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922 证券简称:天秦装备 公告编号:2022-032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发生变更。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12,008,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以高分子复合材料、金属材料制品的新型加工和应用技术为核心的专用防护装置及装备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系装备防护领域的核心供应商,所属行业为国家重点扶持的战略新兴产业。
防护装置是我国防务装备建设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期质量建军、科技强军的重要手段之一。自成立以来,公司立足防护装置的研发制造,始终坚持自主创新和高端制造的发展战略,积极响应国家“中国制造2025”战略规划,从创立之初单一防护功能的弹箭用防潮塞(弹药储存关键零部件),逐步向综合防护产品及装备零部件延伸,陆续设计、研发、生产出服务于陆、海、空等多用途防务装备的弹药防护箱(筒)、助推器防护箱、集装托盘及枪、弹用零部件等;公司作为国内率先提出将工程塑料材料替代传统防护材料并实现弹药包装系列化、集装化的供应商之一,正向着防务装备整体防护方案解决商迈进,综合实力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凭借主要产品在耐冲击性、耐热性、耐寒性、强度、硬度等技术指标上的明显优势,公司与我国多家防务装备科研及整机/总体单位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为保障部队战斗力、作战反应能力做出了贡献。
公司将高分子材料改性技术、有限元分析技术、模流分析技术等多种技术与产品结构设计有机的融合在一起,用系统工程的观点实现产品的整体优化。公司在持续提升装备防护产品性能与质量的同时,与国内研究所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积累了大量工程塑料材料改性研发及产品设计的丰富经验,并充分利用国内现有专业资源优势,将理论研究应用到产品研发中,承担了多种新型号装备防护产品的研制任务,持续推动技术的创新和业务领域的不断拓展,建立并巩固了公司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并逐步成为国内装备防护领域最具竞争力的企业之一。
报告期内,公司为了增强军品科研、生产竞争力,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求,于2021年5月18日和2021年6月3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紧紧围绕军品业务,在现有经营范围的基础上,增加了军需后勤领域、军用装备领域相关业务,重点列示了金属包装、金属机加工、机械零部件、电子产品等业务内容。本次经营范围变更后,除依法经批准或特殊许可的业务外,公司可以在更广泛范围内承接更多的军品业务,为提升公司业绩奠定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二)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及服务包括专用防护装置、装备零部件、技术服务及其他等,其中专用防护装置是公司最主要的产品。公司产品不仅广泛服务于陆、海、空等多用途防务装备防护领域,也可应用于民用防护领域。公司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且已获得行业主管单位及监管部门对从事防务装备配套业务相关的许可和认证。
1.专用防护装置
公司专用防护装置产品目前主要应用于防务装备领域,对炮兵和装甲兵弹药、舰船弹药、陆航用导弹、火箭助推器(发动机)、反恐特种装备等装备及物资进行防护,产品均具有耐冲击性、耐热性、耐寒性、强度和硬度较高的特点,可在撞击、高温、严寒等恶劣环境下使用。公司产品按生产材料的不同,具体分为高性能工程塑料类防护装置、树脂基复合材料类防护装置及金属类防护装置三大类。
(1)高性能工程塑料类防护装置
高性能工程塑料又称为热塑性塑料,在加热至熔融状态、冷却固化成型的这种过程是可逆的,可以反复进行;相比于其它材料,高性能工程塑料具有更好的重塑性,可以回收、循环使用,以一定的比例直接再生产或改性再造后重新使用,材料的重复使用率较高,减少了环境污染,符合越来越紧迫的环保发展趋势要求。
高性能工程塑料材料是公司为了满足专用防护装置的技术指标要求,自主开发、研制的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的专用工程材料,环境适用温度范围为低温零下55℃至高温零上70℃,相对湿度95%以上。该材料经国家化学材料测试中心按照《塑料拉伸性能试验方法》及《硬质塑料简支梁冲击试验方法》等国家标准,进行高温热老化性能测试、低温性能测试,能够满足极限高低温条件下的贮存性能要求;按照《炸药试验方法一火、炸药真空安定性试验》的国家军用标准,进行了相容性试验,该材料与黑火药、TNT、硝基类药、虫胶漆、防锈漆、硅钢、铜类均相容。材料材质均匀,质量轻、易成型、综合力学性能优于木材、钢材,耐腐蚀、耐老化、抗冲击、抗酸碱性能优良。发展至今,公司的高性能工程塑料已经研发并应用的有GX1XX、GX2XX、GX3XX、……、GX6XX等6个系列20多种材料。
公司高性能工程塑料类防护装置包括包装箱、包装筒及托盘等其他配件,该种产品生产规模较大,目前主要应用于装备防护领域。同时,公司还可根据客户的不同需求生产部分用于民用领域的产品,如用于液体盛装的防护筒和用于制造防护装置制品的材料。基于高性能工程塑料的特点及应用优势,未来公司将加大研发力度,拓展其防务装备和民用的使用领域,设计、研发出更多的专用防护装置,以满足不同的市场需求。
公司高性能工程塑料类防护装置主要产品包括:陆军、海军、空军、火箭军、防化、外贸等高性能工程塑料弹药包装箱70余种、工程塑料包装筒近20种、集装化托盘近10种,产品范围囊括陆、海、空及火箭军各兵种弹药防护箱装置(箱型、筒型)。
(2)树脂基复合材料类防护装置
树脂基复合材料又称热固性塑料,在第一次加热时可以软化流动,加热到一定温度后,产生化学反应一交联固化而变硬,这种变化是不可逆的。选择合适的树脂及骨架材料,可以赋予成型后的产品不同性能,如具有超高模量、耐化学腐蚀、耐烧蚀的特性,能满足极端工况环境下的使用要求。由于树脂基复合材料制品的成型工艺灵活多样,对生产设备的依赖性较小,更容易生产出任意形状、任意尺寸,且使用要求特殊的防护装置。目前,公司树脂基复合材料防护装置可分为包装箱、包装筒、异形防护装置及其他配件四类,全部应用于防务装备领域。未来,在国家相关政策引导下,公司产品范围将囊括更多的大型、特种装备产品。
公司树脂基复合材料类防护装置主要产品包括:海军、空军、火箭军、外贸等树脂基复合材料制品(包装箱、筒)10余种。包装箱多为航空发动机包装箱,对航空发动机密封贮存、运输、机械防护;包装筒多为弹药包装筒,对弹药进行防护。树脂基防护装置配件为火箭发动机耐烧蚀组件、弹药耐烧蚀组件及弹壳等,为装备提供抗高温、耐腐蚀等特种功能。
(3)金属类防护装置
金属材料尽管存在比重大、易锈蚀的缺点,但其具有强度高、可加工性优良等特点,具备非金属材料不可替代的性能,比如:弹性模量较高、焊接性可达到或超过本体强度以及良好的维修性等。金属特种防护装置用于特种装备的密封、贮存、运输提供高强度的机械防护,具有高阻隔性、遮光性、及良好的防静电、抗紫外线等功能,使装备免受水、气、光照等环境因素影响导致战备功能失效。目前,公司多种陆航科研特种包装箱产品已完成技术成果转化,现已批量生产交付部队。
2.装备零部件
装备零部件指直接应用于防务装备的功能性零部件,是防务装备重要的组成部分。
公司当前生产的装备零部件主要包括:弹箭用防潮塞、单兵多用途攻坚弹系统零部件、装填训练弹、催泪弹零部件、特种弹药零部件、密封功能件。
弹箭用防潮塞主要在弹药贮存期间替代引信,装配于弹药战斗部(弹头)前端,对弹药口部螺纹进行防护。
单兵多用途攻坚弹系统零部件主要包括击发机体、握把、提把、护罩,具有耐磨、耐热、耐用性,是单兵多用途攻坚弹系统零部件的功能性部件。
