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22-015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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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757,389,91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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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是各种常规能源和新能源的开发、生产、购销,以及城市固体废物处理、废水处理和城市燃气供应等。公司“十四五”战略发展规划指出要积极应对能源行业变革,坚定不移实施转型发展培育新动能,紧抓“双区”建设重大历史机遇,聚焦“30·60-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目标,以“清洁的能源,清新的环境,卓越的企业,优质的服务”为核心理念,以“坚持清洁能源经营特色,引领环保产业先行示范,促进能源科技创新应用”为战略定位,实施“大能源、大环保、大服务、大协同”四大战略,打造以“清洁电力、生态环保、综合燃气、能源国际”为核心,构建以“能源科技、金融资本”为驱动的“四核双驱”六大板块,努力将公司塑造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清洁能源与生态环保综合服务商。
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不断反复,能源大宗商品价格屡创新高,保障供应压力前所未有,电力市场化改革持续推进,低碳能源转型深度影响行业格局。面对重重压力,公司全体员工上下一心、屡克难关,紧密围绕战略规划,坚定实施转型发展,系统提升综合竞争力,实现“十四五”阶段良好开局,取得了来之不易的发展成绩:
1.能源电力板块
2021年公司新投产装机容量共375.91万千瓦,其中新增燃煤发电200万千瓦,新增天然气发电131万千瓦,新增水力发电2万千瓦,新增风力发电4.98万千瓦,新增光伏发电29.43万千瓦,新增垃圾发电8.50万千瓦。
截至2021年底,公司可控发电装机容量为1,650.02万千瓦,其中燃煤发电机组装机容量为663.40万千瓦,包括在珠三角地区的516万千瓦以及新疆、内蒙古、河北地区的147.40万千瓦,占比40.21%;天然气发电机组装机容量为376万千瓦,包括在珠三角地区的320万千瓦及实施“走出去”战略在西非加纳投资发电的56万千瓦,占比22.79%;水电发电机组装机容量为101.15万千瓦,主要分布在浙江、福建、四川、广西和云南地区,占比6.13%;风电发电机组装机容量为293.39万千瓦,占比17.78%;光伏发电机组装机容量为135.63万千瓦,占比8.22%;垃圾发电机组装机容量为80.45万千瓦,占比4.88%。2021年公司坚持系统推进转型发展,一方面锚定绿色低碳发展路线,加大可再生能源项目开发力度和广度,另一方面立足于粤港澳大湾区资源禀赋,重点推进高性能清洁火电项目开发。截至2021年底,公司总体清洁能源占比维持在60%左右,在粤港澳大湾区清洁电力市场的份额进一步巩固,为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治理持续贡献力量。
2.能源环保板块
2021年,面对市场竞争日益白热化的垃圾焚烧项目市场,公司充分发挥自身技术和品牌优势,先后取得深圳市光明能源生态园、龙华能源生态园等多个优质项目,同时纵向深耕环卫一体化发展,成功斩获广东清远、潮州等地的环卫项目合同,产业链优势实现立体化延伸。凭借坚实的发展质量和广泛的市场影响力,公司所属环保公司连续两年获评E20“固废十大影响力企业”。
目前,能源环保产业链条拓展至清运一体化、污泥处置、农林生物质发电、厨余垃圾处理、建筑垃圾资源化等领域。截至2021年底,公司垃圾日处理量达29,700吨(含试生产),较2020年底增加2,900吨/日,增幅为10.82%;2021年累计完成垃圾处理量1,042.99万吨,同比增长18.33%;另有多个固废处理项目在建或已核准,年末在建和已核准项目日处理生活垃圾能力为17,450吨。
3.能源燃气板块
公司紧密围绕做实做细综合燃气的战略目标,进一步夯实城市燃气、城市高压管网、LNG接收站和天然气贸易业务上中下游全产业布局,产业协同和规模效应进一步体现。
截至2021年底,公司燃气板块已拥有居民用户数近60万户,工商业5,443户,燃气管网4,790公里。2021年,公司燃气板块实现年销售气量18.99亿立方米,较去年增长幅度达78.18%。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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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在计算上述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考虑了永续债的影响。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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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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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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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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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21年3月8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21]0604D号),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稳定,“21深能Y1”的信用等级为AAA。
2021年6月17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跟踪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21]跟踪0714号),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稳定,“18深能Y1”“19深能Y1”“20深能Y1”“20深能Y2”“20深能01”“21深能Y1”的信用等级为AAA。
2021年6月17日,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2021]4444号),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20深能源MTN001”“20深能源MTN002”“19深圳能源绿色债01/19深能G1”和“19深圳能源绿色债02/19深能G2”的信用等级为AAA,“21深能源CP001”的信用等级为A-1,评级展望为稳定。
2021年6月17日,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2021]4445号),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17深能01”和“17深能G1”的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021年10月14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2021年度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用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21]3155M号),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021年10月14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21]3158D号),“21深能01”“21深能02”的信用等级为AAA。
2021年12月3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信用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21]3850 D号),“21深能Y2”的信用等级为AAA。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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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要事项
(一)电力行业情况
