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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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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1311 公司简称:骆驼股份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31,789,107.64元。公司拟以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173,146,118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58,092,145.96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1.03%。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尚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不断完善“绿色铅酸电池循环产业链”和“新能源锂电池循环产业链”,在稳固基本盘一一汽车低压电池业务的同时,积极拓展“第二赛道”,布局储能业务。

(一)汽车低压电池业务

公司汽车低压电池产品主要分为低压铅酸电池产品和低压锂电池产品,共计400多个品种与规格,广泛应用于汽车、农用车、船舶、叉车、高尔夫球车、新能源汽车及工业和各种特殊用途。

1、汽车低压铅酸电池

公司汽车低压铅酸电池产品有起动电池、启停电池、新能源汽车辅助电池、商用车驻车空调电池等,汽车低压铅酸电池产能、销量、市场占有率连续多年位居全国第一。

公司汽车低压铅酸电池产品主要采用以下三种销售模式:一是对主机厂直接销售模式,公司已与国内近200家主要汽车生产厂家形成了稳定的供需关系,随着公司海外业务的拓展,实现“全球配套”指日可待;二是经销商+自营销售模式,公司已与覆盖全国22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的近2000家经销商、遍布全国的5万多家终端门店和维修点达成了合作关系,海外经销商网络也在发展之中;公司已在全国主要城市设有销售分支机构,在做好服务当地经销商的同时针对零售客户开展自营直销业务;三是线上销售模式,公司大力发展电商平台线上零售直销业务,渠道包括自有电商平台及“阿里”、“京东”等知名电商平台,打造“线上下单、线下送货”的“服务型”销售体系,使线上线下充分融合,培养零售客户新型消费观念。

报告期内,公司汽车低压铅酸电池产、销量均创历史新高,全年累计生产3258万KVAH,同比增长16.42%,全年累计销售3152万KVAH,同比增长12.17%。三大销售市场继续保持增长态势,其中国内主机配套市场份额约49%,国内维护替换市场份额约27.4%,出口销量同比增长123%。

2、汽车低压锂电池

公司汽车低压锂电池产品有12V新能源汽车辅助电池、24V驻车空调电池、48V启停电池与备用电源、储能电池等。

公司汽车低压锂电池产品主要采用项目定点的销售模式,通过与主机厂合作开发、定点开发,进行新能源产品的配套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推进12V/24V/48V低压平台业务,完成了9家企业11个项目定点,其中12V辅助电池产品已满足戴姆勒、BMW、吉利、克莱斯勒等多个主机厂的技术要求。

(二)储能业务

公司储能产品有集装箱工业储能、户用储能和便携式储能产品,可广泛应用于发电侧、电网侧及用电侧,用于调峰、调频、削峰填谷等场景。公司在储能产业链的布局已覆盖储能电芯制造、BMS(电池管理系统)产品开发、EMS(能源管理系统)产品开发、集成式储能产品等。

公司集装箱工业储能产品目前主要以与大型发电集团进行配套合作的模式,积极进行战略卡位;户用储能产品主要针对外海市场,利用专业的团队及与部分渠道商的合作模式进行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与三峡电能能源管理(湖北)有限公司签订总量不低于1GWh的合作协议,以及首批50MWh的供货合同。

(三)回收业务

为不断完善绿色铅酸电池和新能源锂电池两个循环产业链,公司持续在海内外布局,进一步推行购销一体化建设。随着安徽再生公司的投产,目前公司废铅蓄电池回收处理能力已达86万吨/年,已基本形成一个铅酸电池工厂配套一个再生铅工厂的布局,生产基地遍布全国东、南、西、北、中,实现了全产业链的资源闭环和循环利用。

公司再生铅产品主要采用内供与外销两种销售模式,目前产品大部分自供;同时,公司继续维护湖北金洋等公司多年来累积的优质外部客户资源,在保障自身原材料供应的基础上,也针对外部蓄电池生产厂家积极开展外销业务。

公司在建成锂电回收中试线的基础上,正在开展动力锂电池回收和梯次利用工厂的建设工作,并自主开发了动力电池拆解技术、破碎分选技术、萃取技术、合成和烧结工艺等,成功开发出NCM523、NCM622、NCM811三元前驱体产品。

近年来持续推进信息化项目建设和系统应用,建立了以ERP为核心,PLM(产品生命周期管理)、OMS(订单管理)、SRM(供应商管理)、MOM(制造运营管理)为关键系统的系统架构,同时涵盖二维码系统、OA、MES、WMS等覆盖企业关键运营环节的信息化平台,有力地支撑了企业从采购到产品生产、发运、销售、回收的全价值链流程,为企业的绿色制造、循环经济的实现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所处行业情况:

1、汽车低压电池行业

(1)汽车低压铅酸电池行业

2021年,芯片供应紧缺、工业原材料和能源化工产品的价格上涨等因素进一步减缓了全球新车市场的复苏势头。具体而言,芯片供应短缺对全球车市产生了结构性影响,主流车企采取优先保障核心车型或产品的策略;同时,基础型车规级芯片较快从不利局面中恢复,经济型车型总产销量受此影响较小。发达国家的汽车市场中,美国、日本汽车销量小幅下滑;欧洲主要国家基本与上年持平,德国大幅下滑。从整体看,“金砖国家”的汽车市场表现整体偏强,尤其是中国成为引领全球车市复苏的领头力量。汽车行业“新四化”转型加速,为全球汽车市场带来了新的机遇。

