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40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孙耀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定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晓钰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孙耀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定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晓钰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特此公告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飞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4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4月20日上午9:00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召开本次董事会的通知已于2022年4月8日以专人递送、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等方式送达给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耀志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6名董事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因疫情防控,独立董事李培才、孙玉福和方拥军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会议有效表决票为9票。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2021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登载于2022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李培才、孙玉福、方拥军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内容详见2022年4月2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2021年年度公司财务报表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1.16亿元,同比增加16.8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42亿元,同比增长14.18%;实现每股收益0.28元,同比增长12%。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登载于2022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登载于2022年4月2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2022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1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1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22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依据《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并结合公司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实际情况编写了《2021年社会责任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2022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社会责任报告》。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在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为55万元(不含税),聘期1年。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22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为满足经营及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峡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峡支行等16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公司向上述16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公司子公司2022年度授信额度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需求来决定。
授权总经理孙耀忠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公司承担。根据飞龙股份以往年度银行授信额度使用情况来看,仅使用授信额度的二分之一,风险在可控范围。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涌金司库业务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公司《关于开展涌金司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李培才、孙玉福、方拥军对关于公司开展涌金司库事项,进行了充分的事前核实并认可相关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关联董事孙耀志、孙耀忠、孙锋、李明黎、张明华回避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具体内容刊登于2022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详见2022年4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对公司内部的管理控制制度,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修订本制度。《内部控制制度》(2022年4月修订)的全文刊登于2022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1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1年年度合并实现净利润12,141.30万元,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194.42 万元;2021年末,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73,136.45 万元。
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093.69万元,根据相关规定,按母公司当年实现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09.37万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684.32万元,加上以前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余额34,905.75万元,减去本期已支付的2020年度现金股利5,007.12万元,2021年末母公司累计可分配利润为 33,582.95万元。
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执行。因此,2021年度可分配利润为33,582.95万元。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500,711,81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考虑了业绩成长及公司发展资金需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进行现金分红,达到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最低现金分红比例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登载于2022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基于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按照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具体内容刊登于2022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22年4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4.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2022年4月2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全文详见2022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公司定于2022年5月16日(星期一)15:30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议案,并听取独立董事向大会作述职报告。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2)登载于2022年4月2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飞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2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现定于2022年5月16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6日(星期一)15: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9:15-9:25,9:30一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0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0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于2022年5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飞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0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