2021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8.31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3%。分产业看,第一产业用电量1,02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6.4%;第二产业用电量5.61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1%;第三产业用电量1.42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7.8%;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17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3%。2021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发电量8.11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1%。其中,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水电发电量同比下降2.5%,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火电发电量同比增长8.4%,核电发电量同比增长11.3%,全口径并网太阳能发电、风电发电量同比分别增长25.2%和40.5%,全口径非化石能源发电量2.90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0%,占全口径总发电量的比重为34.6%,同比提高0.7个百分点。全口径煤电发电量5.03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6%,占全口径总发电量的比重为60.0%,同比降低0.7个百分点。
2021年,广东省全社会用电量7,866.6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58%,其中第一产业用电141.7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1%,占全社会用电量的1.8%,第二产业用电4,712.7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07%,占全社会用电量的59.91%,第三产业用电1,696.5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9.79%,占全社会用电量的21.57%,城乡居民用电1,315.5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54%,占全社会用电量的16.72%。2021年广东省发购电量共8,047.4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25%。全省发电量6,153.6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1.89%。其中:水电147.36亿千瓦时,同比减少28.39%;蓄能发电77.06亿千瓦时,同比减少2.82%;火电4,485.9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0.94%(其中煤电3,407.81亿千瓦时,增长34.97%;气电871.65亿千瓦时,增长8.11%);核电1,204.1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73%;风电136.5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2.61%;光伏102.6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9.35%。2021年全省外购电1,893.85亿千瓦时,同比减少7.97%。其中:广东电网公司购西电电量1,892.65亿千瓦时,同比减少8.00%。
2021年,深圳(含深汕合作区)全社会用电量1,103.4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21%。其中,第二产业用电量548.9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16%(工业用电量529.9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74%);第三产业用电量382.71亿千瓦时,同比增加17.33%;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70.9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30%。
(二)公司经营情况
1.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上网电量507.24亿千瓦时,年度垃圾处理总量1,042.99万吨,天然气供应量18.99亿标准立方米,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15.70亿元,实现归母净利润21.29亿元,每股收益0.32元。截至2021年年底,公司总资产1,315.07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53.09亿元。
2.装机容量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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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电量电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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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发电效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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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电力市场化交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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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主要生产经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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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要财务信息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56,955.46万元,同比增加54.34%,主要是报告期内售量及售电价格上升、新项目投产使营业收入同比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营业成本2,542,539.55万元,同比增加74.65%,主要是报告期上网电量同比增加、燃煤及燃气价格同比上涨、新项目投产使营业成本同比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及财务费用合计362,273.65万元,同比增加3.93%,主要是报告期内职工薪酬、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增加等综合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研发投入37,251.33万元,同比增长18.12%,主要是本期内对已有研发项目持续投入及新增研发项目使研发投入同比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1,839.91万元,同比降低83.59%,主要是报告期内购买燃煤、燃气支出及支付的税费同比增加等综合影响。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22-011
公司债券代码:112615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12617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G1
公司债券代码:112960 公司债券简称:19 深能 Y1
公司债券代码:149241 公司债券简称:20 深能 Y1
公司债券代码:149272 公司债券简称:20 深能 Y2
公司债券代码:149310 公司债券简称:20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49408 公司债券简称:21 深能 Y1
公司债券代码:149676 公司债券简称:21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49677 公司债券简称:21 深能 02
