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298 证券简称:必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4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
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的议案》,决定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其报酬事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2022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因素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谋林,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年开始在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过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孙建伟,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必得科技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2家上市公司新元科技(300472)、必得科技(605298)的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虞丹婷,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必得科技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必得科技(605298)的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关涛,199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孙建伟、签字注册会计师虞丹婷、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关涛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陈谋林2021年3月受到中国证监会深圳专员办出具警示函一次、于2020年5月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函一次,除此之外,3年内未受到过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5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10万元。由于新增子公司工作量及人工成本增加,财务报表审计费用较上年增长66.67%。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经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公司2021年审计工作的检查,我们认为,该事务所在从事公司2022年各项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和公正。
为此,建议公司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将续聘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
公司拟续聘的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多年为众多
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将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的资格,其在为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审计结果客观、公正。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5298 证券简称:必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5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
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股。
● 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和转增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46,619,562.7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80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320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比例为51.11%。
2.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3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800万股,本次送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4,040万股。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及应分配股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分红分配总额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和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符合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和和财务状况提出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是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财务状况、长远发展等因素,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的长期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5298 证券简称:必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6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
并办理相关变更手续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鉴于公司拟转增股本,转增股本后,公司的总股本将变更为14,040万股,同时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了修订,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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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相关条款序号相应调整。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以上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特此公告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5298 证券简称:必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9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券商等规模较大、实力较强且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一年(含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期限: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一年(含一年)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当理财,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闲置自有资金。
(三)现金管理金额及期限
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2.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一年(含一年)。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及资金投向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风险等级低的投资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二)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将对委托理财产品的投资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对产品的收益类型、金融机构资质、资金流动性等方面进行严格的评估,严格控制理财资金的安全性。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交易对方均为银行、券商等规模较大、实力较强且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1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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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委托理财的合理性与必要性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使用自有资金适度、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现金管理收益,合理降低财务费用,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二)委托理财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
公司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日常通过“银行存款”、“交易性金融资产”会计科目核算,收益在“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科目核算。(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1、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投资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进行投资,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一)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二)独立董事意见
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风险较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利用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通过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2.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
特此公告。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5298 证券简称:必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0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券商等规模较大、实力较强且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一年(含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期限: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一年(含一年)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一、2021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开展情况
2021年4月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 2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一年(含一年)。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2年4月2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金额为1.3亿元。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通过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当理财,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 定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闲置募集资金。
(三)现金管理金额及期限
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一年(含一年)。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及资金投向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风险等级低的投资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二)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将对委托理财产品的投资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对产品的收益类型、金融机构资质、资金流动性等方面进行严格的评估,严格控制理财资金的安全性。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交易对方均为银行、券商等规模较大、实力较强且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1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情况:
单位:万元
■
(一)委托理财的合理性与必要性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使用募集资金适度、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现金管理收益,合理降低财务费用,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二)委托理财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
公司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日常通过“银行存款”、“交易性金融资产”会计科目核算,收益在“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科目核算。(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六、风险提示
1、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投资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进行投资,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在上述额度内资金进行滚动使用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2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含一年),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2亿元(含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且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含一年),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2亿元(含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意见
1、截至本核查报告出具日,必得科技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金额为1.3亿元。必得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已审议通过2021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开展情况。
2、必得科技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3、必得科技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必得科技通过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必得科技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必得科技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
特此公告。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下转191版)
(上接189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