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2年

4月21日

查看其他日期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25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对《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印章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总经理工作制度》《内部审计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4、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5、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6、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7、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8、宜昌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产业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9、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

特此公告。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971 证券简称:和远气体 公告编号:2022-035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关于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星期三)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定于2022年5月13日(星期五)14:30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2年5月13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6日(星期五)

(六)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七)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6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详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宜昌市伍家岗区伍临路33号鑫鼎大厦3楼培训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除议案12、议案13、议案14、议案15需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外,上述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即可。

议案5、议案6、议案22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议案7、议案8,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需要将为公司无偿提供担保,故实际控制人杨涛及其一致行动人需要回避表决,亦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议案22,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需要回避表决,亦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述职。

上述议案已于2022年4月20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4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进行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2年5月9日(星期一)9:30-16:30。

(二)登记地点:宜昌市伍家岗区伍临路33号鑫鼎大厦3楼证券与法律事务部。

(三)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凭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用邮件或信函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须注明“股东大会”字样),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9日下午16:30。出席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吉鹏

联系电话:0717-6074701

电子邮箱:heyuan@hbhy-gas.com

联系地址: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伍临路33号鑫鼎大厦3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443000

(五)注意事项: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请于召开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以便验证入场,与会股东或代理人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71”;

2、投票简称:“和远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采用等额选举(候选人数=应选人数),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采用差额选举(候选人数〉应选人数),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打√):

■■

注: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累积投票议案请填写相应票数。

2、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4、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证券代码:002971 证券简称:和远气体 公告编号:2022-023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4月20日(星期三)在宜昌市伍家岗区伍临路33号鑫鼎大厦3楼2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8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通讯方式出席监事1人,为刘维芳女士)。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峰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内容,《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2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编制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2021年度监事会在维护公司利益、股东合法权益、改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管理制度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在加强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等方面的履职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1年公司合并实现营业收入991,794,743.59元,比上年度增长20.3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0,229,069.46元,比上年度增长3.6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本议案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保荐机构西部证券对本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本议案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保荐机构西部证券对本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以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1.00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1,600.00万元(含税),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有关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10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利率参考行业标准及中国人民银行基本利率确定,贷款期限根据资金用途与各银行协商确定。申请授信的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各银行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内相互调剂。公司以自有房屋土地、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提供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涛根据需要为公司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无偿担保,不收取担保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部分设备资产向中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及其他融资租赁公司开展售后回租、直租等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80,000.00万元。租赁期限不超过5年。融资租赁事项的相关额度、租赁利率、租金及支付方式等具体内容以双方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涛根据需要为公司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无偿担保,不收取担保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及相互之间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8,000.00万元,母公司为子公司担保额以及相互之间担保额合并计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变更公司会计政策,所做的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宜昌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产业园项目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在宜昌市姚家港化工园田家河片区征地880亩,兴建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产业园项目,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投资总额为180,000.00万元,占地约400亩,建设和试生产期18个月。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本项目的行政审批、施工建设及项目经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投资建设宜昌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产业园项目暨公司与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合作协议书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对《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971 证券简称:和远气体 公告编号:2022-032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宜昌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

产业园项目暨公司与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签订合作协议书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项目名称:宜昌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产业园项目;

2、一期投资金额:180,000.00万元人民币;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会对公司当期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5、本公告所涉及的投资额、投资收益率、投资利润率、投资回报期等财务数据均为预测数据,受未来原料价格、产品价格等市场因素影响,将直接影响项目的投资额及盈利水平,故本公告所涉及的投资额、投资收益率、投资利润率、投资回报期等财务数据不构成业绩承诺。

2022年3月11日,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远气体”或“公司”)与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在宜昌市共同签订了《关于建设宜昌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产业园项目的合作协议书》,拟在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建设宜昌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产业园项目(以下简称“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项目”)。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与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合作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2022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湖北和远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远新材料”),作为宜昌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产业园项目的实施主体。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暨公司与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合作协议书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为抢抓国家“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机遇,结合国内外电子特气、硅烷偶联剂等市场需求现状,利用宜昌丰富的氟、氨等资源、能源和土地优势,拟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和远新材料在湖北宜昌投资建设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项目。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项目主要产品为三氟化氮、六氟丁二烯等电子特气以及功能性硅烷,广泛应用于半导体、集成电路、微电子、太阳能电池、光纤等电子工业生产。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项目拟分两期建设,由和远新材料负责建设和营运,本次对外投资项目为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项目一期(以下简称“本项目”),投资总额为180,000万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及融资。本项目已于2022年3月31日取得《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无需有关部门批准。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项目建设背景及必要性

