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2年

4月21日

查看其他日期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8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编制了《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据此公司编制了《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财务情况,公司制定了《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参与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法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该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同意公司关于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出具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中肯,较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0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401,000,000股普通股,以此计算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60,40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69.23%。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需求,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决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及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财务情况,公司制定了《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第一季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法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1年度监事薪酬及制定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盈利状况、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监事会对2021年度监事薪酬情况及拟制定的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情况进行了审议。

以上议案,全体监事需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219 证券简称:富佳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9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A股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0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1,698,964.97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可分配利润为436,548,584.75元。

结合公司具体经营情况,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0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401,000,000股普通股,以此计算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60,40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69.23%,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支持新项目建设、未来投资规划及长期发展的流动资金需求,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

公司2021年度不派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会议详情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22-016)。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中国证监会令[2008]57号)、《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3号)以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对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同意意见如下: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元,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160,400,000.00元(含税)。为了公司长远发展,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实现长远发展,既满足了现金分红回报了投资者,也保障了企业后续发展的资金需求。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支持新项目建设、未来投资规划及长期发展的流动资金需求,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我们根据上述有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审查,我们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状况所做出的重要决定,并充分体现公司注重对投资者的回报,使投资者能够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需求,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会议详情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22-017)。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