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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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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22版)

1992.09-1996.07 武汉水利水电大学金属材料及其热处理专业学生;1996.08-1996.09等待分配;1996.09-2005.06任汝城县水利水电局设计室副主任、团总支书记; 2005.07-2007.07 任汝城县水利局电力自动化办公室主任;2007.08-2009.01任汝城县水利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其间:2007.12-2011.06在武汉大学水利工程专业工程硕士学习);2009.02-2016.04任汝城县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其中:2013.09-2015.09兼任文明水库管理所书记正科);2016.05-2019.07任汝城经济开发区管委员副主任;2019.08-2022.01任汝城经济开发区管委员副书记;

2022.02至今任汝城县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

证券代码:600969 证券简称:郴电国际 编号:公告临2022-018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451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0.4512元(含税),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5,916,939.87元,减去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4,177,986.49元,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41,738,953.38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拟提出如下利润分配方案:按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40%进行现金分红,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0.4512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16,696,678.00元。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现金分红的资金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2022年4月18日召开了六届第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9票同意,0票发对,0票弃权)。

2、2022年4月18日召开了六届第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发表意见(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和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969 证券简称:郴电国际编号:公告临2022-015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2021年度固定资产报废处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2021年度固定资产报废处理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邯郸郴电电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邯郸郴电”)于2010年9月10日在邯郸磁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注册资本5500万元。本项目的设计装机2*20MW发电机组及配套升压站,发电所必需的原料为焦炉煤气。立项前系磁县人民政府招商引资、独家与磁县漳南洗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南洗煤”)合作的县重点项目。按照合作模式,当时确定发电前6年的焦炉煤气原料由漳南洗煤无偿提供且发电收益由邯郸郴电独享,第7年后的发电收益由邯郸郴电与漳南洗煤按51%:49%分享,基于上述合作条件,邯郸郴电于2010年后累计投入约1.2亿元,实际安装一台20MW汽轮发电机组及两台配套设备,并于2013年8月正式发电并网。

2014年9月,因为漳南洗煤的经营不正常,导致邯郸郴电基本处于半停产半运行状态,其设备根本无法按照设计标准有效运行,设备健康状况得不到保障,公司亏损加剧。

2015年底,漳南洗煤和邯郸郴电所在厂址被当地政府调规划为二级水源保护区的地域范围,漳南洗煤被政府强制关停,邯郸郴电因无法获得焦炉煤气原料,同期被迫停产。

2016年至2019年,独家原料供应商漳南洗煤开展盘活自救,并向邯郸郴电出具了可盘活的函件,邯郸郴电据此亦同步配合漳南洗煤积极应对,然最终因漳南洗煤自身原因,漳南洗煤未能自救成功,导致邯郸郴电亦未能复工复产。邯郸郴电只有另寻自救方式,但受限于国家政策、原料供应的限制、发电站所在位置及技术更替、设备老化等原因,以搬迁或出售的方式盘活难以覆盖实际价值。

2020年,伴随国家科技和设备的进步及对农林生物质发电新能源的鼓励政策支持,利用邯郸郴电原有设备由焦炉煤气发电技改为生物质发电在理论上具备了技术、设备更换、投资回报及产业政策等方面的基础条件。2020年11月,北京德普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邯郸郴电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意向投入技改转型的全部设备,为此,磁县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给予了大力支持并及时召开了有关协调会。同时,为妥善处理技术转型立项中“二级水源保护区”的问题,经咨询石家庄齐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其专家建议,结合磁县的十四五产业规划重新布局机遇,立项批文应该可以通过。

2021年3月,新冠疫情波及石家庄和邯郸,邯郸郴电技改转型立项进程受阻,5月,应国家在生态环境治理方面和环保政策进一步严管严控收紧,磁县新一届县委政府对当地的工业产业布局政策和规划发生了根本性的调整和变化。2021年7月,邯郸郴电被告知,原厂址拟调规划出“二级水源保护区”未能列入“十四五”规划,至此,邯郸郴电在原厂址就地技改转型因环评手续已明确不批准。

