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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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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223 公司简称:恒通股份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按截止报告期末总股本282,2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预计分配股利31,046,4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112,896,000股,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变为395,136,000股。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清洁能源行业

从供给端看,2021年全年LNG价格持续走高。据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全年LNG均价为4981元/吨,较2020年上涨1642元/吨,涨幅达到49%。由于2021年国际LNG现货市场价格不断攀高,导致国内LNG接收站的现货采购成本大幅增加,故而推动国内LNG市场价格不断走高。

从需求端来看,2021年的国内LNG价格相较管道气无经济性优势,且因管道气供应极为充裕,故在天然气市场消费主力军的城市燃气用量方面,LNG的市场占有率较往年降低。在车用需求方面,随着LNG市场价格的不断走高,气头车相较油头车经济性优势也在降低。在工业点供方面,环保力度的不断收紧和限电限产政策的执行,使工业用户难以恢复需求,叠加管道气的价格优势和供应充足,双气源工业用户大多放弃LNG,选择了管道气。

2021年,全球疫情影响仍在持续,世界经济复苏动力不足,大宗商品价格高位波动,国际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和不确定,国内疫情防范形势依旧严峻。我国经济目前仍处在疫情防范、疫情管控常态化的恢复发展过程中,国内LNG发展正在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的三重压力。

2、物流运输行业

2021年,我国物流行业呈现坚实复苏态势。实体经济持续稳定恢复,拉动物流需求快速增长;同时,物流供给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供应链韧性提升,也有力地促进了宏观经济提质增效降本,物流行业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2021年,全国物流需求规模再创新高,社会物流总额增速恢复至正常年份平均水平。全年社会物流总额335.2万亿元,是“十三五”初期的1.5倍,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9.2%,两年年均增长6.2%。

3、港口行业

2021年,中国港口运输需求一直保持了旺盛态势,港口行业保持稳定增长,港口货物吞吐量、外贸货物吞吐量和集装箱吞吐量均逐年攀升。全国沿海港口货物吞吐量同比增长5.2%,其中集装箱吞吐量同比增长6.4%;全国水路货物运输量为823,973万吨,较去年全年上涨8.2%。

4、互联网物流

经过三年的试点,网络货运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中国无车承运产业形态已逐渐成型,正在成为推动整个物流行业转型升级的主力。无车承运帮助托运人降低风险,实现承运人对货源的准确搜索,对订单的全过程进行可视化跟踪,对车辆货源和业务管理进行科学的调度和集约化管理,实现线上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线下物流的高效运行。同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开展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无车承运进入了发展的新时期。

1、清洁能源业务

在LNG贸易领域,经过多年发展,公司LNG贸易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具有较高的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知名度。在金联创统计的2020年中国LNG贸易企业排名中,公司位居前十大LNG贸易商第三位。天然气作为替代煤炭等传统能源的清洁能源之一,是碳中和必经的过程,而碳中和目标的实现将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产业发展,有利于公司LNG贸易业务的持续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7,082,350,715.12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6.55%;归属于上市股东的净利润为99,263,555.21元。

LNG贸易业务的开展方式为公司从中石化LNG沿海接收站、LNG液厂以及贸易商等处采取“以销定采”的模式进行采购,之后通过经济合理安全高效的分销、配送模式,组织车辆通过公路运输将LNG从LNG接收站或液厂运输至终端客户处;LNG接收站或液厂通常不负责运输,主要通过LNG贸易商组织运输或者客户前往LNG接收站、液厂自提的方式完成配送,将LNG销售给城市燃气公司、工业企业、加气站、其他贸易商等。

(1)市场疲弱,公司积极应对

纵观整个2021年,虽然LNG价格高升,较管道气而言经济优势下降,市场需求量降低,但是公司子公司华恒能源和广西华恒通积极应对LNG市场价格变化,从销售端做好客户维护及开发,加强客户群体管理,合理调配车辆,服务好原有客户的同时,积极拓展用量稳定的新客户,使得市场占有率不断提高。报告期内公司在中石化总出货量中采购占比稳步提升。同时公司适时而动,根据市场价格波动情况,扩大采购液源,加大西部内陆液厂低价LNG的采购量,增加公司收益。

