增长。

美国、欧洲、澳洲等国家及地区因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存在直流高压的风险,出台了相应强制的措施,要求光伏发电系统实现“组件级控制”,同时,中国对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安全的重视程度也显著提升,2021年11月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加强分布式光伏发电安全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微型逆变器因此遇到更好的发展机会和更广阔的市场前景。

(3)主要技术门槛

光伏逆变器是光伏发电系统的核心设备,光伏组件所产生的直流电需要通过逆变器才能转变为交流电并用于家用电器或并网发电。

公司产品的技术先进性主要体现为系统级与变流器级的结构拓扑、控制算法以及拓扑与算法的有机结合。公司当前在微型逆变器产品线拥有微逆拓扑技术、软开关技术、功率模块主动并联技术等,在模块化逆变器产品线拥有均压辅电技术、柔性控制技术、主动休眠与轮转控制技术等,在电气成套设备产品线拥有智能控制技术、无线测温技术、能耗管理技术等。通过上述核心技术,公司产品在微型逆变器的功率密度、功率范围、转换效率,模块化逆变器的可靠性、灵活性与易维护性,电气成套设备的智能化程度方面界具有一定的先进性。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目前,公司已成为微型逆变器细分领域具有一定技术和市场优势的厂商之一,产品广泛应用于全球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领域,业务触及美洲、欧洲、亚洲等多个区域,国内外客户认可度高、品牌优势强。公司作为微型逆变器领域具有一定技术优势的中国厂商,在功率密度、功率范围、转换效率等方面实力皆可比甚至略优于全球领先的厂商。同时由于公司研发团队通过软件算法优化和硬件电路设计有效地提升了电子元器件利用效率,加上国内产业链齐全、人工成本较低,公司产品相对于海外竞争品而言还有一定的成本优势。当前公司业务正在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在未来有望成为与Enphase等龙头厂商可比的公司。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随着平价上网的逐步实现及在全球范围内的逐渐普及,安装光伏系统正在不断从“绿色行为”转变为“盈利行为”,从具有一定政策指标的集中式建设行为转变为充分市场化的商业、居民自发的分布式建设行为。在此大背景下,分布式发电系统、光伏建筑、智能电网和微网系统将成为未来数年光伏行业的核心发展方向。

(1)以微型逆变器为代表的组件级解决方案

光伏建筑对光伏系统的电压具有严格限制,在特定情况下光伏系统电压不应超过80V,以消除电击与火灾风险。公司所生产的以微型逆变器为代表的组件级解决方案是光伏建筑和分布式发电系统最佳的解决方案之一。此外,公司亦正加紧研发用于与组串式逆变器配合的关断器与优化器,提供适用于功率较大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场景的解决方案,从而实现组件级电力电子领域的更全品类供应。

(2)云监控平台

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BIPV将很可能成为工商业分布式发电的主流方向,但BIPV天然存在监测、维修困难的问题,因此需要写字楼运营机构持续保证精细化的监控,及时了解各光伏面板组件的运行情况,并制定具体的运维方案。云监控平台是公司的核心增值服务,云监控平台配合微型逆变器,即可实现电站的大数据管理与精准运维,有效延长光伏建筑的整体发电寿命。

(3)储能产品

光伏发电系统天然存在供需高峰不匹配情况,当光伏发电系统规模到达一定程度后,白天发电的多余电力大量输入电网且随着光照持续波动,将给电网带来较强的扰动。光伏发电系统规模亦因此受到一定限制。储能产品主要通过电池、电容等载体,能够实现电能的1-2天的短暂储存。配置储能设备后,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基本能实现电能的自发自用,仅余较少量输入电网。较小的电力扰动将使得电网对于光伏发电系统的消纳能力大幅增强,从而大幅扩大潜在市场空间。

(4)电气成套设备数据化方向转型

电气成套设备数据化方向转型是公司电气成套设备领域的重要转型方向,也是新一代电力系统、智能电网和微网系统领域的核心方向。电气设备数据可视化通过对于如开关柜运行情况等微观电气数据的大数据分析,使得电网公司能够有效掌控并预测短中期内电网的稳定性波动情况,从而指导调度人员进行有效的电力调配,是电气工程领域的重要发展方向。

公司始终致力于成为组件级电力电子(Module-Level Power Electronics,简称MLPE)领域的综合型厂商。公司未来将以微型逆变器产品作为基础,进一步将产品线推广至组件级电力电子设备的其他领域,从而进一步增强自身行业地位。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9,518.5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0.6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173.9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3.78%。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系电站运维及技术服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8,050.7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4.46%,主要原因系公司持续拓展微型逆变器境内外市场,2021年,公司微型逆变器及监控设备实现收入45,167.6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30.70%,微型逆变器及监控设备销售规模的增长带动公司总体营收和利润的增长。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032 证券简称:禾迈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3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4月19日下午16时,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8日以通讯方式送达至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威辰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年度的经营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要求,遵守诚信原则,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的,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同时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薪酬制度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且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和要求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且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自有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本次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为公司出具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该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为保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和一致性,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032 证券简称:禾迈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5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936.1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现将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详情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1月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69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1,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557.80元,共计募集资金557,8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40,638.3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742号)。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2年2月2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39,361,139.88元,拟置换金额为39,361,139.88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情况出具了《关于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第2849号)。

四、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4月1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置换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置换时间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公司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且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

(三)会计师鉴证意见

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并且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032 证券简称:禾迈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6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1月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69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1,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557.80元,共计募集资金557,8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40,638.3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742号)。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俶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延中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教路支行、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康桥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半山支行及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溪科技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有1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及其子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决议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就上述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如下: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中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88032 证券简称:禾迈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7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于2021年11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将其自“销售费用”全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对公司相关会计项目核算适当的调整,并追溯调整2020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但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于2021年11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指出“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相目,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2、本次会计变更的日期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销售费用”项目中列示。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的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已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编制。

2022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为: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将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自“销售费用”全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项目列示,同时追溯调整2020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具体调整如下:

1、对合并报表利润表的影响

2、对母公司利润表的影响

3、对合并现金流量表的影响

4、对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的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应将其自“销售费用”全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与此相关的现金流出,应将其自“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重分类至“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但不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均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的变更,符合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且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特此公告。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032 证券简称:禾迈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9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的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032 公司简称:禾迈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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