2021年7月20日前后,河南郑州特大暴雨幅射覆盖到磁县(与河南安阳交界),邯郸郴电所在观台镇亦普降暴雨,其设备遭受洪水严重侵蚀,洪水直至8月才基本消退,设备设施已在洪水中浸泡30余天,为了准确反映其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邯郸郴电于2021年10月底委托湖南中洋检测鉴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相关生产设备、机械设备、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进行了资料收集、现场勘验、检测、市场调查与评定工作,并于2021年12月出具了鉴定咨询报告书。

资产鉴定咨询报告书(报告编号:ZYBG-020-2021-0001)载明:“资产整体状态不佳,通过现场勘验检测损失程度判定为“不能正常运行、维护后可正常使用、设备报废”三种状况,预计整体作为发供电设备重新使用存在较大障碍”;此外,鉴定专家认为“除已无实际价值资产外,在考虑设备老化、技术更替及设施地理位置等因素的情况下,尚可用资产的出售价值可能出现难以覆盖修复、拆除、运输等支出的情形,同时在缺乏买家的情况下,邯郸郴电的资产价值回收的可能性不大”。

二、 报废的理由

1、项目与国家宏观政策及当地政府产业规划布局相冲突。邯郸郴电厂址距县城中心约40公里且不在磁县当地工业园区地域,2016年后,因当地环保及生态整治政策需要,厂址位置划为“二级水源保护区”范围,政府对“二级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所有“带污染源”的企业予以关闭、搬迁等整治政策,邯郸郴电无法获取政府及政策的支持。

2、上游原材料的单一性及上游供应商的关停,导致邯郸郴电已然无法获得原料供应,不再具备生产条件。2016年初,邯郸郴电唯一的原料供应商--漳南洗煤在当地政府调规划为二级水源保护区后,被政府强制关停至今,周边数公里类似漳南洗煤的化工企业或煤炭企业亦全部关停或搬迁,邯郸郴电因无法获得焦炉煤气原材料,同期不得不被迫停产。

3、特大洪灾导致设备设施水浸泡淹毁损严重,维修修复价值大于置新价值。2015年底停产后,原有员工均已依法遣散,设备设施长年处于闲置状况,期间也经受了不同程度的雨侵水淹,特别是2021年7月20日前后,受“河南郑州”特大暴雨影响,邯郸郴电厂区相当部分设备设施被浸泡后,围墙、厂房、办公楼等基础设施均已出现了坍塌、开裂等现象。

4、多年寻求项目资产盘活或转型,均盘活无望。2017年以来,郴电国际和邯郸郴电董事会、经营管理层积极应对,多思路寻找盘活路子、多途径寻求各方支持,拟开展盘活自救,但厂址地理位置的实际状况、设备年久老化日趋加剧,技术更替严重滞后,能耗及碳排放指标已然远超国家控制指标要求,搬迁、出售或技改转型无望。

三、报废资产情况

待报废资产账面原值11,294.07万元,账面净值6,242.86万元,同时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递延收益)余额591.67万元及留抵进项税334.52万元一并转入当期损益,确认报废损失。

具体报废资产情况表如下:

单位:万元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报废的资产属于闲置陈旧、不能正常使用、不能满足生产要求的资产,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减少5,985.71万元。对该部分资产进行报废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上述事项是恰当的,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报废能够更加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资产状况。

五、审议情况

1、2022年4月18日召开了六届第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2021年度固定资产报废处理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022年4月18日召开了六届第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2021年度固定资产报废处理的议案》并发表意见(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董事会关于本次固定资产报废的合理性说明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固定资产报废事项,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同意本次固定资产报废事宜,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固定资产报废采用谨慎的会计原则,依据充分合理,决策程序规范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章制度;且公司本次固定资产报废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固定资产报废事宜,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固定资产报废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说明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固定资产报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报告期内邯郸郴电固定资产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九、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固定资产报废,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固定资产报废后能够更加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固定资产报废事宜,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