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47版)
(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第一期归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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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35人,其中5名员工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失效;剩余30名员工根据考核结果归属当期全部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季光明先生于2021年12月6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260,000股。除此之外,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披露之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一)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二)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泰和泰(武汉)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且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均已成就。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及其归属数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八、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深圳价值在线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路德环境本次归属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相关归属安排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尚需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4号》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有关部门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的相关手续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九、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泰和泰(武汉)律师事务所关于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五)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六)深圳价值在线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156 证券简称:路德环境 公告编号:2022-020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171,440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0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0年12月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姜应和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三)2020年12月2日至2020年12月11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OA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年12月1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0-014)。
(四)2020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0年12月1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16)。
(五)2021年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截至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1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2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因激励对象离职导致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及公司《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5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38,00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35人调整为30人。
2、因公司第一个归属期业绩考核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A,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80%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8200.01万元,较2019年增长25.79%,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80%,所有激励对象当期不得归属的133,440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71,440股。
三、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相关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亦在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所作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泰和泰(武汉)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原因及作废数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泰和泰(武汉)律师事务所关于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156 证券简称:路德环境 公告编号:2022-024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5月12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武汉市东湖高新区软件园中路4号光谷软件园六期E区4栋3F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2日
至2022年5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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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2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7、8、9、10、11、12、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季光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武汉德天众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吴军先生。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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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出席会议的预约登记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请于2021年5月11日17时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详见登记方式)发送至邮箱zhengquanbu@road-group.com进行登记。
股东或代理人也可通过信函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2021年5月11日下午17时前送达。通过邮件或信函方式登记的,均须报备近期个人行程及健康状况等相关防疫信息。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现场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1年5月10日至2021年5月11日(上午10:00-12:00,下午 14:00-17:00)。
登记地点: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武汉市东湖高新区软件园中路4号光谷软件园六期E区4栋3F)。
出席股东大会时需按照登记方式的要求携带相应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登记。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注意事项
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建议参会人员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投票表决。
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鼓励全体股东优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武汉市东湖高新区软件园中路4号光谷软件园六期E区4栋3F
联系电话:027-87206873
Email:zhengquanbu@road-group.com
邮编:430000
联系人:刘菁
(二)参加会议的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三)拟聘请有关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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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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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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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156 证券简称:路德环境 公告编号:2022-011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到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季光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参会董事逐项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董事会同意《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董事会同意《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董事会同意《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在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董事会同意《关于〈2021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的议案》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董事会同意《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董事会同意《关于〈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董事会同意《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
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阅,董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相关审计的资质和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审计的原则,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多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执业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董事会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918,4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7,552,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6.47%。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以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要系武汉路德尚源水处理技术有限公司向武汉尚源新能环境有限公司销售设备含税额54万元。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主要系:(1)向关联方浙江林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购买服务含税额1,500万元;(2)向关联方普罗欧生物科技(武汉)有限公司购买原材料含税额30万元。
经审阅,董事会认为:2021年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2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开展正常经营管理所需,公司自身业务与关联方的业务存在一定的关联性,也存在交易的必要性,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关联交易作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以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5)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授信担保的议案》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包括新增或新设子公司)预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新增或新设子公司)申请金融机构授信以及其他融资、履约等业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25亿元的担保额度。该等担保额度可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新增或新设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
经审阅,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而进行,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属于正常商业行为,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对象具有形式上和实质上的控制权,风险总体可控。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良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2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授信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阅,董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开展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1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阅,董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且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古蔺路德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的议案》
经审阅,董事会同意《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的议案》内容。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的议案》
经审阅,董事会同意《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的议案》内容。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阅,董事会认为:公司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相关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季光明、程润喜、刘菁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经审阅,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30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33,760股。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季光明、程润喜、刘菁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经审阅,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指标,是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情况下,根据目前经营环境及实际情况采取的应对措施。本次调整能更有效的将公司利益、股东利益、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并进一步激发公司核心骨干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持续良性发展。同时,基于相关法规修订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不得归属期间的描述进行相应修订,上述调整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季光明、程润喜、刘菁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决定于2022年5月12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4)
