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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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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02版)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制度》相关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专户储存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张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初始存放金额系募集资金款64,156.50万元,扣除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及保荐费4,664.18万元(含税)后的余额。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9年12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931.84万元,使用募集资金341.59万元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众会字(2019)7551号)。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之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无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25,026.32万元。2020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人民币7,5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不超过30.00%,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亦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7,5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1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余额为零元。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1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延期至2022年9月。本次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亦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也没有对外转让或者置换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普元信息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编制,反映了普元信息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普元信息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普元信息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二)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注1:公司募投项目旨在提升公司整体的生产效率和竞争力,促进公司整体经营效益的提升,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证券代码:688118 证券简称:普元信息 公告编号:2022-019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取得了一定行业地位,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

成立日期:1985年9月1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

首席合伙人:陆士敏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42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数量:338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140人

2021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5.21亿元

2021年度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4.11亿元

2021年度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63亿元

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4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建筑业等。

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0.92亿元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众华所自2004年起购买职业保险,不再计提职业风险基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所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5,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年12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投资者起诉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雅博科技”)、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众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二审判决,改判众华所对雅博科技的偿付义务在3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2)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年10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投资者起诉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圣莱达”)、众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二审判决,判决众华所需与圣莱达承担连带责任,众华所已经针对该等二审判决申请再审。

3、诚信记录

众华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7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涉及3人)和监督管理措施7次(涉及10人),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陆友毅,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1年开始在众华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郑明珠,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起在众华所执业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汪亚东,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起在众华所执业,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陆友毅、签字注册会计师郑明珠、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汪亚东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众华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协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审计费用情况

2021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人民币84.8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3.6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报告审计费用21.20万元(含税)。2022年度审计费用将参考行业收费标准,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众华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中,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利于保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审计委员会委员同意续聘众华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拟续聘的众华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亦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时众华所在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中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利于保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续聘众华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拟续聘的众华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亦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时众华所在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中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续聘众华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118 证券简称:普元信息 公告编号:2022-020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人民币7,5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10月2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016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85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9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4,156.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701.45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455.05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5,026.32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会字(2019)第7340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管理,并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8)。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7,5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25,026.32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7,5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7%。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说明及承诺

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7,5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7,5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能够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系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充足的前提下进行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认为:“普元信息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规的要求。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普元信息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118 证券简称:普元信息 公告编号:2022-022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5月1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碧波路456号4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1日

至2022年5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2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3、议案1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1、议案1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需在登记时间内通过现场、电子邮箱、信函、传真等方式进行登记,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电子邮箱登记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传真登记以收到传真时间为准。如通过电子邮箱、信函、传真等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二)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2年5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登记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碧波路456号4楼

(三)注意事项

1、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碧波路456号4楼

邮编:201203

联系人:逯亚娟

电话号码:021-58331900

传真号码:021-50801900

电子邮箱:info@primeton.com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现场参会人员应全程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参会时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行程码,请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及填报疫情防控表格等相关防疫工作。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四)如遇疫情防控等客观原因,需要调整本次会议的召开方式、召开日期、时间或现场会议举办地点的,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