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605196 证券简称:华通线缆 公告编号:2022-033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内容概述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在2022年预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2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公司借入项目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融资租赁、票据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其中拟向企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企业银行”)申请融资人民币1600万元。借款利率均由公司与金融机构协商确定。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授信期间等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结果为准,具体融资金额以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对上述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包括本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相互间及子公司对本公司担保。保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信用担保等担保方式,并拟授权董事长在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时具有行使该互保的审批权限。
公司拟接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文东、张文勇、张书军、张宝龙及其配偶为公司及子公司上述综合授信提供相关担保;拟接受非关联方瀚华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以下简称“瀚华融资”)为公司向企业银行的本金不超过人民币1600万元的融资提供担保(担保费率1%/年),具体担保金额和方式由各担保人与金融机构协商确定。
公司授权董事长张文东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与金融机构授信融资相关的授信、借款、抵押、担保合同、凭证等法律文件并办理有关融资和担保业务手续。授权期限至2023年6月30日止。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补充说明
现将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补充说明如下:
(一)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张文东
注册资本:50682.2098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2年06月21日
住所:丰南经济开发区华通街111号
经营范围:电线电缆制造、销售;化工产品(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除外)、橡胶制品、五金、电子产品批发、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项目除外;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制管及销售;普通货运;油田用化学制剂销售与专业技术服务;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石油钻采专用设备销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人民币4,092,795,392.12元,净资产人民币2,052,833,751.47元,资产负债率49.84%。2021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为3,492,607,334.36元,净利润人民币124,569,842.91元。
与公司关系:本公司
(二)唐山市丰南区华信精密制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文东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万元
成立日期:2005年11月08日
营业期限:2005年11月08日至2025年11月08日
住所:唐山市丰南区华通街111号
经营范围:制管、冷拔丝加工、铜杆生产及销售、电缆导体加工及销售(需国家审批的项目,待取得审批后方可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场地租期至2025年11月30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人民币292,784,748.95元,净资产人民币70,687,544.79元,资产负债率75.86%。2021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为1,470,146,364.03元,净利润人民币-3,721,575.23元。
与公司关系: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唐山华通特种线缆制造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文勇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贰仟玖佰柒拾柒万柒仟陆佰元
成立日期:2010年10月12日
营业期限:2010年10月12日至2040年10月11日
住所:唐山市丰南区华通街111号
经营范围:电线、电缆及橡胶材料、辅件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并提供对其保养、检查与修理等相关售后服务(以上项目凭资质经营)(需国家审批的项目,待取得审批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人民币823,553,557.07元,净资产人民币267,593,678.73元,资产负债率67.51%。2021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为771,827,883.31元,净利润人民币-11,712,825.64元。
与公司关系: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信达科创(唐山)石油设备有限公司
信达科创(唐山)石油设备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股东)
法定代表人:张文东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5年04月21日
营业期限:2015年04月21日至2045年04月20日
住所:唐山丰南经济开发区华通街111号
经营范围:钢管、石油专用输油管、电缆、管缆、测井电线、封装管生产及销售;批发零售机电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橡塑制品、钢带、化工产品(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除外)、包装材料、金属材料、管道配件;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石油钻采工艺和技术研究、开发服务;石油钻采设备和工具研发、生产及销售(需要国家审批的项目待取得审批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人民币437,801,076.89元,净资产人民币114,601,469.44元,资产负债率73.82%。2021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为209,013,934.52元,净利润人民币22,954,289.82元。
与公司的关系: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五)华信唐山石油装备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文东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年11月24日
住所:唐山市丰南区运河东路8号
经营范围:连续管作业设备、工程车、环保设备、矿山设备、石油钻采专用设备、能源化工设备、油气田井口设备、海洋石油平台设备、氢能设备、燃气撬装设备、气体调压装置、液体气化设备、气体混合设备、液氮防灭火系统、矿用液氮降温系统、油田特种作业车的研发、生产、销售、维修、租赁(不含国家专项规定需要审批的设备);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线路管道工程、工业废气治理工程设计、施工;压力管道安装;泵及配件的生产销售;机电设备维修及服务;石油钻采工艺技术研发及相关工艺现场技术服务;井下作业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通用连续油管、连续油管复合管缆、井下工具、油田专用输油管线、液压控制金属管线、仪表管线、船用电缆、潜油电泵电缆的研发、生产制造及销售(需国家审批的项目,待取得审批后方可经营);机电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塑料制品、钢带、化工产品(第一类易制毒制品、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除外)、包装材料、金属材料、管道配件销售;液压油及润滑油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人民币185,528,784.63元,净资产人民币59,382,352.94元,资产负债率67.99%。2021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为103,796,224.52元,净利润人民币6,626,475.09元。
与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六)华通易缆科技(唐山)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赵希胜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年6月24日
住所: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经济开发区华通街111号
经营范围: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电线、电缆经营;橡胶制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互联网信息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设备制造;互联网设备销售;广告发布;互联网安全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互联网技术服务;网络设备销售;广告设计、代理;5G通信技术服务;办公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家电零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金属工具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真空器件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国内贸易代理;贸易经纪;销售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非融资担保服务;融资咨询服务。(不得从事本省产业政策禁止或限制项目的经营活动)(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限制经营的待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人民币8,381,718.74元,净资产人民币679,201.3元,资产负债率91.90%。2021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为22,039,974.99元,净利润人民币679,201.3元。
