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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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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88038 公司简称:中科通达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2021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四、风险因素”部分,详细描述了公司未来经营中可能面临的主要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16,373,4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637,340元(含税),占公司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1.77%。在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分配利润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拟分配比例。

8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通过新一代信息技术手段,为城市公共安全管理提供专业的信息化服务。公司致力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手段,为公安部门提供公共安全管理信息化系统的设计、开发、建设及后续运维服务,实现城市公共安全的可视化、网络化、智能化管理,提升城市公共安全的治理水平和管理效率。

2、主要产品及服务情况

公司为客户提供包括方案设计、软件开发、项目实施、运维服务的全周期公共安全管理信息化服务。从产品分类而言,公司提供的公共安全管理信息化服务主要包括两部分:(1)信息化系统的开发、建设;(2)信息化系统运维服务。此外,公司还会根据客户信息化应用需求,向客户提供独立的软件开发服务或单独销售软件产品。

(1)信息化系统开发、建设

公司开发建设的公共安全管理信息化系统一般包括硬件系统信息化集成及软件平台开发部署,是集数据采集、数据传输、数据存储、数据分析、数据应用为一体,为公安部门提供交通治理、治安防控、侦查实战、指挥情报等信息化服务的综合性应用管理系统。

公司专注于公安信息化领域多年,已布局开发包括“视频图像综合应用平台”、“精细化交通治理平台”、“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情指勤舆一体化平台”、“视频联网共享平台”、“FK情报综合应用平台”、“智慧运维管理平台”、“XDC数据中台”等多款具有代表性的应用软件平台。

公司自主开发的软件平台功能如下:

(2)信息化系统运维服务

公司在信息化系统开发建设完成并交付客户后,通过“日常监测管理”和“问题跟踪”的方式提供运维服务,并根据客户需求提供技术支持,以保证公安信息系统的持续稳定运行。公司的运维服务包括对硬件设备日常维护、软件平台维护升级、信息系统故障排除、系统升级及性能调优等。

公司针对公安信息化系统运维业务,自主研发了“智慧运维管理平台”,为企业客户提供系统可视化、智能化和易用的数字化运维管理服务,通过实现信息化系统中软件及硬件设备的状态监控、流程管理、资产管理及协同运维等功能,提升系统的运营效率、降低运维管理成本以及实现业务联动控制。

(二)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以城市公共安全管理信息化系统开发建设、信息化系统运维、软件开发及销售等产品为载体,通过为公安部门提供专业的公共安全管理信息化服务,从而实现盈利。

公司主营业务、对应产品及具体项目类型如下:

2、销售及服务模式

公司提供的公安信息化服务的终端客户主要为公安机关。当公共安全管理信息化系统需要新建或扩容网络链路时,公安机关将项目整体开发建设委托运营商实施。运营商一般仅负责其中的网络链路投资建设,将公安信息化系统委托以公司为代表的专业服务商实施。如果公安信息化系统不包括大额网络链路投资建设,专业的公安信息化系统服务商可直接参与招投标,并在中标后作为项目承建方。

对于公安客户,由于公司承建的公安信息化系统金额一般较大,公司主要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承接项目;对于基础网络运营商及其他总包方客户,根据客户内部采购制度及内部管理要求,公司项目取得方式包括公开招标、询价比选、商业谈判等。

3、采购模式

公司根据合同订单及项目实施的需要,实行按需采购的模式。采购的内容主要包括硬件、软件采购和劳务采购。

对于硬件采购,由采购部在收到项目部门采购申请清单后,综合对比供应商的产品价格、产品质量、售后服务、付款周期等方面后择优选取合格供应商统一采购,采购产品由项目经理负责质量验收。对于操作系统、数据库等基础软件,人脸识别、车辆识别、视频结构化等算法以及其他应用软件等,由项目部门会同研发部门共同提出所需的软件型号及厂商,采购部门负责具体的价格洽谈及采购事宜。

此外,公司还存在向第三方采购劳务服务的情形。公司实施的信息技术服务项目通常具有区域跨度大、建设内容复杂、建设周期紧迫等特点,公司主要负责项目的方案设计、软件开发、设备调试、质量控制等核心环节,对部分简单、重复的劳务施工等服务委托第三方公司实施。公司与第三方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在公司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劳务作业,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标准与要求。

4、项目管控模式

在项目质量管控方面,公司建立了较为先进的项目管理系统,制定了包括项目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绩效考核等在内的完善的制度体系,对项目启动、计划、执行、管理、验收五大环节均执行了严格的质量管理措施。此外,公司持续完善项目过程控制,严格落实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等标准,执行高于外部验收标准的内检标准,通过项目规范性检查、项目巡检等方式增强项目建设过程管控,有力保障项目建设质量。