公司债券代码:149742 公司债券简称:21 深能 Y2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七届一百二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七届一百二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4月20日下午在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40楼会议室采用现场与视频会议结合的形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已于2022年4月7日分别以专人、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会议应出席董事九人,实际出席董事九人(其中委托出席董事一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四人)。王琮董事因其他公务安排,书面委托黄历新副董事长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因疫情原因,黄历新副董事长、李平独立董事、房向东独立董事、刘东东独立董事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参会,其余董事现场参会;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王平洋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此项议案获得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此项议案获得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关于公司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此项议案获得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最新的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按《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及《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进行确认、计量及列报,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项议案并认为: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根据最新会计准则的内容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做出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根据最新的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按《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及《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进行确认、计量及列报,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会计准则内容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合理调整,有利于更加准确地体现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根据最新的会计准则变更部分会计政策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21年度资产核销的议案》,此项议案获得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资产减值管理标准》规定,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对部分资产进行处置核销,预计将减少公司2021年度利润总额约人民币840万元。
1.资产损失形成的原因
(1)持有国能四川华蓥山发电有限公司股权归零
公司持有国能四川华蓥山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蓥山公司)26.25%股权,国家能源集团四川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四川公司)持有华蓥山公司73.75%股权。2021年3月31日,四川省渠县人民法院作出(2021)川1725破申1号《决定书》,决定对华蓥山公司进行预重整。2021年5月14日,四川省渠县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渠县实新大强机电商行对华蓥山公司的重整申请。根据重整投资人招募情况和出资人协商的具体情况,《国能四川华蓥山发电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仅适用于“债转股”方案,即华蓥山公司最大债权人国能四川公司以16.1441亿元债权金额按照1:1的比例转为对华蓥山公司的股权,并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重新设置华蓥山公司注册资本,待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国能四川公司(重整投资人)持有华蓥山公司100%的股权,同时华蓥山公司原出资人权益全部调整为零。2021年6月1日,四川省渠县人民法院认为华蓥山公司两次股权人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规定,《重整计划》对债权人全额清偿债权的方案优于依照破产清算程序所能获得的清偿比例,华蓥山公司的经营计划和债务清偿方案具有可行性,最大限度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四川省渠县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华蓥山公司重整计划,批准华蓥山公司重整程序。2021年6月3日,公司持有的华蓥山公司26.25%股权归零。
公司拟对该上述归零股权进行会计核销。
(2)南山垃圾发电厂综合楼及附属设备物资报废处置
为满足南山垃圾发电厂提升改造工程及总体规划的需要,深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保公司)拟对南山垃圾发电厂综合楼及附属设备物资等资产实施报废处置。
环保公司聘请深圳海鹏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拟报废处置的资产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南山垃圾发电厂综合楼及附属设备物资等资产账面原值为人民币878.78万元,累计折旧人民币455.32万元,资产减值人民币5.18万元,资产账面价值为人民币418.29万元。
(3)河源电厂一期南陂立交桥等固定资产报废处置
因河源电厂二期铁路扩建改造工程需要,深能合和电力(河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能合和电力)拟对河源电厂一期专用铁路线南陂立交桥、机务检修间、二层钢结构板房等构筑物进行拆除。经深能合和电力核算,截至2020年8月31日,上述三项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人民币226.17万元,累计折旧人民币128.27万元,资产账面价值为人民币97.91万元。
(4)惠州丰达电厂燃油蒸汽启动锅炉、篮球场等固定资产报废处置
为满足丰达电厂二期扩建项目设计和施工要求,惠州深能源丰达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达公司)拟拆除原厂区20%的道路、篮球场、网球场、客车停车棚、两台燃油蒸汽启动锅炉,上述未足额计提折旧固定资产拟作提前报废处置。截至2021年8月31日,须拆除的上述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人民币611.93万元,累计折旧人民币392.96万元,资产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18.97万元。
(5)库尔勒新隆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隆热力)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置
根据当地政府有关环保督察整改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新隆热力拟对新区供热站3台燃煤锅炉及附属设施等部分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截至2021年6月30日,相关资产账面原值为人民币952.18万元,累计折旧人民币760.01万元,资产减值人民币178.76万元,资产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3.40万元。
