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张景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学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郭韩性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张景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学东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韩性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张景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学东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韩性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张景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学东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韩性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张景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学东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韩性
母公司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张景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学东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韩性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张景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学东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韩性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327 证券简称:福蓉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9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4月20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景忠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即时通讯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董事共九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董事共九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批准《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编制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该报告及正文所涉及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为落实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的通知》(财会〔2021〕1号)和《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适当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规范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有效防控和控制外币汇率风险,加强对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管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实际,公司制定了《公司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公司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
(四)审议批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当前公司发展战略布局和实际情况,公司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及理财收益)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研发中心”,该项目通过购置仪器、设备以及投资新建一栋研发大楼,用于公司产品研发,计划投入募集资金2,987.95万元。在“研发中心”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公司结合研发实际情况,截至2022年3月31日已经使用募集资金663.17万元购置了主要研发仪器、设备等,基本能满足目前公司研发试验使用。同时,本着成本控制且满足项目需要的原则,公司拟放弃针对本项目的研发中心大楼的施工建设,充分利用公司自身原有的研发场地进行项目产品研发,从而大幅减少了募集资金的投入,使得“研发中心”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2,507.64万元(包括利息及理财收益,实际余额以资金转出时专户余额为准)。
同时,2022年公司投资设立了子公司,项目建设所需资金较大,为了确保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及新品研发投入,公司拟将“研发中心”项目终止后的全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3327 证券简称:福蓉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1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及其他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报告的追溯调整,不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1、2021年1月2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的通知》(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4号”),规定了关于社会资本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的会计处理、关于基准利率改革导致相关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会计处理。
2、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二)变更的主要内容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4号、准则解释第15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日期
(1)准则解释第14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1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准则解释第14号规定的业务,根据准则解释第14号进行调整。
(2)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及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的通知》(财会〔2021〕1号)和《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的通知》(财会〔2021〕1号)和《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事项履行了完备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3327 证券简称:福蓉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2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4月2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崇双大道二段518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张景忠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证券代码:603327 证券简称:福蓉科技
(下转55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