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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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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股东单位告知函的公告

2022-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近日收到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出具的《告知函》,现将《告知函》的内容公告如下:

“截止2022年3月31日,我司(信托计划受托人)直接持有贵司3,061.3万流通股,占比6.99%。我司(信托计划受托人)作为重要股东的上海垚阔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贵司8,506.46万流通股,占比19.42%。

鉴于贵司正在进行破产(预)重整程序,有意引进战略投资人并可能涉及控制权变更,我司书面告知如下:

1、自我司成为股东以来,我司从未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

2、在上市公司重整程序完成后,我司认可重整程序形成的贵司股权结构,并且尊重战略投资人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地位,我司及我司的关联主体不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单独或与第三方联合谋求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ST尤夫 公告编号:2022-027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股东单位告知函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