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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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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2版)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在总结2021年经营情况和分析2022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结合公司2022年度经营目标、战略发展规划,编制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公司发展实际,经董事会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1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存放、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的披露,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方面不存在违规情形,经董事会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目前总体经营情况及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公司拟以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5,304.6047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22,956,907.05元(含税),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2.58%;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经董事会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制度》。经董事会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内部控制评价制度》。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经董事会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循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情形,经董事会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章制度,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规范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经董事会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生产经营、考核体系、相关岗位职责等实际情况并参考同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内部董事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贴。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外部非独立董事不领取津贴。公司独立董事按年领取独立董事津贴,2022年津贴标准为6万元/年(含税)。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生产经营、考核体系、相关岗位职责等实际情况并参考同行业薪酬水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并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经董事会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聂树刚、赵砚青、陈晓娟、张万征、孙培翔回避表决。

1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能够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因此,公司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经董事会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9.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本数)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可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经董事会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和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合计人民币84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为了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要,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经董事会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2.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及董监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为公司及董监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191 证券简称:智洋创新 公告编号:2022-017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洋创新”或“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3月2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14号),公司获准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8,261,512.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1.38元,共计募集人民币435,416,006.56元,扣除相关不含税承销和保荐费用人民币39,056,603.77元(不包括本公司前期已支付的不含税保荐费用943,396.23元)后的余款人民币396,359,402.79元,已由承销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1日汇入到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本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5,416,006.56元,扣除保荐承销费(不含税)人民币40,000,000.00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7,110,117.96元后,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78,305,888.60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E1007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募集资金风险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严格遵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要求,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对公司现金投资产品事项进行监督。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该议案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综上,我们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保证流动性和安全性,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正常开展的情形下进行的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综上,我们监事会同意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智洋创新本次对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综上,民生证券对智洋创新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191 证券简称:智洋创新 公告编号:2022-022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洋创新”或“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超额募集资金84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14号)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826.1512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1.38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5,416,006.56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7,110,117.96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8,305,888.60元。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4月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E10079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4月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智慧线路可视化及智能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智能变电站全面巡视系统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相关募投项目情况及募集资金用途已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详细披露,未发生重大变化,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项目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存在重大困难的情况。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投项目规划持续投入募集资金,确保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1、公司于2021年4月21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3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保本理财、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将部分超额募集资金84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30%,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在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2、公司于2021年6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7,377,698.91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10,760,420.80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使用募集资金68,138,119.71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及支付的自筹资金。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2,867.20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84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30%。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说明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能够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在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履行决策程序

2022年4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公司本次将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六、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合计人民币84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在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或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该项议案内容及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要,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84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合计人民币84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在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或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能够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要,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智洋创新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智洋创新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文件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191 证券简称:智洋创新 公告编号:2022-016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洋创新”、“公司”或“本公司”)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3月2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14号),公司获准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8,261,512.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1.38元,共计募集人民币435,416,006.56元,扣除相关不含税承销和保荐费用人民币39,056,603.77元(不包括本公司前期已支付的不含税保荐费用943,396.23元)后的余款人民币396,359,402.79元,已由承销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1日汇入到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本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5,416,006.56元,扣除保荐承销费(不含税)人民币40,000,000.00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7,110,117.96元后,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78,305,888.60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E1007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及期末结余情况

本期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专户储存募集资金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支行营业室、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7,377,698.91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10,760,420.80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使用募集资金68,138,119.71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及支付的自筹资金。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E10484号)。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核查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公司于2021年4月21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3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保本理财、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1年度累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保本理财、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合计40,855.00万元,到期收回40,855.00万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收到的理财收益1,455,223.67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已全部收回,目前无在途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将部分超额募集资金84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30%,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在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84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度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也没有对外转让或者置换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智洋创新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综上,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智洋创新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附表1:

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表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证券代码:688191 证券简称:智洋创新 公告编号:2022-018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2021年度公司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1,582.95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本期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主要为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的坏账损失。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将该应收账款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进行组合,并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对该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进行估计如下: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应收商业承兑汇票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参照上述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应收商业承兑汇票的账龄起算点追溯至对应的应收款项账龄起始日。

