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217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投资建设合成氨制气节能环保升级改造项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2年5月13日14:00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提请审议的相关议案,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2]200Z0084)》;
5、《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6、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2]200Z0136号)》;
7、《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8、《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1217 证券简称:华尔泰 公告编号:2022-023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鉴于公司经营管理及内部规范运作需要,结合《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调整,修订条款如下:
■■
除以上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上述修订内容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为准。
二、授权办理相关变更手续事宜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章程备案手续,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1、《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1217 证券简称:华尔泰 公告编号:2022-024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合成氨制气节能环保升级改造项目投资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合成氨制气节能环保升级改造项目投资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2022年2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合成氨制气节能环保升级改造项目的议案》,为提升合成氨装置的节能和环保水平,实现企业高质量绿色转型发展目标,公司以自筹资金133,628.29万元投资建设合成氨制气节能环保升级改造项目,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主要建设内容为主工艺装置、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此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投资建设合成氨制气节能环保升级改造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关于投资建设合成氨制气节能环保升级改造项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二、投资额调整情况
在本项目推进过程中,公司结合外部市场环境、行业发展变化等实际情况,对项目部分设计进行优化,采用高效节能降耗配套设施,将项目总投资额由133,628.29万元调整为152,790.14万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
投资额度调整后,本项目能更好的适应行业发展趋势,满足环保新要求,有利于打造高质量精品工程,助力公司深耕化工领域,延伸产业链、优化和提高原料利用率,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企业整体发展水平和经济效益。
特此公告。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1217 证券简称:华尔泰 公告编号:2022-025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合成氨制气节能环保升级改造
项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有效推进公司合成氨制气节能环保升级改造项目实施进度,公司拟向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空分设备物资及服务,采购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8,666万元。
一、供应商的基本信息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拥有自主研发的专利技术和一流制造水平的气体设备制造团队。公司自1984年以来一直致力于深冷领域的研究、创新和发展,专业从事空气分离装置、液化天然气装置、高压绕管式换热器、低温化工冷箱、低温液体贮槽和环保设备等设计、制造和成套服务,是中国空气分离、天然气液化和各类工业气体制取等深冷系统解决方案的核心供应商。
二、本次采购内容
公司选择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合成氨制气节能环保升级改造项目的供应商,是为公司合成氨制气节能环保升级改造项目提供空分成套装置的设计、制造、检验、包装和运输,并指导安装、人员培训、操作规程的编辑以及售后服务,提供生产装置HAZOP安全审查和评定报告,关键报警和人员操作保护层LOPA分析报告,安全仪表回路的安全等级SIL定级报告等,具体以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签订的采购合同等为准。
三、交易限额
公司向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的空分设备物资及服务的价格按双方签订的具体合同执行,双方将根据公平、合理的市场交易原则,按照届时市场价格和一般商业惯例确定交易价格。经双方协商和测算,本次总采购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8,666万元。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采购对公司的影响
基于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冷领域的优势,公司与其开展合作,有利于推进公司合成氨制气节能环保升级改造项目建设进度。公司此次与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1217 证券简称:华尔泰 公告编号:2022-016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日常经营情况与业务发展需要,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核与确认,并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根据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预计2022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嘉兴市中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华化工”)、池州新赛德颜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赛德颜料”)、东至县成诚建筑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诚建筑”)、池州市兴泰物业有限公司(简称“兴泰物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70万元,交易类型包括向关联人销售产品以及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等。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912万元,实际发生额为2,703.70万元。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4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吴李杰、吴炜、朱贵法、陈玉喜、汪孔斌、周润良均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就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2年04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议案涉及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全体监事均为关联监事,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与交易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中华化工、尧诚集团、东泰科技、吴李杰、黄文明、徐景发、周润良、周春翔、柯根鹏应回避表决。
(三)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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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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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报告期内,成诚建筑的交易金额包括东至县成诚建筑劳务服务有限公司、赵旺发个人及通过安徽星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公司发生的交易。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嘉兴市中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嘉兴市中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住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中华村
注册资本:5,000万
成立日期:2003年02月19日
法定代表人:朱贵法
经营范围:年产邻氨基苯甲醚1万吨、氮气(空分、自用)288万M3、氧气(空分、自用)180万M3、氢气(甲醇制,自用)720万M3、邻硝基苯酚600吨、甲醇(回收)1万吨、乙醇(回收)8000吨、甲苯(回收)3.5万吨(凭有效许可证经营)。黄樟油、愈疮木酚、氯化铵、食品添加剂:香兰素、乙基香兰素、5-醛基香兰素的生产(凭有效的生产许可证经营);化工产品及化工原料的销售;乙醛酸、硫酸钠、氯化钠、香精的销售;市场投资与管理;道路货物运输;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华化工总资产150,249万元、净资产89,36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21,939万元、净利润31,638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为本公司法人股东,持有公司8.25%的股权。
3.履约能力分析
中华化工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池州新赛德颜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池州新赛德颜料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公司住所:安徽东至经济开发区
注册资本:500万
成立日期:2002年10月25日
法定代表人:包建华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新赛德颜料总资产7,571.00万元、净资产6,743.3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6,390.76万元、净利润240.11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为本公司监事黄文明实际控制的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
池州新赛德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东至县成诚建筑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至县成诚建筑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公司住所:东至县尧渡镇东瑞大厦一单元1901室
注册资本:30万
成立日期:2020年01月10日
法定代表人:赵旺发
经营范围:为建筑工程提供劳务服务;土木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弱电工程、土方工程、房屋拆除工程、河道疏浚工程、绿化工程、钢结构工程、照明工程、环保工程、建筑装饰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水电安装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成诚建筑总资产398.78万元、净资产-33.2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74.95万元、净利润27.26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李杰的妹夫赵旺发控制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
成诚建筑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池州市兴泰物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池州市兴泰物业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安徽省东至县东流大道东瑞大厦
注册资本:1,000万
成立日期:2017年12月04日
法定代表人:徐景发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房屋中介;国内贸易;货运代理;酒店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兴泰物业总资产5,117.75万元、净资产925.1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72.91万元、净利润亏损5.86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安徽尧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控股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
兴泰物业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东至仲俊混凝土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至仲俊混凝土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香隅镇香山村
注册资本:1,500万
成立日期:2011年7月22日
法定代表人:孙爱国
经营范围:商品混凝土、建筑材料,生产、加工与销售、装卸搬运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仲俊混凝土总资产2,305.08万元、净资产1,151.2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4,143.65万元、净利润244.75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安徽尧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控股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
仲俊混凝土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及依据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的价格系在市场价格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预计的关联交易额度范围内,由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签署相关协议,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所必须的交易行为,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 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目标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的需求,不影响公 司的独立性,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交易对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以及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等是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均需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董事、监事均回避了表决。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遵循了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规定、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
