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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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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2-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12 证券简称:易华录 公告编号:2022-39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全体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易华录”)作为深耕大数据产业的典型企业,积极响应国家推进数字化发展、“双碳”战略号召,秉承“努力降低全社会长期保存和使用数据的能耗和成本”的企业使命,发挥技术和平台优势,引领行业生态伙伴,坚持以数据湖战略为中心,围绕超级存储和数据变现两大主线,构建以光磁电智能混合存储技术为核心的超级存储能力和全面覆盖数据要素“低成本汇聚-规范化确权-高效率治理-资产化交易-全场景应用”的数据资产化服务能力。

公司围绕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录集团”)全球领先的蓝光存储技术继续优化光磁电智能混合存储解决方案,结合自身在智慧交通领域的先发优势及在数据存储、数据中台、人工智能等方面的技术积淀,积极投身区域数据要素市场、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及数字政府建设,同时以技术赋能、助力各行业企业数字化转型一一依托已在全国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落地的33个城市数据湖,易华录倡导和实践的全国首个基于“数据银行”的政务数据授权运营模式已在江西省落地,为区域数字经济招商引资引才提供了发展“活水”;各类超级存储产品及光磁电智能混合存储平台在多领域树立了数据海量、安全、低碳、长期存储的应用标杆,为推进数据中心节能减排、企事业单位及个人数据存储降耗形成了有益示范;城市大脑、交通大脑、公安大脑为多地政府提供了城市智慧化管理平台,数字视网膜等解决方案有效提升了城市运行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企业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以自研数据中台为底座,融合数据采集平台、数据共享平台等多个自研数据应用产品,有效赋能多行业企业高质量发展。

经过“十四五”开局之年的努力探索与创新实践,迄今,易华录初步从主要服务地方政府的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建设商转型成为同时面向政府、企业、个人用户的数据资产化服务提供商,已打通数据要素流动和利用的“收(收集)、存(存储)、治(治理)、用(使用)、易(交易)”全生命周期业务闭环。报告期内,各业务线条均已取得商业回报,其中,存储类业务占合同销售额约28%;应用类业务占合同销售额达到41%;“数据银行”新模式落地也已首次取得销售收入。

报告期内,易华录为区域发展数据要素市场、构筑数字经济新动能、保障国家数据安全、实现“双碳”战略目标作出了积极贡献,同时也为在“十四五”时期继续转型成为“社会可信的数据资产化服务提供商”奠定了坚实基础。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2年1月,在公司2021年年报预审过程中,根据事务所提供的指引及反馈,将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抵消处理看作一项合并报表方法,在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不足抵消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时,考虑到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能为负数,超出部分的未实现损益可确认为负债,该负债不代表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而是一项递延的未实现收益,建议确认为递延收益。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将权益法看作长期股权投资的一种后续计量方法,会计师提供的指引更偏向于将权益法看作一项合并报表方法,考虑公司尚未抵消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影响重大,公司管理层经充分研讨后、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认为将权益法看作一项合并报表方法,即在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不足抵消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时,确认为递延收益,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可以全额抵消,企业收入、利润确认更为谨慎,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企业会计信息。该变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第四条(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的相关规定。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公司于2022年2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采用变更后的会计处理方法,公司与联营企业之间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全额抵消,在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不足抵消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时,确认为递延收益。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对前期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2)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三、重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