装填训练弹,主要用于训练战士对装备弹药的装填练习。
催泪弹零部件为除火工品外的主体结构部件,起对催泪药剂盛装、防护、投掷、发烟的作用。公司主要产品为J729特种弹结构件。
特种弹药零部件包括弹壳、隔热垫(套)、预制破片等,分别起到对弹体时序功能提供保障、提升弹药杀伤范围及性能的功能。其中J740-1到-9都是特种弹药零部件,在弹壳里面用于固定药剂的结构件,该类特种弹是空军、海军广泛应用的一种干扰弹;J740-10/11是特种弹壳。
目前装备零部件研制项目包括导弹储运发一体装置、塑钢复合的导弹发射装置、导弹仓体等。储运发一体装置的部分规格型号已达到小批量生产阶段,未来公司将研制、生产更多规格型号的同类产品。导弹储运发一体装置是集储存、运输、发射于一体的特殊装备,它将后勤和作战功能组合在一起,有助于节省开支,并且在简化了后勤保障的同时提高了作战反应速度;塑钢复合导弹发射装置是一种弹药发射具,属防务装备;导弹仓体是复合高性能高分子材料替代了原金属材质,适应现代战争武器轻量化的需求趋势,并且可提高产能降低成本,为军备节省开支。
报告期内,公司凭借天津丽彩的金属机加工能力,加大了金属类产品的研发和生产,相继推出多种型号合金弹壳新品,与公司现有业务形成有效的协同效应。
3.数码喷印设备及耗材
数码喷印设备可在金属、陶瓷、玻璃、PVC、塑料、布料、皮革等物体上印刷物质表面高保彩色图像,通过墨水喷射方式进行打印和染色,利用电脑的直接输出打印。数字喷墨打印技术集控制系统、数据处理、图像分析、色彩校准、机械加工和精细化工等多个领域于一身,各个环节都会对最终产品产生重要影响。天津丽彩经过多年的发展,以数字喷墨技术替代传统纺织印染工艺为发展目标,形成了以MODEL、5800和3100等系列数字喷墨印花机、天然纤维热转印墨水为核心的系列化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产品及用途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经过多年的实践,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经营模式,具体情况如下:
1.盈利模式
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公司已经发展成为具有自主研发能力、自主知识产权、独立产品、较强竞争力的主体。目前,公司的盈利模式主要包括自主产品销售模式、技术服务及其他业务模式。
(1)自主产品销售模式
自主产品销售模式为本公司主要的盈利模式。自设立以来公司专注于以高分子复合材料、金属材料制品的新型加工和应用技术为核心的专用防护装置及装备零部件的开发与应用,并承担多项国家新型装备防护项目的科研工作,在装备防护领域具有深厚的技术积累和丰富的应用经验,目前形成了专用防护装置、装备零部件等多用途核心产品。
公司核心产品的开发需经过指标论证、方案设计、初样、正样研制、产品定型等多个环节,装备系统研制周期长,需要配套企业与整机/总体单位进行长期的跟踪配合,未经过上述环节验证的产品不会被最终用户选用,因此公司产品的销售一般具有较强的客户黏性。根据销售客户在业务链条中所处位置,公司核心产品销售客户分为弹药总装厂商、防务装备外贸商及价格主管单位。目前公司核心产品专用防护装置以向弹药总装商销售为主,由弹药总装厂商整合自身产品形成完整系统后,再向国内最终用户及防务装备外贸商进行销售;公司装备零部件类以直接向装备总装厂商销售为主,由总装厂商向最终用户销售;公司部分产品备件直接向最终用户销售。
此外,公司销售的少部分产品为民品,主要根据客户对产品功能、性能、技术参数等要求,进行定制化的生产和销售。
(2)技术服务及其他业务模式
对于研发单位而言,取得研制合同并研制成功一方面可以获得相应技术研发收入,同时也有可以获得后续产品定型后的采购订货。本公司作为总装配套单位,能够直接承接最终用户的研发业务,同时也能承接总装厂商或其他配套厂商的研发业务,对于承接的研发业务公司均会与客户签订项目研发合同,合同详细约定研究内容、研究进度、研究成果的验收与交付、成果约定、款项与支付、保密等事项。
2.采购模式
公司的采购特征
(1)以销定产的计划性采购
公司作为装备防护产品供应商,产品具有明显的定制化特点,销售受整机/总体单位采购的直接影响,最终受下游用户采购需求决定,因此公司采购采取销售订单驱动模式、供应商备案模式。由于最终用户采购具有较强的计划性,因此公司的采购也相应具有计划性。因所需原材料种类众多,备料需要较长时间,因此客户一般在签订正式采购合同前向公司下达备产通知,公司接到备产通知后即组织采购。公司在采购原材料时至少从《合格供方名录》中选择两个供应商,通过比价机制做出选择。
此外,公司部分收入源自全资子公司天津丽彩所生产的数码喷印设备及耗材。该类产品为定制化产品,不同产品之间的性能、技术指标差异较大,公司根据客户不同需求,针对所需原材料向相关供应商询价、比价并进行采购。
(2)《合格供方名录》制度
根据国家针对防务装备外购器材的相关质量监督要求,提供相关产品生产所需物料的供应商需经委派代表审核备案,列入合格供方名录,公司物料采购必须在该目录中选择供应商。公司建立了《合格供方名录》,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以市场化原则按照相关要求自主选择合格供应商及外协配套厂商,经公司审核通过后报委派代表审查,审查通过后列入《合格供方名录》。公司增加供应商按同样程序操作,均需公司及委派代表审核通过。委派代表审查的核心为供方是否具备长期、稳定的提供满足公司质量要求的原材料生产能力和外协加工能力。
3.生产模式
目前国家对防务装备配套行业的科研生产采取严格的许可制度,未取得装备科研生产许可,不得从事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目录所列的装备科研生产活动。产品的生产必须按照严格的国家相关标准进行,由委派代表实行全过程质量监督。公司始终严格遵循国家要求进行生产经营。
公司的生产目前主要分为自行生产及外协生产。其中自行生产主要依据客户要求进行定制生产,可分为定型前生产及定型后生产两个阶段。核心产品定型前试验周期长、阶段复杂,公司需要多次提供小批量产品供试验使用,并需要根据装备设计目标的调整而不断调整本公司产品的设计。产品定型后,在和平时期中防务装备将根据国家及最终用户对装备建设的要求逐步换装,因此采购数量并未达到可以大规模生产的程度,也属于定制化采购。现代化防务装备呈现专业化、系列化的特点,也进一步强化了定制化的生产特性。
公司外协生产主要为密封圈、提手等非核心零部件和材料共混等工序处理的委外生产。在外协生产过程中,由公司提供设计图纸,外协单位根据公司的设计要求进行加工、承制,每批协作部件均需检验合格后方可装配使用。
产品生产计划下达后,公司首先根据生产需要确定外协合作方:对于新类型的加工品,公司会根据加工技术能力、加工成本、加工周期等因素在市场上选择合适的合作方,并将其纳入合格供方名录;对于已成型的加工品,公司会在合格供方名录中选择几家待选企业,通知待选企业根据设计要求提交报价、交付期限等信息,在进行综合评价和比较后确定外协厂商。在签署外协合同后,外协厂商根据公司的设计要求组织生产,公司对外协生产过程进行监督并在加工完成后组织协作部件的检验。对于外协加工质量,最终用户会视同公司自主生产的产品,进行相应的监督和检查。
报告期内,公司部分非核心零部件加工、材料共混等工序处理通过外协加工完成,能够有效提高生产效率,并充分发挥专业化协作分工机制,减少不必要的固定资产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的生产需要。
4.销售模式
公司的销售模式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经销主要为全资子公司天津丽彩的民用产品。
公司作为装备防护产品供应商,直接客户主要为防务装备生产厂商,最终用户为装备使用单位。基于安全性、可靠性、保障性的要求及保密考虑,本行业内的产品通常由研发企业作为定型后保障生产的供应商,采购主要采用配套供应的方式。公司主要通过持续跟踪用户需求、参与用户新型号产品的研制,进入新型号产品的配套供应体系从而获得产品订单。
公司核心产品订货合同主要通过每年参加整机/总体单位组织的订货会来获得的,整机/总体单位会根据其签订的整机/总体产品订货合同,与有资质的配套单位签订相关配套产品订货合同,公司根据订货合同约定的交货期限安排、组织生产。