5、研发模式

公司以市场前沿技术、行业发展方向、客户应用需求为导向开展研发工作,从研发内容而言,主要分为基础技术研发、产品研发两种方向。

基础技术研发是根据所在行业和领域的技术需求,结合技术发展趋势和方向,开展预研性、创新性研究开发,以应用于公司产品和服务,为产品研发提供技术能力。

产品研发是指通过对行业发展方向及不同领域、不同区域客户的信息化需求进行深入了解,确保开发的软件产品可满足客户的绝大部分应用需求,并根据技术发展、行业需求等及时进行软件产品的迭代升级。此外,对于部分客户的个性化需求,公司组织研发团队进行专项开发,在现有软件平台的基础上以微服务架构增加相应模块,确保充分满足客户的应用需求。

(三)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公司所属行业及发展阶段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I6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公司是为公安部门提供城市公共安全管理信息化系统的设计、开发、实施、运维等专业信息化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随着国家公安科技建设及社会公共安全管理需要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的不断发展,信息技术应用促进公安信息化迈入新阶段,公安信息化建设持续推进,行业市场规模不断扩大。

(2)行业基本特点

公共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我国高度重视社会公共安全。近年来,我国公共安全支出持续较快增长,信息技术应用不断深化,为保障社会安全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也为行业较快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行业发展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特点等因素相关,不同区域的公安信息化发展水平及信息化系统建设重点、进度存在一定差异,目前,沿海发达城市的公安信息化建设整体处于国内前列。随着全国公安信息化建设的持续推进,立体化防控体系建设逐步下沉至乡村、社区,原公安信息化建设较为落后的地区未来信息化投资有望持续增长。

公司主要终端客户为公安部门,公安部门通常采用公开招标等方式进行信息化服务采购,并实行预算管理制度和项目整体建设方式。通常情况下,各级公安机关的预算与结算多集中在年初和年末,项目招投标及验收也与之相匹配。此外,公安信息化系统项目的建设实施还受到春节等假期因素影响。因此,行业存在一定的季节性特征,下半年项目建设速度、建设数量显著高于上半年,行业收入主要集中在下半年确认。

(3)主要技术门槛

公共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具有较强的技术密集型特点,涉及包括信息技术、计算机技术、通信传输技术、网络技术、电子传感技术、控制技术、存储技术、工程技术等多种技术。近年来,5G通信、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创新发展,在公共安全领域的融合应用不断深化,并且相关应用技术处于不断升级迭代中,使得行业技术密集型特征更为显著。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我国公安信息化行业的企业数量较多,市场竞争较为充分,整体市场集中度较低。由于公共安全信息化服务领域具有较为明显的地域性特征,因此不同区域的市场竞争主要集中在方案设计、软件开发、项目实施、运维服务等综合性服务能力较强的少数企业之间。

随着公司研发实力的稳步提升和经营规模的逐步增长,在公共安全管理信息化领域,公司已成为湖北乃至华中地区领先的公安信息化服务提供商,并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一定的市场影响力。未来,公司将持续保持较高的研发投入并加快市场区域的拓展,市场地位有望进一步提升。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2021年3月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五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迎接数字时代,加快建设数字政府,以数字化转型整体驱动治理方式变革。提高数字政府建设水平已经上升至国家战略层面,公安信息化是数字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平安建设和加快公安信息化工作的重要载体,是助推公安改革和提升公安核心战斗力的重要途径。

2021年11月交通运输部发布《综合运输服务“十四五”发展规划》中提出全面提升城市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管理水平,推动大数据、5G、人工智能等技术在城市出行服务领域的应用,构建城市交通运行监测与信息服务平台。《中国安防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年)》中明确提出要继续推动平安城市、雪亮工程等项目的后续建设,以新基建为契机,有效提升智能化应用水平;服务数字化社会治理,建设大整合、高共享、深应用的社会治理信息平台,为政府实现智能化决策、监管、服务提供技术支撑。安防、交通行业都将数字化转型、提升智能化水平作为重点建设工作,随着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的不断深入,将解锁更多行业和应用场景,公共安全的应用领域与场景也将随之更为丰富。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数字湖北建设的意见》中提出“完善政府数字化治理体系。加强数字化司法、公安建设,健全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推动数字技术在监测预警、城市安防、打击犯罪等领域深度应用”,为湖北公共安全领域持续深化应用奠定了坚实基础。

(1)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成为安防重要基础,也将是未来建设重要内容

新型基础设施,尤其是以5G、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为代表的信息基础设施,以及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信息技术对公共安全领域的传统基础设施进行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建设而形成的融合基础设施,将成为构建社会公共安全防控体系的重要基础。

