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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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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58版)

公司预计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将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开展关联交易,不存在利益输送,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和公允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各项关联交易分项表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将《关于2022年度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年度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和类别

2022年度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表

币种:人民币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南京银行”)成立于1996年2月,在原南京市39家城市信用社及信用联社的基础上组建而成,是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于2007年在上交所主板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009。

截止2021年9月,南京银行注册资本为100.07亿元,资产总额17,093.17亿元,存款总额10,478.29亿元,贷款总额7,821.19亿元,实现营业收入303.02亿元,净利润123.44亿元,资本充足率13.57%,不良率0.91%。

2.关联关系

南京银行为持股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目前持股比例为21.09%。

3.2021年关联交易开展情况

2021年公司对南京银行核定资金融入类关联交易每日最高余额不超过80亿元,资金拆出类关联交易每日最高余额与紫金农商行合计不得超过6.3亿元;同时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2021年公司与南京银行发生的资金融入类、资金拆出类关联交易全部在核定额度内开展。截至2021年12月末,公司与南京银行资金融入余额为15.46亿元,对外拆出余额为6.3亿元。

4.2022年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2022年,公司与南京银行资金融入类关联交易每日最高余额不超过80亿元;公司与南京银行及其关联方资金融出类关联交易每日最高余额合计不得超过6.3亿元;公司在南京银行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

(二)江苏交通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江苏交通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下称“交通控股财务公司”)成立于2011年12月,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由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江苏润扬大桥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和江苏京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

截止2021年末,交通控股财务公司实现总资产规模达186.85亿元,净资产26.63亿元,营业收入3.97亿元,净利润1.36亿元,资本充足率19.32%,不良率0%。

2.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同受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控制。

3.2021年关联关系开展情况

2021年公司对交通控股财务公司核定资金融入类关联交易每日最高余额30亿元,拆出类关联交易每日最高余额与江苏银行合计不得超过6.4亿元。2021年公司与交通控股财务公司发生的资金融入类关联交易全部在核定额度内开展,无资金拆出类业务。截至2021年12月末,公司与交通控股财务公司无资金融入余额。

4.2022年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2022年,公司与交通控股财务公司资金融入类关联交易每日最高余额不超过10亿元;公司与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交通控股财务公司以及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的其他关联方资金融出类关联交易每日最高余额与江苏银行合计不得超过6.4亿元;公司在交通控股财务公司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三)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江苏银行”)成立于2007年1月,是由江苏省内十家城市商业银行通过合并重组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2日在上交所主板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0919。

截至2021年末,江苏银行注册资本147.70亿元,资产总额26183.90亿元,各项存款余额14512.16亿元,各项贷款余额14001.72亿元,实现营业收入637.71亿元,净利润196.94亿元,不良贷款率1.08%。

2.关联关系

本公司董事杜文毅担任江苏银行董事。

3.2021年关联交易开展情况

2021年公司对江苏银行核定资金融入类关联交易每日最高余额70亿元,拆出类关联交易每日最高余额与交通控股财务公司合计不得超过6.4亿元;同时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2021年公司与江苏银行发生的资金融入类关联交易全部在核定额度内开展。截至2021年12月末,资金融入类关联交易余额为28亿元。

4.2022年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2022年,公司与江苏银行资金融入类关联交易每日最高余额不超过70亿元,与2021年保持一致;公司与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江苏银行以及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其他关联方的资金融出类关联交易每日最高余额合计不得超过6.4亿元;公司在江苏银行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四)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紫金农商行”)成立于2011年3月28日,在原南京市区、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的4家信用联社合并组建成立。2019年1月在上交所主板挂牌上市,成为全国首家A股上市的省会城市农商行,江苏省第8家A股上市银行。

截至2021年末,紫金农商行注册资本为36.61亿元,资产2067.55亿元,其中贷款1400.59亿元,同业资产295.38亿元,总负债1907.57亿元,营业收入45.02亿元,净利润15.16亿元,所有者权益159.98亿元,不良率1.45%。