(6)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妈湾公司)部分备品备件核销处置
为满足妈湾电厂机组升级改造计划需要,妈湾公司拟对部分无使用价值且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备品备件进行核销和处置。妈湾公司聘请深圳市知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拟核销处置的资产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截至审计基准日2021年11月25日,备品备件资产账面原值为人民币2,363.66万元,资产减值人民币2,340.03万元,资产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3.64万元。
(7)妈湾公司旧物资仓库等固定资产核销处置
为满足妈湾电厂机组升级改造计划需要,妈湾公司拟对“商务楼、修配楼、旧物资仓库和1、2号筒仓等建筑物”及“燃料一、二期输煤系统设备”等固定资产实施拆除,其中“物资土建加层间工程”“物资土建修缮夹层”等6项未提足折旧资产需提前报废处置。妈湾公司聘请深圳市知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拟提前报废处置的资产损失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经审计,截至审计基准日2021年10月31日,旧物资仓库等资产账面原值为人民币312.63万元,累计折旧人民币219.49万元,资产账面价值为人民币93.13万元。
2.资产损失核销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资产减值管理标准》规定,暂不考虑部分资产处置后收入,本次资产核销预计将减少公司2021年利润总额合计约人民币840万元。
3.董事会审议情况
(1)同意公司对华蓥山公司股权资产进行核销。
(2)同意环保公司对南山垃圾发电厂综合楼及附属设备等未达到使用年限的固定资产提前报废核销,并按实际处置情况进行账务处理。
(3)同意深能合和电力对南陂立交桥、机务检修间、二层钢结构板房等资产进行核销,并按实际处置情况进行账务处理。
(4)同意丰达公司对厂区道路、篮球场、网球场、客车停车棚、两台燃油蒸汽启动锅炉等资产进行核销,并按实际处置情况进行账务处理。
(5)同意新隆热力对提前报废及已计提减值准备的燃煤锅炉及附属设施等资产进行核销,并按实际处置情况进行账务处理。
(6)同意妈湾公司对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备品备件进行核销,并按实际处置情况进行账务处理。
(7)同意妈湾公司对旧物资仓库等未达到使用年限的固定资产提前报废核销,并按实际处置情况进行账务处理。
4.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经审核,本次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21年度资产核销理由和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关于上述资产核销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此项议案获得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1.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本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2,728.80万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现行会计准则的规定,本公司2021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16,219.98万元。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公司2021年末总股本4,757,389,91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7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人民币83,254.32万元;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回报的规定。公司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2.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项议案并认为:公司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此项议案获得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将公司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详见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此项议案获得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公司内部控制活动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并能在经营活动中得到有效执行,确保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合法合规、有序有效地开展。《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的议案》(详见公司《2021年内控体系工作报告》),此项议案获得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重大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此项议案获得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详见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此项议案获得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算方案的议案》,此项议案获得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2022年度预算目标方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355.68亿元,上网电量为599.39亿千瓦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深圳东部电厂二期工程项目的议案》(详见《关于投资建设深圳东部电厂二期工程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此项议案获得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投资建设深圳东部电厂二期工程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为人民币335,303万元,其中自有资金为人民币67,060万元,其余投资款通过融资解决。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深能合和电力40%股权的议案》(本议案未达到应专项披露的事项标准),此项议案获得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1.交易概述
公司拟收购合电投资(香港)有限公司(英文名:H-POWER INVESTOR(HK)LIMITED,以下简称:合电香港公司)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深能合和电力(河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能合和电力)40%股权,收购股权转让款为人民币63,387.00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上述事项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收购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深能合和电力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6007178809225。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156,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7年9月14日。
注册地址:河源市源城区埔前镇。
法定代表人:易勇智。
经营范围:经营电力及附属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投资发电、供电和其他与电力、环保有关工程;粉煤灰销售与综合利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本公司持有60%股权,合电香港公司持有40%股权。