(2)合理布局,加强上游合作

公司控股子公司华恒能源在依托中国石化青岛董家口LNG接收站为主要气源的基础上,在广西、广东等区域围绕中国石化北海LNG接收站开展贸易和物流布局。公司辐射的市场区域覆盖了华北、华东、华南等主要的天然气消费区域,这些区域由于处于“西气东输”等主要管线的末端,客户最终获得管道气的价格有可能高于LNG的现货到站价格,因此也是主要的LNG市场区域。

(3)储气调峰,发挥下游优势

公司充分利用自有加气站布局,一方面在天然气市场消费淡季LNG价格较低时期抓住车用LNG市场;另一方面,在消费旺季利用加气站储罐发挥调峰功能。公司全资子公司恒福绿洲不断提升服务质量,积极与第三方平台及大型运输公司合作,对当地及周边地区车辆进行摸底排查,逐步提升市场占有率,目前已建成LNG加气站10座(已投入运行9座)。

2、实体物流业务

公司全资子公司优化物流从事传统物流业务,公司承运的货种主要包括普货和液碱两大类。运输货种主要为铝矾土、煤炭、木片、饲料等集疏港大宗货源;液碱运输车辆60余辆,是胶东地区最大的液碱运输车队,目前主要与胶东地区众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保持长期合作,运输线路辐射全省。

公司作为国内首家道路货物运输A股上市企业,实体物流业务已经成熟,具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在实体物流领域,公司为“AAAAA级物流企业”、中国道路运输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单位、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的常务理事单位、烟台市物流协会副会长单位。公司综合实力、品牌影响力、创新能力均居于国内同行业前列。

3、互联网物流业务

公司全资子公司一点科技主要从事网络货运平台的开发和运营。平台主要服务对象为货主、承运商、司机三方,上游货主通过平台手机端APP可实现快速发布货源、运输状态实时监控、一键业务对账等功能;下游承运商通过平台可实现一键接单、灵活调度、实时地图监控车辆货源等功能;司机通过平台可实现业务高效协同、运输回单实时拍照上传等功能。

在网络货运领域,公司为全国首批无车承运试点单位之一。2019年,公司获得“烟台市未来非公有制独角兽企业”称号。2020年,公司无车承运平台正式通过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各项测评,获得网络货运牌照,成为山东省首批获得网络货运牌照的5家企业之一。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公司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708,235.0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26.55%;营业成本684,380.2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9.94%;净利润11,412.3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8.3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926.3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8.50%。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6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4月21日10:00时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4月11日以书面、邮件和传真方式通知了各位参会人员。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张惠女士主持,与会监事就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针对《2021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监事会审核意见如下:

1、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22年监事报酬的议案》

2022年度监事的报酬为10-80万元之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公司《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长远利益和股东权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并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取得合理稳健收益,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回报公司股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进行委托理财,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执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各项职权,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监督,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

1、公司报告期内决策程序合法,并且公司本身具有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认真检查审核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是客观的、公正的。

3、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业务时,能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履行合法程序,没有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股票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8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的相关规定,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通股份”)董事会对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做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7]1867号文《关于核准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公司向李红等四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24,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16.2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9,52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8,621,509.4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0,898,490.57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和信验字(2018)第000020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情况及年末余额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项目投入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一。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2013年修订)》等规定,公司结合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制定了《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并结合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在2018年3月于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分别与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平安银行烟台龙口支行及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尚未完成,差异说明详见本报告附件。

(三)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2020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9,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1年12月16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9,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2021年12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8000万元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六)本年度募集资金投资置换票据垫付项目资金情况

2021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置换票据垫付项目资金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经核查,恒通股份编制的《2020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的相关规定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恒通股份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规的相关规定。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附件:

2018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1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LNG物流项目建设完成且项目达产后预计每年利润总额为3,198.42万元,净利润2,398.81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购置230套LNG车,占预期购置车辆的65.71%。本年度实现净利润金额为3,655.14万元,达到预期效益的152.37%。