(一)国家发改委鼓励类重点投资项目

本项目所规划的电子特气主要以集成电路制造用氟刻蚀气体为主,属于含氟新材料领域。所研发电子特气产品属于国家急需解决的卡脖子关键材料,对标国家发改委公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版)》第一类鼓励项目之第十一项石化化工中的第12条“鼓励……超净高纯试剂、光刻胶、电子气、高性能液晶材料等新型精细化学品的开发与生产”、第13条“鼓励……苯基氯硅烷、乙烯基氯硅烷等新型有机硅单体,……三乙氧基硅烷等高效偶联剂”、第14条“鼓励……含氟精细化学品和高品质含氟无机盐”、第17条“鼓励……四氯化硅、甲基三氯硅烷、三甲基氯硅烷等副产物综合利用”。

此外,有机硅是高性能化工新材料,是战略性新兴产业新材料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务院各部委历年发布的《中国高新技术产品名录》、《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名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目录》等政策文件中,有机硅材料一直被列为鼓励发展的化工新材料。

因此,本项目是国家发改委鼓励类重点投资项目。

(二)符合国家战略新兴产业发展规划

电子特气广泛应用于半导体生产工艺各个环节,从芯片生长到最后器件的封装,几乎每一步、每一个环节都离不开电子特气,因此电子特气被称为电子工业的血液。随着国内晶圆厂投产步入高峰期,电子特气的国产化需求迫切,为此政府给予了一系列政策支持,包括《“十三五”国家战略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新材料产业指南》等指导性文件,旨在推动包括电子特气在内的关键材料国产化。

三氟化氮、六氟化钨、六氟丁二烯等含氟电子特种气体是人工智能芯片、超大规模集成电路、液晶显示器件、半导体发光器件和半导体材料制造的关键基础材料,国内对含氟电子特种气体工业化生产技术存在迫切需求,由于受欧美日韩等发达国家技术严密封锁而导致含氟电子特种气体制备成为一种“卡脖子”技术。因此,攻关开发高纯超净、适用性强的含氟电子特种气体系列产品,对于促进我国芯片“自主、可控”有着重要意义。

硅烷偶联剂具有品种多、结构复杂、用量少而效果显著、用途广泛等特点,其独特的性能与显著的改性效果,使其应用领域不断扩大,已成为现代有机硅工业、有机高分子工业、复合材料工业及相关的高新技术领域中不可缺少的配套化学助剂。硅烷偶联剂产业属于技术和资金密集型、需求高速增长、产业链长的高壁垒行业,国外只有道康宁、瓦克、信越等少数几家生产厂商生产,生产工艺路线基本相同,且对中国国内企业严格保密,一直以来实行垄断策略。国内硅烷偶联剂生产厂商依靠自己的力量,借鉴国外生产经验,逐渐开发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生产技术,打破了国外技术对国内生产厂商的壁垒。

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战略新兴产业发展规划。

(三)实现资源有效利用,符合循环经济发展理念

宜昌姚家港化工园田家河片区,是经湖北省政府同意,由湖北省发改委于2007年3月批复,2019年经审查确认为合格化工园。园区规划面积13.02平方公里,已建成“两横一纵”主干路网,水、电、气、热、污等配套一应俱全。园区聚集有宜化集团等多家大型化工企业,具有非常好的资源优势。

宜昌是全国五大磷矿基地之一,且区域内磷矿中含有丰富的氟资源,聚集了大量国内优质的精细磷化工、煤化工、盐化工、氟化工企业,拥有丰富的氯、氟、盐酸、甲醇、碳氢资源。此外,园区规划有集中供热中心,先投运的DN600管道蒸汽供应能力为120t/h,规划预留一条DN700的蒸汽管道,共享园区能源动力。

因此,本项目利用技术优势,定位电子特种气体及功能性材料,与宜昌化工产业形成优势互补,实现了资源有效利用,符合循环经济发展理念,对国家实现碳中和具有重要意义。

三、非“高能耗、高排放”说明

本项目所规划的产品项目行业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2019 年修订)中的“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之“C2669其他专用化学品制造”行业,本项目所规划产品均不在《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所属附件及《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两项名录之中,故宜昌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产业园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宜昌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产业园项目是否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之法律意见书》。

