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266版)
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同意董事会拟定的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619 股票简称:中曼石油 公告编号:2022-013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0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江山路399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并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并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红敏女士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报告和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充分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同意董事会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公司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2-015)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标的明确,价格合理,充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对实施该日常关联交易无异议。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619 股票简称:中曼石油 公告编号:2022-012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0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江山路399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并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会议并表决的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李春第先生主持,监事、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报告和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宣读上述述职报告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2-015)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16)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李春第、朱逢学、李世光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17)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18)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19)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办法》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办法》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于2022年5月12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0)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日22日
证券代码:603619 股票简称:中曼石油 公告编号:2022-019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作为公司2021年审计机构,在为公司提供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过程中,中汇按照国家的政策、法规,以勤勉敬业、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按期 按质完成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了真实、准确的审计报告,公正、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续聘 中汇为公司 2022年审计机构,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参照市场价格、以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中汇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企业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执业资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是,克瑞斯顿国际(Kreston International)
历史沿革: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创立于1992年,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经过近30年的发展,先后在北京、上海、深圳、成都、南京、苏州、无锡、宁波、济南、广州、长春等经济较为发达的省市设立了分支机构,同时也在中国香港与美国洛杉矶设立国际服务网络,中汇对各分支机构在人力资源管理、合伙人考核晋升及分配机制、业务项目管理、执业技术标准和质量控制、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信息化管理与作业系统等各方面实行高度一体化管理模式。
中汇拥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央企年报审计业务、金融相关审计业务、会计司法鉴定业务等多种重要的执业资格与服务能力,能为国内外各行业客户提供财务审计及咨询、内控审计及咨询、IT审计及咨询、国际业务等全方面的专业服务,尤其在IPO及上市公司审计、国有大型企业年报审计、金融机构年报审计,以及内部控制审计等专业服务领域具有较强的实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及财务审计工作的需求。中汇高级合伙人先后被中国证监会聘任为第12、13届主板发审委委员,第3、4、5届创业板发审委委员,第17、18届发审委委员(在任)。
中汇在2003年加入全球排名前十三的国际会计网络,在全球拥有125个国家网络服务资源,能够更好服务中国企业走向国际。
承办分支机构信息
分支机构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
分支机构成立日期:2008年12月28日成立,2014年2月24日转为合伙企业
分支机构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书院镇老芦公路858弄3层302号
分支机构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68号东方金融广场B栋11层
分支机构执业资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分支机构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分支机构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下属分所为一体化经营,一并加入克瑞斯顿国际(Kreston International)。
分支机构历史沿革: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以下简称“中汇上海分所”)位于陆家嘴东方金融广场,拥有一支由业界众多资深专家和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财大等国内外重点大学毕业的稳健、理智、专业而又富于热情的执业团队,团队现有人员160余人。其中:在编注册会计师65人,注册税务师和评估师超过10人,行业领军人才5人,本科以上学历占100%,硕士30余人。此外,中汇还拥有一批精通英语、具有ACCA、CGA、CIA、CCSA、CISA等国际资格的专业人才,为国内外客户的国际性业务提供服务。
2、人员信息
中汇首席合伙人余强。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88人,注册会计师人数557人。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77人。
3、业务规模中汇2020年度业务收入为78,812万元,审计业务收入:63,25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4,008万元。2020年共承办111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主要行业涵盖金融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等行业,年报收费总额共计9,984万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不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已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近三年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8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1:李宁
执业资格:中国注册会计师、司法会计师
是否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是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从业经历:1998年6月开始从事审计行业,具备22年审计经验,主要从事资本市场相关服务。从1998年6月至2011年11月在上海公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审计合伙人;从2011年12月至今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管理合伙人及上海分所所长,负责过的主要项目包括金信诺(300252)、金卡智能(300349)、上海九百(600838)、新农股份(002942)、富控互娱(600634)、埃斯顿(002747)、栖霞建设(600533)、华锐风电(601558)、宏柏新材(605366)、瑞丰新材(创业板已过会)等上市公司及IPO企业,主要提供财报审计、内控审计、IPO申报等专业服务。
兼职情况:担任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上述签字合伙人及注册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2、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余亚进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否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是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从业经历: 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6年6月开始在本所执业;
兼职情况:无
上述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3、签字注册会计师2:阮喆
执业资格: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否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是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从业经历:2004年9月开始从事审计行业,具备16年审计经验,主要从事资本市场相关服务。2004年在上海新世界集团公司担任内审;从2008年9月至2012年8月在上海鼎一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审计项目经理;从2012年9月至今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担任审计合伙人,负责过的主要项目包括金信诺(300252)、上海九百(600838)、富控互娱(600634)、宏柏化学(605366)、瑞丰新材(创业板已过会)、创远仪器(831961)等上市公司及IPO企业,主要提供财报审计、内控审计、IPO申报等专业服务。
兼职情况:无
上述签字合伙人及注册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2022年度审计费用尚未确定,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范围、工作量等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谈判或沟通后协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审查了中汇的相关资质,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同意续聘中汇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我们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业务和资质情况进行了慎重审核,认为该所具备相应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和内控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我们一致同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恪守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道德和执业规范,并对公司财务管理、内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规范,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年报审计等工作。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4 月 22日
证券代码:603619 股票简称:中曼石油 公告编号:2022-017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
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的基础上,预计公司2022年日常性关联交易发生情况。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业务需要, 公司与关联方间的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春第、朱逢学、李世光回避了本次表决。该议案以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独立董事对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公司 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人民币
■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关联交易价格未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的实际情况和2022年的经营计划,预计2022年本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将继续与关联方发生提供劳务/出售商品、接受劳务/采购商品、承租关联人资产等日常关联交易,现对2022年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具体如下:
(三)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
■
二、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一)自然人
■
(二)上海优强石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强石油”)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1077.5862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3年03月21日
法定代表人:朱逢学
经营范围:从事石油及天然气钻采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石油及天然气钻采专用设备、机械设备(以上除特种设备)、仪器仪表(涉及计量器具的,取得许可证件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的生产、加工、销售及维修,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及配件、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金属材料、橡塑制品、电子产品的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中曼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优强石油61%股份,优强石油与公司处于同一主体控制下,优强石油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优强石油总资产为20,300.53万元,净资产306.98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4,108.85万元,实现净利润155.8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开股份”)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36390.9648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1993年07月15日
法定代表人:李芳英
经营范围:石油、天然气钻采专用设备、地质勘探专用仪器、石油化工分析检测仪器的生产和销售及上述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录井技术服务,进出口贸易。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公司副董事长朱逢学先生担任神开股份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之规定,神开股份与本公司形成关联关系。
3、财务数据
因神开股份暂未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根据神开股份2021年三季度报告,截至2021年9月30日,神开股份总资产为162,090.13万元,净资产114,406.69万元,2021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48,817.15万元,实现净利润1,320.10万元。
(四)北京昕华夏国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昕华夏”)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1715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7年03月19日
法定代表人:邢微微
经营范围:技术推广服务;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专业承包;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中曼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北京昕华夏国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在部分业务领域存在战略合作关系,北京昕华夏国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是控股股东的重要合作伙伴。
3、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北京昕华夏总资产为12,170.15万元,净资产350.10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545.85万元,实现净利润8.9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日常关联交易定价策略和定价依据
根据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拟签署的关联交易协议,各方应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等公允的原则进行,该等关联交易事项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本公司保留向其他第三方选择的权利,以确保关联方以正常的价格向本公司提供产品和服务。公司与各关联方相互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定价原则为:以当地可比市场价为准。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而发生的,并且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不会损害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