2021年,受益于自主乘用车市场的发力,国内汽车产量增速自2018年以来首次由负转正,全年生产2608.2万辆,同比增长3.4%。乘用车产销全年分别完成2140.8万辆和2148.2万辆,同比分别增长7.1%和6.5%。其中,中国品牌乘用车销量达到954.3万辆,同比增长23.1%,市场份额为44.43%,接近历史最高水平。国六排放法规落地等因素导致市场需求波动,商用车销量下半年显著下降。全年商用车产销分别完成467.4万辆和479.3万辆,同比分别下降10.7%和6.6%。

维护替换市场方面,不规范的企业通过各式各样的非对称竞争手段,不断挤压行业正常的毛利水平;此外,部分头部互联网平台公司进入后市场,通过整合资源,在全国范围迅速扩张。行业目前仍以价格导向为主要竞争状态。对规范型大企业而言,环保、合规等成本会适度降低利润水平,长期来看,维护替换市场的健康发展仍需更加科学、规范的监管。维护替换市场自身也在近年的发展中逐步自我优化,向更公平的市场环境靠拢。

与此同时,乘用车启停电池进入集中更换周期,商用车加装驻车空调电池成为越来越多车主的选择。近年来,政策不断地完善,行业发展愈发成熟,整体经营环境更加公平、有序。在传统盈利方式受到挑战的情况下,低压电池企业在服务端、产品体验端不断的迭代升级,更好的迎接未来的挑战。

(2)汽车低压锂电池行业

新能源汽车市场近年来是国内车市的亮点,2021年产销分别完成354.5万辆和352.1万辆,同比均增长1.6倍,市场份额达到13.4%。此外,新能源汽车也是中国汽车出口的重要推动力。2021年中国汽车出口量为201.5万辆,同比增长1倍,其中新能源汽车出口31万辆,同比增长3倍。目前,全球已有少数车型正采用或准备采用12V锂电作为辅助电池。

随着节能减排与环保标准的趋严,24V锂电驻车空调电池、48V锂电池分别应用于中大型商用车和乘用车领域。

2、储能行业

2021年中国提出“双碳”目标以来,国内新能源储能行业发展迅猛。作为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路径,国内储能也将迎来政策和市场的飞速发展期。2021年受益于海外储能装机规模暴涨以及国内风光强配储能的政策推动,储能产业实现爆发式增长。

据统计,2021年国内储能电池出货量达到48GWh,同比增长2.6倍;其中电力储能电池出货量29GWh,同比2020年的6.6GWh增长4.39倍。

与此同时,储能行业在快速发展中也面临不少问题:2021年,锂电池主要原材料价格疯涨,优质电池产能紧张;产业规模化带来的降本效应完全被原材料价格涨势压制,锂电池系统价格不降反增;全球范围内,锂电池储能电站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国内储能商业模式未完全成熟,资产闲置等现象较为普遍,企业总体投资意愿不高;储能配置时长以2小时居多,高比例大容量风光并网对4小时以上的长时储能需求日渐迫切。在此背景下,两部委近日正式印发《“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就十四五期间国内新型储能产业的市场现状、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等作出内容规定与方向指明。《实施方案》在《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等历史文件的基础上作出了重大的发展与创新。

3、回收行业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是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途径,“双碳”目标的配套政策在 2021年逐步落地。 根据《“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到2025年,我国资源循环型产业体系基本建立,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基本建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再生资源对原生资源的替代比例进一步提高,再生资源行业将迎来加速发展期。

(1)铅回收行业

国内汽车、电动车、工商业领域铅酸电池保有量不断增长,铅酸电池产销量持续稳步提升,再生铅原料充足。再生铅生产具有能耗低、成本低等优势,符合国家碳中和碳达峰政策,具有广阔发展空间。据中国有色金属协会与再生金属分会数据,再生铅相比原生铅,每生产1吨铅会少耗 659kg标煤、工业水235m3,少排放固废128 吨、二氧化硫0.03吨。

废旧铅酸电池回收市场仍充斥着众多不合规的小规模企业,再生铅行业的政策、标准、管理尚不完善,导致过去数十年我国再生铅产量持续低于原生铅,而欧美国家再生铅产能大于原生铅。近年来,我国再生铅产能发展迅速,产能持续扩张,并超过原生铅产量,贡献了国内铅锭市场的主要增量。据相关数据统计,2021年我国再生精铅累计生产280.6万吨,同比增长12%。近两年环保监管、危废督查成为再生铅市场的重点。随着新《固废法》的实施,全国多地开展了废旧电池回收处理的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收集、转移、倾倒及处置废旧铅酸电池的利益链,执法、处罚力度进一步加强,有效地遏制了此类违法犯罪行为。随着再生铅行业逐步规范,部分不符合监管要求的小企业陆续退出市场,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

