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201版)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和当前余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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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证发〔2022〕1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德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建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浙江建业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业微电子”)会同浙商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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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计5,262.55 万元。2020年4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5,262.55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规定,不影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浙商证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中联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本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建业微电子有限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为0。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结合公司发展规划,为提升募投项目的整体经济效益,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会议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拟对募投项目“年产8万吨有机胺项目”产品结构进行优化调整,调整后项目产能仍为年产有机胺8万吨,产品结构调整为“乙基胺5.5万吨,正丁基胺2.5万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披露的《关于优化调整部分募投项目产品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建业股份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建业股份募集资金2021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认为: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及《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存储,不存在变更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九、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 浙商证券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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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一期2.5万吨乙胺2021年3月正式生产,二期2.5万吨正丁胺预计2022年年底完成项目建设。
[注2]一期6500吨超纯氨2020年1月正式生产,二期6500吨超纯氨2021年11月试生产。
证券代码:603948 证券简称:建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1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带连责任。
为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限及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89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发行价格为14.25元/股。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57,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7,345.5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9,654.4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2月25日全部到账,并由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所”)审验,出具立信中联验字[2020]D-000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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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 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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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议案已于2021年5月18日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审议,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上述用于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将于2022年5月16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存储专户。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有一定的周期性,根据各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资金安排,将有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处于闲置状态。为合理利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
(一)投资目的
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为公司及投资者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范围及安全性
为控制投资风险,投资产品仅限于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产品),且符合下列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三)额度及期限
使用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该笔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决策
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相关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上述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过程监管:公司计划财务部根据公司投资产品条件要求、闲置募集资金情况、理财产品收益率情况等,选择合格专业的产品发行主体、理财产品品种,并提出投资方案。投资方案经公司财务负责人认可后,由计划财务部执行。
2、风险控制: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控制投资风险。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资产保全措施;若出现投资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公司所投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披露。
3、日常监管: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行为进行日常监督与检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在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披露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度、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避免募集资金闲置,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七、专项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建业股份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拟投资的产品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条件,并已制订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建业股份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建业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948 证券简称:建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2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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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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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总额为85万元,其中2022年报审计费用60万元和2022年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万元,系按照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上期审计费用总额8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6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5万元,本期审计费用与上期审计费用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历年在对公司的审计过程中,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我们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提供专业的服务。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经审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从业的资格,具备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工作经验,是一家实力较强、信誉良好的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948 证券简称:建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4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原项目名称:年产11万吨环保增塑剂项目(年产10万吨DOTP、年产1万吨塑料助剂)
