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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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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701 公司简称:德宏股份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为:以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

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分配。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所处的行业

公司所处的车用交流发电机行业已形成市场化的竞争格局,各企业面向市场自主经营,行业主要通过政府部门的宏观调控并结合行业协会自律进行管理。作为产业链上游,汽车交流发电机生产厂商主要为车用发动机厂和汽车整车厂配套。车用发动机厂所属的内燃机行业及汽车整车厂所属的汽车行业的整体发展情况直接影响车用交流发电机行业的发展水平。

我国的车用交流发电机行业分为主机配套和售后维修两个市场,主机配套市场根据应用的车型不同可以细分为乘用车配套市场和商用车配套市场。公司在我国商用车配套发电机领域,产品市场占有率连续多年保持领先地位。

车用交流发电机作为内燃机的关键零部件之一,通过集成在内燃机中而间接应用于汽车、工程机械与农业机械等下游行业。由于前述下游行业,特别是汽车与工程机械行业具有较强的周期性特征,从而使得公司所处的车用交流发电机细分行业也呈现出一定的周期性波动。

(一)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车用交流发电机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车用交流发电机是将车用发动机所产生的机械能转化为电能的装置,是汽车的主要电源和车用发动机的关键零部件之一。其功用是当发动机正常运转时,向车载用电设备包括汽车电子控制装置、照明及信号装置以及其他辅助电器等提供持续、稳定的电能,同时向蓄电池充电。

随着汽车电子化程度的日益提高,车用交流发电机的产品性能直接影响着车辆的稳定运行,对汽车驾驶的安全性、舒适性以及能耗和排放均具有重要影响。除主要用于汽车外,车用交流发电机还广泛用于工程机械、农用机械等非道路机械。

公司产品主要定位于中高端市场,拥有8大系列逾300个主要型号,是国内车用交流发电机产品线最丰富的公司之一。

(二)经营模式

1、销售模式

根据不同的目标市场及客户,公司销售模式分为主机配套直销模式和售后维修经销模式。其中公司主要以面向主机配套市场的直销为主,经销销售所占比例较小。

(1)主机配套市场销售模式

公司在主机配套市场中采用直销模式,由本公司直接与发动机厂或汽车整车厂签订销售合同并销售产品。公司主要通过与客户进行同步产品开发获得业务机会,在合作开发产品投产后则获取相应配套产品订单。按照该模式,在发动机厂或汽车整车厂新型号发动机产品前期研发、设计阶段,公司即开始参与承担配套发电机的研发、设计、样品试制、样品测试、装车路试及图纸确认会签等工作,待新发动机研发成功后则直接转入后续量产的配套供应。

(2)售后维修市场销售模式

售后维修市场采用经销商销售的模式,由公司营销人员通过市场考察,以省为单位逐步确定一批综合销售能力、信誉度和市场开发能力较强的经销商,由公司对经销商进行直接管理。销售具体流程为:公司根据市场具体情况确定销售额度、产品价格及促销政策的细节后将产品销售给经销商,通过经销商在其销售网络区域内销售产品。公司与经销商之间货款一般先行结清后发货。

针对售后维修市场,公司每年度对经销商相关人员进行产品技术应用知识培训;对经销商按年度进行考核,根据年度综合考核情况决定经销合约的续签。

2、生产模式

公司推行精益生产方式,以销售订单为驱动进行生产安排。基于与客户签订的年度框架合同,按照客户的月度订单由制造部根据订单并结合产成品的库存情况,编制月度预测计划,经销售、制造等部门评审后,由制造部确定次月生产计划,并进行动态管理。根据月度生产计划,结合销售发货的需求,由制造部编制三天计划。再由制造部根据三天计划编制一天计划,并具体安排组织生产。如计划订单有所变更,由销售部门提交计划调整通知单,经制造部门确认后,调整生产作业计划。