2021年,再生铅产能扩张明显,新投产企业生产工艺、设备等具备明显的优势,生产积极性较高。

(2)锂电回收行业

新能源汽车保有量持续增长,批量“退役”的动力电池问题成为国家关注的焦点。工信部等八部门近日印发加快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方案提出,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合作共建回收渠道,构建跨区域回收利用体系;推进废旧动力电池在备电、充换电等领域安全梯次应用。作为新能源整车价值量最大的部件,动力电池价格高,回收难度大。当前,动力电池回收行业政策逐步完善,产业资本纷纷跑步进场布局。

过去几年动力电池回收企业数量维持1000家以下,2011年至2019年仅增加600 余家。进入2020年,随着回收政策持续出台,以及电池需求和退役数量的不断增大,动力电池回收参与企业显著增多。2021年动力电池回收企业数量激增,全年新增企业数量占总体企业比例高达80%。行业进入新一轮激烈竞争期,市场环境恶化。

通常,动力电池回收产业被划分为“回收一再生利用一销售”三个环节。梯级利用是将电池的使用寿命延长,即将剩余容量较高的退役电池在低要求的电池领域进行二次使用;回收再生则通过干法、湿法等特定回收工艺,获得有价值的锂电池原材料。梯次利用的退役电池目前主要被应用于储能、通信基站、低速电动车等领域。2021年新能源上游原材料一度趋于紧缺,在供需严重失衡的市场格局下,动力电池回收进一步受到了市场的追捧,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促进了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在动力电池回收行业逐步放量的背景下,锂电回收产业有望成为一个规模超数千亿的红海市场。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40,345.45万元,同比增长28.6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3,178.91万元,同比增长14.55%,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后净利润 77,363.01万元,同比增长25.57%;应缴税费156,333.83万元,同比增长34.03%。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311 证券简称:骆驼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16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4月20日在襄阳市汉江北路65号八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洪艳女士主持,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以现场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骆驼股份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骆驼股份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认为: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反映公司2021年全年的经营管理状况和财务情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的人员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详见公司公告《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7)。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认为: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利润分配政策并能够严格执行,在2021年年度报告中对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董事会制订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规范,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公告《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2-018)。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详见公司公告《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9)。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发展,满足其生产经营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降低公司总体融资成本,在不影响自身运营的情况下,公司在2022年度拟以自有资金向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合计提供总额不超过30亿元的借款。详见公司公告《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1)。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一)的议案》

详见公司公告《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与戴瑞米克襄阳电池隔膜有限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2)。

关联监事王洪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2票,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二)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三)的议案》

关联监事王洪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2票,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制度全文已上传至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1311 证券简称:骆驼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18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3月1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7】290号文《关于核准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71,700.00万元的可转换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期限为 6 年。本公司于2017年3月30日完成可转换债券的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计为人民币71,700.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及保荐等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489.57万元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0,210.43万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

截至2017年3月30日,上述可转换债券发行及募集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募集资金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17)010028号验资报告。

2018年3月2日,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批准了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的结余募集资金20,313.4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可转换债券发行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产生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共计人民币2,175.40万元,本公司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626.95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9,315.76万元,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313.48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2,756.59万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连同保荐机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苍梧县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按照募集说明书所列用途使用。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时候,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知会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和三方监管情况

经本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骆驼集团新能源电池有限公司、骆驼集团华南蓄电池有限公司分别在华夏银行襄阳高新支行(账号14553000000017072)、中国农业银行苍梧县支行(账号20-351101040027287)开设了2个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存储,并于2017年 4月 25日与保荐机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苍梧县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年度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附表1

(2021年度)

编制单位: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1311 证券简称:骆驼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19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2)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4)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5)2021年末合伙人数量199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28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80人。

(6) 2020年经审计总收入194,647.4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68,805.1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6,783.51万元。

(7)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79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总额:18,107.53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1家,中审众环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均符合相关规定。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2次。

(2)45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人次,行政管理措施4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签字项目合伙人:刘起德,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方正,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3)签字注册会计师:徐凯博,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4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起德、签字注册会计师徐凯博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方正最近3年收(受)行政监管措施1次,未受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详见下表: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刘起德、签字注册会计师徐凯博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方正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7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5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按照被审单位规模和拟参与项目各级别人员工时费用定价,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价格与2021年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审众环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执业经验,在审计过程中,能有效遵循职业准则,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所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规范情况,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续聘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经审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和胜任能力资料,并结合其往年服务情况,我们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在为公司提供2021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延续性,我们同意续聘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聘请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经审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和胜任能力资料,并结合其往年服务情况,我们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合计人民币17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12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50万元,与上一期审计费用持平。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1311 证券简称:骆驼股份公告编号:临2022-023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经营范围修改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经营范围登记规范表述的需要,公司拟就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作如下修改:

修改前的经营范围:企业管理;蓄电池(不含危险化学品)及零部件的制造与销售;货物、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修改后的经营范围:企业管理、电池制造、电池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修改经营范围事项具体以工商登记管理机关最终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情况如下:

上述修订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由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后生效。

特此公告。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1311 证券简称:骆驼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15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下转9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