● 新项目名称:年产17000吨电子化学品项目(年产8000吨超纯氨,年产6000吨电子级氨水、3000吨电子级异丙醇)。项目总投资13,545.90万元。
●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11,862.80万元(含原项目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本金11,315.31万元及截至2022年4月20日的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547.49万元)。实际金额以实施变更时的具体金额为准。
● 新项目预计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的时间:年产8000吨超纯氨项目预计投产时间为2024年8月;年产6000吨氨水、年产3000吨异丙醇超净高纯电子级化学品项目预计投产时间为2024年2月。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89号)核准,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发行价格为14.25元/股。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57,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7,345.5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9,654.4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2月25日全部到账,并由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立信中联验字[2020]D-000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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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变更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年产11万吨环保增塑剂项目(年产10万吨DOTP、年产1万吨塑料助剂)”(以下简称“原项目”),原项目计划总投资19,783.6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11,373.61万元,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22.91%。原项目已投入金额58.30万元, 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1,862.80万元(含相应的利息、现金管理收益)。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年产17000吨电子化学品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实施主体为浙江建业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建业微电子”)。项目总投资13,545.9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11,862.80万元,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解决。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本次拟变更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年产11万吨环保增塑剂项目(年产10万吨DOTP、年产1万吨塑料助剂)”,实施主体为本公司,分项目前期准备和项目实施两个阶段进行,项目建设期为36个月。原项目计划总投资19,783.6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11,373.61万元。
截至目前,原项目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金额为58.30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1,862.80万元(含尚未使用的本金11,315.31万元及截至2022年4月20日的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547.49万元),其中362.80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11,500.00万元用于现金管理。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公司原计划投资的“年产11万吨环保增塑剂项目(年产10万吨DOTP、年产1万吨塑料助剂)旨在扩大公司环保增塑剂DOTP和塑料助剂的产能,顺应市场发展需求,扩大环保增塑剂DOTP的市场份额。但是,随着原材料价格不断上涨以及新冠疫情的反复,增加了公司的生产及运输成本,降低了项目的盈利水平,优势逐渐减弱。另外,预计能耗双控将不断升级,以规模优势换取盈利的空间将逐渐变小。
电子化学品国产化、高端化是国内产业发展趋势。随着国际贸易摩擦的反复,国产半导体的发展显得更为重要,需要更多的高端电子化学品来配套。变更后的募投项目,相对于原募投项目能耗更低、技术含量更高,符合当前产业升级及能耗双控的要求。公司近几年在电子化学品方面发展较快,已积累了自己独有的技术和生产管理经验,形成了一套完整的采购、生产、销售管理体系,能给市场提供高品质的产品和优质的服务。充分利用这些优势,持续扩大生产规模,将会为公司带来更稳定的发展。
三、新项目的具体内容
新项目名称:年产17000吨电子化学品项目一一该项目由两个子项目构成,项目一:年产8000吨超纯氨项目;项目二:年产6000吨电子级氨水、3000吨电子级异丙醇(系年产18000吨超净高纯电子化学品二期项目)。项目总投资13,545.90万元。
(一)年产8000吨超纯氨项目
该项目已由浙江天成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出具了可行性研究报告。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浙江建业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超纯氨项目
实施主体:浙江建业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实施地点:建业微电子现有厂区内
项目内容:建设年产8000吨超纯氨生产装置,并建设配套设施及公用工程。
实施进度:项目建设周期30个月。
2. 投资资金
项目总投资8,895.8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解决。
项目投资具体构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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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效益分析
经测算,新项目投资回收期(税后,含项目建设期2.5年)为6.27年,内部收益率(税后)为21.11%,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二)年产6000吨电子级氨水、3000吨电子级异丙醇项目
该项目已由浙江天成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出具了可行性研究报告。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浙江建业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电子级氨水、3000吨电子级异丙醇项目
实施主体:浙江建业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实施地点:建业微电子现有厂区内
项目内容:建设年产6000吨电子级氨水和年产3000吨电子级异丙醇生产装置,并建设配套设施及公用工程。
实施进度:项目建设周期24个月。
2. 投资资金
总投资4,650.1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解决。
项目投资具体构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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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效益分析
经测算,新项目投资回收期(税后,含项目建设期2年)为4.36年,内部收益率(税后)为41.93%,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一)市场前景
1.年产8000吨超纯氨项目
近年来,国务院、国家发改委等多部门都陆续印发了支持、规范LED行业的发展政策,内容涉及LED示范应用、LED技术研发、LED产业配套等内容。发光二极管(LED)可高效地将电能转化为光能,在现代社会具有广泛的用途,如照明、平板显示、医疗器件等,LED行业作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得到了快速发展,其配套使用的电子级特气比如超纯氨,不仅需求量在增加,而且对品质的稳定性也要求更高。
建业微电子超纯氨产品目前的生产能力为13000t/a,产品质量达7N标准,分别在太阳能和LED行业投入使用,产品的销路稳定。随着国际市场的激烈竞争,国家大力支持高端芯片的研究和发展,超纯氨产品作为外延片芯片生产的关键基础化工材料之一,需求量已突破70000t/a。
2.年产6000吨电子级氨水、3000吨电子级异丙醇项目
近年来,随着半导体集成电路等国家政策导向,其配套用湿电子化学品国内市场近几年增幅明显,对质量要求更高。目前,国内6英寸及以下的圆晶产品中用的湿电子化学品的国产率为80%,8英寸及以上的圆晶产品中用的湿电子化学品的国产率只有20%,其要求湿电子化学品达到G3以上和G4水平。
建业微电子积极相应国家最新政策(科技部印发《“十三五”先进制造技术领域科技创新专项规划》和工信部《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7 年版)》中)的要求,已实施了年产18000吨超净高纯电子级化学品一期项目,设计产能为6000t/a电子级氨水和3000t/a电子级异丙醇,目前该项目正在试生产中。
为了进一步扩大产品市场占有率,提高超净高纯电子级化学品产品的竞争力,企业计划建设年产18000吨超净高纯电子级化学品二期项目,即年产6000吨电子级氨水和3000吨电子级异丙醇生产装置。本项目采用国内先进的技术,既要做到稳定生产,同时要做到优质低耗,以确保产品的竞争优势。
(二)风险提示
1.市场风险
同行企业近十家,市场竞争激烈,国内外同类产品降价将直接引起销售收入下降,利润下降;同时,半导体行业属技术高度密集型的行业,与之相配套的超纯电子化学品准入门槛高,从出产品到使用需要经过较长时间的试用过程,导致项目收益达不到预期。
2.原料风险
本项目对原料的质量要求高,若供应量、原料质量不稳定,会影响产品的产能及质量。公司将多渠道考察并评审供应商供应的综合实力,与供应商签订合作协议及订单。
3.审批风险
项目建设需按规定至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安全、环保等审批手续。项目存在因审批未能通过而造成的延期建设或建设方案调整、取消的风险。
五、新项备案审批情况
(一)年产8000吨超纯氨项目已取得《建德市工业项目准入审查意见表》、《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
(二)年产6000吨电子级氨水、3000吨电子级异丙醇项目已取得《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基于公司经营情况和公司发展战略进行的必要调整,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对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论证,并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项目是公司根据当前经济形势及公司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并将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适应市场需求,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变更募集资金项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建业股份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事项无异议。