与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七)华通易缆国际贸易(北京)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黎汉龙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年7月26日
住所:北京市平谷区兴谷经济开发区6区201-21986(集群注册)
经营范围:销售电线电缆、化工产品、橡胶制品、五金交电、电子产品、机械设备、办公用品、日用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道路货运代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人民币71,011.37元,净资产人民币-59,988.63元,资产负债率184.48%。2021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为0元,净利润人民币-59,988.63元。
与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八)华旭唐山石油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文东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年9月16日
住所: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运河东路8号
经营范围: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采油、采气、作业、注水等石油技术开发、咨询及服务;潜油直驱螺杆泵、高效潜油电泵、永磁电机、控制柜、电缆及配套设备的制造、销售、维修及服务。(不得从事本省产业政策禁止或限制项目的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人民币4,658,955.31元,净资产人民币749,362.92元,资产负债率83.92%。2021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为0元,净利润人民币-750,637.08元。
与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九)HT WIRE & CABLE AMERICAS LLC (华通线缆(美国)有限公司)
公司经理:Isthihar Hossain
注册资本:30万美元
成立日期:2014年5月14日
住所:39111 Six Mile Road, Livonia, MI 48152
经营范围:电线电缆的销售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人民币50,652,263.22元,净资产人民币31,213,818.46元,资产负债率38.38%。2021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为215,183,040.29元,净利润人民币7,395,716.18元。
与公司关系: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华通持股97%,Isthihar Hossain持股3%。
(十)EVERWELL CABLE AND ENGINEERING COMPANY LIMITED(永兴电缆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鲁教鹏、张书军
注册资本:100亿坦桑尼亚先令
成立日期:2015年7月30日
住所:PLOT NO. 4-12, BLOCK G, DUNDANI MKURANGA COAST REGION (PAWNI) TANZANIA 坦桑尼亚滨海省姆库兰加镇顿达尼村G区4-12
经营范围:电力设备及电缆的生产及销售。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永兴电缆总资产人民币257,582,964.32元,净资产人民币106,976,249.63元,资产负债率58.47%;2021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178,934,600.69元,净利润人民币17,035,896.77元。
与公司关系: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华通持股97%,全资子公司华通国际持股3%。
本次关于2022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暨关联交易的其他事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披露的《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0)。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5196 证券简称:华通线缆 公告编号:2022-036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张文东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74,019,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60%;张文东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含本次)11,0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14.86%,占公司总股本的2.17%。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2.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特此公告。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5196 证券简称:华通线缆 公告编号:2022-035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2日 13 点 30分
召开地点: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华通街111号公司四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2日
至2022年5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2年4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后续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10、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张文勇、张文东、张书军及关联自然人控制的相关关联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卡账户进行登记;由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法人印章)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登记方法:公司股东可以通过现场、邮寄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现场登记:时间为2022年5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3:45
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2年5月4日下午16:00前将上述登记资料通过信函或者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华通线缆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留有有效联系方式。
4、登记地点:河北省唐山市丰南经济开发区华通街111号,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证券法务部
邮政编码:063300
5、联系人:曹梦兰、李霞
联系电话:0315-5091121
传真号码:0315-5099637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会期半天,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196 证券简称:华通线缆 公告编号:2022-034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质押担保
及接受全资子公司、关联方担保进展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内容概述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19日、2021年3月12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在申请综合授信时提供互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在申请综合授信时进行互保(包括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互保、子公司之间的互保),总额度为人民币8亿元(或等值外币),该保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信用担保等担保方式,并授权董事长在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时具有行使该互保的审批权限。决议有效期限自2021年3月12日起一年内有效。
公司于2021年9月6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监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申请综合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为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拟计划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作为公司流动资金补充。公司控股股东为上述额度范围内拟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无偿提供各类担保。公司控股股东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时,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该综合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或借款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相关事宜,并授权董事长张文东先生签署与各金融机构发生业务往来的相关文件。上述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出具之日起1年。
2022年4月14日,公司与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以下简称“天津银行”)签订开立金额6000万元人民币的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的《减免保证金开立国内信用证协议》、授信额度6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合同》,同时公司与天津银行签订了《权利质押合同》为公司向天津银行申请信用证提供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唐山华通特种线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特缆”)与天津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适用于企业法人保证)》,公司控制人张文东先生及其配偶陈淑英、公司董事张文勇及其配偶郭秀芝与天津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适用于自然人保证)》为公司向天津银行申请信用证以及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二、补充情况说明
公司经营层、董事长在董事会授权期限内完成了上述公司与天津银行的《权利质押合同》、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通特缆与天津银行的《最高额保证合同(适用于企业法人保证)》的单方签署及相关手续办理,但受签约双方所在地疫情及防控的影响,该等合同直至2022年4月14日方完成签订,最终文件载明的签约日期为2022年4月14日。