深能合和电力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3.合电香港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注册证书编号:1154607。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港元。
成立日期:2007年10月12日。
注册地址: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64楼。
授权代表:董事陈志鸿。
业务性质:投资控股
股东情况:H-POWER INVESTOR LIMITED持有100%股权。
4.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深能合和电力由公司、合电香港公司按60%和40%股权比例合资设立,其投资运营的河源电厂一期2×60万千瓦机组于2009年投产运营。
深能合和电力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情况,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情形。深能合和电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收购资产情况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专项审计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深能合和电力总资产审定值为人民币250,635.83万元,总负债审定值为人民币92,769.86万元,所有者权益审定值为人民币157,865.97万元。
经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采用收益法评估,截至资产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158,467.77万元,评估增值人民币601.80万元,增值率0.38%。
根据资产评估报告书的评估价值,合电香港公司持有深能合和电力40%股权经线性折算价值为人民币63,387.11万元。
6.收购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购将有利于提升河源电厂一、二期管理效率,发挥协同效应,进一步提升发电效益。
7.董事会审议意见
同意公司收购合电香港公司持有的深能合和电力40%股权,并向合电香港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63,387.00万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财务公司为河北售电公司开具履约保函的议案》,(详见《关于财务公司为河北售电公司开具履约保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此项议案获得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深圳能源财务有限公司为深能河北售电有限公司开具履约保函,保函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保函额度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止。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公司董事会七届一百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22-016
公司债券代码:112615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12617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G1
公司债券代码:112960 公司债券简称:19 深能 Y1
公司债券代码:149241 公司债券简称:20 深能 Y1
公司债券代码:149272 公司债券简称:20 深能 Y2
公司债券代码:149310 公司债券简称:20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49408 公司债券简称:21 深能 Y1
公司债券代码:149676 公司债券简称:21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49677 公司债券简称:21 深能 02
公司债券代码:149742 公司债券简称:21 深能 Y2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七届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七届五十次会议于2022年4月20日下午在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40楼会议室采用现场与视频会议结合的形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已于2022年4月8日分别以专人、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六人,实际出席监事六人。因疫情原因,魏仲乾监事、朱韬监事、王亚军监事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参会,其余监事现场参会;公司相关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由于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暂时空缺,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半数以上监事推举麦宝洪职工监事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此项议案获得六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监事会同意将报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此项议案获得六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此项议案获得六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会计准则内容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合理调整,有利于更加准确地体现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根据最新的会计准则变更部分会计政策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21年度资产核销的议案》,此项议案获得六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本次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21年度资产核销理由和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关于上述资产核销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此项议案获得六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此项议案获得六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此项议案获得六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的议案》,此项议案获得六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公司2021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控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情况。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重大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此项议案获得六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公司2022年度重大风险评估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重大风险防范与化解工作情况。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算方案的议案》,此项议案获得六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盖章的公司监事会七届五十次会议决议。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22-014
公司债券代码:112615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12617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G1
