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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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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160 公司简称:巨化股份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元(含税),截止2021年末公司的总股份数为2,699,746,081股,以此计算,2021 年度拟派发现金股利 350,966,990.53 元(含税),本年度不采用股票股利分配方式,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预案尚需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本公司属于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涉及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品制造等。

行业具有周期性波动较大的特征。作为重化工业部门,直接受行业供给周期、下游消费周期、宏观经济周期波动的影响。并且,产品价格弹性较大,业绩对产品价格高度敏感。行业供给、消费、宏观经济的周期性变化,直接影响产品市场供需关系变化,引起产品价格高波动及运行趋势变化,进而对业绩带来重大影响。

受经济回升、需求改善,“双碳”、“能源双控”政策对供给的阶段性影响,以及上游成本上升等共同影响,行业供需格局进一步改善,主要产品价格和原材料价格出现结构性上涨。同时,受益于产品价格回升,行业盈利水平经历2019年、2020年连续较大幅度下降后,2021年大幅回升。公司业绩实现了大幅增长。

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深化,行业竞争格局趋向集中,公司行业竞争地位进一步提升。

(一)主要业务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氟化工、氯碱化工新材料先进制造业基地,主要业务为基本化工原料、食

品包装材料、氟化工原料及后续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公司拥有氯碱化工、硫酸化工、煤化工、基础化工等氟化工必需的产业自我配套体系,并以此为基础,形成了包括基础配套原料、氟致冷剂、有机氟单体、含氟聚合物、含氟精细化学品等在内的完整的氟化工产业链,并涉足石油化工产业。

公司完整产业链图示

(二)主要产品

公司产品品种多,应用广泛。目前主要产品包括氟化工原料、制冷剂、含氟聚合物材料、含氟精细化学品、食品包装材料、石化材料、基础化工等系列产品,广泛应用于日常生活和国防、航天、电子信息、环保、新能源、电气、电器、化工、机械、仪器仪表、建筑、纺织、金属表面处理、制药、医疗、纺织、食品、冶金冶炼等各工业部门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其应用范围随着科技进步、消费升级不断向更广更深领域拓展。公司氟化工材料以其独特优异性能,成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不可或缺、不可替代的支撑材料。

具体产品及其用途,详见年报全文。

(三)主要经营模式

1、“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经营模式

公司作为氟化工、特色氯碱化工龙头企业,主要经营模式为“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经营模式。

公司根据董事会批准的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资源保障能力、市场变化等,制定月度生产经营计划,分解落实生产经营目标任务。

采购:公司及下属经营主体单位采购部门建立健全合格供应商目录及其考核机制,按照原辅材料需求计划,通过招标采购、协议采购、战略采购、集量采购等多种采购方式,向供应下达采购订单,约定品名、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期限、交货地、数量、质检要求等,并跟踪督促定单交互,到货后由质量检测部门检验合格后入库。

生产:公司各生产主体单位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计划制定具体作业,组织产品生产,完成生产计划。公司生产部门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市场变化、生产装置运行状况,通过下达调度令,对生产计划进行临时调整。

销售:公司各经营主体单位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客户订单计划、产品市场预测等,通过直销、经销等方式,落实销售计划任务。

研发: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市场需求、技术进步要求等,制定公司年度科创计划,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满足公司项目发展和生产装置技术进步需要;公司研发机构及各经营主体单位根据公司科创计划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并负责实施。

2、专业化经营模式

公司成立以来,坚守化工主业,形成以氟化工为核心、相关化工产业高度协同的完整氟化工产业链,形成集约经营、集约发展优势。

(四)市场地位

公司核心业务氟化工处国内龙头地位,其中氟制冷剂及氯化物原料处于全球龙头地位;含氟聚合物材料处于全国领先地位,特色氯碱新材料处于国内龙头地位。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9.86亿元,同比增长12.03%,其中主营业务收入142.69亿元,同比增长34.05%;实现利润总额10.76亿元,同比增长685.53 %;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09亿元,同比增长1062.87%。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股票简称:巨化股份 股票代码:600160 公告编号:临2022-06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八届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2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等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召开监事会八届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4月20日在公司办公楼二楼视频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周晓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后,做出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

