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兴益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任职声明
本人王庆彬,受聘担任国华兴益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监管规定,作如下声明:
一、 本人身份符合上述监管规则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规定,不存在任何可能影响对公司事务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
二、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及其法律责任。本人郑重承诺,本人将严格保守公司秘密并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
三、本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并愿承担因不实声明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