公司债券代码:112960 公司债券简称:19 深能 Y1
公司债券代码:149241 公司债券简称:20 深能 Y1
公司债券代码:149272 公司债券简称:20 深能 Y2
公司债券代码:149310 公司债券简称:20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49408 公司债券简称:21 深能 Y1
公司债券代码:149676 公司债券简称:21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49677 公司债券简称:21 深能 02
公司债券代码:149742 公司债券简称:21 深能 Y2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财务公司为河北售电公司
开具履约保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能源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拟为深能河北售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售电公司)开具履约保函,保函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保函额度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止。
上述事项已经2022年4月20日召开完成的董事会七届一百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事项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河北售电公司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9年1月2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607MA0D5HRJXB。
注册地点:保定市满城区经济开发区建业路003号高技术服务产业园研究中心2层。
法定代表人:李辉。
注册资本:人民币2,800万元。
股东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能源售电有限公司持有70%股权,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能保定发电有限公司持有30%股权。
经营范围:售电服务;电力工程施工;电力设施承装(修、试);新能源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电力设备及器材销售、租赁;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河北售电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河北售电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履约保函的主要内容
财务公司拟为河北售电公司开具无条件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主要条款如下:
(一)受益人: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
(二)保函金额:保函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三)担保期限:河北售电公司向财务公司申请在有授信额度内开立保函,保函额度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止。
四、董事会意见
截至2021年末,河北售电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2,811.95万元,其中货币资金人民币2,767.76万元,无内外部借款,资产负债率仅为0.01%,现金流充足,可完全满足日常售电业务需要。河北售电公司开具履约保函受益人为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依据《售电公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需使用履约保函支付款项的情形仅限于售电公司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相关结算费用。河北售电公司自2019年开展售电业务以来,所有费用均及时足额结算,在区域同行中信誉度较高,不存在违约风险。综上,本次开具履约保函风险总体可控。
董事会审议情况:同意财务公司为河北售电公司开具履约保函,保函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保函额度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担保情况如下表:
■
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向控股或参股企业提供的担保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未对无产权关系的单位提供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公司对满洲里达赉湖热电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49%股权)担保事宜涉诉,永利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要求满洲里达赉湖热电有限公司支付《回租租赁合同》约定的剩余租金及逾期利益,并要求本公司对其中的人民币1,229.79万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公司已收到一审《民事判决书》,判决满洲里达赉湖热电有限公司向永利国际支付剩余租金本金46,848.55美元及相应违约金;公司对租金本金26,649.62美元及对应违约金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保证人追偿。目前,本案被告已上诉,本案处于二审阶段。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二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22-012
公司债券代码:112615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12617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G1
公司债券代码:112960 公司债券简称:19 深能 Y1
公司债券代码:149241 公司债券简称:20 深能 Y1
公司债券代码:149272 公司债券简称:20 深能 Y2
公司债券代码:149310 公司债券简称:20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49408 公司债券简称:21 深能 Y1
公司债券代码:149676 公司债券简称:21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49677 公司债券简称:21 深能 02
公司债券代码:149742 公司债券简称:21 深能 Y2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0年6月24日、2021年6月4日分别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及《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以下简称:新冠疫情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2021年1月2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4号);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予以相应变更,分类调整有关会计科目,按规定的施行时间依照上述规定进行确认、计量及列报。
(二)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修订和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新冠疫情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解释第14号、解释第15号相关规定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的适用日期
根据财政部要求,公司自新冠疫情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发布之日起执行。
根据财政部要求,公司自2021年2月2日起执行解释第14号,2021年1月1日至解释第14号施行日(2021年2月2日)新增的本解释规定的业务,公司根据本解释进行调整。