特此公告。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156 证券简称:路德环境 公告编号:2022-013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75,539,102.26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83,677,275.29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918,4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7,552,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6.47%。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基于2021年度实际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综合分析行业发展趋势、公司经营环境及政策导向等因素,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及未来业务发展、投资资金需求及股东合理回报等情况而制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事项的决策程序及分红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或者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预案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盈利情况、未来资金需求、长远利益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156 证券简称:路德环境 公告编号:2022-014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以及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本公司和关联方之间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对于本公司巩固市场,提高经营能力以及促进效益增长有着积极的作用。关联交易双方以平等互利、相互协商为合作基础,参考市场公允价格进行协商定价,制定合同条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该等关联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以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议案所涉及金额超出董事会决策权限,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和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基于自愿、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市场化,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2021年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2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开展正常经营管理所需,公司自身业务与关联方的业务存在一定的关联性,也存在交易的必要性,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关联交易作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2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一
公司名称:武汉尚源新能环境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9月10日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东园西路以东,高新四路以北普天物联网创新研发基地(一期)6B幢二层101室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翁欲晓
实际控制人:翁欲晓
经营范围:环保工程总承包;环保工程设计、运营;水处理工程;计算机软件、环保产品、环保设备及材料的研发及批发兼零售;机电设备安装;环保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道路货物运输(凭许可证在核定期限内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2、关联方二
公司名称:浙江林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4月25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稽东镇育才路32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王银林
实际控制人:王银林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钢结构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水电安装、市政公用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房屋拆迁、道路货物运输、机电安装。建筑原材料、建筑辅助材料、五金配件、消防设施及其配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10,080万元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3、关联方三
公司名称:普罗欧生物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8月17日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以南,光谷七路以东武汉光谷国际生物医药园企业加速孵化器1.1期5号楼5层1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魏良
实际控制人:冯魏良
经营范围:从事农业环保科技、生物制品、饲料、有机肥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生物制品(食品级蛋白、抗菌肽、氨基酸型口服液、精油、甲壳素)、动物饲料、有机肥、初级农产品、瓜果蔬菜、花卉苗木、农作物的批发兼零售;水产品养殖、批发兼零售(不含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农业景观开发;农机服务(不含维修);对外承接园林绿化、园林技术服务;草坪、盆景的批发兼零售。(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尚源新能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路德尚源水处理技术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持股比例为20%,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认定尚源新能为公司关联方。
2、林盛建设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绍兴路德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持股比例为45%,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认定林盛建设为公司关联方。
3、普罗欧为公司控股孙公司路德生物环保技术(武汉)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持股比例为45%,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认定普罗欧为公司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2022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基建项目向关联方林盛建设购买服务,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
(二)交易价格公允性说明
公司关联交易将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协商定价。当交易标的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时,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对关联交易价格予以明确。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关联方签署具体的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双方业务发展。关联交易将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参考市场公允价格进行协商定价,制定合同条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以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双方业务发展。关联交易将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参考市场公允价格进行协商定价,制定合同条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于本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5、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以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156 证券简称:路德环境 公告编号:2022-019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于近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1号一规范运作》和《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2022年4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的议案》,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任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季光明先生、程润喜先生、刘菁女士、罗茁先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张龙平先生(作为会计专业人士)、曾国安先生、姜应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
独立董事对上述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名的张龙平、曾国安、姜应和三位独立董候选人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任职的职责要求,符合《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其他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提名张龙平、曾国安、姜应和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需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及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季光明、程润喜、刘菁、罗茁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2022年4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王能柏先生、彭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两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上述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附件:第四届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季光明先生:1966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河海大学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专业,正高职高级工程师。1988年7月至1999年12月,历任交通部长江航运规划设计院室负责人、工程师。2000年1月至2004年7月,任湖北省工业建筑总承包集团公司岩土基础工程分公司经理。2004年8月至2006年7月,历任武汉路德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市场部部长、总经理。2006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季光明先生全面负责公司的经营和管理。
程润喜先生:1966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河海大学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专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8年9月至2012年11月,历任葛洲坝集团试验检测有限公司土工室技术负责人及主任、岩土与公路室技术负责人及主任、项目试验室主任、副总工程师。2012年12月至今,任公司技术总监。2013年5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程润喜先生分管研发技术中心,主要负责公司的技术研发工作。
刘菁女士,1984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中科技大学西方经济学硕士。2007年7月至2009年5月,任职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5月至2011年11月,任职于武汉新华扬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2011年12月至2016年7月,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6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8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1年9月至今任路德生物环保技术(武汉)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年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刘菁女士主要负责公司的资本运作、信息披露工作及路德生物环保技术(武汉)有限公司的经营和管理。
罗茁先生:1962年5月7日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工学硕士。1988年1月至2015年6月,历任北京市工程咨询公司工程师,清华科技园发展中心研究室副主任、清华创业园副主任,清华科技园孵化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启迪创业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5年7月至今任清控银杏创业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中关村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基金协会监事长;并兼任江苏汉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安扬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新创元半导体有限公司等多家科技公司董事。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龙平先生:1966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专业,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中国会计学会副会长、中国审计学会常务理事等。1987年至今,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任教。现任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002327.SZ)独立董事、杭州股份有限公司(300768.SZ)独立董事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曾国安先生:1964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毕业于武汉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教授,兼任湖北省经济学会副会长、湖北省住房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湖北省房地产经济学会副会长等。1988年至今于武汉大学任教。现任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002377)独立董事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姜应和先生:196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中国地质大学环境工程专业,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土木工程学会水工业(给排水)分会理事,《中国给水排水》杂志编委等。1983年至今,于武汉理工大学给水排水工程专业任教。现任文华学院城市建设工程学部副主任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三、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能柏先生:1976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中科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1998年1月至2019年2月,历任劲牌有限公司主管会计、审计监察部部长。2019年3月至今任正涵投资副总经理。2015年5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彭涛先生:1976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1998年7月至2021年10月,历任湖北天元兄弟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专职律师,武汉东湖新技术创业中心基金部经理、副总经理,武汉东湖启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21年10月至今,任清控银杏创业投资管理(武汉)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年2月至今兼任上海二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