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306版)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841 证券简称:视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5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2年5月13日(星期五)15点至17点通过全景网举行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王毅然先生、副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洋先生、独立董事林斌先生、财务负责人胡利华先生、保荐代表人伍明朗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通过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问题征集截至2022年5月9日(星期一)17点。公司将在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上,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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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0-32210275
传真:020-82075579
具体事宜请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841 证券简称:视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6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代表监事辞任及补选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基于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战略安排,任锐先生辞去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辞任后将继续在公司从事产品技术创新及研发体系管理的相关工作。任锐先生在担任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监事会对任锐先生在任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鉴于任锐先生的辞任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要求,其辞职申请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股东代表监事之日起生效,在辞职申请生效之前,任锐先生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
截至本公告日,任锐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6,89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348%,辞任后将继续遵守股票锁定的相关规定进行股份管理。
2022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监事会同意提名陈辉先生(后附简历)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20日
附件:陈辉先生简历
陈辉,男,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现任公司应用软件总工程师。2006年3月加入公司,先后担任公司研发工程师、软件总工程师。
截至本公告日,陈辉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3,750股,与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比例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其本人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和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841 证券简称:视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8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事项尚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757,593,973.86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母公司2021年实现的净利润757,593,973.86元为基数,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9,001,568.33元,加上2021年初未分配利润815,234,235.43元,减去因实施2019年利润分配方案而派发的现金红利666,549,706.00元,因处置子公司按权益法追溯调减年初未分配利润184,251.85元,2021年母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847,092,683.11元。2021年,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98,984,955.78元。依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应当依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2021年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847,092,683.11元。
结合公司已披露的《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30%。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整体运营情况及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拟定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2022年4月18日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总股本666,549,706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股利9.0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599,894,735.40元。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的,以分配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额为股本基数,按前述分配比例不变,相应确定分配总额。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额结转至下一年度。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符合《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已披露的《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本次利润分配不存在超分配现象。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本次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充分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合理回报的重视,切实落实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广东证监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分红工作的相关通知要求,符合《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出具同意的独立意见如下: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充分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合理回报的重视,切实落实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我们同意将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充分听取了我们的意见,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泄露。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841 证券简称:视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0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对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并对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2021年,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9,195.17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69,898.50万元的17.18%。
本次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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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议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合理性进行了说明,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一)信用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公司判断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主要标准为逾期天数超过30日,或者以下一个或多个指标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经营环境、内外部信用评级、实际或预期经营成果的显著变化等。
公司判断已发生信用减值的主要标准为逾期天数超过90日(即已发生违约),或者符合以下一个或多个条件: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进行其他债务重组或很可能破产等。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资产有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流动资产,2021年度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388.41万元、257.99万元、1.03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的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公司对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对原材料、产成品等存在减值迹象的存货,公司2021年度累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9,324.56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1年度累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9,195.17万元,减少公司2021年度净利润24,602.24万元,减少公司所有者权益24,602.24万元,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依据充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在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的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监事会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841 证券简称:视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1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事项尚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过去的审计服务中,立信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进度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结果,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立信为公司2022年年报事项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220万元。
二、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1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52名、注册会计师2276名、从业人员总数969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07名。
立信2021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5.2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2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65亿元。
2021年度立信为5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7.19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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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3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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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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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 樊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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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徐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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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进行了调研和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年报事项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年报事项审计机构,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担任财务审计机构的履职条件及能力,具有较为完善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制度、充足的注册会计师资源,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年报事项审计机构,并将本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年报事项审计机构,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担任财务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有较为完善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制度、充足的注册会计师资源,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公司拟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年报事项审计机构,能够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年报事项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事项尚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