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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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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461 公司简称:洪城环境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未出席董事情况

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1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的净利润949,880,140.10元,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820,038,057.66元;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309,341,278.48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特作如下分配方案:

一、按2021年度母公司净利润实现数提取10%法定公积金,即30,934,127.85元;

二、不计提任意公积金;

三、提取法定公积金后,公司2021年实现的可供分配的利润(母公司)278,407,150.63元,加上年初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总额为643,707,306.27元,减去2021年已分配股利399,153,369.08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共计为522,961,087.82元。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39,309,91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拾股派现金股利5.00元人民币(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519,654,956.00元,剩余3,306,131.82元未分配利润结转到下年度。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十四五”时期,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生态环保产业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带动大环保产业进一步拓展服务范围、延伸服务深度,面向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体系实现全面升级。多项利好环保环境产业发展的政策法规相继出台,利用市场机制统筹推进减污降碳、生态保护,支持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

环保产业迎来强政策周期,2021年3月,国务院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和《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发布;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环保产业发展创造了更加广阔的空间。

业内分析认为,我国已进入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三维统筹的新时代,水污染治理行业是环保领域最成熟的板块之一,《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1-2025年)》、《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共同保护规划》、《地下水管理条例》等文件相继出台,对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及行业未来的发展方向做出重要部署,使水污染协同治理理念更加明确,流域治理战略布局更加清晰。

随着国家“十四五”发展目标及相关政策标准的相继出台,固体废物量大面广、利用前景广阔,是资源综合利用的核心领域,推进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是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抓手。当前,垃圾无害化处置能力缺口大,无废城市建设尚在试点阶段,我国固体废物减量化和循环利用有待加速推进,行业总体上也会向着规范化和良性化发展,并倒逼出更大的市场空间。

不断发挥环保投资对经济拉动作用,全面推进清洁生产,积极培育和发展环保产业。主要表现大环保产业结构快速优化,构建新业态、新模式,大力推进提供环境问题系统解决方案的综合环境服务、环保管家、智慧化等新服务体系加速发展;在加强产业技术创新,提升服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支撑保障能力;与清洁能源产业和节能节水等绿色产业进一步融合发展。政策的持续加码和生态需求的稳定增长,有力推动了环保环境产业再上新台阶。

报告期内,公司以自来水、污水处理、燃气能源、工程等业务为主导,实行融、投、建、运一体化的经营发展模式,在深耕主营业务市场的同时,积极探索环保产业其他细分领域市场,以驱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健康发展。

(一)自来水业务

公司的供水业务主要从事水的生产和供应,拥有南昌市城市供水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区域范围涵盖南昌市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所覆盖区域的供水以及城区水厂的制水。该业务事关重大民生保障,关乎社会经济稳定发展,行业具有自然垄断性,且公司在南昌供水市场处于领先地位,具有较强的区域明显优势。拥有80余年供水运营管理、水厂11座、供水管网7,901公里、供水设计能力194万吨/日、服务人口400万,2021年出厂水水质综合合格率100%,售水量37,869万吨,同比增长8.53%,扎根南昌地区人口稳定增长和人均用水量提升,带动供水量稳定增长。公司所属水厂从赣江取水,通过完备的净水工艺处理后,经过城市供水管网销售并输送给终端用户使用,出厂水水质达到国家颁布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公司设有了洪城检测公司,实时监测水源及出厂水质情况,保障用户用水质量。设有管网维护中心,科学高质量保证管网巡检、抢修、检漏的全城调度。同时,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销售网络来确保水费及时回收。公司积极致力于优化营商环境,打造全流程的用水服务体系,为百姓提供一流的水质、一流的保障、一流的服务,多年来水质优、水量足、水压稳、服务好,是南昌城市的一张金名片。

(二)污水处理业务

公司的污水处理业务主要由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和工业废水处理两部分组成,业务分布在江西全省多个县市及浙江、辽宁等地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污水处理业务与国家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定位高度契合,所处行业积极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公司通过取得当地政府授予的特许经营权来开展污水处理业务,同时依据物价指数变化、投资金额等协议约定条款,与政府进行协商制定或调整污水处理服务费价格。污水处理工艺根据所在地实际情况各有不同,主流工艺有氧化沟、CASS、A2O 等。作为江西省内首家污水处理厂运营先驱,拥有20余年的污水处理运营管理经验,江西省市场占有率超80%,污水处理厂110座,污水处理设计能力为365.2万吨/日。江西省对比沿海发达省份城镇化率相对较低,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使污水排放量和处理率双升,2021年公司紧盯江西省污水业务增量项目,新增BOT建设项目4个,实现TOT收费项目13个,公司坚持以做好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营为己任,致力将污水处理打造成为守护绿水青山、提升宜居环境的生态利民工程。