(二)保荐人对日常关联交易发表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关联董事已在董事会上回避表决,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履行的相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的2022年度关联交易额度及相关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1217 证券简称:华尔泰 公告编号:2022-017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2022年度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确保公司现金流充足,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的有效期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拟申请额度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公司申请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公司在授信额度内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为确保融资需求,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在授信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向银行申请贷款或采用其他业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票据贴现、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融资事宜,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与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质押、抵押等相关申请书、合同、协议书等文件)。
公司此次申请授信额度是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备查文件
1、《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1217 证券简称:华尔泰 公告编号:2022-021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津贴)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2022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公告如下:
一、薪酬标准
1、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7万元/年(含税)。
2、未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不发放津贴。
3、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发放薪酬,不另行发放津贴。
二、备查文件
1、《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1217 证券简称:华尔泰 公告编号:2022-022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 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60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131人,其中5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0年度收入总额为187,578.7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3,126.3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73,610.9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274家上市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1,843.3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华尔泰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8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 规定;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
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发生相关民事诉讼。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黄晓奇,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华尔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华尔泰(001217.SZ)、金禾实业(002597.SZ)、兴业股份(603928.SH)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金珊,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华尔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华尔泰(001217.SZ)、卫宁健康(300235.SZ)、翔鹰股份(838846.OC)、云朵股份(872633.OC)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彤,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华尔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林怡,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卫宁健康(300235.SZ)、维宏股份(300508.SZ)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黄晓奇、签字注册会计师金珊、刘彤、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林怡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 相关情况进行审查,并作出专业判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审计单位,工作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一致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通过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质等相关情况进行审查,认为其具备长期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长期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其诚信记录良好,能够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进行审议。
独立意见: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长期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专业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其诚信记录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良好,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董事会以全票表决通过,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参照市场价格、以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审计费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安徽华尔泰化工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营业执照、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
特此公告。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1217 证券简称:华尔泰 公告编号:2022-018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的规定,将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915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9月采取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297.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46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6,786.62万元,扣除保荐机构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合计8,784.71万元(不包含前期已支付的不含税保荐费用94.3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到账金额为人民币78,001.91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9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230Z0214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截至2021年10月24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己投入25,437.86万元,用自有资金支付发行费用125.84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5,437.86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125.84万元;(2)用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发行费用1,786.79万元;(3)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2,634.84万元;(4)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2,995.84万元;(5)支付银行转账汇款等手续费0.08万元;(6)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30,000.00万元。2021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2,981.25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5,020.66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52.26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1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5,072.92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2年修订)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1年10月,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池州分行”)和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泰长财证券”)签署了《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建设银行池州分行下属东至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4050176710800001011)。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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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41,068.54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l。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附表1:
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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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2021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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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217 证券简称:华尔泰 公告编号:2022-015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分配预案公告如下: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1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41,559.11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155.91万元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2,626.83万元。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以及结合公司目前盈利状况良好的现状,为更好的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积极回报投资者和分享企业价值,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健康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331,8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2.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66,374,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确定的现金分红比例承诺,与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和经营业绩相匹配,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公司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公司利润实现情况,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三、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总股本33,187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6,637.40万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发展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股东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2、在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 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下转21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