七、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要求,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后全权办理募投项目变更相关手续等相关事项。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948 证券简称:建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5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2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建德市梅城镇严东关路8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2日
至2022年5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公司股东大会在对股权激励计划进行投票表决时,独立董事应当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投票权。独立董事蒋平平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有关征集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 1-11号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4月22日在公司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进行了披露。
上述12-14号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4月2日在公司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进行了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2,13,1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7,8,9,11,12,13,1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13,1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拟参加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东或与本次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2年5月11日下午17:00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3、登记时间:2022年5月11日9:30-11:30,13:00-17:00。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联系人:张有忠、饶国成
联系地址:浙江省建德市梅城镇严东关路8号
电话:0571-64141533
传真:0571-64144048
邮箱:zyz@chinaorganicchem.com
邮政编码:311604
特此公告。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48 证券简称:建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7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2年5月10日-2022年5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受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蒋平平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2年5月12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蒋平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基本情况如下:
蒋平平先生,195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江南大学教授、博导。2017年10月至今担任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征集人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投票权的情形,且承诺在本公告的征集日至行权日期间持续符合该条款的规定。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蒋平平先生在2022年4月1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中,就《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与《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表决意见,并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蒋平平先生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激励计划所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条件,同意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12日14点00分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12日
公司本次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
建德市梅城镇严东关路8号公司会议室
(三)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议案
■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5)。
三、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
截止2022年5月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自2022年5月10日至2022年5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三)征集程序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事务部提交证明其股东身份、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原件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逾期送达的,视为无效。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浙江省建德市梅城镇严东关路8号
邮政编码:311604
收件人:饶国成
联系电话:0571-64141533
联系传真:0571-64144048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四)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六)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七)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八)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蒋平平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603948 证券简称:建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7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4月10日向全体董事以专人送出、邮递或通讯的方式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和材料。
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冯烈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的情况
各位董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了本次会议议案,并对议案进行了书面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7、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8、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考核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冯烈、孙斌、张有忠回避表决。
9、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与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公司和子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促进公司和子公司的不断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为期一年的综合融资授信额度,公司授信额度为60,000万元;全资子公司(包括浙江建德建业热电有限公司、浙江建业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和建德建业资源再生技术有限公司)授信额度为20,000万元。在授信期限内,上述授信额度相互间可以进行调剂。具体融资方式、融资期限、实施时间等按与银行最终商定的内容和方式执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资金实际情况,2021年度公司未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预计2022年度无日常关联交易之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0)。
13、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15、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张有忠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17、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李伯耿、蒋平平、赵英敏回避表决。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规范运作、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结合目前整体经济环境、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并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和复杂程度,拟将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每年6万元(税前)调整至每年8万元人民币(税前),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开始执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9、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5)。
三、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下转20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