公司销售的主要产品价格系根据我国相关价格管理办法规定,由价格主管部门审价确定。由于审价批复周期一般较长,在价格主管部门未批价前,公司向客户交付的价格按双方协商的合同暂定价格入账;待价格主管部门向公司下游客户下发审价批复后,公司与客户参照审价批复协商签署价差协议或合同,公司依据价差协议或合同在当期对收入进行调整。
5.管理模式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建立起规范的管理制度,并建立了覆盖采购、生产、销售、库存等生产经营活动的ERP系统,对所有的采购、生产、库存、销售等活动进行控制。公司通过了GJB9001C质量管理体系、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以及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的认证,建立了完备的质量控制流程,保证了公司管理体系管理的高效、规范运行。
6.研发模式
公司设有专门的研发部门,负责整体研发工作,公司研发流程具体分为立项论证、方案论证、工程研制(初样、正样)和设计定型等阶段,具体如下图表示:
■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点变化。
(四)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属于新材料产业下的先进结构材料产业,是国家重点扶持的战略新兴产业。公司自主研发专用改性工程塑料,并将其应用于专用防护装置和装备零部件的研发与生产。专用防护装置及装备零部件作为武器装备生产制造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对部队作战力及国家公共安全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因此最终用户对产品的稳定性、可靠性、安全性要求非常高。近年来,国家先后颁布一系列鼓励性政策,支持优势民营企业进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和维修领域。该等政策的出台,为民营企业进入防务装备配套市场提供了历史性机遇。同时,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支持新材料行业发展。国家产业政策为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建立了优良的政策环境,也为公司的发展提供了重大发展机遇。国家多层次的政策支持将对公司业务的拓展产生重要的推动作用。
随着弹药等装备由单一的机械化产品发展成为集光、机、电、化于一体的高技术产品,对装备防护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防护装置正朝着集成化、信息化、储运发一体化等方向发展,需要不断研制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公司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向综合防务装备防护产品及装备零部件延伸,陆续设计、研发、生产出多层次、系列化防护装置及装备零部件等产品,为公司未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分别于2021年1月5日和2021年1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
(二)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14日和2021年5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2,00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9,202,800.00元(含税)。本次不派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5月1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5月19日。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1年5月19日实施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三)公司分别于2021年5月18日和2021年6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
(四)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和2021年10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和调整投资结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和调整投资结构》(公告编号:2021-072)。
(五)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和2021年10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3)。
(六)天秦装备于2021年再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认定,具体内容详见“河北省科学技术厅”于2022年1月21日发布的《关于公布河北省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
(七)全资子公司天津丽彩于2021年再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认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关于全资子公司再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6)。
证券代码:300922 证券简称:天秦装备 公告编号:2022-029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8日以书面、电话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宋金锁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和《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职责,不断规范公司治理。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公司独立董事朱清滨先生、孙孝峰先生以及孙涛先生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和三位独立董事的《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总经理宋金锁先生所作的《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2021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执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使公司保持了持续稳定的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对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情况等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查,认为2021年度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不存在违规违纪问题。