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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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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41版)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等,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减值损失的计提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相关资产的账面余额与预期信用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1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6,093.03万元,导致公司2021年度合并利润总额减少6,093.03万元。本次计提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1年度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就该议案发表以下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公司的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2.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是基于谨慎性原则,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后,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计提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董事会就本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特此公告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5178 证券简称:时空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1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2021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714,045.87元。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现状、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规划等因素,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并且在满足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

鉴于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未实现盈利,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拟定2021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召开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度净利润为负,2021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情况、资金需求等因素,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及健康发展。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及健康发展,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宏观经济环境、所处行业现状、公司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制定,不会对公司现金流产生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5178 证券简称:时空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5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大华所”)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1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2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36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廖家河,1999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年1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为5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贺爱雅,2017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3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1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为4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康会云,2000年 7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 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1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并遵循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上市公司协商确定年度审计收费。

预计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9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审计费用与2021年持平;如2022年审计范围发生变化,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并对2021年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能力和执业经验,自被聘任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以来,能够勤勉尽责,遵循客观、独立、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具备作为上市公司审计机构所需的独立性与专业性。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表示认可,并发表意见如下: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5178 证券简称:时空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6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金额: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 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对象: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投资理财产品。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37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72.7万股。发行价格64.3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140,023,370.00元,扣除股票发行费用115,541,275.3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24,482,094.62元。募集资金已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于2020年8月17日审验并出具“大华验字[2020]000462号”《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确认。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募集资金专户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的议案》,目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2)。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的理财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2)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3)投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四)有效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现金管理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现金管理的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计划投资的银行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但依旧不排除该投资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因素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门建立资金使用台账,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登记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进展及收益。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进行审计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投入进度的情况。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22.50%,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55,985.17万元,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占比为17.86%。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将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货币资金”科目,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与“投资收益”科目,最终以年度审计的结果为准。

六、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投资理财产品,但依旧不排除该投资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因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七、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有关事项、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因此,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机构对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九、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5178 证券简称:时空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7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作相应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如下:

■■

注:除上表所列主要修订外,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因增加或删减条款对相应的条款序号进行顺延修改,条文中引用序号同时作相应修改。

上述修订内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5178 证券简称:时空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0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金额: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 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对象: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投资理财产品。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投资理财产品。

(四)有效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现金管理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现金管理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投资品种,但依旧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针对可能出现的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包括:

1、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门建立资金使用台账,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登记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进展及收益。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进行审计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22.50%,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55,985.17万元,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占比为89.31%。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适度理财,能够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将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货币资金”科目,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与“投资收益”科目,最终以年度审计的结果为准。

四、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拟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投资理财产品,但依旧不排除该投资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因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障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能够有效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5178 证券简称:时空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2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毕琳琳女士的辞职报告。毕琳琳女士因个人原因,向董事会提出辞去公司副总经理的职务。辞职后毕琳琳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毕琳琳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毕琳琳女士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作。

公司董事会对毕琳琳女士在公司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给予充分的肯定并致以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5178 证券简称:时空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1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新签项目情况

注1:新签项目数及新签合同金额包含已签署合同的项目,不含已中标尚未签署合同的项目。

二、已签订尚未执行的重大项目进展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无已签订尚未执行的重大项目。

上述经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

特此公告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5178 证券简称:时空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9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3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五路1号院45号楼2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3日

至2022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审议事项已由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6、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公司认可的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22年5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二) 登记地点: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五路1号院15号楼前台

(三) 登记方式:

1.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 法人股东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股东帐户、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 以上文件报送以2022年5月10日17:00前收到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雪

电话:010-87227460

传真:010-87765964

邮箱:zqsw@nnlighting.com

(二)本次股东大会与会人员的食宿、交通、通讯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178 证券简称:时空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7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21日(星期四)在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五路1号院15号楼视频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11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会议由董事长宫殿海主持,部分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编号:2022-009)。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1年度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计提2021年度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2)。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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