本次关于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质押担保及接受全资子公司、关联方担保进展的其他事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披露的《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质押担保及接受全资子公司、关联方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2)。
特此公告。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情况: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2年4月21日下午14:30在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时间为2022年4月21日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4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2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4月21日下午15:00。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正涛先生主持;大会的召集、召开的方式和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股东情况
截止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15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时,公司股份总数为1,174,869,360股。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27人,代表公司股份 629,812,63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3.6070%。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06,400,37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1.6143%。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统计并经公司确认,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共25人,代表股份23,412,256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28%;
(3)出席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与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3,412,2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28%。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1)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下列事项:
1、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总表决情况:同意629,599,252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9.9661%;反对142,54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226%;弃权70,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112%。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198,87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9.0886%;反对142,5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6088%;弃权70,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3026%。
(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总表决情况:同意629,599,252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9.9661%;反对142,54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226%;弃权70,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112%。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198,87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9.0886%;反对142,5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6088%;弃权70,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3026%。
(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1)总表决情况:同意629,599,252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9.9661%;反对133,54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212%;弃权79,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217%。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198,87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9.0886%;反对133,5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5704%;弃权79,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3410%。
(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629,670,092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9.9774%;反对142,54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2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269,7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9.3912%;反对142,5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60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5、公司2022年度融资授信计划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629,479,432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9.9471%;反对333,2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5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079,05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8.5768%;反对333,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1.42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为按揭及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属关联事项,关联股东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99,183,376股)、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7,217,000股)对此进行了回避表决。
(1)总表决情况:同意23,079,056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8.5768%;反对333,2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1.42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079,05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8.5768%;反对333,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1.42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7、关于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暨修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属关联事项,关联股东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99,183,376股)、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7,217,000股)对此进行了回避表决。
(1)总表决情况:同意21,422,342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1.5005%;反对1,989,914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8.49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422,3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1.5005%;反对1,989,9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8.49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8、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629,599,252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9.9661%;反对142,54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226%;弃权70,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112%。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198,87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9.0886%;反对142,5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6088%;弃权70,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3026%。
(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广新、祁辉
3、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监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51 股票简称:中国重汽 编号:2022一16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