注【2】:信息化升级项目旨在提高公司管理水平与运营能力,项目实施后产生的间接效益将在公司的利润中体现,因此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股票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1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等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委托理财已经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运营及日常资金流转需要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增加资金收益。

(二)资金来源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三)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委托理财资金仅限于购买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也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

2、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安排相关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预估和预测,购买后及时分析和监控理财产品的投向和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具体委托理财合同条款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投资品种为银行理财产品、信托公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等,不包括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证券投资基金以及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产品。

(三)委托理财的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购买标的为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类理财品种,公司对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风险可控。公司将及时关注委托理财资金的相关情况,确保理财资金到期收回,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生产活动。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风险提示

公司投资的委托理财产品虽然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评级低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进行委托理财,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一定的不可预期性。

五、决策履行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本议案尚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用于投资理财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资金投资理财既能够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也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取得合理稳健收益,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回报公司股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进行委托理财,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股票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2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公司聘请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担任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2019年12月31日止。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东兴证券对公司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仍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公司于2021年10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1年10月29日召开的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由于发行需要,公司聘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担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之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东兴证券未完成的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国信证券承接。国信证券已委派孙婕女士、郑文英先生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代表人(简历附后),并负责相关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对东兴证券在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过程中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附件:

保荐代表人简历

孙婕: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业务部执行总经理,经济学硕士、保荐代表人。2012年加入国信证券从事投资银行工作,先后参与或负责完成润欣科技(300493.SZ)IPO、东南网架(002135.SZ)2015年非公开发行、南山铝业(600219.SH)2016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南山铝业(600219.SH)2018年配股、帅丰电器(605336.SH)IPO、健麾信息(605186.SH)IPO、雅创电子(301099.SZ)IPO、润欣科技(300493.SZ)简易程序再融资等项目。

郑文英: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业务部业务董事,经济学硕士、保荐代表人。2013年加入国信证券从事投资银行工作,先后参与或负责完成润欣科技(300493.SZ)IPO、南山铝业(600219.SH)2018年配股、帅丰电器(605336.SH)IPO、雅创电子(301099.SZ)IPO、润欣科技(300493.SZ)简易程序再融资等项目。

股票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3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辞职暨

补选董事及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董事、副总经理辞职的事项

公司近日收到董事、副总经理解云飞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解云飞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解云飞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在公司股东大会补选产生新的董事前,解云飞先生将继续履行董事的职责。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解云飞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董事、聘任副总经理的事项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董事会研究决定提名李华山先生和姜舒文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华山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上述补选董事、聘任副总经理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补选公司董事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岗位职责,未发现有《公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和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中有关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经审阅李华山先生的个人履历,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未发现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中的规定。我们认为李华山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应的专业知识、工作经历和相关决策、监督、协调能力,能够胜任相关工作。同意聘任李华山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附件:

李华山:男,汉族,1974年出生,高级工程师。2012年8月至2020年6月任日照港集团岚山港务有限公司设备技术处处长、技术室主任;2020年6月至2021年1月任山东裕龙港务有限公司技术副总经理;2021年1月至今任山东裕龙港务有限公司总经理。

姜舒文:女,汉族,1976年出生,税务师。2013年11月-2016年10月任莱阳山河生物制品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6年11月至2021年2月任南山集团财务稽核部部长;2021年3月至2022年1月任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2022年1月至今任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股票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5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证券部投资者联系方式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更换证券部办公室,自2022年4月22日(星期五)起将启用新的投资者咨询电话,公司原联系方式0535- 3453777将停用,现将变更后的联系方式公告如下:

电话号码:0535-8806203。除上述调整之外,公司办公地址、电子邮箱及邮政编码等其他联系方式保持不变。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上述变更事项,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请予以谅解。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223 证券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6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2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2日

至2022年5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已于2022年2月23日、2022年4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7、8、9、10、11、13、14、15、16、17、1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3、14、15、17、1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13、14、15、18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南山集团有限公司、宋建波、龙口南山投资有限公司;议案17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于江水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

(下转8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