2021年11月,国家发改委进一步明确了新型基础设施的重点内容,并确立了“加速建设信息基础设施、稳步发展融合基础设施、适度超前部署创新基础设施”的发展思路。国家各部委相继布局了“新城建”、“交通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工程和项目,新型基础设施从宏观政策构想逐步迈向垂直细分领域产业实践。同时,全国各地陆续推出大规模投资计划,新型基础设施成为其中亮点。因此,涉及公共安全领域的新型基础设施,将成为行业未来建设的重要内容,从而为公共安全治理能力与效率的提升奠定坚实基础。

(2)新一代信息技术加速融合,应用场景不断丰富

技术创新与应用,是城市公共安全管理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的重要驱动力。2021年工信部、网信办、发改委等十部门印发了《5G应用“扬帆”行动计划》(2021-2023),将“加大超高清视频监控、巡逻机器人、智慧警用终端、智慧应急终端等产品在城市安防、应急管理方面的应用,建设实时精准的安全防控体系”作为5G+智慧城市方面重点突破应用领域。

近年来,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下游领域的应用取得了长足进步,并为持续深化应用奠定了良好基础。在技术演进及政策催化的双重拉动下,公安信息化市场规模稳定增长。公共安全科技创新也呈现出越来越明显的不同领域加速融合,科技-产业-管理协同发展态势。未来,为不断适应社会发展新形势,持续增强公安机关实战能力,“科技兴警”、“智慧公安”仍将是重要发展趋势。

同时,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持续推进,庞大的人、物、信息等各类要素向城市集聚,城市公共安全情况日益复杂化,对管理服务的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要求不断提高,信息技术服务在公共安全的应用领域与场景也将随之更为丰富,无论是覆盖的广度还是下沉深度,均将得到大幅拓展。

(3)中国公安信息化升级建设需求强劲,运维保障潜力巨大

随着行业技术的发展与应用,我国公安信息化系统处于持续的升级完善过程中。尤其是AI技术对传统硬件和安装环境的重新定义将带来旧信息系统软硬件升级改造需求,并催生出覆盖新场景的多样化解决方案。未来,公安实战对复杂环境下对人、车、物的精准识别、智能决策等切实需求,以及视频图像、网络传输等技术的进步,将促进前后端软硬件系统的更新迭代,进一步推动公安信息化系统的升级建设。

此外,我国公安信息化系统的持续建设,行业将形成规模庞大的存量市场。为保障信息系统的稳定运行与公安机关随时实战需要,针对存量市场的运维保障需求将得以释放,未来市场潜力巨大。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注:1、王开学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信联永合和泽诚永合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实际控制信联永合和泽诚永合;

2、王开学、王剑峰系兄弟关系,签署有一致行动协议,双方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控制公司30.04%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具体参见“4 股东情况”之“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2,790.5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3.7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62.64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33.88%。受疫情反复及部分地区政府减少或推迟项目预算等因素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同比有所下滑。同时,为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扩大业务规模,公司加大了市场开拓力度和研发投入,受上述因素共同影响,2021年公司营业利润和净利润同比有较大下滑。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038 证券简称:中科通达 公告编号:2022-004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4月20日上午9点30分在公司10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符合公司章程要求的法定人数。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开学先生主持。

会议议程及决议如下:

1.审议《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审议《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将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将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将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及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5.审议《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了意见,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07)及相关意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6.审议《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将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王知先女士、叶敦范女士、周从良先生、张国藩先生(离任)向董事会提交了述职报告,现任独立董事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7.审议《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将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8.审议《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及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9.审议《2021年银行授信情况及2022年度银行融资计划的议案》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21年银行授信情况及2022年度银行融资计划的议案》,将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关于确认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确认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将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确认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1.审议《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将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及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2.审议《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事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0)。

特此公告。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88038 证券简称:中科通达 公告编号:2022-005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4月20日上午11点在公司10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符合公司章程要求的法定人数。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严圆女士主持。

会议议程及决议如下:

1.审议《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将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将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将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将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5.审议《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将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现金流状态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兼顾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有利于保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规划。

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6.审议《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07)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7.审议《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审批程序合法,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公司《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88038 证券简称:中科通达 公告编号:2022-006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626,410.37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0,587,022.74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16,373,4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637,340元(含税),占公司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1.77%。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该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现金流状态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兼顾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有利于保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规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88038 证券简称:中科通达 公告编号:2022-009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进行财务报表审计及为相关业务提供咨询服务等工作,聘用期为一年。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4楼。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1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52名、注册会计师2,276名、从业人员总数9,69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07名。

立信2021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5.2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2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65亿元。2021年度立信为5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7.19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3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除项目合伙人2019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以外,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其他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记录。

3.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机构信息、人员信息、业务信息、执业信息、诚信记录等情况进行了较全面的了解和调研,认为立信具备充分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公司续聘立信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88038 证券简称:中科通达 公告编号:2022-010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5月13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1号软件产业三期A3栋10层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3日

至2022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或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2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2年5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二)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 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送达,信函或传真登记需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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