将本报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以下简称“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当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做出本决议前,未发现年报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规定的行为。同意将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兼顾了公司可持续发展和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意将本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独立审计的意见,认为:董事会对公司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评价结论符合公司实际。同意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

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以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符合《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日常关联交易2021年度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度计划》

公司董事会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该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安全稳定生产,符合公司利益,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本计划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关于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而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股票简称:巨化股份 股票代码:600160 公告编号:临2022-08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截止2021年12月31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 (上证发〔2022〕2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编制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504号),公司和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确定向4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0,750,282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64元,共计募集资金319,998.3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769.99万元(其中承销和保荐费用总额1,919.99万元,已预付15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18,228.31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于2016年9月1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363.09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17,865.2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 《验资报告》 (天健验〔2016〕376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16年度,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证发〔2022〕1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

2016 年 9 月, 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衢州市衢化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衢州市衢化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衢州市衢化支行、中国银行衢州市衢化支行、浙商银行衢州分行、北京银行衢州分行以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1 年 12 月,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衢州绿色专营支行以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

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经公司董事会七届十次会议、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转让浙江博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瑞公司)100%股权,其负责实施的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高纯电子气体项目(一期)、高纯电子气体项目(二期)和含氟特种气体项目三个募投项目,随着博瑞公司股权转让,公司将该三个募投项目已使用及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于2018年4月完成博瑞公司100%股权转让。收回已增资博瑞公司的募集资金66,719.88 万元,加上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39,880.12 万元(不含利息),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合计 109,552.68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2,952.68万元)。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全部完成该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109,552.68 万元。

经公司董事会七届三十一次会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终止实施10kt/a HFC-245fa项目,将该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由32,300.00万元调减至14,142.54万元,未使用募集资金18,157.46万元变更投向11kt/a氟化学品联产项目。截至2021年12月31日,11kt/a氟化学品联产项目已投入7,094.25万元。

经公司董事会八届九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将已竣工验收的100kt/a聚偏二氯乙烯高性能阻隔材料项目尚未支付工程尾款及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共11,944.1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使用11,944.15万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巨化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巨化股份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及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转让博瑞公司股权及变更部分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系公司为自身发展而进行的合理结构调整,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6年度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

2021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 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变更募集资金金额136,374.71万元(其中2018年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为106,600.00万元,2019年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为18,157.46万元,2021年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为11,617.25万元)与实际变更募集资金合计数 139,716.89万元差异3,342.18万元,系所变更的募集资金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含购买理财产品收益)。

[注2] 10kt/a PVDF 项目分二期建设,其中:一期已于 2017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二期A段处于试生产阶段,二期B段正在建设中,该项目预计投产后效益9,670.21万元,项目尚未完全建成,本期该项目实现利润总额23,174.19万元。

[注3] 经公司董事会八届九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将已竣工验收的100kt/a聚偏二氯乙烯高性能阻隔材料项目尚未支付工程尾款及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共11,944.1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2021年3月23日的临2021-10号公告《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1 年4月17日的临2021-20公告《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该项目预计投产后效益9,953.44万元,本期实现效益4,118.85万元,该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原因为本期原材料价格上涨。

[注4] 10kt/a HFC-245fa 项目原预计投产后效益(年均利润总额) 11,397.14万元,其中一期5kt/a HFC-245fa子项于2017年2月建成,二期尚未建成。经公司董事会七届三十一次会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终止实施该项目,将该项目未使用募集资金变更投向11kt/a氟化学品联产项目。本年该项目部分装置主要配套生产11kt/a氟化学品联产项目产品,HFC-245fa产品停产。

[注5] 本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已于 2020 年 12 月建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二期尚未建成,新装置产量处爬坡过程中,产能未达到满负荷,实现效益-1,640.87万元。