根据财政部要求,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5号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规定;自2021年12月31日起执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冠疫情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
采用此规定进行会计处理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解释第14号
1.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根据解释第14号相关规定,对于同时符合“双特征”“双控制”的PPP项目,按其在项目运营期间内有权向获取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对象收取费用金额的不确定或可确定,分别按照无形资产模式及金融资产模式进行账务处理。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转让-运营-移交(TOT)、改建-运营-移交(ROT)、建设-拥有-经营-移交(BOOT)、委托运营(O&M)方式运作的 PPP 项目合同,通常情况下同时满足“双特征”与“双控制”标准,适用本解释规定。环保阜平、缙云、盘州、大连、威县、鱼台、西宁湟水、上洋等项目符合准则解释的要求并按照无形资产模式计量。对公司合并报表调整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根据解释第14号,需要确认建设期的收入及成本,环保阜平、缙云、盘州、大连、威县、鱼台、阳新、敖汉旗、五常、东源、平乡、光明、龙华、西宁湟水、上洋等项目的建设期成本将会导致2021年度的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同时增加人民币1,604,246,768.53元。
2.基准利率改革。采用此规定进行会计处理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解释第15号
1.试运行销售。根据解释第15号相关规定,对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进行追溯调整。在此期间发生试运行销售的公司包括:河源二期,樟洋二期,南控单县、田阳、邳州八义集、泗洪、扬州临泽、甘垛、扬州小纪镇、宝应、涟水、淮安刘老庄,北控镶黄旗风电、扎鲁特、太仆寺风电、扎赉特、酒泉、鸡东、虎林,环保大连、定陶、阜平、缙云、盘州、任丘、威县、阳朔、鱼台等项目。为保持资产核算的一致性,如在2020年至2021年跨年度发生试运行销售,则对2020年发生的销售一并进行调整。对公司合并报表调整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2.资金集中管理。采用此规定进行会计处理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亏损合同。采用此规定进行会计处理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的合理性说明及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会计准则内容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合理调整,有利于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七届一百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根据最新的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按新冠疫情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解释第14号、解释第15号进行确认、计量及列报,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此项议案获得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公司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经审阅公司提供的议案和相关资料,根据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根据最新会计准则的内容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做出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根据最新的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按新冠疫情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解释第14号、解释第15号进行确认、计量及列报,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会计准则内容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合理调整,有利于更加准确地体现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根据最新的会计准则变更部分会计政策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七届一百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
3.监事会七届五十次会议决议。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22-013
公司债券代码:112615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12617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G1
公司债券代码:112960 公司债券简称:19 深能 Y1
公司债券代码:149241 公司债券简称:20 深能 Y1
公司债券代码:149272 公司债券简称:20 深能 Y2
公司债券代码:149310 公司债券简称:20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49408 公司债券简称:21 深能 Y1
公司债券代码:149676 公司债券简称:21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49677 公司债券简称:21 深能 02
公司债券代码:149742 公司债券简称:21 深能 Y2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深圳东部电厂
二期工程项目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项目情况
公司拟投资建设深圳东部电厂二期工程项目(以下简称:东部二期项目),东部二期项目拟建设2台9H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项目计划总投资为人民币335,303万元,其中自有资金为人民币67,060万元,其余投资款通过融资解决。
公司董事会七届一百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深圳东部电厂二期工程项目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本次投资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东部电厂二期项目位于深圳市大鹏新区下沙秤头角,地处大鹏湾北岸,紧邻广东液化天然气(LNG)接收站。根据2018年9月20日《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补充报送“十三五”深圳能源项目有关情况的函》(深发改〔2018〕2835号),东部二期项目建设规模为2×9H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已于2022年1月25日取得深圳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核准。
东部二期项目计划总投资为人民币335,303万元,其中自有资金为人民币67,060万元,其余投资款通过融资解决。
三、对外投资目的与意义
东部二期项目位于粤港澳大湾区,以天然气为主要燃料,具有清洁、环保的特点,投产后对保护生态环境,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有积极的推动作用。此次投资符合公司区域战略方向,项目建成后有利于扩大公司在粤港澳大湾区清洁电力市场的份额。
四、投资风险和控制措施
东部二期项目存在电价波动、天然气价格波动等风险。公司下设售电公司将充分发挥其市场化、专业化优势,积极应对电价波动风险。公司将采用多气源供气的方式应对天然气价格波动风险,以确保项目达到预期收益。
五、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投资建设东部二期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为人民币335,303万元,其中自有资金为人民币67,060万元,其余投资款通过融资解决。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