对于除应收账款和应收商业承兑汇票以外其他的应收款项(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的减值损失计量,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经测算,2021年度公司合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222.68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本期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主要为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等。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同应收款项坏账损失的计提政策。

经测算,2021年度公司合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360.27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1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582.95万元,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582.95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公司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作出的合理判断,且已经过审计机构的审计;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的财务报表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等相关规定。

四、审计委员会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进行了讨论及审议,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能够合理地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谨慎性原则。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七、监事会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特此公告。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191 证券简称:智洋创新 公告编号:2022-019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1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52名、注册会计师2276名、从业人员总数 969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07名。

立信2021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45.2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2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65亿元。

2021年度立信为5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7.19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3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梁谦海,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代华威,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李洪勇,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除项目合伙人2019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2021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以外,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其他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50万元(含税)。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续聘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21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表现出良好的职业规范和精神,能够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现结合其职业操守与履职能力,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21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表现出良好的职业规范和精神,按时完成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了意见,现结合其职业操守与履职能力,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191 证券简称:智洋创新 公告编号:2022-020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5,304.6047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22,956,907.05元(含税),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2.58%;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70,467,883.08元,公司2021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0,467,883.0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5,304.6047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22,956,907.05元(含税),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2.58%;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若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金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相应调整,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宏观环境、经营业绩与战略发展需要,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董事会将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191 证券简称:智洋创新 公告编号:2022-021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智洋创新”)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部分项目“智慧线路可视化及智能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结项,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同意将“智能变电站全面巡视系统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2023年4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民生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概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3月2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14号),公司获准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8,261,512.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1.38元,共计募集人民币435,416,006.56元,扣除相关不含税承销和保荐费用人民币39,056,603.77元(不包括本公司前期已支付的不含税保荐费用943,396.23元)后的余款人民币396,359,402.79元,已由承销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1日汇入到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本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5,416,006.56元,扣除保荐承销费(不含税)人民币40,000,000.00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7,110,117.96元后,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78,305,888.60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E10079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1、公司于2021年4月21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3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保本理财、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将部分超额募集资金84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30%,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在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2、公司于2021年6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7,377,698.91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10,760,420.80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使用募集资金68,138,119.71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及支付的自筹资金。

二、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智慧线路可视化及智能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截至2022年3月31日,除部分待付合同尾款之外,上述项目已投资完成。截至本公告日,上述项目已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一)本次结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智慧线路可视化及智能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截至2022年3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本次结项项目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2022年3月31日,本次结项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以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采购的设备性能提升,以及公司

对该项目相关产品的生产工艺技术进行优化调整,提高了新设备的效率,因此减

少了新设备购置数量或调整了设备品种。通过调整优化生产设备投资,公司提高

了生产效率,有效的降低了设备支出,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

2、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

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和原则,合理、节约、高效地使用募集资金。

3、节余募集资金包含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来,公司业务规模保持快速发展。“智慧线路可视化及智能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建设完成后,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资金状况,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济效益,公司拟将节余的募集资金人民币2,540.88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尚未支付的项目合同尾款、质保款项支付周期较长,公司将在满足付款条件时,按照相关合同约定以自有资金支付。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项目实施主体、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智能变电站全面巡视系统建设项目”的实施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业务开展情况和行业发展趋势确定的,该项目主要实施内容是指通过购置建筑物,装修办公场所和生产场地,引入先进的生产、仓储软硬件设备,扩大直流电源智能监控管理系统、智能辅助巡视系统和变电智慧消防系统产能,持续优化提升产品性能,通过优化工艺流程,提升生产与仓储的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提高最终产品的一致性和质量水平,提高公司产品综合竞争力。

本项目原计划于2020年4月开工,2022年4月完工。受新冠疫情、客户需求、市场竞争环境以及公司发展战略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同时,为使公司产能利用率与市场需求更加匹配,合理进行募投项目资金投入有利于保护股东利益、实现股东回报,促进公司长远发展。经审慎考量,拟将“智能变电站全面巡视系统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2023年4月。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规划要求,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有利于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规划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该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智洋创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191 证券简称:智洋创新 公告编号:2022-024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5月20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青龙山路仪器仪表产业园2号综合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20日

至2022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下转2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