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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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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公告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公告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表决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啜公明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啜公明,男,197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具有注册会计师、独立董事资格。先后任职于深圳融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市星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超能国际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等主体。现任深圳银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深圳市锦千星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总经理,2021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征集人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征集人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征集表决权涉及的提案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

本人啜公明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中相关议案征集股东表决权而制作并签署本公告。征集人保证本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表决权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表决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本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网站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征集人本次征集表决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征集人已签署本公告,本公告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征集表决权的具体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共三项议案征集表决权。

三、征集主张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2年04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并且对《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三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表决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2022年05月06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2年05月09日至05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表决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表决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交:

① 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 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

③ 授权委托书原件;

④ 股东账户卡。

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

①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 授权委托书原件;

③ 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2)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以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环镇东路4号

收件人:陈丽君

公司电话:0757-86256898

公司传真:0757-86256768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4)由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见证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对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表决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但其出席股东大会并在征集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自主行使表决权的,视为已撤销表决权授权委托,表决结果以该股东提交股东大会的表决意见为准;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由于征集表决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独立董事 啜公明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表决权制作并公告的《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公告》《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表决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公告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啜公明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于2022年05月11日召开的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表决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注:本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在相应的意见下打“√”,“同意”、“反对”、“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受托人仅就股东大会部分提案征集表决权,委托人同时明确对其他提案的投票意见的,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见代为表决;委托人未委托受托人对其他提案代为表决的,由委托人对未被征集表决权的提案另行表决,如委托人未另行表决将视为其放弃对未被征集表决权的提案的表决权利。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证券账号:

受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2-034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了解公司2021年度经营情况,公司拟通过线上举行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具体安排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安排

(一)会议时间:2022 年05月06日(星期五)15:00-17:00

(二)参会方式:投资者可登陆“互动易”(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三)公司出席人员:董事长肖俊承先生、独立董事啜公明、副总经理袁红波先生、副总经理陈林先生、副总经理赵楠楠先生、财务总监刘德松先生、董事会秘书陈丽君女士。

二、征集问题事项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1年年报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提前登陆“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公司本次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2021年年报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2-035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

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王一龙先生、高级管理人员陈林先生、赵楠楠先生、刘德松先生、陈丽君女士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戈尔”或“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14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王一龙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757,744股,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68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0.90%。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高级管理人员陈林先生、赵楠楠先生、刘德松先生和陈丽君女士分别持有公司股份131,452股、130,687股、61,455股、66,937股,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2,863股、32,672股、15,364股、16,734股,分别约占公司总股本0.01%、0.01%、0.01%、0.01%。

公司于2022年2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王一龙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4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7%。

公司于2022年04月20日分别收到王一龙先生、陈林先生、赵楠楠先生、刘德松先生和陈丽君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获悉其股份减持计划的时间已过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王一龙先生减持股份来源为伊戈尔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原股东贵州英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解散清算之非交易过户的股份)及公司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加的股份,其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价格区间为18.22元/股一19.22元/股。

陈林先生、赵楠楠先生、刘德松先生和陈丽君女士在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期间内,均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占总股本比例”数据均为四舍五入。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期间,上述股东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二)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股份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事项一致。

(三)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后续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一)上述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2-020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04月19日10:00在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环镇东路4号公司4楼1号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肖俊承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04月0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应出席会议董事6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6人,其中,因近期疫情影响,董事郑亚明先生、刘杰先生、独立董事啜公明先生、马文杰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充分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全体董事勤勉尽职地完成了各项工作。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鄢国祥先生、啜公明先生、马文杰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并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总经理王一龙先生根据2021年经营管理层执行董事会决议、主持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情况和2022年的工作计划等方面,向董事会作《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聘请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都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独立意见以及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96,320,4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9,264,091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及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明确意见。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独立意见、会计师事务所的鉴证报告以及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在公司2021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中,容诚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勤勉尽责,谨慎执业,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具有会计师事务所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执业能力。公司董事会决定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2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9.1 董事长年度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通过。董事长肖俊承先生回避表决。

9.2 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通过。董事王一龙先生回避表决。

9.3 未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4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通过。董事郑亚明先生、刘杰先生回避表决。

9.4 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4票赞成;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独立董事啜公明先生、马文杰先生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1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拟定了《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独立的财务顾问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法律意见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特制定《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和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授权日以及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股票期权授权前与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的权益份额直接调减或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解除限售资格、行权/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解除限售;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解除限售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行权/限售事宜;

10)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行权价格和授予/授权日等全部事宜;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2)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3)授权董事会实施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经营及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对4家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预计相互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等方式。担保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关于2022年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2022年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等值外币),公司实际控制人肖俊承先生将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佛山市伊戈尔电子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伊戈尔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吉安伊戈尔电气有限公司将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事宜。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关于2022年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肖俊承先生回避表决。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为了减少公司的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各自质押额度范围内与商业银行开展融资业务,共享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票据池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2年05月11日15:00在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环镇东路4号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4楼1号会议室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2-021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2年04月19日14:00在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环镇东路4号公司4楼1号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敬民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04月0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所赋予的职责,对公司的经营决策程序、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和核查,有效地维护了投资者合法权益,确保了企业规范运作。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与会监事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与会监事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与会监事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已建立健全并有效运行,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公司内部控制各项重点活动能严格按照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未发现有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则的情形发生。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与会监事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与会监事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与会监事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关于2022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7.1职工代表监事的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与会监事以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黎伟雄先生回避表决。

7.2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与会监事以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李敬民先生和王毅刚先生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拟定了《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与会监事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特制定《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与会监事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前5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与会监事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全资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有利于子公司顺利开展经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其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的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偿债能力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本次对外担保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属于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事项,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关于2022年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与会监事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5亿元(含等值外币)的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本次涉及的关联方担保事项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肖俊承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以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关于2022年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与会监事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2-025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伊戈尔”)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28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9,257,125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2.2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79,329,496.2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1,015,280.32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8,314,215.93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518Z0037号)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共计19,693.07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4,000.00万元,加上累计利息收入与理财收益889.30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4,027.65万元,其中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10,5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3,527.65万元,与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的银行对账单金额相符。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海桂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吉安伊戈尔磁电科技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入的募集资金款项为人民币19,693.07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的情况。

(二)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非公开发行股票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附表1

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公告编号:2022-031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决定,公司拟于2022年05月11日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下转135版)

(上接13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