3、采购模式

公司实行计划与订单驱动相结合的采购方式。每年采购物流部根据公司年度销售计划制定全年采购计划并与供方签订年度采购合同,每月根据月度销售计划编制主要物资采购计划并实施采购。采购管理体系的设计以“质量第一”为主旨,同时平衡考虑了成本控制、及时供应以及供应商关系维护等方面,符合公司业务模式,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各项主要经济指标与上年同期对比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9,253.8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20%;实现营业利润 3,977.8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6.2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92.5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8.69%。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701 证券简称:德宏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11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4月8日以邮件、电话等形式发出,于2022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秦迅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陈星照、何斌辉、叶肖华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其全文将与本次董事会决议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其全文将与本次董事会决议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中董事薪酬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银行融资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鉴于公司业务发展及运营资金需要,申请授权公司董事长在 2021、2022两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审批或签署包括但不限于授信申请、抵押、贷款等融资相关法律文件,并授权经营层办理相关手续。授权总额度不超过7亿元,授权期限内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2-2024年度)》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2-2024年度)》。

(九)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4)。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6)。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8)。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2年5月12日在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大道188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2-019)。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701 证券简称:德宏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12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4月8日以邮件、电话等形式发出,于 2022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婷婷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内外部因素、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股东的期望,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1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2-2024年度)》

监事会认为:1、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2-2024年度)》(以下简称“本规划”)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等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2、本规划能够综合考虑公司现状、业务发展需要、能够重视股东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公司合理资金需求;在保证公司可持续性发展的前提下,能够实现对投资者中长期合理回报。3、本规划的决策机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规划,制定利润分配政策能够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我们同意《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2-2024年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我们认为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我们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4)。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专项报告描述的内容真实、准确,能够如实反映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6)。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8)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推举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后工作调整的原因,张婷婷女士已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和监事会主席职务。现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拟推举吴光裕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待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与其余2位监事共同组成第四届监事会。(吴光裕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1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吴光裕先生,中国国籍,1983年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11年11月至2013年5月任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办事处团工委书记;2013年5月至2017年5月任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办事处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主任;2017年5月至2017年10月任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办事处发展服务办公室主任;2017年10月至2020年9月任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办事处财政管理办主任;2020年9月至2021年7月任宁波市镇海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企业改革和产权管理科科长;2021年7月至今任宁波市镇海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党工委委员、副主任。

证券代码:603701 证券简称:德宏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13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天健审[2022] 3388 号审计报告)的审计,截至 2021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口径)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02,906,353.82元。公司2021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925,005.43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4,039,394.53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61,361,901 股,若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068,095.0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当年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为33.57%。

如在本议案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 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的情况及特点、自身的经营模式、目前的发展状况、盈利水平、资金需求以及未来可能面临的风险等各个方面,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同时符合《公司章程》、证监会及上交所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内外部因素、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股东的期望,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701 证券简称:德宏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16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88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原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采用向符合条件的网上投资者发行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6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50元,共计募集资金26,46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200.00万元(承销及保荐费总计2,230.00万元,已预付3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4,26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于2016年4月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901.0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2,329.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93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1年度本公司将582.8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于2016年4月6日分别与招商银行湖州分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之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注销募集资金专户时账户余额均为零。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全部完成并结项,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不足募集资金净额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规则,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500万或者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的,可免于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且由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的程序。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决定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办理完毕全部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之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德宏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德宏股份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认为:德宏股份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管理及实际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德宏股份编制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中关于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新增年产100万台汽车交流发电机生产项目实际投资总额多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884.32万元,主要是使用了募集资金专户理财产品收益和利息收入

[注2]公司募投项目的建设和调试投产陆续进行,相关项目已逐步产生效益,由于募投项目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未完全达产,并受汽车行业增长缓慢、生产要素成本上涨、市场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尚未达到预计效益

证券代码:603701 证券简称:德宏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17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相关实际情况,现拟修订《公司章程》,同时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条款。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的相关情况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因删减和新增部分条款,《公司章程》中原条款序号以及援引条款序号按修订内容相应调整。修订后的全文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2年4月修订)。本次变更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本次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请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二、相关议事规则修订的相关情况

为配套落实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本次同步修订了《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上述修订后的规则全文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上述修订事项尚需提请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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