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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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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系大族封测公司前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取消,视同加速行权所确认的一次性股权激励费用。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1、 货币资金、少数股东权益、资本公积、少数股东损益较年初余额及上年同期波动幅度较大的原因为报告期内大族数控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所致。

2、 其他非流动资产较年初余额波动幅度较大的原因为公司报告期内预付土地出让款项所致。

3、 短期借款较年初余额波动幅度较大的原因为公司报告期内增加对外借款所致。

4、 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余额波动幅度较大的原因为公司报告期内发放员工2021年度奖金等薪酬费用较多所致。

5、 其他非流动负债较年初余额波动幅度较大的原因为确认大族封测增资扩股未来可能回购所产生的或有负债所致。

6、 库存股较年初余额波动幅度较大的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注销了库存股所致。

7、 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波动幅度较大的原因为美元汇率波动的影响所致。

8、 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波动幅度较大的原因为报告期内收到的软件退税及政府补助较多所致。

9、 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波动幅度较大的原因为公司持有的合营及联营公司股权权益法核算的影响所致。

1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年同期波动幅度较大的原因为公司持有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股价波动所致。

11、 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波动幅度较大的原因为根据公司政策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所致。

1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波动幅度较大的原因为报告期内销售收款减少,支付人员薪酬、税费等经营性付款较多所致。

1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波动幅度较大的原因为上年同期购买现金管理产品较多所致。

1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波动幅度较大的原因为报告期大族数控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所属子公司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2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证券简称为“大族数控”,证券代码为“301200”。本次发行后,公司仍持有大族数控35,586.81万股股份,占大族数控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84.73%,仍是大族数控的控股股东,对其具有控制权,合并其财务报表。大族数控创业板上市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7日、2022年3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深圳市大族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的预案》及相关议案,拟分拆所属子公司深圳市大族封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深圳市大族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上述分拆事项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及履行中国证监会发行注册程序。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高云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辉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辉强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高云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辉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辉强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22049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族激光”)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5日以专人书面、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0日以通讯的形式召开,会议主持人为公司董事长高云峰先生。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1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51)。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管理体制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经营管理的科学决策能力和水平,优化公司治理,促进公司更加稳健发展,同意公司设立管理与决策委员会,具体包括:

(1)公司设立管理与决策委员会,该机构是为贯彻、落实董事会确定的路线和方针而设立的最高经营管理机构,由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其他主要业务线、职能部门的负责人组成,其成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不再设立副总经理职务;

(3)公司管理与决策委员会成员包括:主任、常务副主任、副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管理与决策委员会成员暨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新的管理体制,同意聘任管理与决策委员会成员,任期一年,自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管理体制的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聘任管理与决策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任:高云峰先生

常务副主任:张建群先生、周辉强先生

副主任:吕启涛先生、杜永刚先生、宁艳华先生、任宁先生、尹建刚先生、王瑾先生、黄祥虎先生、赵光辉先生、吴铭先生、唐政先生、董育英先生

委员:陈焱先生、欧阳江林先生、朱登川先生、李剑锋先生、钟健春女士、胡瑞先生、王祥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经营管理的科学决策能力和水平,优化公司治理,公司拟设立管理与决策委员会,该机构是为贯彻、落实董事会确定的路线和方针而设立的最高经营管理机构,由董事长、总经理和主要业务线、职能部门的负责人组成,其成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再设立副总经理职务。

同时,截至2022年3月31日,因公司回购股份注销减少股本15,335,036股,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新增股本866股,回购股份注销及转股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051,737,771股。

鉴于此,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和经营管理需要,根据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1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1年,担保方式为信用,该额度可用于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商票保贴等多品种银行业务,本决议对授信额度内各项贷款融资申请均有效,具体单笔业务不再专门出具董事会决议。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3年,担保方式为信用,该额度可用于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函等多品种银行业务,本决议对授信额度内各项贷款融资申请均有效,具体单笔业务不再专门出具董事会决议。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5年,担保方式为信用,该额度可用于流动资金贷款、研发贷款、承兑汇票、保函等多品种银行业务,本决议对授信额度内各项贷款融资申请均有效,具体单笔业务不再专门出具董事会决议。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新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公司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改完善。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改完善。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新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对《总经理工作细则》进行了修改完善。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对《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新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改完善。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新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改完善。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新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对《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改完善。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新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对《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改完善。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新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对《风险控制委员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改完善。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监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新发布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2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规定,公司对《董监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

根据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对外担保决策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新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根据新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议案》

根据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督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新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根据新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新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新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根据新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内部审计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部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新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内部风险控制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

根据新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进行了修改完善。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财务会计相关负责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新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对《财务会计相关负责人管理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会计系统控制制度〉的议案》

根据新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对《会计系统控制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的议案》

根据新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对《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证券投资内控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新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公司对《证券投资内控管理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新发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2021版)等有关规定,公司对《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与规范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有效控制风险,充分发挥存量资金效益,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综合考虑安全性和收益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上述部分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于2022年5月6日14:30-17:00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1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52)。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1日

附件:拟任管理与决策委员会成员暨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高云峰先生,生于1967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器设计专业学士,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职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香港大族实业有限公司等公司。1996年创办深圳市大族实业有限公司,任该公司董事长。1999年至2003年1月任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3年1月辞去总经理职务。2005年11月再次兼任总经理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同时担任大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工商联副主席、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客座教授、深圳大学客座教授、中山大学兼职教授、哈尔滨工业大学兼职教授。高云峰先生现持有本公司股份96,319,535股,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控股股东99.875%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8)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张建群先生,生于1965年,大学本科,清华大学计算机系毕业。曾任上海凯利公司通讯经营部经理,1997担任本公司市场总监。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2016年8月担任上海智越韶瀚投资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2017年3月担任深圳市合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张建群先生现持有本公司股份248,718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8)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周辉强先生,生于1973年,研究生学历,会计师职称,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江西省吉安市粮食局下属合资企业主管会计、财务部经理,2001年以来历任本公司财务部成本会计、副经理、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周辉强先生现持有本公司股份196,822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8)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吕启涛先生,生于1962年,德国国籍,德国柏林技术大学物理博士,博士后。曾任德国柏林固体激光研究所高级研究员,德国罗芬激光技术公司产品开发部经理,巴伐利亚光电子公司合伙创办人,负责激光产品研发和生产,美国相干公司慕尼黑分公司技术总监,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首席技术官,德国Baublys公司总经理,广东省工业超短脉冲激光技术企业重点实验室主任。吕启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8)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杜永刚先生,生于1969年,研究生学历。先后任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深圳龙飞纺织有限公司董事、中国银河证券深圳华强北营业部负责人等职,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杜永刚先生现持有本公司股份107,702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8)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宁艳华先生,生于1975年,研究生学历。1997年至2000年曾任江西长林机械厂助理工程师,2000年以来历任本公司工程师、工控部经理、工程配套中心副总监、总监、自动化中心总监,营销总部副总经理,生产运营总部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光伏事业部总经理。宁艳华先生现持有本公司股份55,234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8)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任宁先生,生于1973年,毕业于成都电子科技大学电子工程学院电子工程专业,研究生学历,曾任电子工业部第二十四研究所助理工程师。1999年至今,历任本公司生产部经理、打标机产品部经理,信息标记中心总监,打标事业部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任宁先生现持有本公司股份59,088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8)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尹建刚先生,生于1973年,研究生学历。1999年至今历任大族激光片区总监、售后服务总部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深圳市大族半导体装备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尹建刚先生现持有本公司股份22,698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8)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下转151版)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22051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