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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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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9版)

√适用 □不适用

分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波动原因说明: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021年四季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与前三季度差异较大,主要原因为计提诉讼事项预计损失所致。

六、股东情况

(一)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二)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三)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1月15日,公司原控股股东金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花投资”)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66,897,65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92%,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3.63%)被司法拍卖,2022年1月26日完成划转过户(详见《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临2022-003号)、《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临2022-005号)、《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的公告》(临2022-007号)),权益变动股份过户后,金花投资持有公司的股份减少至4,5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2%。

上述权益变动后,根据上述股东目前持股情况及董事会提名选举及构成,公司董事会认定邢博越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杜玲、杨蓓、钟春华成为公司控股股东,邢博越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详见公司“临2022-026”、“临2022-028”号公告)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七、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3,403.6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0.08%,其中医药工业实现销售收入51,246.6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2.82%;主要为报告期内主要产品受疫情影响导致销量减少;医药商业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100%,主要为公司2020年转让了持有的医药商业子公司陕西金花医药化玻有限公司全部股权,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再涉及医药商业业务;金花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85.1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97%。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16.0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48.12%;主要为计提诉讼事项预计损失所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3,585.3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8.31%,主要为报告期内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较高收益理财产品所致。

二、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邢雅江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080 股票简称:金花股份 编号:临2022-036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货币基金及已上市交易的证券等。

● 委托理财金额: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5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2年4月20日,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投资并保证资金安全性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5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具体如下:

一、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确保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经营资金需求,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得更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产品类型: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货币基金等收益率随市场价格波动的理财产品以及已上市交易的证券;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短期融资券、优质客户信贷资产类理财产品、票据类理财产品等投资人不可在到期日前提前赎回的理财产品;信托公司发行的投资人可申请提前终止或转让收益权的信托计划。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 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3、投资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4、实施方式

须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额度范围内公司授权管理层按照《公司资金理财管理办法》的规定具体实施,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5、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在投资理财产品时与相关主体如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理财产品投资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保证资金安全。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投资风险:理财产品受宏观经济及金融市场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风险防范措施:对于金融产品的选择,原则选择保本类、风险可控类理财产品,股票、基金、金融债券等较高风险金融产品的投资严格实行总额控制。公司财务管理部相关人员按照《资金理财管理办法》将及时分析跟踪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信息,评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并按期向资金理财工作小组提交监管报告与风险预案。每年期末,财务管理部对上年度资金理财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提出资金理财年度总结报告,提交公司资金理财工作小组审阅。

3、公司审计部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截止2022年3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10.72%,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情形。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的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投资收益,提高资产回报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为8,511.23万元。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080 股票简称:金花股份 编号:临2022-038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592354581W

成立日期:2012年03月0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

2.人员信息

截止2021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36人,注册会计师145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30人。

3.业务规模

信永中和2020年度业务收入为31.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2.6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7.24亿元。2020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46家,收费总额3.83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0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1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19年至 2021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2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7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翟晓敏女士,2002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2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超过5 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唐炫先生,199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龙华先生,2000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超过3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9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6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5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拥有一支从业经验丰富的注册会计师队伍,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是公司2019-2021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的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审计委员会建议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鉴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审计业务的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符合上市公司聘请审计机构的条件和要求,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独立董事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给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的意见: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意见。

特此公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080 股票简称:金花股份 编号:临2022-033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及微信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0日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西安市高新三路财富中心三期北楼42层会议室召开。应表决人数9人,实际表决人数9人,其中参加本次现场会议董事7人,参加通讯表决董事2人(董事汪星先生、独立董事赵舸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会表决)。会议由董事长邢雅江先生主持,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讨论表决,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本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草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本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草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本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本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通过《支付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费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同意支付给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度财务审计费用6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5万元,两项费用共计90万元。

七、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一、通过《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十二、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津贴情况如下表:

1、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依据公司工资管理制度及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2、董事吴梦窈女士、董事崔升戴先生根据其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3、公司职工监事张云波女士,根据其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岗位薪酬。

4、独立董事津贴按照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按月发放。

本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三、通过《公司2022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计划》

十四、通过《关于经营范围变更并修订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十六、通过《关联方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管理办法修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十七、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公告》

十八、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九、决定2021年度股东大会议题及召开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080 股票简称:金花股份 编号:临2022-034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及微信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0日在西安市高新三路财富中心三期北楼42层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讨论和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编制的2021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意见如下:

1、2021年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1年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公司董事会审议此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做出的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同意《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符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以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八、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一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意见如下:

1、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080 股票简称:金花股份 编号:临2022-040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2021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0,412,776.7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38,452,185.09元,扣除本年度分配2020年度现金股利33,594,325.65元,2021年度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84,445,082.74元。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年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鉴于2021年度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时综合考虑公司2022年度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等因素,公司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此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做出的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此方案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080 股票简称:金花股份 编号:临2022-035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本次财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变更。

(二)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三)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根据新租赁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需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按照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20年可比数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准则以及上市公司有关要求的规定,且符合公司现状以及未来发展需要,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议案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审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080 股票简称: 金花股份 编号:临2022-037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对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48号)核准,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票67,974,413股(A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38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7,599,993.9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8,780,819.60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8年3月22日出具的《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8]61060001号)审验确认。

(二)截止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了《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要求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1、2018年4月3日,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18年4月3日,公司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2018年12月17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银行”)增设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安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3、2018年9月17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了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日常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19年9月6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详见公司“临2019-021”号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本金、利息及购买银行产品收益)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在上述额度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资金可滚动使用。

4、2019年9月9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了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日常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0年8月13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5亿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本金、利息及购买银行产品收益)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在上述额度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资金可滚动使用。

5、2020年9月8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本金、利息及购买银行产品收益)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6、2021年8月11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选择适当时机,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本金、利息及购买银行产品收益)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7、2021年12月7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了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日常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述暂时补流资金暂未到期,公司不存在到期未归还募集资金情况。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浦发银行募集资金专户金额中,包括活期存款金额为718.52万元、大额存单19,000万元、结构性存款14,000万元、通知存款4,500万元,前述金额合计为38,218.52万元

注2:西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因“1996年西安市钟鼓楼广场投资联建项目”向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公司,根据公司公告(临2020-076号)以及募集资金监管户浦发银行的资料显示: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部分资金被法院诉讼冻结,冻结的金额为4,000.00万元,冻结到期日为2022年11月10日。前述诉讼案件一审已判决,公司不服判决,已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9.94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9,709.05万元,具体详见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12月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国金证券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专项意见。上述暂时补流资金暂未到期,公司不存在到期未归还募集资金情况。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0年9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上述投资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1年8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上述投资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该大额存单产品系浦发银行发行的可转让大额存单,短期内能实现转让;

注2 :前述通知存款系滚动处理,无明确到期日。

(四)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向为新工厂搬迁扩建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截至目前,补充流动资金已经使用完毕,公司新工厂搬迁扩建项目建设进展缓慢,未达到计划进度,主要原因如下:

(1)根据《西安市高新区发展改革和商务局关于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搬迁扩建项目备案的通知》(西安新发商发【2016】162号)、《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等文件,批复新工厂搬迁扩建项目均为140亩工业建设用地。2017年3月底,公司与户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出让面积折合119亩,2018年9月户县国土资源局完成了该地块的交付。因项目前期备案及整体规划均按照140亩用地进行整体规划,同时剩余的21亩用地为长条形,长约350米,宽约40米,临近主干道草堂六路,项目主要厂房、办公楼、主入口均在此位置,导致无法分地块规划,也由此导致项目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程序无法正常推进,项目进展缓慢。