2.关联关系

紫金农商行为南京银行的关联方。公司根据《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将其作为公司自身的关联方进行管理。

3.2021年关联交易开展情况

2021年公司对紫金农商行核定资金融入类关联交易每日最高余额不超过25亿元,资金拆出类关联交易每日最高余额与南京银行合计不得超过6.3亿元;同时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2021年公司与紫金农商行发生的资金融入类、资金拆出类关联交易全部在核定额度内开展。截至2021年12月末,公司与紫金农商行资金融入余额约为1.75亿元,无对外拆出余额。

4.2022年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2022年,公司与紫金农商行资金融入类关联交易每日最高余额不超过25亿元,公司与南京银行及其关联方紫金农商行以及南京银行其他关联方的资金融出类关联交易每日最高余额与南京银行合计不得超过6.3亿元;同时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特此公告。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901 证券简称:江苏租赁 公告编号:2022-006

可转债代码:110083 可转债简称:苏租转债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关于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批复》(苏银保监复〔2021〕280号)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87号)核准,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0,000,000.00元,扣除保荐机承销费(不含税)4,716,981.13元后,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4,995,283,018.87元,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11月17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扣除所有发行费用7,140,566.05(不含税)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992,859,433.95元。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资金予以验证并出具编号为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101187号的验资报告。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净额4,992,859,433.95元已全部使用完毕,本次发行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0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实际余额为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分别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新街口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秦淮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奥体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营业部等5家银行分别开立了账号为93040078801900001289、32050159413600002746、03004753746、524876926543以及0120030000000708的募集资金专户,专门用于公司此次可转债募集资金的存放。公司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前述5家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均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和要求。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先期投入及置换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形。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次可转债发行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次可转债发行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可转债发行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2022年4月出具了《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认为公司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有资金、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江苏租赁在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

证券代码:600901 证券简称:江苏租赁 公告编号:2022-005

可转债代码:110083 可转债简称:苏租转债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及议案于2022年4月1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1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4人,实际出席监事4人。本次会议由丁国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的认真审议,表决和通过了如下决议,并发表了相应书面意见:

一、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对监事履职情况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关于《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关于《2021年度ESG(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2年度财务预算符合公司的资产和经营状况,同意以上财务决算和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了较为合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在经营活动中得到有效执行,总体上符合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在综合考虑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所处发展阶段、未来经营计划以及中长期发展战略的前提下制定的,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同意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关于《2021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1年,公司严格按照监管机构及公司相关制度要求,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手续。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价格原则,按照与关联方交易类型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和正常业务程序开展,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与公允性。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关于《公司2022-2026年发展战略规划》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2026年发展战略规划是通过分析行业现状及趋势,结合公司自身情况提出的战略举措和发展措施, 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2022-2026年发展战略规划的实施能进一步加快和促进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实现公司和股东价值最大化。同意公司《2022-2026年发展战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达成了解除限售的条件。同意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对象共 141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940.3303万股。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等情形,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同意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关于《2022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内部制度的规定;该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出本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监事会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编制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关于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一)提名陈凤艳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提名禹志强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提名刘国城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位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十五、关于外部监事薪酬的议案

会议同意向公司外部监事发放薪酬,每年薪酬标准为税前12万元/人。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议案中,第一、二、三、四、六、八、九、十四、十五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2日

附件: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1、陈凤艳女士,1973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高级企业风险管理师。曾任工商银行连云港分行行长,江苏交通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党总支部书记。现任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审计风控部部长、审计中心主任。

2、禹志强先生,1954年出生,大学专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外汇管理处处长、金融管理处处长,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及董事。现任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

3、刘国城先生,1978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助理,审计署驻重庆特派员办事处行政事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处副处长。现任南京审计大学教授,兼职南京审计大学MPAcc教育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