[注6] 23.5kt/a含氟新材料项目(二期)5kt/aHFP子项于2017年6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10kt/aTFE子项于2020年12月达到可使用状态,3kt/a氟橡胶子项于2019年5月达到可使用状态,4kt/a改性PTFE子项于2020年12月达到可使用状态。该项目原预计投产后效益(年均利润总额)17,145.50万元, 本期该项目实现利润总额5,824.69万元,该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原因为部分原材料大幅上涨、市场竞争激烈,建成投产后部分装置产能爬坡中,项目未达规模效应。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6年度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

2021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公告为18,157.46万元,与实际变更募集资金 18,220.06 万元差异62.60万元,系前者未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本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已于2020年12月建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二期尚未建成,新装置产量处爬坡过程中,产能未达到满负荷,实现效益-1,640.87万元。

[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为11,617.25万元,与实际变更募集资金 11,944.15万元差异326.90万元,系前者未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证券代码:600160 证券简称:巨化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9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持《公司章程》的有效性、使用性,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董事会八届十八次会议通过本次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注】修订前的相关条款中加粗字体和删除线内容为本次需修改内容。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

以上修订,尚需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股票代码:600160 股票简称:巨化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11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本议案的投票权。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属公司正常经营必需,不可避免且以后年度仍会持续。该关联交易能够充分利用关联方的资源和优势为本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通过专业化协作,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有利于提高公司生产经营保障能力,降低公司管理成本和采购成本。公司目前除在水、电、汽、铁路运输、部分污水和固废处理等公用工程对关联方尚有一定的依赖性外,不存在其它的依赖性,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均对日常关联交易不构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受市场经济一般条件的约束,定价以市场为原则,交易的风险可控,不会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2年4月20日公司董事会八届十八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2021年度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度计划》。公司4名关联董事周黎旸、李军、汪利民、童继红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2、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3、公司独立董事胡俞越、周国良、张子学、刘力事前认可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为:公司董事会八届十八次会议审议和表决本项议案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本项议案的表决。该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必需,能够充分利用关联方的资源和优势为本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降低公司管理成本和采购成本,提高公司生产经营保障能力,同时也有利于公司专有技术的保护,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意见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全面审查了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本项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能够充分利用关联方的资源和优势为本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利于提高公司生产经营保障能力,降低公司管理成本和采购成本,且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受市场经济一般条件的约束,定价以市场为原则,交易风险可控,符合公司与控股股东签署的《生产经营合同书》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同意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2021年度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度计划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5、2022年4月20日公司监事会八届十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日常关联交易2021年度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度计划》议案,意见为:公司董事会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该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安全稳定生产,符合公司利益,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本计划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表1:

单位:万元

【说明】:经公司董事会八届九次会议、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为553,632.00万元,因年度生产量或生产品种、市场价格变化,允许计划总额的变动幅度为20%。

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为47.47亿元,比关联交易计划下降7.896亿元,降幅14.26%,符合公司生产建设规模增长实际,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2、2021年在巨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贷款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表2:

单位:万元

【说明】:根据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巨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合作协议》,公司在巨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账户上的日存款合计余额最高不超过公司上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巨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在协议的有效期内向本公司及下属单位合计提供不超过10亿元(含本数)授信额度(包括借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及其他各类授信)。2021年日存款余额最高73,236.15万元,期末存款余额51,946.45万元,日均存款发生额9,172.72万元;日贷款余额最高13,400.00万元,期末贷款余额13,400.00万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1、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表3:

单位:万元

【注1】因结算和统计汇总滞后,本项数据为年初至3月末数据。

【注2】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650205.00万元,较上年实际发生金额474675.26万元增加175529.74万元,增幅36.98%,主要系2022年增加本公司电化厂新增48kt/aVDF 技改扩建项目、新增23.5kt/a PVDF技改扩建项目的EPC及其核心设备的制造142,707万元(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2022年4月22日临2022-12号公告《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新增48ktaVDF和23.5ktaPVDF技改扩建项目工程建设关联交易公告》)和公司产能规模增加相应增加公用配套等服务所致。

2.2022年在巨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贷款的预计情况

表4: 单位:万元

(下转5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