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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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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78 证券简称:元隆雅图 公告编号:2022-018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23,170,841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6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本公司主要为世界500强公司及国内知名企业提供整合营销服务,聚焦于礼赠品创意设计及供应和新媒体营销两大主业,具体包含以下四部分:(1)为客户供应礼赠品,收入体现为产品销售收入;(2)为客户提供数字化营销管理和执行服务,包括基于APP和小程序的数字化活动整体解决方案、基于私域流量的电商平台开发和运营,收入体现为服务收入;(3)新媒体营销业务,向品牌客户提供基于微信、微博、抖音、快手、小红书等互联网媒介的营销服务;(4)大型赛会活动特许纪念品及贵金属工艺品。

大企业礼赠品应用场景主要包括市场促销、经销商奖励、消费积分兑换、员工福利、用户拉新等。礼赠品供应业务面向大企业客户,为上述应用场景提供解决方案,包含策划、提案、产品创意设计、供应链管理、资金垫付等全流程外包服务。公司为客户提供礼赠品供应服务目前以产品销售模式为主,即依据客户向公司发出的产品订单向工厂或经销商采购并向客户交付。

新媒体营销是移动互联网用户流量聚合于内容平台时代的营销模式。微信、微博、小红书、抖音、快手、B站、百家号等自媒体流量平台不断涌现并吸引大量用户。公司为企业客户(广告主)提供此类新媒体平台广告的解决方案,包含策略、内容创意和制作、媒介采买、效果报告等。公司的数字化营销业务,包括为客户定制化开发营销APP、小程序、营销物料集采平台等,并进行代运营服务,用于解决客户礼赠品采购集中化、电商化、规范化以及营销数字化的需求。公司2020年开发并上线的一站式企业电商服务平台“元隆有品”,集合公司的供应链资源、设计资源和IT资源等,为公司数千家供应商企业和同行业友商提供平台、场景、数据、设计、技术、资金六大赋能,助力客户实现产业数字化转型。

大型赛会活动特许纪念品属于文创礼品的一种。公司长期从事大型赛会活动特许纪念品的开发和销售工作。公司目前正在运营的大型赛会活动特许纪念品主要为2022年北京冬奥会及冬残奥会特许纪念品,拥有特许零售商授权及徽章、钥匙扣及其他非贵金属产品、毛绒和各类材质玩具、贵金属制品等品类的特许生产商授权。公司共获批设计生产北京2022年冬奥会及冬残奥会特许商品600余款(不含合作伙伴赞助商定制)包括“冰墩墩”和“雪容融”毛绒玩具、盲盒、造型手办、饰扣、水晶球、徽章、贵金属等七大系列的众多热销商品。上述特许商品除在线下特许零售店、线上天猫旗舰店、中国银行以及对特许零售商批发销售外,公司还为奥林匹克全球TOP合作伙伴(阿里巴巴、可口可乐、宝洁等)、北京冬奥会官方合作伙伴、赞助商、服务商(中国银行、中国联通、中国石化、中国邮政、青岛啤酒等)设计开发并供应定制款特许商品。

基于长期的礼赠品及特许商品的创意设计开发经验,公司拥有了一支二百余人的创意设计开发队伍,包括礼赠品定制设计、工业设计、包装设计、文创设计、IP设计等,积累了大量的创意设计和产品开发经验。基于此,公司先后签约NBA、环球影业等多家知名IP,开展IP联名礼赠品、文创产品等产品的开发业务。另外,公司签约的五粮液文化酒相关创意设计开发与销售项目已取得积极进展,多款系列产品也在持续开发拓展中。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未发生变化。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688号文《关于核准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17年5月25日采用全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 股)股票1,884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4.48元。截至2017年5月25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27,280.3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525.7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2,754.58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出具致同验字 (2017)第110ZC0184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23,260.21万元(含募集资金专户利息净收入投入508.84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45.54万元(含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42.33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1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投项目45.54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23,305.7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以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运营中心扩建项目3,245.62万元;

(2)以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促销品电商平台建设项目1,248.81万元;

(3)本年度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创意研发中心建设项目45.54万元,累计投入976.84万元(含利息收入净额投入42.33万元);

(4)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6,510.45万元(含利息收入净额投入10.45万元);

(5)以募集资金累计支付上海谦玛网络60%股权收购款11,324.03万元(含利息收入净额投入498.39万元)。

综上,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23,305.75万元(含募集资金利息净额累计投入551.17万元),扣除募集资金利息后累计投入22,754.58万元,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投向变更、管理与监督等内容。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17年5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会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分别与北京银行磁器口支行、招商银行宣武门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北京银行磁器口支行专户和招商银行北京宣武门支行专户募集资金均已使用完毕,分别于2020年4月和2021年8月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募集资金投资回报,2018年度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及公司投资进展等因素,将“运营中心扩建项目”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余额8,082.94万元以及“促销品电商平台建设项目”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余额3,241.09万元(截至2018年11月4日,含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合计募集资金余额11,324.03万元变更用于支付收购上海谦玛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谦玛网络”)60%股权的部分现金对价。