(2)2020年6月至2022年1月,公司原控股股东金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权相继被司法拍卖,公司引入了新的主要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本届董事、监事人员变动较大,在后续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时,新的董事、监事对该项目亦需进行审慎论证研究,导致项目进展缓慢。

截至目前,公司新工厂搬迁扩建项目的可行性无任何变化,公司也无变更募投项目的计划,公司正积极解决建设进程中的相关问题,待相关问题解决后加快建设进度。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XYZH/2022XAAA50274号),会计师结论为:金花股份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金花股份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金花股份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金花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意见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九、独立董事对公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00080 股票简称: 金花股份 编号:临2022-039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48号)核准,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票67,974,413股(A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38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7,599,993.9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8,780,819.60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8年3月22日出具的《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8]61060001号)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2018年4月3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西安分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为便于公司募集资金的结算和管理,加强银企战略合作,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2018年12月17日,公司与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银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截止2022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备注:西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因“1996年西安市钟鼓楼广场投资联建项目”向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公司,根据公司公告(临2020-076号)以及募集资金监管户浦发银行的资料显示: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部分资金被法院诉讼冻结,冻结的金额为4,000.00万元,冻结到期日为2022年11月10日。前述诉讼案件一审已判决,公司不服判决,已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3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1、根据《西安市高新区发展改革和商务局关于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搬迁扩建项目备案的通知》(西安新发商发【2016】162号)、《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等文件,批复新工厂搬迁扩建项目均为140亩工业建设用地。2017年3月底,公司与户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出让面积折合119亩,2018年9月户县国土资源局完成了该地块的交付。因项目前期备案及整体规划均按照140亩用地进行整体规划,同时剩余的21亩用地为长条形,长约350米,宽约40米,临近主干道草堂六路,项目主要厂房、办公楼、主入口均在此位置,导致无法分地块规划,也由此导致项目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程序无法正常推进,项目进展缓慢。

2、2020年6月至2022年1月,公司原控股股东金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权相继被司法拍卖,公司引入了新的主要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本届董事、监事人员变动较大,在后续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时,新的董事、监事对该项目亦需进行审慎论证研究,导致项目进展缓慢。

截至目前,公司新工厂搬迁扩建项目的可行性无任何变化,公司也无变更募投项目的计划,公司正积极解决建设进程中的相关问题,待相关问题解决后加快建设进度。

六、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

七、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的审批程序和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完成时间进行延期。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以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符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以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080 证券简称:金花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1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2日 13点30 分

召开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三路财富中心三期北楼42层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2日

至2022年5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上述全部议案的具体内容公司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

2、特别决议议案: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6、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会议者可以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等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2年5月10日至2022年5月10日9:00一17:00

(三)登记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科技四路202号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公司联系方式: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四路202号

联系人:张云波

邮 编:710065

电 话:029-88336635

邮 箱:396036249@qq.com或irm@ginwa.com.cn

(二)股东出席会议,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080 股票简称:金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42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章程修正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关于公司经营范围规范性的要求,对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进行修改变更,同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原章程: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金属材料(专控除外)、化工材料(易制毒、监控、危险化学品除外)、化学仪器、电子产品、机械水暖材料、汽车配件、日用百货、办公用品、工艺品、绝缘材料、家具、玻璃陶瓷、计算机、服装针织、装饰材料、园艺产品、玩具、灶具、空气调节设备的批发和零售;与本企业生产经营相关的服务业(许可经营项目除外);房屋租赁;珠宝加工及批发、零售;本企业生产的药品、机电产品的出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公司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以下经营范围限分支机构持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药品、纯净水的生产、加工、销售;化工原料的生产、销售(易制毒、危险、监控化学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修订为: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一般项目:金属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仪器仪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日用百货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家具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卫生陶瓷制品销售;技术玻璃制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园艺产品销售;玩具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饮料生产;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委托生产;药品进出口;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药品零售;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上述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及章程修正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