四、实施主体基本情况

和远新材料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22年3月24日,法定代表人:吴祥虎,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仓储设备租赁服务;食品添加剂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科技中介服务;标准化服务;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公告日,和远新材料注册资本金已到位2,000.00万元,暂无其他财务数据。

五、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名称

1、项目名称:宜昌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产业园项目

2、建设单位:湖北和远新材料有限公司

3、项目性质:新建

(二)建设方案

1、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采用先进的合成、净化提纯工艺技术,生产六氟丁二烯等电子特气,以及功能性硅烷,配套建设相关的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

项目建设内容详见下表:

2、建设地点:湖北省宜昌市姚家港化工园田家河片区。

3、建设周期:本项目预计建设周期为1.5年。建设工期的计算从初步设计开始到竣工投产为止。项目实施计划主要包括项目的前期阶段、设计及采购阶段、施工建设阶段和试车及验收四个阶段。

4、投资预算及资金筹措:项目资金需求18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及融资。

(三)环境保护

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有废水、废气、固废及废液、噪声。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环境保护法规、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原则要求,实现固体废弃物、废气、废液的达标排放或综合利用,使用的生产原料、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均满足环境管理及生产管理要求。

(四)安全防护措施

本项目的自动化水平高。自控系统采用了先进的DCS集散控制系统,并与布置在装置各处的可燃有毒气体检测器相连,实现对整个生产过程的实时监控。当操作条件不正常时,可自动调节纠正并报警,操作条件达到极限值时,可自动停车。大大增强了装置的安全性。

整个装置的开、停车安全防护设施完善,制定详尽的开、停车操作原则和事故应急措施。

针对装置中火灾、爆炸危险,本装置在设计中采取了如下措施:总图布置上使各设备间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土建上,各新建构筑物耐火等级均达到二级以上,结构形式采用开敞式结构,厂房选取足够的安全泄压系数;设备设计上严格选材、优质设计、加强密封。针对潜在的中毒危险,在设计中加强了各生产厂房的通风,在装置中设置了可燃气体检测器并在生产现场配备了充足的个人防护用品。针对雷击、静电火花、触电及机械伤害、高处坠落、噪声、高温烫伤等潜在危险,在设计中分别采取了设置避雷带、防雷/防静电接地、防触电安全接地、设置安全栏、封闭罩、操作平台、消声器、隔离罩、设置保温绝热层等各种措施。

通过采取以上各种安全防护措施,本装置建成后,车间操作环境中的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以及空气质量、噪声、温度等工业卫生条件符合卫生标准和规范的要求,满足劳动保护要求,其生产过程是安全可靠的,对工人健康无不良影响。

(五)项目可行性评价

1、本项目采用先进的合成、净化提纯工艺技术,生产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该项目属于国家鼓励类项目“第十一项 石化化工”第12条“超净高纯电子气的开发与生产”、第13条“三乙氧基硅烷等高效偶联剂”,不属于淘汰类及限制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本项目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的节能环保的政策要求,采用先进技术,生产高附加值的电子化学品,实现资源有效利用,符合循环经济发展理念,对国家实现碳中和具有重要意义。

3、本项目采用低温精馏工艺技术,技术先进、可靠,能耗低、污染小,产品方案合理,生产规模经济,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因此,项目从技术上是合理、可行的。

4、项目选址符合化工园区选址规划,选址方案可行。

5、经济效益评价:本项目总投资180,000.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55,000.00万元,投资利润率为56.46%,投资回收期为5.42年(含建设期),财务内部收益率为28.66%。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综上所述,本项目工艺技术先进、可靠,产品方案合理,生产规模经济,资源有效利用、节能减排效果明显,具有良好的社会、经济、环保效益,且财务指标良好,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六、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所研发和生产的六氟丁二烯等电子特气以及功能性硅烷产品属于国家急需解决的卡脖子关键材料,是国家发改委鼓励类重点投资项目。本项目投产后,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在电子特气和电子化学品领域的创新力和竞争力。