(三)燃气能源业务

公司旗下燃气集团是江西省用户规模最大的城市燃气运营商,拥有南昌市主要行政区域的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主要包括燃气销售和燃气工程安装业务。销售模式为向上游气源供应商签署常年供气合同,上游天然气经管道线传输至门站接收,调压、计量、过滤后输送至南昌市城区或工商业用户所在地燃气调压站,再经各级管网分支,经入户前调压计量,输送至终端用户。公司天然气用户114万户、燃气管网长6,678公里、气化率75%,2021年售气量4.79亿立方米,同比增长8.92%。公司旗下公用新能源公司是南昌市目前最大的车用天然气销售公司,主要产品为压缩天然气CNG和液化天然气LNG,均作为车用燃料供应给南昌市辖区内的公交车、出租车等。

(四)工程及其他业务

公司全力构建环境全产业链集群,旗下工程建设企业拥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等专业资质,承接了水厂、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发电厂以及道路、桥梁工程的建设,足迹涉及国内外。旗下工程设计企业拥有市政咨询资信乙级、市政行业专业乙级设计资质,承担了市政管道、水厂及污水处理厂的工程设计。旗下检测企业集检测、运维、技术服务为一体,取得了排水管道检测与评估作业能力甲级证书,为公司后续探索进军排水检测领域奠定了坚实基础。旗下相关其他企业业务还包括二次供水管道设备安装,给排水设备制造、销售及安装等。公司整体布局,全力实现产业价值链的不断延伸和综合经济效益的提高。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供排水业务及涉水工程营业收入593,070.24万元,同比增长28.06%;燃气销售及安装工程营业收入216,790.81万元,同比增长14.46%。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环境 公告编号:临2022-040

债券代码:110077 债券简称:洪城转债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的规定,现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16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554 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南昌市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李龙萍以及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国泰君安君享新发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认购)合计发行49,824,144股人民币普通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为10.5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524,149,994.88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4月22日全部到位。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6]第6-00004号”《验资报告》。公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验资费用、股权登记费用及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4,531,331.7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专户存储。

2.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63号)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57,918,725股新股。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结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量,最终确定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2,559,726股,发行价格为每股5.86元,募集资金总额893,999,994.36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1月7日全部到位。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9]第6-00005号”《验资报告》。公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保荐费、验资费用、律师费、股权登记费用及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6,407,325.1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专户存储。

3.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87号)核准,公司获准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800,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为1,800万张,面值总额为人民币1,800,000,0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1,800,000,000.00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1月26日全部到位。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0]第6-00011号”《验资报告》。公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律师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资信评级费用、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用等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74,421,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专户存储。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2016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46,901.85万元。2021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合计4,709.05万元,均系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此外,经公司于2017年6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中的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4,165.50万元,其中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1,614.22万元。

2.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63,725.96万元。2021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合计7,378.28万元,均系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3,987.49万元,其中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1,072.72万元。

3.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08,600.07万元。2021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合计52,399.32万元,均系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71,134.95万元,其中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2,292.92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了严格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于董事会决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1.2016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2016年5月16日,公司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农商银行劳动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6年6月14日,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和南昌农商银行劳动支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以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的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2.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

2019年11月25日,公司与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9年12月20日,公司分别与全资子公司九江市蓝天碧水环保有限公司、九江市八里湖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开户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江西银行南昌八一支行,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景德镇洪城环保有限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开户行江西银行南昌八一支行,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

2020年6月,公司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协议》,并与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终止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后的持续督导义务,东方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承接。

2020年7月15日,公司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分别与全资子公司九江市蓝天碧水环保有限公司、九江市八里湖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开户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江西银行南昌八一支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景德镇洪城环保有限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开户行江西银行南昌八一支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

以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的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3.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0年12月8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都大道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0年12月28日,公司与樟树市椿潭环保有限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

以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的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16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1;

2.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2;

3.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3;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之情况说明

1.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

本次募集资金中用于偿还银行借款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

2020年6月24日,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因福建省漳浦县前亭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对园区规划进行了重新调整,漳浦县前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按原计划投建后无法取得预期收益,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综合考虑项目投资收益等因素,经与前亭工业园区管委会友好协商,公司决定对其进行终止,并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为“进贤县生活污水处理厂第三期扩建工程项目”及“浮梁县污水处理厂扩容及提标改造项目”。

募投项目变更内容如下: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6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2017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方案》,同意使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中的1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上述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发表意见。2017年7月3日,公司实施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

2018年6月14日已将累计实际使用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合计10,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表1-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鉴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不能满足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的全部投入,根据既定原则,南昌市朝阳污水处理厂

(下转230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邵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剑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立群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邵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剑玉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立群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邵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剑玉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立群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邵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剑玉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立群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环境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