全体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及公司目前经营发展需求,经董事会研究决定,本年度拟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12,00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9,202,8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56,811,200股。本次利润分配不派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若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现金分红总额、转增股本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项报告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专项报告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2年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2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宋金锁先生及王素荣女士已回避表决。
11.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2年5月17日(星期二)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请审议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300922 证券简称:天秦装备 公告编号:2022-030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于2022年4月8日以书面、电话的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立永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和《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并得到合理、有效的执行,控制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风险,保证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满足了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300922 证券简称:天秦装备 公告编号:2022-033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1年实现净利润83,015,159.39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8,301,515.94元,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74,713,643.45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158,454,864.05元,资本公积568,933,312.90元。合并财务报表2021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0,669,602.73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8,301,515.94元,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72,368,086.79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160,516,348.70元,资本公积568,933,312.90元。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及公司目前经营发展需求,经董事会研究决定,本年度拟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12,00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9,202,8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56,811,200股。本次利润分配不派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若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现金分红总额、转增股本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金分红方案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利益,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有利于扩大公司股本规模,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该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三)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是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的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趋势相匹配。上述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而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有利于扩大公司股本规模,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
二、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在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五、备案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300922 证券简称:天秦装备 公告编号:2022-034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现将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天秦装备”)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32号文)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28,002,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6.0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9,432,1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42,426,459.7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7,005,640.29元。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0年12月22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20)第110C001021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0.00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40,700.5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40,700.56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0.00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1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6,154.82万元;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人民币755.37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6,910.19万元,募投项目资金尚未使用金额为22,591.74万元。
(2)使用部分超募资金3,30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超募资金累计使用3,300.0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暂未确定投向超募资金为7,898.63万元。
综上,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0,210.19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30,490.37万元(不含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20年12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2021年1月,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迎宾支行为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专用账户,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公司已将该项目的募集资金收到利息收入9.31万元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入公司基本结算账户,该账户已注销。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871.41万元(其中2021年度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871.41万元),已扣除手续费7.80元(其中2021年度手续费7.80元),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置换的募投项目投入0.00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本年度对“新型军用防护装置制造升级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增加了实施地点并调整了投资结构,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年度,本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会计师对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2)第110A007933号),认为:天秦装备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天秦装备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天秦装备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天秦装备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件1: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附件1:
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300922 证券简称:天秦装备 公告编号:2022-035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致同事务所前身是成立于1981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1986年6月脱钩改制并与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合并,2011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事务所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公正、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司拟继续聘请致同事务所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2年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2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2021年末,致同事务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04名,注册会计师1,15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事务所2020年度业务收入21.9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7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3.49亿元。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10家,其中同行业上市公司3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2.79亿元;2020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222.36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0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43.51万元。
致同事务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项目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海霞
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致同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启彬
2018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致同事务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宋智云
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致同事务所执业,2022年将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作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下转24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