本项目利用宜昌市丰富的氟、硅等基础资源,结合公司在合成、分离和提纯方面的技术优势,向电子特气和电子化学品延伸,打造建设多种电子气体-化学品集中生产基地,具有资源化、规模化、集中化优势,实现了资源有效利用、节能降耗和减少碳排放的目的,延长了产业链,降低了成本,提高了产品的附加值,项目达产后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会对公司当期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七、项目的风险分析

本项目为公司新建项目,在技术、生产及经营方面可能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本项目将来的盈利能力受到行业、市场等外部环境因素的影响,主要原料价格、产品价格的波动将直接影响项目的盈利水平,故本公告所涉及的投资额、投资收益率、投资利润率、投资回报期等财务数据不构成业绩承诺。公司将加强工程建设过程中各类风险的事前管控,确保在既定建设期内竣工和验收,但不排除其他影响项目进程的情形发生。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宜昌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产业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关于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宜昌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产业园项目是否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971 证券简称:和远气体 公告编号:2022-033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合同名称及金额:《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总价款110,000.00万元;

2、合同生效条件: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生效;

3、合同履行期限:以双方确认的工期进度为准;

4、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次签署的《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不会对公司当期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5、本次签署的《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事项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风险提示: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相关政策法规、市场、技术等方面的不确定性风险;工程建设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概况

为了确保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宜昌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产业园项目高标准、高质量地按计划工期建设,公司在综合考虑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六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六化建”)的综合实力、化工专业领域的建设资质、宜昌本地企业的区域优势之后,拟选择十六化建为宜昌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产业园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方,并由全资子公司湖北和远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远新材料”)与十六化建签订《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

本事项已经2022年4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或《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公司名称: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六建设有限公司

2、社会信用代码:914200001775697881

3、法定代表人:刘佑锟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1991年06月26日

7、注册地址: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土城路4号

8、经营范围: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测量(按所持有效资质证书核定的类别及等级经营);承包境外化工石油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非标准钢构件的制作;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锅炉安装、改造、维修,压力容器的制造,压力管道的安装,起重机械的安装、维修;各类型矿山工程、地面建筑安装工程及矿区配套工程;各类型工程项目的防腐保温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承包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销售;不动产租赁业务;有形动产租赁业务;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业务;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施工劳务承包。(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9、股东情况: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10、履约能力分析:十六化建隶属于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11、关联关系:十六化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方:

发包人:湖北和远新材料有限公司

承包人: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六建设有限公司

2、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宜昌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产业园项目

(2)工程地点:湖北省宜昌市姚家港化工园(田家河片区)

(3)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2203-420550-89-01-837292

(4)资金来源:自筹

(5)工程内容及规模:宜昌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产业园项目内所有工程内容;

(6)工程承包范围: EPC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包括本项目的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缺陷责任修补、工程质量保证。

3、合同工期

(1)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2年5月16日;

(2)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2022年7月1日,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3)计划竣工日期:以双方确认的工期进度计划为准。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5、签约合同价

签约暂估合同价(含税)为:人民币(大写:壹拾壹亿元(¥1100000000.00)。

6、进度付款审核和支付

(1)进度款:按当月完成的审定工程量价款的75%支付工程进度款,计算公式如下:每月应付施工进度款=审定工程量的价款×75%±(里程碑计划及工期奖罚金额±质量奖罚金额-应扣减的其它款项(如果有)。

(2)结算款:工程完工后14天后支付到审定工程量价款(不包含设备款)的90%;在工程完工后15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结算报告,甲方在收到结算报告后30日内完成审核后委托造价咨询公司在30日审核完毕并出具审核报告,依据审核报告在14天内支付到审定结算总价的97%。

(3)质保金:为审定结算总价的3%,在缺陷责任期(12个月)满后14日内返还。

7、违约情形

发包方、承包方的违约情形均按照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的通用条款执行。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项目承包合同旨在借助十六化建丰富的行业经验及强大的国企实力,确保本项目按质、按量、按期交付,在保质、保量的前提下缩短本项目的投产周期,以实现本项目的尽早投产,抢占市场先机。本项目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融资,该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当期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合同条款中已对工程内容及规模、工程承包范围、合同价格、履行期限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相关政策法规、市场、技术、环保等方面的不确定性风险;工程建设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

特此公告。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971 证券简称:和远气体 公告编号:2022-035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在公司原经营范围的“一般项目”中增加经营范围;同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订。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拟在公司原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中增加经营范围,具体如下: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同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下转12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