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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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574-86122097
联系人:刘书剑
特此公告。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117 证券简称:德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3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上午10时在公司9楼会议室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10日以书面、电话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董事张和君、张栋斌、张栋业、谈最以现场参会形式参加了会议,董事胡力明、朱伟元、陶宏志以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达到了《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董事会法定董事人数。
本次会议由张和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全部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年报编制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已完成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工作,且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母公司报表口径)为人民币443,642,462.6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0,667,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4,800,4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5.40%。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0,667,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238,933,800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 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6)。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在经董事会批准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拟使用不超过5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投资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募集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在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拟使用不超过1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资产回报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在经股东大会批准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拟在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金额不超过3亿美元或等值外币的业务,并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本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提高公司财务的稳健性,尽可能减少未来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2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波德业变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业变频”)、宁波德业日用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业电器”)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额度总计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有效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德业变频、德业电器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在该类业务具体实施过程中,实际控制人张和君先生可以为公司、德业变频、德业电器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可以为德业变频、德业电器担保,德业变频、德业电器之间可以互相担保,德业变频、德业电器可以为公司担保;且张和君先生自愿、无偿为公司及德业变频、德业电器提供担保,不需要公司及德业变频、德业电器提供反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董事张和君作为关联交易的主体之一,回避表决;董事张栋斌、张栋业系张和君之子,亦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公司根据发展战略及实际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拟将“年产74.9万套电路控制系列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变更为“年产68万套逆变器系列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同时将该项目与“年产300万套热交换器系列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年产71.5万台环境电器系列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进行投资规模调整,涉及变更投向的募集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43,319.86万元,约占募集资金净额的32.55%,其中“年产300万套热交换器系列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调减19,823.37万元,“年产71.5万台环境电器系列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调减9,908.34万元,以及截至2021年12月31日,“年产74.9万套电路控制系列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暂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13,588.15万元(含尚未收回的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购买的保本型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的资金13,000.00万元及银行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年产68万套逆变器系列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本次变更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3)。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网公告附件
1、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核查意见》
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5、《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 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5117 证券简称:德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4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上午11时在公司9楼会议室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10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监事刘远进、贺仕林、来二航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达到了《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监事会法定监事人数。
本次会议由刘远进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全部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年报编制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已完成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工作,且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审计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行为。监事会一致通过《关于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母公司报表口径)为人民币443,642,462.67元。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0,667,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4,800,4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5.40%。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0,667,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238,933,800股。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盈利情况、资金需求情况等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合理履行了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以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有效地提升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有序运行和公司资产的安全。符合《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在经董事会批准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拟使用不超过5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投资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募集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波德业变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业变频”)、宁波德业日用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业电器“)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额度总计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有效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德业变频、德业电器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在该类业务具体实施过程中,实际控制人张和君先生可以为公司、德业变频、德业电器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可以为德业变频、德业电器担保,德业变频、德业电器之间可以互相担保,德业变频、德业电器可以为公司担保;且张和君先生自愿、无偿为公司及德业变频、德业电器提供担保,不需要公司及德业变频、德业电器提供反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公司根据发展战略及实际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拟将“年产74.9万套电路控制系列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变更为“年产68万套逆变器系列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同时将该项目与“年产300万套热交换器系列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年产71.5万台环境电器系列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进行投资规模调整,涉及变更投向的募集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43,319.86万元,约占募集资金净额的32.55%,其中“年产300万套热交换器系列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调减19,823.37万元,“年产71.5万台环境电器系列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调减9,908.34万元,以及截至2021年12月31日,“年产74.9万套电路控制系列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暂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13,588.15万元(含尚未收回的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购买的保本型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的资金13,000.00万元及银行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年产68万套逆变器系列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本次变更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变更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现有的募投项目予以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1日
● 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5117 证券简称:德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7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 现金管理额度: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
● 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产品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一、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保证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1号)批准,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4,266.70万股新股。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采用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股票数量为4,266.70万股,发行价格为32.7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合计139,691.76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3,091.01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349号《验资报告》。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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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资额度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授权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五)产品品种
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六)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
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商业银行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公司的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二、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受托方为商业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将视受托方资信状况严格把关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元
■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委托理财金额5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30.15%。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投资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会计处理方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现金管理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财务费用或投资收益项目。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现金管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独立董事就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的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二)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通过开展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文件
1、《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5117 证券简称:德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9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参考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经营规模、业绩等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按照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
2、独立董事采取固定薪酬的方式,固定薪酬为每年7万元(含税)。
(二)监事薪酬方案
监事按其工作岗位领薪,按照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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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兼任公司董事的,其薪酬依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不再另外领取董事薪酬。
四、其他事项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以及监事薪酬方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方案生效前已按2021年标准领取了部分2022年按月发放的薪酬,公司将在本方案生效后的按月发放中给予调整,确保2022年全年基本薪酬按照本方案执行。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关于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提交给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参照了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薪酬方案科学、合理,审议程序合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并同意将董事薪酬方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