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6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953,992,9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所处行业及行业地位
公司主要从事化肥、农药产品的内外贸分销业务,自主品牌复合肥、农药和精细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多年来,辉隆股份以“农”字为圆心,不断巩固农资主业的资源优势、网络优势、服务优势和品牌优势,不断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与国内外知名农资厂商建立战略合作关系,贸易网络覆盖全国32个省区,出口遍及60多个国家和地区。致力于作物营养及保护事业,坚持以科技服务为核心竞争力,打造“辉隆五好”模式,实施产前优质农资供应、产中技术指导、产后粮食烘干收储销售全程系列化服务,真正将种植端和消费端有效衔接起来,打造中国最伟大的现代农业综合服务商。
坚定实施“工贸并举、工业强企、以工带贸、以贸助工、以工哺农”的“工贸一体化”战略,拥有六大肥药生产基地, “辉隆”“五禾丰”等自主品牌肥药蓬勃发展;拥有国内一流的精细化工生产企业,在甲酚系列产品(间甲酚、百里香酚、薄荷醇)上打破了国外技术垄断,解决了民族工业“卡脖子”问题;致力于让人们更美丽,进军生物医药赛道,打造“华韵”护肤国民品牌。截至目前,公司共拥有5家高新技术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型肥料研究院、安徽省水溶肥研究中心等产学研基地,打造高科技集群、高质量发展的企业集团。
公司是中国农资连锁经营的倡导者,开创了全国供销社系统农资流通企业上市先河,是“中国现代农业综合服务商”的引领与实践者,连续多年入榜《财富》中国500强、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长三角服务业企业百强,位列中国农资流通企业综合竞争力百强第4位、中国石化企业500强(综合类)第88位、中国农业企业500强第84位。先后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中国化肥流通体制改革20周年突出贡献奖,是农业农村部确定的农资连锁经营重点企业、商务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优秀试点企业、全国供销总社“新网工程”示范企业、安徽省农资供应龙头企业和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
公司拥有先进的染料中间体、医药及农药中间体等精细化工产品的合成技术和稳定的产品生产能力,形成稳产、低耗、节能、环保、安全的生产工艺,技术水平国内领先。
(二)报告期内宏观经济形势及行业的发展形势
从宏观看,当前,疫情仍是影响经济的最大不确定因素,经济发展面临多年未遇的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继续保持较快增长的难度提升。从行业看,农业方面,生产规模化程度不够,科技应用不广,人员老龄化和短缺,基础竞争力不强,加上大宗商品价格大幅上涨,粮价涨幅远低于农资涨幅,影响农业生产和农民投入积极性。化工方面,能源资源价格上涨,推升化工产品成本;“碳达峰”“碳中和”对资源和能源消耗约束加强,对安全环保提出更高要求。
2022年,中央提出稳字当头,坚持稳中求进,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着力稳定宏观经济大盘,保持社会大局稳定。从宏观看,我国经济韧性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正在逐步形成。从政策看,发布“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促进乡村振兴和农民收入较快增长;进一步放活土地经营权,更加有效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强化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不断提升粮食供给保障能力。此外,乡村振兴、长三角区域一体化、长江经济带、中部崛起等重大战略的实施,安徽打造“三地一区”纵深推进,将给我们带来更多政策机遇。从行业看,数字化赋能现代农业,乡村振兴全面推动,有利于农业综合服务全面提升;大力推动“能耗双控”,倒逼产业结构调整、经济结构优化,有利于头部优势企业发展;支持传统制造业加快数字化改造,鼓励企业和高校加大科研投入,有利于提升工业企业核心竞争力。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9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8日以送达和通讯方式发出,并于2022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贵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9位董事,实到9位董事。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
公司离任独立董事木利民、杨昌辉、方庆涛,现任独立董事马长安、张华平、张璇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08,130.56万元,营业成本1,757,760.98万元,较2020年度分别增长18.50%和15.79%;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50,600.52万元,较2020年度增长125.23% 。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和《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将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审字[2022] 005793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29,129,646.02元,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32,912,964.60元后,扣除本年支付2020年股利285,273,652.00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368,598,303.98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379,541,333.40元。
本着既能及时回报股东,又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的原则,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总股本953,992,98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制订的,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分别就《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发表了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董事会认为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分别就《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意见。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和独立财务顾问分别就《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了意见。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此议案关联董事刘贵华先生、文琼尧女士、姚迪女士回避表决。公司预计2022年度与关联方进行的各项日常交易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分别就《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意见。
《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700万元的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就《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了意见。
《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分别就《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了意见。
《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对控股公司提供不超过34.3亿元担保,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分别就《公司关于对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了意见。
《公司关于对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及控股公司拟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总额度不超过 2亿元人民币,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的管理层代理人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在额度内调剂实施。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分别就《公司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了意见。
《公司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开展资产池(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公司拟开展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5亿元的资产池(票据池)业务。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分别就《公司关于开展资产池(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发表了意见。
《公司关于开展资产池(票据池)业务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约4,133.47万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应收款项及存货。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就《公司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发表了意见。
《公司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拟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徽商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汇丰银行、中国银行、民生银行、工商银行、平安银行、杭州银行、邮储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南洋商业银行、渤海银行、华夏银行、广发银行、浙商银行、城市商业银行、东亚银行、宜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恒丰银行、九江银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巢湖农村商业银行、肥西农村商业银行、东莞银行、蚌埠农村商业银行等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20亿元。
为便于银行贷款、承兑、信用证、贸易融资、货物融资等具体业务的办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人全权办理上述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各项授信合同或协议、抵押协议、承诺书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不超过计划总额的前提下,对上述银行借款进行适当的调整。授信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控股公司拟开展任一时点不超过3亿美元(或相同价值的外汇金额)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每笔业务交易期限不超过一年。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就《公司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发表了意见。
《公司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进行证券投资,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证券投资金额不得超过该投资额度。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分别就《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发表了意见。
《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分别就《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了意见。
《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十、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独立董事就《公司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发表了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独立董事就《公司关于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发表了意见。
二十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信誉良好,且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情况较为熟悉,公司拟续聘其为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分别就《公司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意见。
《公司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安徽海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财务顾问分别就《公司关于安徽海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发表了意见。
《公司关于安徽海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十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2年5月17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十五、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三)中介机构发表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3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华事务所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大华事务所在担任公司2021年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勤勉尽责、细致严谨,并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任大华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审计服务费用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审计服务投入人员及工作量等,结合市场价格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64人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8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29人
2020年度业务总收入:252,055.32万元
2020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25,357.80万元
2020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09,535.19万元
