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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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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期货和衍生品领域有了“基本法”

2022-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梁银妍 ○编辑 马婧妤

期货和衍生品的“基本法”正式出炉。据新华社报道,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下称“期货和衍生品法”)。该法律将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臧铁伟此前介绍,期货和衍生品法草案三审稿主要作出三方面修改:完善对衍生品交易的监管;对相关合约概念予以完善;进一步明确境外机构在境内市场营销活动的管理规则。

证监会官方网站昨日发布消息称,制定期货和衍生品法,以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该法律全面系统规定了期货市场和衍生品市场各项基础制度,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重点规范期货市场 兼顾衍生品市场

证监会表示,期货市场和衍生品市场法律性质、基本定位总体相同,二者深度融合、功能互补、紧密相连,共同服务于实体经济。但期货市场和衍生品市场的发展程度不同,期货和衍生品法从市场实际情况出发,统筹考虑了两个市场。

在期货市场方面,期货和衍生品法系统规定了期货交易及其结算与交割等期货市场的基本制度,确立了交易者保护体系,规范了期货经营机构、期货交易场所、期货结算机构和期货服务机构等市场主体的运行,明确了期货市场的监督管理。

在衍生品市场方面,该法律将衍生品交易纳入法律调整范围,充分吸收二十国集团在全球金融危机后达成的加强衍生品监管的共识,借鉴国际成熟市场经验,确立了单一主协议、终止净额结算、交易报告库等衍生品交易的基础制度,并授权国务院制定具体管理办法,使衍生品市场发展“有法可依”。

作出五方面制度安排

为改革创新预留空间

为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发挥期货市场功能,期货和衍生品法作出五方面制度安排。包括:明确规定国家支持期货市场健康发展,发挥市场价格发现、风险管理和资源配置的功能;鼓励实体企业利用期货市场从事套期保值等风险管理活动,明确持仓限额豁免;专门规定采取措施推动农产品期货市场和衍生品市场发展,引导国内农产品生产经营;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品种上市机制,原则规定品种上市基本条件,优化品种上市程序,丰富期货品种,完善产品结构;扩展期货公司业务范围,为增强期货公司经营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更好服务实体企业,预留了法律空间。

证监会官网消息表示,期货和衍生品法平衡了制度稳定和改革创新的关系,在总结过往经验的基础上,对实践中运行良好、成熟可行的期货交易、结算与交割、金融市场基础设施运行监管等制度和做法,通过法律予以肯定,将保证金监控、账户实名制等具有中国特色的监管制度确定下来,以稳定市场预期,适应现阶段市场发展特征。

同时,为顺应市场发展趋势,破除期货市场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期货和衍生品法在品种上市机制、期货公司业务范围、保证金多样化等方面作出创新性安排,发挥立法前瞻性和先导性作用,为市场改革创新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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