该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事项已经2018年9月3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并于2018年9月19日经本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件2。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创意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主要投入是新增设计研发人员的薪酬,因招募符合公司业务要求的研发设计人才和设计师对客户所属行业特性、偏好和市场流行趋势的熟悉均需要一定时间条件,故而延期至2021年6月30日,该项目已于2021年2月完成。

该次延期变更已经2019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年度,本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22年4月21日,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针对本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专项核查意见认为,本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并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2年度为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于2022年度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为支持子公司的发展,提高贷款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在综合分析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的基础上,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上海谦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谦玛网络”)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担保合同为准),额度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额度使用期限内的任一时点担保的余额不得超过前述担保额度。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区间内合理选择银行等融资机构进行授信担保合作并签署相关协议,就此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或股东大会决议。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内,公司对谦玛网络实际发生担保时应及时披露进展公告。

本次担保主要是为满足谦玛网络的自身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开展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公司对谦玛网络提供的担保中,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担保,但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有效地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且谦玛网络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担保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表

公司2022年度对谦玛网络担保额度预计明细如下表: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上海谦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上海谦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 年 6 月 1 日

注册资本:1200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1888弄11号13楼1302 室-C

法定代表人:孙震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从事网络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 务、软件开发,企业营销策划,公关活动组织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各类广告, 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创意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谦玛网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60%的股权。上海尧强人力资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迦恒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上海鸿石鎏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分别持有谦玛网络16.355%股权、15.00%股权和8.645%股权。

谦码网络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谦玛网络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为谦玛网络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5亿元,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签订担保合同有效。

担保协议目前尚未签署,具体担保协议将在股东大会批准后视谦玛网络自身发展需求进行签署。谦玛网络其他股东不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担保。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自律监管指引的规定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主要是为满足谦玛网络自身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业务开展和资金筹措,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公司直接持有谦玛网络60%股权,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被担保公司现金流向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故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担保。且谦玛网络经营状况良好,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资产负债率低,偿债能力较强,该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董事会同意本次为谦玛网络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1.5亿元,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后,公司对子公司累计审批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1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总余额为84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64%。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元隆雅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4月21日,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2)第110A010901号)确认,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448.25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744.82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6,016.06万元,减去2021年度派发现金股利7,970.91万元。报告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4,748.57万元。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3,170,84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60元(含税),合计派发8,034.15万元,本次不送股、不转增股份。

自本预案通过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股本发生变动的,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符合《公司分红管理制度》、《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公司经营、资金需求、股东回报及

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公司分红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合法合规。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分红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较好地保护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同意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实际情况,兼顾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核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

施,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 3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扭亏为盈 √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2022年一季度业绩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公司作为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的特许生产商和零售商,拥有徽章、钥匙扣及其他非贵金属产品、毛绒和各类材质玩具、贵金属制品三大品类的特许商品生产商授权。公司共获批设计生产冬奥会及冬残奥会特许商品600余款(不含合作伙伴赞助商定制),包括“冰墩墩”和“雪容融”毛绒玩具、盲盒、造型手办、饰扣、水晶球、徽章、贵金属等七大系列的众多热销商品。随着赛会的开幕,市场对北京冬奥会相关概念及特许商品的关注度大幅增高,冬奥特许商品市场需求旺盛,公司开发生产的上述系列商品销售旺盛,线下特许零售店、天猫旗舰店、特许经销商以及冬奥会官方合作伙伴、赞助商、服务商等客户订单均大幅增加。随着产品的陆续交付,公司将已交货并客户签收确认部分确认为收入,导致收入大幅增加。目前,冬奥产品客户订购及前期订单交货仍持续进行中。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预告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业绩具体数据以公司公布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为准。

2、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隆雅图”或“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致同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与能力,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担任以往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致同所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以往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审计费用合计为120万元人民币(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9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30万元。

二、拟聘请审计机构基本情况介绍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涵盖了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2021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04名,注册会计师1,15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拟项目合伙人:韩瑞红,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4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4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红霞,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拟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魏倩婷,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0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3、业务信息

致同所2020年度业务收入21.9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7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3.49亿元。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1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2.79亿元;2020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222.36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

4、执业信息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5、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关于聘请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进行了审查,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均能胜任公司审计工作,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致同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审计工作量与致同所协商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聘请审计机构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3、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的实际工作及其资信情况,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同意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根据解释第15号文的相关规定,此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 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文”),明确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以及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问题,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 关规定执行。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解释15号文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 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 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解释第15号文的相关规定,此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878 证券简称:元隆雅图 公告编号:2022-028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5月05日(星期四)15:00-17:00●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2年05月05日前访问网址 https://eseb.cn/TyY7M7SGZi或扫描下方小程序码,打开互动交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2年05月05日(星期四)15:0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5月05日(星期四)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孙震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边雨辰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匡娜女士、独立董事金永生先生。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2年05月05日(星期四)15:00-17: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TyY7M7SGZi或使用微信扫一扫以下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2年05月05日前进行访问,打开互动交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于欣蕊

电话:86-10-83528822

传真:86-10-83528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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