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76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0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1,725.72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8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2次;7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37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吴琳,1995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12月开始在大华事务所执业,2020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陶秀珍,2017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1月开始在大华事务所执业,2020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叶善武,2002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 2010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年7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次。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次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及内控审计费用,拟定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不超过12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不超过30万元。系按照大华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大华事务所在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中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事务所为公司 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进行了事前确认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因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信誉良好,且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较为熟悉,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情况。因此,同意拟续聘其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事务所为公司 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审计团队严谨敬业,计划安排详细,派驻的审计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内控情况。监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事务所为公司 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五)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5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2年5月17日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0日;
(七)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 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7号辉隆大厦19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五)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六)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八)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九)公司关于对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十)公司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十一)公司关于开展资产池(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十二)公司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十三)公司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十四)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十五)公司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十六)公司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十七)公司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十八)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十九)公司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二十)公司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二十一)公司关于修订《重大决策管理办法》的议案;
(二十二)公司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议案;
(二十三)公司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二十四)公司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二十五)公司关于修订《风险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二十六)公司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二十七)公司关于修订《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的议案;
(二十八)公司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上述议案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述职,本事项不审议。上述议案九、议案十、议案十七、议案十八、议案十九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上述议案中议案五、议案六、议案七、议案八、议案九、议案十、议案十一、议案十二、议案十三、议案十四、议案十五、议案十六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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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一)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二)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三)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四)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五)登记地点: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登记时间:2022年5月12日-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1-62634360
传真号码:0551-62655720
联系人:董庆 徐敏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7号辉隆大厦
邮政编码:230022
(二)会议费用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三)若有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七、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四)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五)授权委托书及参会回执。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56”;投票简称为“辉隆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股东大会设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2、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2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2年5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单位(个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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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3、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三
回 执
截止2022年5月10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____________股,拟参加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22年5月13日前将回执传回公司。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2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1年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97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2月21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3,750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37.5元。截至2011年2月24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406,2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302,266,439.05元。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天健正信验(2011)综字第100006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300,430,396.60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34,933,310.00元;(根据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应置换募集资金 39,186,500.00 元,由于已置换资金的两个项目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前期已投入并置换的募集资金 4,253,190.00元全部退回了募集资金专户,故实际置换募集资金为 34,933,310.00 元);于2011年度起至2020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270,666,734.30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9,763,662.30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47,868,619.15元(含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46,032,576.20元),全部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中。
(二)2020年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937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其中:非公开发行股份20,537,124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6.33元/股;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140,652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644,065,194.92元。扣除财务顾问费和承销费19,8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24,265,194.92元。截止2020年4月1日,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 000123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 2021 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618,277,468.90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33,154,799.80元(根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以及其他相关程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4,220,359.20 元和 8,934,440.60 元)。根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2020年募集资金使用 462,221,886.80元,2021年 6月份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之一海华科技与某供应商解除合同,收到其退回的2020年已支付货款3,248,000.00元,故2020年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为458,973,886.80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59,303,782.10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30,250,704.88元(含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4,462,978.86元),全部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中。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2011年3月,公司及下属公司与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安徽省分行营业部、交通银行安徽省分行合肥科学大道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五里墩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政务区支行、中国银行合肥望江中路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1年5月及2013年9月,公司及下属公司与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安徽省分行营业部分别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16年6月,公司及下属公司与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信银行蚌埠分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18年6月,公司及下属公司与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20年4月,公司分别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河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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