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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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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63版)

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0元(含税),本次实际分配的利润共计203,217,072.48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01%。公司2021年不送股,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分配总金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预案是在综合考虑公司持续发展目标、盈利能力,兼顾股东合理回报基础上,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经营模式及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等作出的利润分配安排。

公司独立董事李晓慧女士、鲁篱先生、张东辉先生、刘利剑先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

七、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李晓慧女士、鲁篱先生、张东辉先生、刘利剑先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九、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经营层2021年年薪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经营层全面完成董事会下达的2021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其2021年年薪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司经营层年薪管理制度》等规定以及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李晓慧女士、鲁篱先生、张东辉先生、刘利剑先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1年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十一、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依据项目建设的客观实际而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延期事项不涉及募投项目投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同意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公司独立董事李晓慧女士、鲁篱先生、张东辉先生、刘利剑先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号)。

十二、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4号)。

十三、以10票同意、1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李晓慧女士、鲁篱先生、张东辉先生、刘利剑先生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倪平波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文件的修订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号)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号)。

十四、以10票同意、1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联董事倪平波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及《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文件的修订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号)。

十五、以10票同意、1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联董事倪平波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及《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文件的修订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号)。

十六、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综合计划的议案》。

十七、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经营层绩效考核目标的议案》。

十八、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九、以6票同意、5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暨金融服务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业务发展需求,关联交易的定价机制根据市场公允原则进行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李晓慧女士、鲁篱先生、张东辉先生、刘利剑先生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杨树先生、吴钊先生、袁福生先生、王伟先生、倪平波先生按规定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暨金融服务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号)。

二十、以6票同意、5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及子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运营流动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委托贷款额度,按季计息、到期还款,利率不高于当期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LPR,在该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李晓慧女士、鲁篱先生、张东辉先生、刘利剑先生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杨树先生、吴钊先生、袁福生先生、王伟先生、倪平波先生按规定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号)。

二十一、以6票同意、5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具有合法的金融服务资质,本次金融服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协议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李晓慧女士、鲁篱先生、张东辉先生、刘利剑先生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杨树先生、吴钊先生、袁福生先生、王伟先生、倪平波先生按规定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号)。

二十二、以6票同意、5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李晓慧女士、鲁篱先生、张东辉先生、刘利剑先生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杨树先生、吴钊先生、袁福生先生、王伟先生、倪平波先生按规定回避了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二十三、以6票同意、5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存款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李晓慧女士、鲁篱先生、张东辉先生、刘利剑先生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杨树先生、吴钊先生、袁福生先生、王伟先生、倪平波先生按规定回避了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存款的风险处置预案》。

二十四、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贷款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2亿元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是满足公司经营的正常需求,不会对公司及股东利益造成损害,同意本次申请银行贷款的议案。

二十五、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此次以向子公司增资的方式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助于提升子公司资金实力,推进募投项目实施。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李晓慧女士、鲁篱先生、张东辉先生、刘利剑先生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号)。

二十六、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该事项是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缓解公司短期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增强公司风险抵抗能力。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正常推进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亿元暂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李晓慧女士、鲁篱先生、张东辉先生、刘利剑先生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号)。

二十七、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公司独立董事李晓慧女士、鲁篱先生、张东辉先生、刘利剑先生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号)。

二十八、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十九、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监管法规的整合修订情况,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管理办法》及《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六项制度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修订后的《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管理办法》及《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制度原文。

三十、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简称:国网信通 证券代码:600131 公告编号:2022-011号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监事会于2022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了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资料,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4月20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监事5名,实际表决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喻梅女士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严格审议,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一)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就此项议案发表意见,一致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并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六、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七、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监事就此项议案发表意见,一致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依据项目建设的客观实际而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

八、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严格审议,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披露内容不存在差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九、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进行了严格审议,并就此议案发表核查意见,一致认为:公司是结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审核及批复精神和实际情况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修订,修订后的股权激励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对股权激励计划的修订,同意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暨金融服务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公司监事就此项议案发表意见,一致认为:公司2022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行为是公司正常经营的重要环节,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及子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公司监事就此项议案发表意见,一致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委托贷款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拓展公司资金来源渠道,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四、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的议案》。

公司监事就此项议案发表意见,一致认为:公司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严格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决策程序依法合规,是公司正常经营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五、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就此项议案发表意见,一致认为:公司《关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全面、客观的评估了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同意公司编制的风险评估报告的相关内容。

十六、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监事就此项议案发表意见,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七、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就此项议案发表意见,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缓解公司短期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增强风险抵抗能力;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十八、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严格审议,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一)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简称:国网信通 证券代码:600131 公告编号:2022-013号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公司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795号)核准,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向12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88,048,293股,发行价格为16.82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148,097.23万元(详见下表),扣除发行费用3,747.39万元(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44,349.8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4月24日全部到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认购资金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XYZH/2020BJA17105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底,公司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及募投项目相关信息如下:

单位:万元

三、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一)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在充分考虑募投项目实际建设的情况下,经过谨慎研究论证,公司拟将“云网算力基础设施及高效能数据传输平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2021年12月延期至2022年9月;拟将“云网基础平台软硬件系统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2021年12月延期至2022年9月;拟将“互联网+电力营销平台(云开发测试环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2021年12月延期至2022年9月。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云网算力基础设施及高效能数据传输平台建设项目”延期主要因新冠疫情防控,供应商排产受限,以及实施地点所在区域举办大型国际活动致项目施工受限导致;“云网基础平台软硬件系统建设项目”延期主要因各地新冠疫情及防控政策要求不同,造成部分异地人员无法进场施工,以及国内市场原材料价格上涨,供应紧张,使得供应商供货有不同程度的延迟导致;“互联网+电力营销平台(云开发测试环境)建设项目”延迟主要因新冠疫情影响供应商开工排产,设备配件存在不同程度的供货延迟,整体供货周期延长导致。截至目前,上述项目均已完成主体的开发建设工作,部分项目已完成阶段性验收并部分投产。公司将继续通过统筹协调全力推进,严格按照调整后的时间完成各项目建设及验收等后续工作。

四、公司决策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并发表了如下意见: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依据项目建设的客观实际而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依据项目建设的客观实际而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延期事项不涉及募投项目投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五、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